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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

来源:好走旅游网
案 例

一、风险、海损及费用

例 :一载有茶叶和儿童玩具的船舶在航行途中不慎搁浅情况十分紧急,为了脱险,船长下令抛货(茶叶)300公吨,并反复开倒车,强行起浮,终于脱险,但船上轮机受损且船底被划破。致使海水进入船舱,造成船货部分损失。该船驶进附近的港口修理了一周的时间增加了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船员的工资。船修复后重新起航,不久,A货舱突然起火,火势有蔓延的趋势,船长下令灌水灭火,灭火后,发现部分儿童玩具和茶叶被水浸湿,部分甲板被烧毁,造成损失。试分析上述各项损失个属于何种损失?为什么?

二、基本险 平安险

例1:有批玻璃制品出口,由甲乙两轮分别装运,货主投保了平安险。甲轮在航行途中与他船发生碰装事故,玻璃制品因此发生部分损失,而乙轮却在航行途中遇到暴风雨而使玻璃制品相互碰装发生部分损失,事后货主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问保险人应如何处理?

例2:有一批货物已经按发票总值110%投保了平安险,载运该批货物的海轮5月3日在海面上遇到暴风雨的袭击,该货物受到了部分水渍,损失价值为1000美元,该海轮在继续航行中又于5月8日发生触礁事故,在处理过程中,又遭到暴风雨袭击,货物损失价值为2000美元。

问:保险公司对两次损失是否都应该赔偿?为什么?

水渍险

例:我向澳大利亚出口棉布100包,我方按合同规定加一成投保水渍险。货物在海上运输途中因船舱内食用水管漏水,致使该棉布中的30包浸有水渍。请问:对此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例:我方向海湾集团出口花生糖一批,投保的是一切险,由于货舱陈旧,速度慢,加上该轮沿途到处揽载,结果航行了3个月才到达目的港,卸货后花生糖因受热时间过长潮解软化,无法销售。请问: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基本险的起讫时间(仓至仓条款)

例1:2002年5月,某公司以CFR上海从国外进口一批汽车零件,并据卖方提供的装船通知及时向保险公司投保水渍险,后来由于国内用户发生变更,我方通知承运人货该卸黄埔港。货物由黄埔港装火车运往南京的途中遇到山洪,致使部分货物受损,我进出口公司据此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如果海轮正常于6月2日抵达上海并开始卸货,6月3日全部卸在码头货棚中而未运往收货人的仓库。问: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至哪一天终止?

例2:2001年8月,我某出口X公司对外签订一份以FOB为条件的农产品合同,买方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货物从X公司仓库运往装运码头途中,发生承保范围的损失,事后X公司以保险单含有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遭拒绝,后来X公司又请买方以买方的名义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同样遭到拒绝。

三、附加险

(1)一般附加险共11种; (2)特殊附加险共8种

战争险的除外责任、战争险的责任起讫时间

例:东方进出口公司于2003年与伊拉克某商人签订一份CIF合同,东方进出口公司按约定以发票价值的110%投保了水渍险和战争险。货到伊拉克港卸到岸上,适逢美国与伊拉克开战,货物全损。伊拉克公司认为货物是因战争引起的,于是持单向保险公司索赔。试问:索赔是否能成功?

罢工险责任及起讫条款

例1、我方按CIF条件出口大豆1000公吨,计10000包,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物卸至目的港码头后工人开始罢工。在工人与政府的武装力量对抗中,该批大豆有的被撒在地面,有的被当成掩体,有的丢失,总共损失近半,请问:这种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例2、我方按CIF条件出口冻兔10公吨,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罢工险。货物卸至目的港码头后工人开始罢工,港口无人作业,货物无法卸载。不久货轮因无法补充燃料以致冷冻设备停机。等罢工结束,冻兔已变质。请问:这种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四、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例:中国A公司对外出售货物一批,合同规定:数量100公吨,单价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卖方按发票金额加一成投保水渍险和短量险,保险费率分别为0.3%和0.2%,试计算A公司的投保金额是多少?应向保险公司付多少保险费?

以上章节案例综合

1、我按CIF贸易术语对外发盘,如卖方按下列险别作为保险条款提出是否妥当? 1、一切险、淡水雨淋险、钩损险; 2、水渍险、受潮受热险; 3、偷窃险、战争险、罢工险。

2、买卖双方按CIF条件签订一份合同。卖方将货物备妥后,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按时出运。在装船时,卖方考虑到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距离较近,且风平浪静,不会发生什么

意外,因此,没有办理海运货物保险。实际上,货物安全及时抵达目的港,但卖方提交的单据中缺少保险单。后因市场发生了对买方不利的变化,买方就以卖方所提交的单据不齐全为由,要求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请分析:买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3、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出口罐头一批,共500箱,按CIF香港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因为提单上只写进口商名称,而没有写明其详细地址,货物抵达香港后,船公司无法通知进口商提货,只好将该批货物运回原地,但因轮船渗水,有229箱罐头被海水浸湿。货返原地后,我方公司未将货物卸下,在提单上补写上进口商详细地址后,又运往香港,进口商提货后发现罐头已生锈,所以只提取了未生锈的271箱罐头,其余的罐头又运返原地,我方公司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赔偿229箱货物的锈损,保险公司经调研后,对我方的索赔请求予以拒绝。

试问:保险公司为何拒绝索赔,理由何在?

4、1991年,我某进出口公司与科威特外商签订一份出口合同。合同签订后,在装运前,我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货运到科威特卸货后,存进码头仓库。在存进码头仓库的第三天被炮弹击中,货物全部灭失。

问:此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吗?为什么?

5、一艘开往新加坡装满棉布的货轮,在航行途中甲舱突然起火,乙舱并未着火,但船长并未调查便认为都已起火,命令对两舱进行灌水施救,结果甲舱棉布大部分被烧毁,剩下一部分及其乙舱全部棉布发生严重水渍.请问:甲舱、乙舱所造成的损失各为何种海损?

6、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船舶货舱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共同安全,下令往舱内灌水,火很快就被扑灭,但是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拖轮将船拖回新港修理,修好后重新驶往新加坡。这次造成的损失有:1、1000箱货被火烧毁;2、600箱货被水浇湿;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毁;4、拖轮费用;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上人员的工资。

7、我与外商按CIF条件成交出口货物一批,由我方投保一切险,在装运港装船时,由于船上的吊杆脱钩,造成数件落海.这一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8、2001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丹港,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批货物。5月15日在青岛港装船。船方发现其中有28箱货外表有不同程度的破碎,于是大副批注“该批货物有28箱外表破碎”。当船方签发提单,欲将该批注专注提单时,卖方T公司反复向船方解释说买方是老客户,不会因为一点包装问题提出索赔,同时出具保函:“若收货人因包装破碎货物受损为由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责任。”船方接受了上述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经过一个月航行载货船到达马塞港,收货人发现40多箱包装严重破碎,于是以货物与清洁提单

记载不符为由,向承运人提出索赔。此后,承运人凭保函向卖方T公司要求偿还已赔付20万元的损失, 但T公司以装船时仅有28箱包装破碎,拒绝偿还余下的10几箱损失,于是承运人与卖方之间又发生争执。

问:凭清洁保函换取清洁提单,承运人与卖方面临着什么隐含风险? 五、汇付

信汇、电汇 票汇

收款人(出口) 3 4 5 汇入行 3 汇款人(进口) 2 1 2 汇出行 六、托收 托收的程序 D/P sight

D/P after sight D/A 案例

 我某外贸公司与一外商成交一批货物,双方洽谈时,收付方式为D/P at 30 days after

sight,后外商要求改为D/A at 15 days after sight。 试问:我方能否答应?为什么?

付款人 (进口人) 6 5 4 6 5 4 2 5 4 3 委托人 (出口人) 1 6 代收行

托收行

或提示行  国际贸易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托收条款

例1、“买方凭卖方开具的即期跟单汇票,于第一次见票时立即付款,付款后交单。” 例2、“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第一次提示时即予承兑,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付款后交单。”

例3、“买方对卖方开具的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并应于汇票到期日即予付款,承兑后交单。” 七、信用证

信用证的流程图

申请人 9 8 1 4 收益人 3 5 付款行/开证行 2 7 6 通知行/议付行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信用证条款举例 例1、买方应通过卖方可接受的银行于装运月份前**天开立并送达卖方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有效期至装运月份后15天在中国议付。 例2、买方应通过卖方可接受的银行于装运月份前**天开立并送达卖方不可撤销的见票后30天付款的信用证,有效期至装运月份后15天在北京议付。

例3、以不可撤销循环信用证,凭卖方即期跟单汇票付款。信用证金额为***,于每次议付后(或装运后)***天自动恢复至原金额,该证有效期应为最后装运期后15天在中国到期。该信用证须于合同规定的第一批月份前30天交予卖方。 支付方式的选择

 汇付、托收、信用证三种支付方式的比较  影响支付方式选择的因素

信用的影响、货物销路的影响、贸易交易条件性质的影响、运输单据性质的影响。

 各种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

汇付与托收相结合、汇付与信用证相结合、托收与信用证相结合。 汇付、托收、信用证综合案例

 例1、按CIF大阪向日本出口一批货物。4月20日由日本东京银行开来50000美元

的不可撤销的即期跟单信用证,装运期为5月份,偿付行为Citibank New York。4月底公司获悉进口商濒临破产,问遇到此情况应如何处理?

 例2、向美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8月装船,后买方开来信用证将装船期改为不

得晚于8月15日,但8月15日前无船去美,我随即要求外商将船期延至9月15日前装运。美商回电称:同意船期展延,有效期也顺延1个月。我于9月10日装船完毕,15日持全套单据向银行办理议付,但银行拒绝收单。问其理由安在?

 例3、某公司与外商按CIF条件签订一笔大宗商品出口合同,合同规定装运期为8

月份但未规定具体开证日期。外商拖延开证,我方见装运期快到,从7月底开始,连续多次电催外商开证。8月5日,收到开证行的简电通知,我方因怕耽误装运期,即按简电办理装运。8月28日,对方开来信用证正本,正本上对有关单据做了与合同不符的规定。我方审证时未注意,交银行议付时,银行也未发现,开证行即以单证不符为由,拒付货款。你认为,我方应从此事件中吸取哪些教训?

 例4、国外来证规定装运期为10月,信用证11月15日到期,我10月21日装完,11

月13日备妥单据前去银行议付,银行拒付。我方认为信用证尚有效,银行不应拒付,请分析。

 例5、信用证有效期至5月1日到期,但该日是国际劳动节,银行放假。5月2日又

是星期日,受益人须到5月3日方可向银行议付交单。问该证有效期是否可顺延?

 例6、一份金额为10万英镑可撤销信用证,未规定是否准许分批装运,受益人装出

价值为5万英镑的货物,在将单据交议付行议付后的第二天,收到开证银行撤销有关信用证的通知。问:议付行如何来处理?

 例7、我某公司向日本商人以D/P即期付款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如我方接

受D/P after 90 days付款,并通过它指定的A银行代收则可接受。

试问:日方为什么提出此项要求?

八、贸易术语 CIF 例: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订购一批初级产品,按CIF中国某港口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程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我开证行也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付了款。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达目的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是一家小公司,而且在船舶启航后不久已宣告倒闭,承运船舶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此系卖方与船方互相勾结进行诈骗,导致我方蒙受重大损失。试分析,我方应从中吸取哪些教训?

FOB,CFR和CIF异同点一览表 相 同 点 不 同 点 交货性质相同:都是凭单交货,凭单付款 运输方式相同:都是适用于水上运输 交货地点相同:都是在出口国港口 风险转移点相同:都是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 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相同:都是卖方办理 运输责任、费用不办理保险、费用不同 同 FOB 买方 FOB、CFR 买方 CFR、CIF 卖方 CIF 卖方 风险界限 不同 交货时间 不同 FOB,CFR,CIF以货装上船,越过船舷为界 FCA,CPT,CIP以货交承运人为界 FOB,CFR,CIF交货与装船时间相同,交货时间就是装船定毕的时间,也交货时就是提单上载明的日期,交货时间与装船时间概念相同 FCA,CPT,CIP交货与装运时间一般不一致,具 体的装运时间由承运人决定,但在适用FCA时, 交货地点是在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装货 运输方式FOB,CFR,CIF适用于水上运输 不同 FCA,CPT,CIP适用于任何运输 保险险别FOB,CFR,CIF主要涉及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不同 FCA,CPT,CIP涉及海、陆、空、邮有关险别 判断

• 国际贸易术语一经采用便具有法律效力,对合同的双方都具有强制性. ( )

FOB,CFR,CIF与FCA,CPT,CIP的主要区别一览表 国际贸易术语中规定,一旦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风险也同时转移. ( ) D组的术语都是在目的地完成交货义务的术语. ( )

我按FOB旧金山从美国购买一批小麦,卖方理应将货物装到旧金山的船上.( ) 以FOB价格条件成交,无论按何种贸易术语惯例出口手续都由卖方办理.( ) CIF Liner Terms,是按CIF成交并以卖方必须租用班轮装运为条件.( )

以FOB条件出口,合同目的港买方要求订为”欧洲主要港口”是可以同意的.( )

CIF和CIF EX SHIPS HOLD 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的界限是不相同的. ( ) CIF EX SHIPS HOLD New York是指卖方必须把货物运到纽约,在舱底交货( )。 在FOB条件下,合同未规定“装船通知”条款,卖方将货物装船后可不发装船通知,此做法不算违约。 ( )

• 我国从汉堡进口货物,如按FOB条件成交,需由我方派船到汉堡口岸接运货物;而

按CIF条件成交,则由出口方租船将货物运往中国港口,可见,我方FOB进口承担的货物运输风险比按CIF进口承担的风险大。 ( )

• 以FAS术语成交,若装运港口吃水线浅使船舶不能靠岸,则货物从码头驳运到装运

船只船边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应由买方负担。 ( ) 案 例

例1我国北京A公司拟向美国纽约B公司出口某集装箱商品,B公司提出按FOB

新港条件成交,而A公司则提出采用FCA北京的条件,试分析A公司和B公司各自提出上述成交的原因。

例2、我外贸E公司以FOB中国口岸与香港W公司成交钢材一批,港商即转手以CFR釜山价售给韩国H公司。港商来证价格为FOB中国口岸,要求货运釜山。并在提单表明“ FREIGHT PRE PAID”,试分析港商为什么这样做?我们应如何处理?

例3、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有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还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例4、我公司与外商按FOB条件成交一批货物,正当我方备妥单据向银行议付时,

传来对方由于某种原因宣布破产,这时中方要求运输途中的货物停运返航,请分析。

例5、、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用信用证方式支付,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我某港口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去中国银行议付款项。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客户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问:该批交易按CIF伦敦条件成交,对客户的要求我公司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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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海运提单

案例:我方E公司与法国G公司订立一份出口300公吨冻品合同,规定2001年4—9月份每月平均交货50公吨,即期信用证支付,来证规定货物装运前由出口口岸商品检验局出具船边测温证书作为议付不可缺少的单据之一。4—6月份交货正常,并顺利结汇,7月份因船期延误,拖延至8月5日才实际装运出口,海运提单倒签为7月31日,但送银行议付的商检证中填写船边测温日期为8月5日,8月7日出口人在同船又装运50公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来电表示对这两批货拒付货款。试分析我方有何失误及开证行拒付有何依据?

十、合同中的装运条款 分批装运与转运

案例: 例1、有一份信用证规定:数量为6000公吨,1—6月分批装运,每月装运1000公吨。该信用证的受益人(卖方)在1—3月每月装运1000公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第四批货物原定4月25日装运出口,但由于船只紧张,第四批货物延迟至5月2日才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5月2日 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例2、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与国外某客户签订出口玉米1千万公吨的合同,其中运输条款规定不可分批装运。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将这一合同交下属省公司履行,辽宁出口400万公吨,山东出口300万公吨,河北出口300万公吨。试问如果辽宁省在大连出运,山东省在青岛出运,河北省在天津出运,是否违反了合同的规定?

例3、我某公司与美国商人以FOB条件出口大枣5000箱,5月份装运,合同和信用证均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我方于5月10日将3000箱货物装上“喜庆”轮,取得5月10日的海运提单;又于5月15日将2000箱装上“飞雁”号轮,取得5月15日的海运提单,两轮的货物在新加坡转船,均由“顺风”号轮运往旧金山港。试分析:我方的做法是否合适?为什么?

滞期与速谴条款 装卸时间:

1、日或连续日;2、按工作日计算;3、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

案例:某公司出口水泥15000公吨,用程租船装运, 程租船对装卸条件规定如下:连续24小时晴天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即使用了也不算,每天装货1500公吨,自星期六或假日前一天中午12点到星期一或节日后一天早晨八点不算工作时间,滞期费为每天2000美元,速遣费每天减半,装货时间按船长接到装船通知书后下一个办公时间算起,设该船4月28日下午三点船长接到装船通知书,港务局安排当日18点开始作业,5月6日下雨6小时,5月8日下午6点全部装完,5月3日为星期天,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海运提单综合案例

例1、我某外贸公司与国外B公司达成一笔出口合同,信用证规定“数量9000公吨,7-12月份分批装运,每月装1500公吨”。卖方在7-9月份每月装1500公吨,银行已分批凭单付款。第四批货物原定10月15日装运出口。但由于台风登陆,第四批货物延迟至11月2日才装船运出。当受益人凭11月2日的装船提单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后来受益人又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银行付款,亦遭银行拒绝。

问:在上述情况下,银行有无拒付的权利?为什么?

例2、国外开来不可撤销信用证,证中规定最迟装运期为2000年12月31日,议付有效期为2001年1月15日。我方按证中规定的装运期完成装运,并取得签发日为2000年12月10日的提单,当我方备齐议付单据于2001年1月4日向银行议付交单时,银行以我方单据已过期为由拒付货款。问:银行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

例3、一份买卖日用品的CIF合同规定“9月份装运”,即期信用证的有效期为10月15日。卖方10月6日向银行办理仪付所提交的单据中,包括9月29日签发的已装船清洁提单。经银行审核,单单相符、单证相符,银行接受单据并付了款。但买方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受损严重,且短少50箱。买方因此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货款。问:(1)买方有无拒收货物并要求退款的权利?为什么?(2)此案中的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才合理?

例4、某出口企业与某外商按CIF某港口,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协议,出口合同和收到的信用证均规定不准转运。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径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陈旧使到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抵达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的行为。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中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定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

例5、我对日按CFR价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3/4月装运,买方开来信用证也是“Shipment during March/April 2001”, 但我在租船订舱时,租不到足够的舱位,须分2到3次装运,问是否需要国外修改信用证?

例6、我出口羊毛600公吨,合同规定3至5月份内分批装运。后买方开来信用证要求:“Shipment during March/May , first Shipment 100 M/T ,second shipment 200 M/T ,third shipment 300 M/T ”。结果我于3月份装300M/T,4月份装300M/T。问这样做有无问题?

十一、赫克歇尔一俄林的要素禀赋说H—O 原理及里昂惕夫之谜 1、理论要点

要素禀赋理论主要包括:通过对相互依存的价格体系的分析,解释贸易发生的原因及条件;阐述了商品价格与要素价格的关系。

其要意是:各国在分工生产商品时,应生产自已生产要素富裕、放弃生产自已要素短缺的商品。在自由贸易条件下,相互交换以本国要素富裕构成的商品,各获其利。 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论的三大结论

①一国应出口密集使用本国丰裕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进口的应是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所生产的商品。

②国际贸易的过程实质上是使商品供求趋于平衡的过程,这个过程最终可以消除不同国家之间的商品价格差异,进而消除生产要素的价格差异,即要素价格趋于均等化。

③国际贸易产生的直接原因是商品的价格差异。 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论的评价

优点:

1、在各国参加国际分工、专业化生产的依据上,赫克歇尔―俄林学说比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从体系上更加完整全面;

2、正确指出了生产要素拥有状况在各国对外贸易中的重要地位,指出了在各国对外贸易竞争中,土地、劳动力、资本等要素的结合所起的重要作用。

缺陷:

1、H-O强调:土地、劳动、资本的比例关系是决定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发生和

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

2、与现实不符,按H-O理论,国际贸易应产生在要素禀赋不同和需求格局相异的工业国与初级产品生产国之间。

3、抹煞了国际生产关系。H-O认为:只要实行自由贸易,国际间收入分配不均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4、忽视了科学技术对生产要素比例的影响。 里昂惕夫之谜

里昂惕夫之谜是针对要素禀赋论所提出的一种质疑,它的提出成为西方传统微观国际贸易理论在当代的新发展的转折点。

里昂惕夫之谜与要素禀赋理论的扩展 1、里昂惕夫之谜:

(1)一个国家拥有较多的资本,就应该生产和输出资本密集型产品,而输入在本国生产中需要较多使用国内比较稀缺的劳动力要素的劳动密集型产品。

(2)通过对美国2000种商品(进出口)进行分析,结论:美国参加国际分工是建立在劳动密集型生产专业化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资本密集型生产专业化基础上。

2、对里昂惕夫之谜的解释 (1)生产要素密集度转换论 (2)人力资本的差异 (3)劳动效率的差异 (4)需求偏向论 (5)自然资源说 (6)贸易保护说 (7)贸易壁垒的存在 对里昂惕夫反论的评价

1、里昂惕夫反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里昂惕夫反论是H-O的国际分工和贸易模式应用于实际的大挑战。同时,里昂惕夫首次运用投入产出法,把经济理论、数学方法和统计三者结合起来,对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商品结构进行了定量分析。

2、这些对“迷”的解释和有关的大部分学说,是在继承传统的西方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基础上,进行整个补充的论述。

3、理论存在的缺陷

和传统的西方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理论一样,战后出现的这些理论只从产品分工和市场交换的表象来分析问题,而不涉及问题的实质,不涉及国际生产关系。 十二、规模经济理论 规模经济:指由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产生的显著的生产效率的改进或成本的节约,它是规模报酬递增结果的货币表现。

该理论的贡献者是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和以色列经济学家埃尔赫南·赫尔普曼。 规模经济分为:

内部经济:指厂商自身生产规模的扩大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平均成本。

外部经济:指单个厂商从同行业的其他厂商的扩大中获得的生产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下降。

规模经济要成为贸易利益来源必须有三个前提:

①产业内的产品存在着广泛的有差异的产品系列; ②存在着不完全竞争市场,异质产品之间具有垄断竞争性; ③产品的生产收益可随着规模扩大而递增。

结论:贸易并不必然是技术或要素禀赋国际差异的结果,当两个垄断竞争的经济被允许贸易时,即使他们有着相同的偏好、技术和要素禀赋,递增的报酬也会产生贸易并从贸易中得利。

十二、产业内贸易

产业内贸易是指有相同相似生产要素禀赋的国家之间进行的贸易。 产业内贸易程度的测定

产业内贸易指数

X-M B= 1 - X+M X与M分别代表属于同一产业的产品的出口值和进口值。B的最大值为1,最小值为0。当某一产业产品的进口、出口相等,即X-M=0时,B为最大值1;但当某一产业只有进口没有出口或只有出口没有进口,即没有产业内贸易时,B为最小值0。 衡量产品是否属于同一产业的三个标准:

第一,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具有大致相似的投入;(每一产业内部的系列产品常产自不同的国家。而消费多样化造成的市场需求多样化,使各国对同种产品产生互需求,从而产生贸易)

第二,产品的生产方法和生产过程大致相似;(国家间的要素禀赋愈相似,愈可能生产更多相同类型的产品,它们之间的产业内贸易量将愈大)。

第三,具有消费的可替代性。(发达国家间产业结构相似,它们之间的分工大多是部门内产品内分工。它们收入水平相近,消费结构大体相同,对对方的产品形成广泛的相互需求,所以发达国家间产业内贸易量大)。 原因:

第一、国际产品的异质性是产业内贸易的动因 第二、规模经济是产业内贸易的利益来源 第三、需求偏好相似是产业内贸易的保证 十三、产品生命周期

产品生命周期说(product life cycle theory)由弗农于1966年在《生命周期中的国际投资与国际贸易》一文中首先提出,后经威尔斯(Louis T.Wells)、赫希哲(Hirsch)等人不断完善。 产品生命周期贸易模式

①新生期: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产品为智能型,供应本国市场;

②成长期:水平相近的国家开始消费新产品,由于新技术尚未扩散到国外,不但拥有国内市场,而且打开并垄断国际市场;

③成熟期:外国模仿者跟进,竞争加剧;生产技术已趋成熟,产品变成资本密集型,经营管理水平和销售技巧成为比较优势的重要条件。国际市场份额下降;

④销售下降期:产品已高度标准化,国外生产者利用规模经济大批量生产,开始在第三国市场上以低于创新国产产品售价销售其产品,品牌竞争让位于价格竞争; ⑤让位期:当模仿国在创新国市场上也低价销售其产品时,创新国让位给其他国家生产。 (图)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对贸易理论的发展 (1)生产要素密集性质的动态变化; (2)贸易国比较利益的动态转移; (3)进口需求的动态变化。 十四、国家竞争优势说(迈克尔·波特)

内 容 提 要 生产要素 企业战略组织和竞争 相关和支撑产业 需求状况

要素状况-指适于一国在某一产业竞争中获胜的生产要素状况。

需求状况-指企业在国内市场上面临的竞争及其健康程度。 相关和支撑产业-指企业所有相关产业及供应商的竞争能力。

企业战略、结构与竞争-指资助或妨碍企业创造和保持竞争力的国内环境。 两个外生因素:政府与机遇

国家竞争优势的发展阶段(四个阶段):

a、要素推动阶段 :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一国的要素禀赋优势,即拥有廉价的劳动

力和丰富的资源。

b、投资推动阶段 : 竞争优势主要取决于资本优势。大量的投资可更新设备、扩大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c、创新推动阶段 : 竞争优势主要来源于研究与开发。

d、财富推动阶段 : 创新竞争意识明显下降,经济发展缺乏强有力的推动力。 十五、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

保护幼稚工业论的主要论点 (1)关于保护对象与时间

A、粮食和原料等贸易勿需保护,因为它们受到自然保护;B、奢侈品为主的精制品贸易也不用保护或只需轻度保护;C、只有与国家工业发展有关的幼稚工业才需要保护,保护成熟后应取消保护制度;

幼稚工业:即有发展前途但刚刚发展且有强有力的国外竞争者的工业 (2)关于关税保护的应用

(3)主张保护贸易政策应通过国家干预经济来实行。

保护幼稚工业论的简评 意义:1、标志着从重商主义分离出来的西方国际贸易理论两大学派——自由贸易学派和保护贸易学派的完全形成。 2、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的许多观点是有价值的,对落后国家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有一定借鉴意义

3、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论在德国工业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起过积极的作用。

缺陷:1)对影响生产力发展的各种因素的分析是十分混乱和错误的;

2)他的经济发展阶段论以经济部门作为划分经济发展阶段的基础是错误的,歪曲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真实过程;

3)片面地强调国家对于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也是错误的。 十六、超保护贸易政策 超保护贸易的特点: 1、保护的对象扩大了; 2、保护的目的变了; 3、保护转入进攻性;

4、保护的阶级利益从一般的工业资产阶级转向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 5、保护的措施多样化。 凯恩斯主义的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1、投资乘数理论:投资的增加对国民收入的增长有倍数的作用,即增加投资所引致的国民收入的增加是投资增加的若干倍。

△Y(国民收入的增加)= K • △I(投资的增加) 乘数的计算公式为:

K(乘数)=1/(1-边际消费倾向)

2、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贸易顺差同样具有乘数效应。出口增加导致收入增加,收入增加又引致消费的增加,投资会因此而扩张,投资乘数效应发生作用,最终引起国民收入的倍数扩张。

对外贸易乘数效应形成的收入增量为: △Y= [△I+(△X—△M) ] • K

△I 投资增量、△X 为出口增量、△M为进口增量

所以:对某一地区,某一时期,K及△I是一定的,出口增量越多,进口增量越少,则收入增量就越大。

因此,要增加出口,减少进口实行超保护贸易政策有利于收入增加、经济增长。 对外贸易乘数理论的评价:

优点:对外贸易乘数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对外贸易与国民经济发展之间的内在规律性,对于认清国民经济体系的运行规律,制定切实有效的宏观经济政策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局限性:1、出口的增加所带来的需求增加将导致过度需求,但其本身并不能形成生产能力,因此,可能将在国内引起通货膨胀;

2、对外贸易乘数理论并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发挥作用的;

3、对外贸易乘数理论给保护贸易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如果各国都在追求贸易顺差,势必导致关税、非关税的盛行,阻碍整个国际贸易的发展。 十七、对外贸易依存度

对外贸易依存度(Ratio of Dependence on Foreign Trade):也称对外贸易系数,是表示一国国民经济对外贸的依赖程度的指标。

外贸依存度=(一国一定时期进出口总额 ÷ 该国该时期的GNP或GDP)×100% * 出口贸易依存度比对外贸易依存度更直接、更真实地反映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参与国际经济的程度。

* 影响对外贸易依存度的主要因素:国家的大小;一国经济的开放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国内市场发展程度;加工贸易的层次;汇率的变化等。

• 如何处理好开放度和依存度的关系对策

1、增强政府主导的进口战略,掌握国际市场上的主动权;

2、调整来料加工和外贸政策,逐步把加工贸易变为更多的国内生产; 3、进一步推进市场多样化战略; 4、实现从出口向当地生产的转变;

5、发展对外贸易的同时,坚持将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的基本立足点。

十八、世界市场价格

世界市场价格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在世界市场上形成的市场价格,也就是某种商品在世界市场上实际买卖时所依据的价格。

 世界市场价格的变动及其影响因素 1、国际价值是世界价格变动的基础; 2、货币价值是影响世界价格的基本因素;

3、世界市场供求对世界市场价格的直接影响;

4、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与垄断对世界市场价格的影响。 调拨价格

调拨价格:也称记帐价格、转移价格,是指跨国公司内部母公司与子公司、各子公

司之间交易所采用的价格。

调拨价格的主要特点:

①与成本和市场价格的偏离性; ②价格实现与资源置配的二重性; ③广泛、长远的战略性目标。

调拨价格的作用:

①利用调拨价格达到避税目的;

②增加子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③减少或避免风险;

④便于母公司调节各子公司的利润额。 限制调拨价格的因素:

①子公司数目限制;②子公司相对独立利益的限制;③费用限制;④东道国的限制。 东道国限制调拨价格的方法: ①统一税制;②正常交易价格法。 垄断价格

垄断价格:是指垄断组织利用垄断地位规定的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一种市场价格。 垄断价格和非垄断价格的区别是:

①垄断价格是在垄断资本对市场控制的条件下人为确定的,垄断企业是价格的决定者;

②垄断价格比较稳定,非垄断价格经常变化。 (3、国家垄断价格

 国家机构对商品市场的单方面的干预

干预的方法:①通过收购或对农场主贷款来支持价格;②限制产量;③按照保证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额的大小,给予补贴;④管理进出口;⑤国家经营收购业务和进出口贸易。

 政府间贸易协定

干预的方法:①缓冲库存;②出口限额;③签订长期合同。 4、世界“自由市场”价格) ?十九、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一、非歧视原则

(一) 最惠国待遇条款

 最惠国待遇原则: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

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国对方。

 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有条件最惠国待遇  最惠国待遇原则包含四要点: 自动性、同一性、相互性、普遍性。

 通常适用于以下范围:

1、关税;2、海关规则(过境、存仓、转船方面)、手续、费用;3、进出口许可证的发放; 4 、船舶驶出、入、停泊时的各种税收、费用、 手 续; 5、关于移民、投资、商标、专利及铁路运输方面的待遇。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

1、以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等形式出现的区域经济优惠; 2、对发展中成员实行的特殊和差别待遇;

3、在边境贸易中,给予邻国的更多贸易便利; 4、知识产权的例外。

(二) 互惠待遇条款 互惠待遇条款:缔约国双方根据协议相互给予对方的法人或自然人对等的权利和待遇。 (三)国民待遇条款

缔约国一方的公民在缔约国另一方可以享有与该国公民同样的待遇(一般沿海航行权、领海捕鱼权、购买土地权等除外)。

 适用的情况:

1、私人经济权利;2、外国产品所应交纳的国内捐税;3、利用铁路运输和转口过境的条件;4、船泊在港口的待遇 ;5、商标注册; 6、版权、专利权的保护 。

 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

1、政府采购;2、只给予某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补贴;3、有关外国电影放映数量的规定。

二、透明度原则 三、自由贸易原则 四、公平竞争原则 五、磋商调解原则

六、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原则

二十、绝对利益论(亚当•斯密)和比较成本说(大卫•李嘉图) 绝对成本理论的主要观点 亚当•斯密 1、国际分工的基础是绝对成本;

2、各国存在绝对成本差异的原因(自然优势、获得性优势)。 提高劳动生产率是增加国民财富的重要条件之一。亚当·斯密认为分工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其理由有三:

第一、分工能增进劳动者的熟练程度,故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二、分工使每人专门从事某项作业,可以节省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时间。 第三、分工使专门从事某项作业的劳动者比较容易改良工具和发明机械。 对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论的评价 优点:

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论第一次运用劳动价值论说明了国际贸易的基础和利益所在,为科学的国际贸易理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缺陷:

它只能解释在生产上各具绝对优势的国家间发展贸易,而不能解释事实上存在的所有产品都处于绝对优势的发达国家和所有产品都处于劣势的经济不发达国家间的贸易现象,因此无法用来说明国际贸易的普遍规律。

比较成本说 大卫•李嘉图(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大卫·李嘉图认为:各国不一定要专门生产劳动成本绝对低(即绝对有利)的产品,而只要专门生产劳动成本相对低(即利益较大或不利较小)的产品,便可进行对外贸易,并能从中获益和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

大卫•李嘉图比较成本说评价 优点:

1、英国的《谷物法》被废除了,促进了英国自由贸易政策的实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2、大卫.李嘉图比较完满地说明了国际贸易的一般基础,他的比较成本理论比绝对成本理论更具有普遍意义,所以,李嘉图比较成本理论也被称为国际贸易一般理论。

大卫•李嘉图比较成本说的局限性:

1、属于静态分析,李嘉图提出了9个假定作为其论述的前提条件。 ①只考虑2个国家,两种商品;

②所有的劳动都是同质的(1个英国人1小时的劳动=1个印度人1小时的劳动); ③生产是在不变的成本下进行的; ④无运输费用;

⑤生产要素在国内完全流动,在国际之间不能流动,所有的生产要素都是充分就业的; ⑥生产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在国内是完全竞争的市场,才能充分显示出该国产品的比较优势;

⑦收入分配没有变化;

⑧贸易是按物物交换的方式进行;

⑨不存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国际经济是静态的。 2、比较成本说只提出国际分工的一个依据,未能揭示出国际分工形成和发展的主要原因。成本、自然条件等因素对国际分工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但不是唯一的和根本的因素。实际上,生产力、科学技术、社会条件(生产关系)等都对国际分工有着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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