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题目根据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下述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答案各国对其领土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外国公司不得开采##各国有权将外国投资国有化,无须给予补偿##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各国相互依D赖,经济主权已经不存在了##各国对其境内的经济活动享有管理、控制或限制的权利欧洲联盟##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A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下列哪个国际经济组织不是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适用内容包括( )国际贸易术语FOB的意思是( )确定合同的效力##确定货物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B影响##确定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或损害的产品责任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A点)##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单选题甲公司与某外国乙公司通过许可协议购得一项技术,现欲许可给丙公司使用(原许可协议中有允许再许可的条款),甲公司和丙公司签订的许独占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交叉许可协议可协议最适合的应该是( )GATS要求缔约方在服务贸易方面采取( )世界贸易组织对关税保护的基本态度是( ) 在国有化的补偿标准原则上,发展中国家的主张是( )在受理外国投资的审查与批准的审批机构的设置上,我国的做法是()C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完全开放的原则##完全自由化的原则##逐步自由化的原则##彻底自由化的原C则禁止各成员实行关税保护##允许各成员实行关税保护,但要求减让关税##允B许各成员不加限制地实行关税保护##由各成员具体承诺不予补偿##全面赔偿##适当合理的补偿##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C设立专门的中央机构##不设立独立的审查机构##实行复合审批制##实行分级D审批制根据《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规定,哪一类国家是合格的东道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缔约国##作为发达国家的缔约国##实行计划经济的缔约国A( )##实行市场经济的缔约国 卡尔沃主义主张,解决国际投资争议应依赖( )双重征税协定意义上的投资所得,不包括( )东道国##投资者母国##外交手段##国际仲裁股息##利息##常设机构营业所得##特许权使用费AC单选题协调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联合国范本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在缔约国另一方境内承包建筑、安装和装配活动,可以构成常设机构的期限24个月##12个月##6个月##183天是( )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是( )下列关于WTO争议解决机制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人民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的审查是针对以下哪方面的问题?( )在非关税壁垒中,最为有利的武器是(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增设的新的独立险种是( )以下不属于ADR的主要表现形式的是( )有权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法院是( )国际经济法学作为法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它是随着“二战”后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得以迅速发展的。( )承认一个外国法人,意味着由此创设一个新法人或把它转为一个内国法人。( )免税法##抵免法##减税法##扣除法C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单选题判断题判断题B磋商是必经程序##任何争议方对上诉机构的裁决有异议的,均可上诉到争议解决机构##WTO的上诉机构应对专家组报告涉及的事实及法律问题进行审理A##对被认为有错误的专家组的裁决,上诉机构可以发回重审程序方面##实体方面##既包括程序方面,也包括实体方面##法律适用方面许可证制度##外汇管理制度##配额制度##商品检验制度货币汇兑险##征收或类似措施险##政府违约险##战争与内乱险当事人协商谈判##第三者调解##模拟法庭##司法诉讼ACCD仲裁机构所在地的法院##被申请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法院##仲裁适用法律D所属的国家的法院##仲裁裁决作出地国的法院TF判断题跨国公司在促进其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会对有关国家乃至全球的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劳工、消费者、当地人民的生活环境产生重要影响,因而需要在国际层面上采取措施,对跨国公司的行为予以规范。( )如果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发出的订约建议中使用了“以最后确认为准”,同样构成一项要约。( ) 信用证独立原则仅指信用证独立于其基础买卖合同。( )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国民待遇义务是成员的普遍义务,适用于国内税费和国内规章方面的待遇。( )将服务贸易纳入乌拉圭回合谈判的三大新议题,主要反映了当时美欧等发达国家的诉求。( )国际技术贸易一般只限于技术所有权的转移。( )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应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从事国际海运和航空运输企业的营业利润的征税,一律适用常设机构原则。( )《MIGA公约》规定的合格投资的标准有哪些?T判断题判断题判断题判断题判断题判断题判断题简答题FFTTFTF(1)投资的经济合理性;(2)投资的发展性质,即拟担保的投资必须对东道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所贡献;(3)投资的合法性,即拟担保的投资必须符合东道国的法律和条例;(4)投资与东道国的发展目标和重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