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简况
一、全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1998年以来,为解决我国部分农村地区收听不到广播、收看不到电视的突出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广电总局共同组织实施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村村通工程实施以来,有效扩大了农村广播电视覆盖,解决了1亿多农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
实践证明,村村通是各级政府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民心工程,是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工程,对于传播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对于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对于促进广大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新疆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新疆地域辽阔复杂,人口居住分散,是实施村村通工程难度较大的省区,自治区将其作为重中之重的一项工作,不断加大力度。1995年,在自治区40年大庆期间,我区开始实施了“乡乡通广播电视工程”,解决了500个盲点乡通广播电视的问题。
1998年—2001年,我区共建成开通广播电视盲点村1658个,主要采用无线和有线小前端两种技术覆盖方式,新增广播电视覆盖人口约85万人,使我区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各增加5个百分点左右,分别达到87.91%和90.28%。
2003年,在全疆587个新通电行政村中实施了通广播电视任务。其中解决广播电视
双盲点村13个,广播盲点村14个,电视盲点村9个,集体收看(有线电视)村551个。
在2004—2005年的村村通工程建设中,我区完成了1951个50户以上(和田地区是20户以上)已通电行政村和自然村的通广播电视任务。 主要采用无线发射方式进行集中覆盖,对极个别建设点采用有线方式。在只有一个主体少数民族地区实行“4+2”(即2套中央台汉语电视节目、1套自治区汉语广播节目、1套自治区民语广播节目)覆盖方案;在多民族聚居地区实行“5+3”(3套汉语电视节目、2套主体少数民族语言电视节目和1套汉语广播节目、2套主体少数民族语言广播节目)覆盖方案。
村村通工程实施以来至2006年,我区共完成4696个广播电视盲点村的建设任务,累计投入资金11248万元,覆盖人口达233.51万人。
2007年,国家下达了“十一五”期间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我区确定了在“十一五”时期的新一轮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中两方面的重要任务。一是在巩固已有村村通工程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实现全疆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盲村”的通广播电视任务;二是立足于大功率无线覆盖工程,大力提高农村地区的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使广大农牧民群众能够无偿收听收看中央一套广播和中央一、七套电视及本省区的第一套广播电视节目。
十一五期间,我区建设任务总数为11883个点,其中2007—2008年建设任务数为6050个,全部采用直播卫星方式解决。2008年6月,国家直播卫星成功发射。目前,国家补助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全部到位,国家广电总局已完成直播卫星接收设备的招标工作,预计2009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在村村通工程的基础上,国家从2006年在我区实施了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这一工程主要是加强中央第一套广播和中央第一、第七套电视节目对农村的无线
覆盖。我区2007年农村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一、二)阶段建设任务为更新改造全疆88个台站的162部发射机及附属设施,2008年6月30日工程任务已全部按期完成并开播。
随着村村通工程的延续和深入,新疆广播电视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无线广播、有线电视、甚至无线数字电视也开始进入农牧民家里。 “村村通工程”使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传播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了广大农牧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被广大农牧民群众称为“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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