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内容
1、企业档案管理:每一个方案和其对应的经济和环境效益要有可比性。评估阶段要有明确的档案管理,包括审核咨询合同、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登记资料),发布的各类文件、通知、培训会议记录、规章制度、企业基本状况的依据资料(原辅材料使用记录、原始材料、过程材料)、方案征集产生过程资料、实测数据和原始记录数据、咨询机构技术服务工作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等。企业的排污量核算标准。以排污申报登记数为基础,保证所汇总数据能够反映排污情况的总体趋势。验收阶段补加方案实施绩效统计依据(方案实施前后的计量数据,环保减排的实测数据、中高费方案实施的财务支出账目等)。
2、基本条件:企业领导是否重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企业概况、组织机构及运行情况;员工培训计划与执行情况;企业环保状况:年度监测报告;“三废”达标排放情况;无低费方案实施情况;清洁生产档案是否齐备。
3、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可靠;资料是否完整,内容是否全面;是否与企业情况相符。
4、清洁生产管理: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是否培训企业内审员或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制订并执行持续清洁生产计划;清洁生产宣传与教育;清洁生产管理(包括奖惩)制度。
5、能源和原材料利用:清洁原辅材料的选择情况;审核前后单位产品原料消耗量的减少率;审核前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变化率;审核前后单位产品水消耗量削减率;审核前后水重复利用率或循环利用率变化情况;热能循环利用情况;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原材料贮运方式。重点增加降低能耗数据和综合能耗数据。
6、废物回收利用与处置:审核前后废气产生的削减量及消减率;审核前后固废产生的削减量及消减率;审核前后废水产生的削减量及消减率;审核前后废气特征污染物产生削减率;审核前后废水特征污染物产生削减率。
7、清洁生产审核绩效:已实施无/低费方案的个数;已实施中/高费方案的个数;废水排放量消减率;节约物料(比如:煤、水等)数量;清洁生产审核方案的已投资额(万元)及计划投资额(万元);已实施清洁生产方案的取得的经济效益(万元)及预期能实现的年经济效益(万元/年)。
8、环境效益指标主要包括三类,一是废水(污水)及其污染物削减量,如排水削减量、第一类污染物(总汞、烷基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芘、总铍、总银等)、COD、BOD、总磷、氨氮等;二是锅炉大气排放物质削减量,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三是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四是其他类,如粉尘、废气、废油等。
9、资源节约及经济效益主要包括通过节约能源、节水和节约原辅材料数量及其产生的经济效益,能源主要包括电、煤、油、蒸汽、天然气等。
10、COD削减量的绩效数据:减排任务;COD排放总量削减率;企业治理工程新增的COD削减量;提高现有排污单位排放达标率(如经过深度处理、改进工艺和再生水利用等)新增的COD削减量;企业工艺和设施优化改进所新增的COD削减量。数据计算依据《“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
11、SO2削减量的绩效数据:减排任务;SO2排放总量消减率;燃煤电厂当年新建投入运行的脱硫工程SO2削减量;非电工业企业当年新建投入运行的脱硫工程,包括钢铁企
业烧结机脱硫工程、有色金属冶炼脱硫工程,其他企业工业锅炉脱硫工程、循环流化床脱硫工程(与省级环保部门联网),煤改气、煤改电工程等所形成的新增的SO2削减量;非电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SO2综合利用等形成当年新增的SO2削减量。上述新增的SO2削减量中不包括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硫添加剂、换烧型煤、换烧低硫煤和洗煤等脱硫工程。数据计算依据《“十一五”全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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