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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装置巡检岗位管理办法

来源:好走旅游网
巡检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各单位所维护生产装置的安、稳、长、满、优运行,进一步提高公司日常维护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对所维护生产装置的巡检工作。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检修管理处是巡检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由各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巡检工作。

第三章 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五条 根据所维护生产装置实际,由各二级单位、维护队伍制定相应的巡检内容、路线和具体的考核细则,要明确任务与责任,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巡检内容及路线要重点突出,特别是现场巡检的最高点及死角地带,必须纳入巡检站点。设备隐患、设备卫生(维护单位承担的)也必须纳入巡检范围,以提高各级巡检工作的质量。巡检人员进入防爆或有毒有害区域内,必须按安全的有关规定执行(如着装、关闭通讯工具、佩带和使用检测仪、禁穿带钉鞋、佩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及相应的防毒面具等)。

第六条 日常维护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巡检时,必须两人同行,距离保持在3-5米,进入有毒有害区域,必须佩带和使用检测仪、佩戴相应的防毒面具及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 每班巡检按规定的巡检内容、路线、时间进行巡检,并制定出巡检路线图;巡检点应有明显的检查标识,每次巡检挂牌时间工作日±30分钟(节假日±60分钟)内有效;同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

第八条 每次巡检要认真对设备运行情况、重点装置、关键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巡检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第九条 维护队伍的日常维护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不少于两次,对责任区域内的班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和汇报,并在巡检记录上签字。

第十条 维护队伍主管维护工作的队长(副主任)每周巡检两次,对本单位负责维护装置的设备运行情况,维护人员巡检情况及巡检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在“巡检记录”本上(备注栏)签字。

第十一条 各单位主管日常维护的经理每月检查两次,二级单位日常维护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对各维护队伍的生产维护情况、巡检工作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生产维护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并认真填写“管理人员工作纪实”记录见附件 A。

第十二条 检修管理处不定期对各单位日常维护管理部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章 制度的实施与检查

第十三条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结合所维护生产装置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巡检考核细则。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突出重奖重罚,确保巡检工作开展的有效性,确保公司日常维护维护工作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十五条 为加强制度的管理,公司各二级单位和检修管理处定期组织检查。检查采取全面检查和抽查两种方式;对查出的问题,可当场要求基层人员进行整改。检查的内容以本管理细则内容为准。检查结果按照“经济责任制月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管理细则由公司检修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管理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A

管理人员工作纪实

姓名 单位 班组日常工作存在的问题: 整改意见(措施): 班组长(签字): 日期: 班组日常工作存在的问题: 整改意见(措施): 班组长(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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