一、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的依据:
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3号令,从2012年8月
1日起实施):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3、《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办公室关于危险化学品登记公文的通知》(总监总厅
管【2012】144号); 4、《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安监
管二字【2013】69号)
二、登记管理的对象(即登记范围);
《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进口企业。
三、 登记的内容;
1、分类和标签信息,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类别、象形图、警示词、危
险性说明、防范说明等;
2、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外观和性状、溶解性、熔点、沸点
等物理性质,闪点、爆炸极限、自燃温度、分解温度等化学性质; 3、主要用途,包括企业推荐的产品合法用途、禁止或者限制的用途等; 4、危险特性,包括危险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环境危害性和毒理特性; 5、储存、使用、运输的安全要求,其中,储存的安全要求包括对建筑条件、库房条件、安全条件、环境卫生条件、温度和湿度条件的要求,使用的安全要求包括使用时的操作条件、作业人员防护措施、使用现场危害控制措施等,运输的安全要求包括对运输或者输送方式的要求、危害信息向有关运输人员的传递手段、装卸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6、出现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灼伤等化学品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方法,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等。
四、 登记时间、程序
(一)首次申请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危险化学品进口企业
竣工验收前 首次进口前 登记系统提出申请 网站:江西省安监总局网(网上应用)
NO 注:通过系统说明理由。 省登记办公室初审 时限:3个工作日
NO YES
登记办公室通过系统通知企业 1、系统中填写信息 2、提交有关纸质登记材料
提交
省登记办公室审查 时限:20个工作日 注:省登记办公室通过系统通知企业不符合要要求的理由
NO 注:告知并说明理由 YES 国家登记中心审核 时限:15个工作日
YES 通过登记办公室发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