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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环境缺陷严重 恶化地方金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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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薛莉周羽中 法治环境缺陷严重恶化地方金融生态 80万元判决震动银行业 ^金融风险成因及表现的全新概念,探寻 国内重要城市在金融生态环境体系中各 的行为,种植养殖场的损失与其无关。一 审法院支持了农行的观点,原告败诉。 005g1,一个严寒的冬日。一份终 /审败诉的判决书递到了中国农业银 自的“坐标”,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 行法律事务部负责人的手中,整个农 所专门成立了“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 行由此陷入了凝重和无奈。 在这份判决书中,某市高级人民法 案件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则 认为,种植养殖场曾取得过扶贫贷款,其 有理由对获得贷款批准抱有更大期待; 农行的贷款审定虽未超出《贷款通则》第 23条规定的中期贷款答复期限,但仍属 未及时答复,违反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 评价”课题组。在金融所所长李扬等专家 的主持下,历时半年多时间的调研、讨论 院终审判决认定,因为“怠于履行义务”, 没有“及时”发放贷款,使上诉方——一 和撰写,社科院金融所完成了我国首个 系统研究城市金融生态环境问题的课 题。 个欲从农行某支行获得扶贫贷款的种植 养殖场的“合理期待落空”,并因此造成 了损失,法院最终判定农行赔偿种植养 殖场经济损失80万元。 一所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农行怠于履行义 务,未给种植养殖场留下合理的时间,在 使其对获得扶贫贷款的合理期待落空的 同时,也让种植物的越冬保护处于更大 的风险之中。法院据此判定,农行应对种 植养殖场损失200万元的40%1 ̄[J80万元承 担赔偿贵任。 根据课题报告《中国城市金融生态 环境评价》对50个大中城市样本的分析, 在城市金融生态九大类构成要素中,法 治环境因素以0.194961的贡献弹性高居 榜首,极大地影响着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可怕的不是出事,而是出事之后司 法部门无法有效介入。无法形成有效的 司法救济。”针对法治环境中最重要的司 起并不复杂的合同纠纷,一个数 目不大的赔偿官司,却让整个银行业忧 心忡忡。 “此案的判决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 这一判决结果在让农行大感意外的 同时,也让其他商业银行大为不解。 例。虽然我国不是案例法的国家,但一个 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于此后类似案件 的处理,仍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因此,这 一法裁判的及时性和公正性问题,李扬这 样认为。李扬的担忧恰巧在“农行案”上 得到印证。 该案一审中,种植养殖场起诉称,因 农行某支行未按当地政府扶贫办文件发 针对此案,来自银行界的观点几乎 异口同声。他们认为,为确保贷款的安 全,商业银行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 判决带来的后果。决不仅仅是农行80 万元的损失,其对整个银行业的恶劣影 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进行严格审查,同 时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这既是商 响不容低估。”农行法律事务部的有关人 士告诉记者。 “农行案”的发生。让人们对金融业 发展外部环境的审视和反思。再度升温。 司法裁判“加压”生存环境 放贷款,并在贷款合同缔结过程中恶意 磋商,导致所需资金不能落实,使该场种 植的作物因无资金购置保暖设施被冻 业银行的权利,也是其义务。上述判决在 法定贷款答复期限之外,缺乏常识地给 银行贷款审查、审批程序另行确定了一 死,因而要求法院判令农行赔偿其全部 经济损失。农行则答辩称,该行作为商业 个不合理的期限,将借款人自己应当承 担的经营风险转嫁于银行,于法无据,于 理不合。 “农行案”发生的过程当中,一个由 现任中央银行行长周/j,)lI率先引申井提 出的全新概念——金融生态,正慢慢引 起人们的关注。为揭示和描述这一包含 暗持者既然敢顶风作案,究竟是魔 银行,对扶贫贷款的发放享有自主权,并 在《贷款通则》规定的期限内答复不予贷 款,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磋商 获得消化“官股”的授权?娄底民间众说 这一判决结果,让包括农行在内的 所有商业银行,再次真切地感受到了司 本”等,都是这种缺失的表现。在原来经 高还是道高就难以确定。更加值得注意 纷纭。而村民们指责政府借打击官煤勾 结重新洗牌,有可能形成新一轮官煤勾 结。 济社会生活比较简单的情况下,这些缺 失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用严厉的运动式冶 理方式来弥补,但在经济社会生活日益 复杂化的今天,这种缺乏制度基础的运 的,则是在整治中的利益重新洗牌,一些 更有力量的利益群体取代原来的利益群 体。在娄底矿难中,矿主康建国被控制 上述分析表明,我们社会中治理的 基础正在遇到真正的挑战,这种挑战表 现在:治理所需要的手段和基础在丧失, 并由此导致治理的失效。这种挑战既有 后,娄底官方决定将官员在支华、雄兴两 矿的104.8万元“官股”,转让给一个叫康 菜的老板,并由康某出任支华、雄兴煤矿 董事长。同时,认可康建国委托康某行使 1 10多万元股权的行为。据有关报道,康 某是如何从康建国手里接管两煤矿,并 动式治理方式,日益显得色厉内荏。可以 说,如果不能实现从运动式治理向制度 化冶理的转变,不能形成有效的基础秩 序,经济社会生活的失序将是不可避免 的。圈 来自运动式治理模式本身的因素,也有 基础制度缺失的因素,前面所说的“现金 交易,不用发票税票,甚至没有真实的账 (摘自《经济观察报》) 经济管理文摘2006年第2期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法判决给生存环境和自身发展带来的压 力和挑战。 法律缺失威胁银行债权 的立法过程,已经顺利完成了二审。然而 保证的总回收率平均仅为39.7%。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陈小云指 出,除此之外,金融执法环境不佳,地方 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严重,也是导致金 喜中也有忧。《破产法》中关于劳动债权 优先于担保物权的规定,又让金融监管 部门如鲠在喉。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对此直 如果说不公正的司法裁判常常让商 业银行无奈且无助,而法律缺失的尴尬, 又成为严重恶化法冶环境的又一诱因。 很长时间以来,出台一部全新的《破 产法》,让法律的“铁面无私”吓退那些企 融执法现状难尽人意的原因。 “法律和制度环境的缺陷,促使地方 政府把更多的注意力转向对中央控制的 言不讳。他认为,如果劳动债权优于担保 物权,其直接后果就是银行债权追索难, 不良资产回收率低,从而导致金融机构 债权人消化不良资产的能力弱化,形成 金融风险的诱因。 公共金融资源的竞争上,特别是在所辖 企业面临逃废债的法律诉讼时,这些‘父 图通过破产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一 直是商业银行心底的愿望。在法律缺失 的背后,一些不法企业正是瞅准这一空 母官’往往会选择充当地方企业的保护 伞。”一位研究金融法律的人士这样对记 “对担保物权保护的漠视会破坏法 隙,大玩“假破产”的把戏。 “这个对我们来说是最便捷、最好的 律的基本规则,冲击经济主体对于担保 制度作为最后一道保护措施的信任。而 者表示。 司法判决的顺利执行是司法公正的 办法。通过破产,我们的企业基本上都搞 活了,而且产值、收入、利润、税收都大幅 度增加。”这是四川省中江县丝绸公司违 过于严格的破产条件使得债权人不能及 重要内涵和体现。包括金融案件在内的 案件“执行难”问题,巳连续数年引起最 时、有效地提出债务人破产的申请。将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规定为破产条件,往往会使企业已 经不可救药时才能进入破产程序,这会 错过对企业实施重组或和解的机会,同 时这也会错过对金融机构债权人利益实 高权力机关的高度关注。据全国人大提 供的数据,在开展“执行年”活动的1999 年,当年1至10月共执结案件165万件,同 法破产案遭严肃查处后,该县县委副书 记周英的一段“实话实说”。尽管已经过 去了4年,但是这起案件仍是描写“假破 产”的最好例子。 比提高4.39%,但仍仅为67%。民事经济 案件的执行率更低。从全国范围看,近年 周荚提到的“捷径”,就是使一家“四 现最大化保护的机会。”项俊波对此不无 金融执法考验法律效力 来未执结案件数量呈逐年大幅度上升之 势,由此引起的负面效应十分明显。 数年时间执结一起案件,算得上我 国司法的独特“风景”。在这道“风景”中, 川省贸易企业最佳效益30强”企业在短 担忧。 期内实现“非正常死亡”,通过假破产,逃 废银行债务3419万元的事件。 企业“猝死”为逃债。案件真相大白 法律是一种信仰,失去了这种信仰, 最缜密、最系统的法律也会变成一张白 纸。如果说现行金融法律体系中征信立 银行的债权经受着考验,人们的耐心经 受着考验,法律的权威也在经受着考验。 后,该案被定论为一起由地方政府牵头 策划、地方财政部门提出主张、当地法院 积极配合的令人匪夷所思的粕账行为。 应该说,在暴露地方金融生态的原生态 过程中,“中江案”极具典型性。 法、破产立法方面的缺失是遗憾。那么已 有法律不能得到执行,就是对信仰的亵 渎。 “中江案”早巳合上案卷,但它注定 要被作为影响正常金融秩序的典型案件 被人们一再提及;“农行案”虽已结案,但 .<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总报 当事一方的中国农业银行还在为维权奔 走忙碌,他们的理由和主张已经引起了 所幸的是,“中江案”得到国务院的 告列举了目前金融执法所面临的现状: 高度关注。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 首先是执行时间长,程序复杂。违约时债 银行的介入下,迅速得到了查处和改正。 所不幸的是,这一个案所凸显出的法律 缺失问题,已经严重恶化了地方金融生 态。一位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士介绍说,由 于地方政府的强力介入,尤其是地方法 院的不作为,在上世纪9O年代中后期,仅 内蒙一地就接连发生了9起国企集体“假 破产”的事件;即便在金融生态相对较好 权的执行时间过长,往往造成担保物价 银行业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金融业改 革和金融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已经由 一值降低,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都不利。 其次是执行费用高。金融机构通过 法律诉讼伸张债权,除了立案、诉讼保 起起活生生的案件,演变为一个足以 影响整个金融发展的大问题。 几乎与(eo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 价>总报告脱稿同时,凝聚着众多愿望的 全、执行等环节需要先垫付费用外,在案 件审判或执行阶段,往往还需支付鉴定、 “十一五”规划纲要也呈现在人们面前。 这之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主题代 表了全社会的共同心声。 评估、执行物过户等费用,收费的环节多 而且费率高。导致诉讼费用基本婴占到 的江苏省,某市自推行所谓的 两个买 诉讼标的金额的10%至20%。而且,常由 断”以来,也已造成市内各家银行7O亿贷 于债务人无意或无能力偿还,最后变为 款被悬空和逃废。 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同时,整个“十一 五”期间,中国将面临许许多多的“两 难”:发展与资源、开放与摩擦、机遇与风 金融机构自己负担。 有人援引中国人民银行2005年年初 第三是抵债资产回收效果差。有资 年某省金融机构的各种抵债资产的总回 收率平均仅为50%;通过法律程序执行的 险……金融业也不例外。在这样的背景 的一个统计称,我国每年因逃废银行债 料显示,相对于违约贷款的价值,过去两 务造成的直接损失大约在1800亿元。 一下,改善金融业生存的法冶环境,进而创 造适应其发展的生态环境。一个又一个 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 严肃的课题,等着人们给出答案。■ (摘自《上海证券报》) 好在新《破产法》经过“十年长跑”式 抵债资产总回收率平均为48.9%;第三方 用信息创造财富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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