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指导书 版号/改次:B/0 发布区域:DS 管理处筹建 第 1页 共 2 页 密级:D
1.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已签订委托管理合同的物业管理处的筹建。 2.0时间要求
2.1必须满足与开发商签定的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 2.2新建物业的管理处应当在接管验收前一个月正式成立。 3.0工作内容 3.1人员的配置
3.1.1分公司应当根据管理处组织架构、人员定编及接管时间制定管理处筹建计划。(具体符合《人力资源计划管理及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3.1.2新建物业管理处人员配置计划可以分为新建物业入伙装修期和正常管理期两个阶段。 3.1.2.1入伙装修管理期为从物业入伙开始八个月内或入住率超过60%,在此期间的作业层职员可以按照不高于公司定编人数的120%配备。
3.1.2.2正常管理期是指物业入伙八个月后,到正常管理期管理处职员人数必须按照公司人员定编配备。
3.1.2前期介入小组编制人员编制人员编制计划,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计划、拟定管理处经理人选并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1.3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进行人员的招聘或调配。 3.1.4分公司培训部门负责组织对职员进行上岗培训。 3.2物资配备
3.2.1由管理处责任人负责按照前期制订的《物业管理方案》编制管理处的物资配备计划。 3.2.1.1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办公桌、办公文具、白板等。 3.2.1.2通讯工具:电话、对讲机、网络等。
3.2.1.3后勤用品:饮水机、护卫员床上用品、厨房用具等。 3.2.1.4服装:各类职员服装。 3.2.1.5 其它。
3.2.2分公司物料采购部门负责按计划规定时间采购。
3.3公司综合事务部门负责办理管理处营业执照、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开设帐户等。 3.4新建物业的前期工作小组负责与开发商协商确定管理处办公室、宿舍位置和装修事宜。
深圳市长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流程资源-前期与入伙管理 编号:PM0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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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工作标准
序工作标准 号 1 职员到位及时 2 物资满足正常工作需要 3 对新入职员工的培训覆盖率100% 5.0文件使用
5.1掌握职位: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分公司各职能部门 5.2熟悉职位:公司总经理、管理处经理 5.3了解职位:市场拓展部 6.0支持性文件
6.1《管理处筹建计划书》
6.2《人力资源配置计划作业指导书》 6.3《物业管理方案》
编制:行政事务部 审核:岳君彩 批准:王 文 发布日期:20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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