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制度
一、为及时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我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疫情报告制度。
二、本校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各行政及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和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校卫生室要建立日志,发现新冠肺炎疫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四、本校新冠肺炎疫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卫生室(教师)→当地疾控中心、校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五、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新冠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应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校发现新冠肺炎疫情或疑似新冠肺炎疫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流行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及卫生院报告
六、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病人或新冠肺炎疫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七、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预防校医室内和交叉疾病的发生,在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新冠肺炎疫情综合防治措施。为有效防范疫情在企业发生、扩散,保障员工身体健
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根据XX文件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机制
(一)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等内容。企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工作专班,负责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健全信息报告和联络员制度。要建立与所在街道、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通报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人。
二、严密排查
(三)加强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做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登记,确认员工健康后方可返岗。
(四)建立台账。实行返岗职工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全面掌握职工返岗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地点具体到门牌号,时间具体到某日某时)、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
否与发热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返程交通工具及行程等情况。与返岗职工签订诚信承诺书。
(五)设置临时隔离点。依托医务室或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在企业医务室、集体宿舍等区域按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不具备设置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根据市、区和园区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按要求向所在园区和街道报备。
三、做好防控
(六)加强进出人员登记管理。每日开展两次体温检测,多渠道及时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在楼宇、园区大门及集体宿舍区等地建立体温检测点,加强门卫管理,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实行严格检查,做好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要求其暂停上岗,并及时就医。
(七)保持通风换气。工作场所每天至少两次保持30分钟开窗通风。要关闭空调,确有需要的,按相关规定采取进风消毒过滤;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八)做好清洁消毒。复工复产前,对所有场所进行一次消毒,之后定期开展消毒。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生活设施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消毒,对
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重点区域每天早晚各消毒一次。通勤车使用后要立即消毒、更换椅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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