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有限公司 住所:***区建华南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系执行董事,电话**—850603**
异议事项
请求贵院撤销**嘉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嘉城房估【2016】第07022—1号至*嘉城房估【2016】第07022-9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事实和理由
我公司于2016年8月3日收到**嘉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我公司所属的“***区公里街10号新华科技电子广场”的9个商铺作出的*嘉城房估【2016】第07022-1号至*嘉城房估【2016】第07022—9号评估报告,我公司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评估报告评估的房产价值明显过低。
本次评估的9处房产,评估单价1.9万元/平米为2套,评估单价1万元/平米为5套,评估单价1。5万元/平米为1套,评估单价0.86万元/平米为1套。根据**市房价走势查询,2016年春节以后**房价经历了一波价格上涨,这9处房产位于**市区中心地带,周边房产均价均已超过1.6万元/平米,位置好的房产均已超过2万元/平米。经查询紧邻新华科技电子广场的苏宁生活广场商铺销售均价为1.6万元/平米,且新华科技电子广场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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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生活广场商业更为成熟,售价更高。而评估报告中认为该9处房产中有7套单价为1.5万元/平米至0。86万元/平米,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综上所述,评估报告评估的房产价值明显过低.请求贵院撤销**嘉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嘉城房估【2016】第07022-1号至*嘉城房估【2016】第07022-9号\"房地产评估报告。
此致
**市人民
异议人:******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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