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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5大中修设计指南终稿

来源:好走旅游网


2014-2015大中修设计指南终稿

目 录

1. 总则...........................................2 2. 目的与要求................................. ...4 3.组成与内容................................ ....7 4.设计说明.......................................8 5. 设计图表......................................12 6.设计成果的提交................................17 7. 路面工作要求..................................19 附录A............................................23 附录B............................................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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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为规范我省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设计工作,提高设计文件编制质量,特制订本指南。

本指南所指大修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较大损坏进行周期性的综合修理,以全面恢复到原有技术标准;中修是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一般性损坏进行定期的修理加固,以恢复公路原有技术状况。

1.0.2本指南适用于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其它大中修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

1.0.3公路大中修工程设计文件是安排养护工程、控制投资、组织施工、监督检查和交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1.0.4公路大中修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方针政策,按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精心设计,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合理。

1.0.5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设计,必须由具有公路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必须在路况检测评价分析基础上进行,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及经验,并对设计质量负责。科学合理的分段确定设计方案,对有可比性的设计方案应进行同等深度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选论证,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1.0.6设计必须贯彻“安全、耐久、节约、环保、和谐”的设计理念。应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吸取国内外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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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重视环境保护,使项目取得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1.0.7公路大中修工程设计一般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1.0.8工程定额的采用和预算编制按照交通运输部现行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规定编制。

1.0.9公路大中修设计必须提出施工组织计划,对施工安全和保通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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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 的 与 要 求

2.1公路大中修工程设计应在对原有公路进行全面调查、检测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根据测设合同的要求,科学合理拟定设计原则,确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提出文字说明和图表资料以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施工图预算,满足审批的要求,适应施工的需要。

2.2公路大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应:

2.2.1、实测公路现状后,拟合路线平、纵面线形,确定路线具体位置,评价原路技术等级;

2.2.2、确定路基超高方式和加宽类别;

2.2.3、调查、检测原路路基病害,评定技术状况,确定路基病害整治、补强设计方案,确定特殊路基设计的结构类型及尺寸;

2.2.4、调查、检测原路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和防护工程病害状况,评定技术状况,确定结构类型及尺寸;

2.2.5、调查、检测原路路面的使用状况和病害状况,评定技术状况,分段确定路面补强或改建设计方案、结构类型及尺寸;

2.2.6、计算土石方数量并进行调配,确定取土、弃土的位置;

2.2.7、调查、检测桥梁和涵洞的使用状况和病害状况,评定技术状况,确定需要进行新增、改建或加固的各类大中小桥、涵洞等的位置、孔数及跨径、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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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调查、检测隧道的使用状况和病害状况,评定技术状况,确定需要进行改建或加固的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形式和尺寸;

2.2.9、调查、完善原路线交叉设计;

2.2.10、调查、完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养护设施); 2.2.11、提出施工组织计划,对施工安全和保通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2.2.12、调查落实沿线筑路材料的质量、储量、供应量及运距;

2.2.13、确定环境保护设施的位置、类型及数量、绘制必要的布置图和设计图;

2.2.14、编制施工图预算,提出人工数量及主要材料、机具、设备的规格及数量;

2.3公路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应:

2.3.1、调查、检测原路路基病害,评定技术状况,确定路基病害整治、补强设计方案,确定特殊路基设计的结构类型及尺寸;

2.3.2、调查、检测原路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和防护工程病害状况,评定技术状况,确定结构类型及尺寸;

2.3.3、调查、检测原路路面的使用状况和病害状况,评定技术状况,分段确定路面补强或改建设计方案、结构类型及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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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计算土石方数量并进行调配,确定取土、弃土的位置;

2.3.5、调查、检测桥梁和涵洞的使用状况和病害状况,评定技术状况,确定需要进行新增、改建或加固的各类大中小桥、涵洞等的位置、孔数及跨径、结构类型及各部尺寸;

2.3.6、调查、检测隧道的使用状况和病害状况,评定技术状况,确定需要进行改建或加固的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形式和尺寸;

2.3.7、调查、完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养护设施); 2.3.8、提出施工组织计划,对施工安全和保通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2.3.9、调查落实沿线筑路材料的质量、储量、供应量及运距;

2.3.10、确定环境保护设施的位置、类型及数量、绘制必要的布置图和设计图;

2.3.11、编制施工图预算,提出人工数量及主要材料、机具、设备的规格及数量;

2.4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说明书应包含比较方案及图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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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组 成 与 内 容

3.0.1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下列十三篇组成。 第一篇 设计说明书 第二篇 路线 第三篇 路基 第四篇 路面

第五篇 桥梁、涵洞 第六篇 隧道 第七篇 路线交叉

第八篇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第九篇 环境保护 第十篇 其他工程 第十一篇 筑路材料 第十二篇 施工组织计划 第十三篇 施工图预算 附件 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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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计说明书

4.1项目地理位置图,示出路线在区域路网中的关系及沿线主要城镇等的概略位置。

4.2概述

设计文件必须阐述和提供:路线在本辖区范围内的里程及本次公路大中修工程长度、起止桩号、原路修建历程、技术等级、路基路面宽度、路幅布置、原路面结构及厚度、最近一次改扩建或大中修情况、主要病害,交通量及组成、桥隧等结构物技术状况、原设计荷载。

4.2.1.简述任务依据、测设经过。 4.2.2.原有公路设计技术标准。 4.2.3.原有公路技术状况及适应性评价。

1 原有公路起讫点、主要控制点及走向、历史和现状(包括必要的检测及评定结果);路线、路基、路面现状; 原有公路构造物基本情况,现有交通量及轴载组成等。

2 与原设计和社会发展的适应性评价。 4.3 公路大中修设计的原则及要点。 4.4路线

原路主要技术指标采用情况,超标路段及分布,安保工程设防等级及安全保障措施设计情况。

4.5 路基

4.5.1原路路基宽度及路幅划分情况,路基横断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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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路基病害类型、分布及原因分析;

4.5.3 路基病害修复处治方案拟定、比选,确定处治工程方案;

4.5.4路基的压实度及顶面弯沉要求; 4.5.5施工注意事项

路基病害修复工程施工方法、质量控制要点。 4.6.路面

4.6.1原路面设计标准、路面结构厚度、类型及材料组成,路面维修养护历史。

4.6.2原有路面技术状况调查、检测、试验及评定,交通量调查及预测,主要路面病害原因分析。

4.6.3 设计原则和设计使用年限。

4.6.4比选并确定推荐路面结构组合,对大修路面结构进行验算,并提出各结构层的交工验收弯沉值。

4.6.5材料组成设计和施工技术要求。 4.6.6 拌合站数量、位置、设置要求。 4.7桥涵 4.7.1原设计标准

原设计技术标准,包括荷载标准,桥涵宽度,设计洪水频率等。

4.7.2桥涵病害调查、检测及技术状况评定结论,分析病害产生原因,确定桥梁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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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桥涵加固设计要点

4.7.4加固方案比选及推荐,明确主要材料的技术参数。 4.7.5施工工艺、要求、交通组织及注意事项。 4.8隧道

4.8.1 隧道分布情况及设计技术标准等。

4.8.2 隧道结构现状及检测主要结论,并分析病害产生原因。

4.8.3 隧道机电及附属设施现状及评价结论。 4.8.4 隧道利用方案。 4.8.5 隧道维修设计说明。

4.8.6施工工艺、要求、交通组织及注意事项 4.9 路线交叉

数量、形式、存在问题及改善措施。 4.1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养护设施) 4.10.1设置现状及适应性分析。 4.10.2新增、利用及改善情况。 4.10.3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工程措施。 4.11.筑路材料

4.11.1沿线筑路材料种类、技术指标、储量、供应量、运输条件及运距。

4.11.2主要材料分布情况,有关采、购、运输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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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环境保护

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资源循环利用情况说明。

4.13施工组织计划

施工对原有公路通行的影响,交通组织设计原则及内容。 4.14施工图预算 编制依据及结果

4.1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4.16附件:测设合同、有关部门的批文以及协议、纪要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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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设计图表 5.1路线

5.1.1路线平面图。示出地形或地物,路线桩号、断链、平曲线主要桩位、与其他交通路线的关系以及县以上境界等,标注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及坐标网格和指北图式,示出涵洞、桥梁、隧道、路线交叉(标明交叉方式和形式)位置、中心桩号、尺寸及结构类型等,列出平曲线要素表。

5.1.2大修工程路线纵断面图。示出网格线、高程、地面线、设计线、竖曲线及其要素、桥涵、隧道、路线交叉位置。桥梁按桥型、孔数及孔径标绘,注明桥名、结构类型、中心桩号、设计水位;跨线桥示出交叉方式;隧道按长度、高度标绘,注明名称;涵洞通道按桩号及底高绘出,注明孔数及孔径、结构类型、水准点(位置、编号、高程)及断链等。水平比例尺与平面图一致,垂直比例尺视地形起伏情况可采用1:200、1:400或1:500。图的下部各栏示出地质概况、填挖高度、地面高程、设计高程、坡长及坡度、直线及平曲线(包括缓和曲线)、超高、桩号。

5.1.3安全设施

(1)交通标志布置图。 (2)安全设施工程汇总表。 (3)沿线标志、标线平面布置图。 (4)标志设置一览表。 (5)标线设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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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突起路标(路钮)设置一览表。 (7)护栏设置一览表。 (8)隔离栅设置一览表。 (9)轮廓标设置一览表。 (11)防落物网设置一览表。 (12)诱导标设置一览表。 (13)标志板面布置图。 (14)单柱式标志一般构造图。 (15)双柱式标志一般构造图。 (16)单悬臂标志一般构造图。 (17)双悬臂标志一般构造图。 (18)门架式标志一般构造图。 (19)互通标志布设图。

(20)服务区(停车区)标志布设图。(21)收费广场标志布设图。 (22)主线标线及导向箭头设计图。 (23)振荡标线设计图。 (24)减速标线设计图。 (25)出、入口标线设计图。 (26)突起路标一般布置图。 (27)互通立交区标线设计图。 (28)平面交叉口导流标线设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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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路侧波形梁护栏一般构造图。 (31)中央分隔带波形梁护栏结构设计图。 (32)护栏立柱及附件一般构造图。 (33)活动护栏一般构造图。 (34)分合流护栏一般布置图。 (35)混凝土护栏一般构造图。 (36)防眩板一般构造图。 (37)防撞设施构造图。 (38)减速垄设计图。

(39)焊接网隔离栅一般构造图。 (40)焊接网隔离栅安装设计图。 (41)刺铁丝隔离栅一般构造图。 (42)刺铁丝隔离栅安装设计图。 (43)防落物网一般构造图。 (44)轮廓标一般构造图。 (45)栏式轮廓标设计图。

(46)界碑、百米牌及锥形路标一般构造图。 (47)里程牌一般构造图。

(48)养护服务设施 5.2路基设计图表

5.2.1大修工程路基设计表。列出平曲线要素、纵坡(坡高、坡长、变坡点桩号及高程)、竖曲线要素、桩号、地面高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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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高程、填挖高度、路基宽度(原宽、加宽、加宽后总宽)、缓和长度、超高值(左、右)、路基边缘与设计高之差(左、右)等。

5.2.2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5.2.3路基病害处治或补强工程数量表 5.2.4路基病害处治或补强设计图

5.2.5超高方式图。分类型绘示出超高纵断面、缓和段代表性超高横断面,注出主要尺寸、超高渐变率、横坡及超高值。

5.2.6取土坑(场)、弃土堆(场)设计图表。 5.3.路面

5.3.1路面工程数量表。列出起讫桩号、长度、结构类型、各结构层次名称及厚度。

5.3.2路面结构图。路面结构方案比选及推荐图,示出自然区划、累计轴次、设计弯沉及土基回弹模量等设计参数,绘示路面边缘大样图。

5.3.3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图。水泥混凝土路面应绘出水泥混凝土路面分块布置、接缝构造和补强设计及刚柔过渡设计图等。

5.3.4 路面病害处治图,应明确不同结构过渡大样图。 5.3.5料场及拌合站位置示意图。 5.4 桥梁、涵洞

5.4.1 原有桥涵现状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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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原有桥梁设计图。

5.4.3 桥梁加固设计图表,新增涵洞设计图表。 5.5隧道

5.5.1 原有隧道现状调查表。 5.5.2 原有隧道设计文件或竣工图。 5.5.3 隧道维修加固设计图表。 5.6路线交叉

5.6.1 原有公路路线交叉的现状调查表。 5.6.2路线交叉工程数量表、设计图。 5.7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5.7.1增设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数量表 5.7.2增设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图 5.8筑路材料

筑路材料料场表、材料取样试验成果表、混合料试验成果表、筑路材料供应示意图。

5.9环境保护 5.10施工组织计划

5.10.1临时交通工程设置一览表 5.10.2施工期临时交通组织设计图 5.11施工图预算(可单独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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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设计成果的提交

6.0.1 设计文件幅面尺寸应采用297×420毫米(横式),设计文件应装订成册,每册不宜过厚或过薄,以便于保管和使用。

各种设计图纸的幅面尺寸一般采用297×420毫米。必要时可增大幅面,其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制图标准》的规定。

6.0.2 设计文件每册封面上一般应列出公路路段名称、里程全长、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名称、册数、测设单位名称等。

设计文件每册扉页的内容应包括公路路段名称、里程全长、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名称、册篇组成、各级负责人签署、参加测设人员姓名及职务、勘察设计证书等级及编号、设计文件编制年月。

设计文件每册应有目录。

设计文件中的图表均应经设计人员签署。 施工图设计文件封面为奶油白色或象牙白色。 6.0.3设计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公路工程名词应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工程名词术语》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所规定的名词,无规定的可采用习惯使用的名词。

6.0.4 所有勘测记录和地质、材料、水文、地震、调查、试验资料,设计计算及工程数量计算资料,均不附入文件中,但应整理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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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 本办法所提出的设计图表的式样,按照现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图表示例》办理。

6.0.6设计文件包含:送审稿(用于咨询机构审查)、报批稿(用于行业部门审批,报批稿必须含预算PDF格式电子文档)。

6.0.7 设计文件所用符号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基本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相关规定,设计文件所用的符号,在设计图前增加一页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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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路面设计工作要求

路面大中修设计应针对路面大、中修改造养护设计的需求和特点,详细调查原路面现状,科学、规范地采取原路调查、检测数据,遵照现有相关技术规范及要求,对原路面破损等指标进行分段评价,分析路面病害产生的原因,结合预测交通量状况分段拟定路面大、中修改造路面结构,合理选用路面材料,并提出相关技术要求。

7. 1 基础资料调查与收集

7.1.1 调查、收集原路沿线地形、地质、水文以及路基和路面的排水状况等基础资料;

7.1.2 调查、收集原路沿线地区气温、降雨量等气候资料,冰冻区还应收集冻结指数、冻深等基础资料;

7.1.3 调查、收集沿线交通量资料,重点为交通量大小、轴载组成及增长率等;

7.1.4 调查、收集原路修建时间、路面结构与材料采用情况,路面改造、养护历史,包括改造养护时间、路段、措施及效果等;

7.1.5 调查沿线跨线桥及隧道净空现状与要求,标高变化对沿线构造物及城镇等的影响及限制条件。

7.2 沿线路面材料调查

7.2.1调查基层、底基层材料料场位置、储量、运距及运输条件,取样进行室内试验并推荐基层、底基层材料使用情况。根据实际工程需要,选择冷拌场位置、数量或说明外购成品冷拌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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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调查沥青面层材料(其中细集料可采用天然中粗砂、机制砂或石屑)料场位置、储量、运距及运输条件,取样进行室内试验并推荐路面使用材料。根据实际工程需要,选择热拌场位置、数量或说明外购成品热拌料。

7.3 原路面技术状况调查、分析与评定

7.3.1沥青路面病害状况调查、检测与分析内容如下: 1 原路破损状况,包括路面裂缝、块裂、龟裂、沉陷、车辙、唧浆、坑槽、修补等,并计算路面损坏状况指数(PCI);

2 路面结构承载能力应采用弯沉仪进行弯沉测试,并计算路面结构强度指数;

3 选择路面典型病害进行钻芯或探坑取样,必要时进行室内试验,分析路面破损原因,判断路面结构层状态;

4 必要时检测路面车辙深度,并计算路面车辙深度指数; 5 必要时检测路面平整度状况,并计算路面行驶质量指数; 6 必要时检测路面抗滑状况,并计算路面抗滑性能指数; 7 调查分析路基的稳定性、强度以及路基路面范围内排水状况等;

7.3.2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调查、检测与分析内容如下: 1 原路面损坏状况:损坏类型、轻重程度、范围及修补措施等,重点调查破碎板块,裂缝,沉陷、胀起,唧泥,板边、板角的破损状况和纵横向接缝拉开宽度、错台位置与高度等,并计算路面状况指数、断板率、平均错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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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采用弯沉仪检测、判定原路接缝传荷能力和板底脱空状况,计算接缝的传荷系数;

3 选择代表性位置进行钻芯或探坑取样,量测水泥混凝土板厚度并进行室内强度试验,分析路面破损原因,判断路面结构层状态;

7.3.3 综合上述调查、检测等资料对原路路面技术状况进行评定。

7.4大、中修路面结构比选与推荐

1 根据原路面状况调查、检测与分析评价结果和路面病害原因,结合路段交通量现状及未来增长情况,拟定多种可行的大、中修路面结构方案;

2 估算各方案主要工程数量和造价,采用全寿命周期费用理念,结合施工、交通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同深度进行技术经济综合比选,最终推荐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性能优良的路面结构方案。

3 对大修工程或结构补强路段,应进行路面结构验算,并提出路面结构层弯沉交工验收要求。

7.5原路面病害处理措施

应根据原路面病害产生的原因和各结构层状态,针对性分类型提出原路面病害处治措施、处治深度和处治范围,确定路面病害处治工程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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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明确路面各结构层的技术指标和要求,提出使用材料类型、材料规格、技术指标与要求;明确路面各结构层、混合料技术指标与要求。

7.7 施工技术要求

明确路面各结构层混合料施工设备、材料加工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控制要求等。

7.8 根据实际工程需要,选择冷、热拌场位置、数量或说明外购成品冷、热拌料,并提出相应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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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各级公路沥青路面的大修设计年限不宜低于表1的要求,若有特殊使用要求,可适当调整。

表1 各级公路沥青路面大修设计使用年限

公路等级 设计年限 一级公路 6~8 其他等级公路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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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管理,发挥省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专项补助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12]275号)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要求,针对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省专项补助的非收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以下简称大中修工程)项目。各地自筹资金安排的大中修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大中修工程作为公路养护工程,具有项目散、分布广、规模小、投资少、不征地、及时性强、实施周期短等特点,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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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及时恢复路况、方便公众出行的原则,简化前期手续,快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尽快恢复路况。

第四条 公路大中修工程工作程序为: (一) 对公路病害进行全面调查、检测和评定,确定需要进行大中修的路段;

(二) 组织编制需要大中修路段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批;

(三) 上报大中修工程项目年度建议计划; (四) 下达大中修工程项目年度计划; (五) 组织大中修工程项目实施; (六) 进行大中修工程项目验收。

第五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积极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工作要求,采用先进养护技术和管理手段,大力推广和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大中修工程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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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设计管理

第六条 市(州)公路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依据厅公路局上年度路况检测评定结果,结合本辖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改建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确定需要大中修路段,并组织编制设计文件。

第七条 大中修工程项目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第八条 大中修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应委托具有乙级及以上公路设计资质,且具备相应业绩、设计经验和能力的设计单位按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编制。

第九条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大中修路段的技术状况进行详细检测,对交通量和通行车辆的轴载谱进行调查,综合考虑交通量、车辆轴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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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条件、全寿命周期成本和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等因素,充分论证,科学合理地确定设计方案。

大中修工程设计交通量应采用全自动连续式交通量调查观测站的数据,一般不得采用人工调查数据。

第十条 路面大修应在原路面上整段加铺基层进行补强或对原路面整段进行翻修、加厚或加宽后,再重新铺装面层,面层原则上应采用沥青混凝土,厚度不得低于7cm。若采用水泥混凝土面层,其厚度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路面中修应在原路面局部病害集中处治或局部挖补基础上,再整段封层罩面,罩面应采用沥青混凝土,厚度不得低于4cm。

第十一条 大修工程路段上的四、五类桥梁应按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同步改造,交通安全和养护设施应同步完善,以提高公路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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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厅公路局审批,并将项目核查、技术方案审查和专家现场审查相结合,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审查深度,保证审批质量。项目设计文件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 申请厅公路局审批的设计文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全套设计文件(含概预算电子文档); (二)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审批申请文件;

(三)具备相应资格、能力和业绩的咨询单位对设计文件的咨询审查意见,以及设计单位修改意见和咨询单位对修改后的设计文件的确认意见;

(四)其他需要的文件。

第三章 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 省交通运输厅对大中修工程专项补助资金计划安排建立 “竞争立项,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并根据下列情况,安排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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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市(州)政府对公路养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财政预算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的资金保障。

(二) 市(州)上年度大中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以及财政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三) 市(州)路面使用性能指数(省政府民生工程目标)完成情况和厅公路局对各地养护管理考核结果。对上年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考核综合排名前10位的市(州)按核查后的需求安排计划,对综合排名在11至16位的市(州)减少安排计划,对综合排名最后5位的市(州)减半安排计划。

(四) 申报大中修路段公路技术状况指标检测结果。

(五) 上次大修、中修或改造工程质量状况,运营使用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六) 项目资金平衡方案已得到市(州)人民政府正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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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项目设计文件已得到厅公路局的批复。

第十五条 市(州)公路管理机构组织编制大中修工程设计文件后,提出年度大中修工程申报建议计划,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建议计划提出项目资金配套方案,经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于每年10月底前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次年大中修工程项目建议计划,并抄送厅公路局。

第十六条 由厅公路局对各市(州)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汇总后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根据项目在路网中的作用、运行状况和交通量,结合各市(州)政府对公路养护的重视程度、上年度大中修工程计划执行、养护工作开展和养护目标完成情况,提出省专项补助项目建议方案,商省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后,于每年3月底前,由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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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运输厅将项目计划下达给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省对大中修工程实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内地三级及以上公路大修140万元/公里、中修40万元/公里;阿坝、甘孜和凉山州三级及以上公路大修200万元/公里、中修60万元/公里。四级及以下公路在未进行升级改造前,原则上不安排大中修工程专项补助。

省对大中修工程补助资金按“以奖代补”方式进行管理,资金管理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会同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市(州)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省交通运输厅将减少或不予安排其大中修工程专项补助资金计划。

(一) 上年度大中修工程计划执行较差,未完成年度计划。

(二) 存在擅自调整项目规模和技术标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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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大中修工程管理不规范,工程质量差。 (四) 市(州)政府承诺的项目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

(五) 对公路养护管理不重视,日常养护不到位,日常维修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公路路况快速下降的。

第十九条 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大中修工程项目管理,严格执行省下达的大中修工程专项补助计划,大中修工程原则上应在主汛期前完成;对个别因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项目,至少在下达计划后半年内完成。对于下达计划后半年仍未实施的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提出项目调整方案,商财政厅报省政府批准后,在全省范围内调整安排。

第四章 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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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大中修工程项目实施,市(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应严格控制项目规模和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凡涉及项目规模和建设标准变更的,必须报厅公路局批准。

第二十一条 为保证及时恢复路况,根据养护部门的职能职责,大中修工程项目施工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充分利用设备和人力资源尽快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大中修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和管理,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各市(州)应制定相应的大中修工程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大中修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落实质量责任,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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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大中修工程施工必须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和工艺,路面面层和稳定粒料类基层应采用机械厂拌、机械摊铺的施工工艺,加强施工质量检测和验收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

第二十五条 路面大修工程完工后必须采用自动检测设备全线逐车道连续检测国际平整度指数(IRI),一级公路工程验收IRI值不大于2.0,其他各级沥青路面的IRI值不大于2.3,水泥路面不大于3.0。

第二十六条 大中修工程施工作业区布设应作专项方案设计,其方案应包括作业工点位置、车流控制、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位置、作业区内施工人员安全保障措施,以及施工对交通影响评估等内容,施工作业区布设方案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审批。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文明规范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和保通工作,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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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 H30)的规定,合理规范布置施工作业区,设置规范、齐全、醒目的施工标志。施工路段应派专人维护交通,保证施工路段的安全通畅。

第二十八条 大中修工程不得随意断道施工,如因施工组织需要必须断道施工的,应制定绕行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二十九条 大中修工程实行交竣工一次性验收制度。工程项目完工后,经实施单位自检和监理评定合格,并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检测质量合格的,由厅公路局组织验收或委托市(州)交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参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和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实施细则进行。第三十条 大中修工程实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各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将工程进度及质量等情况报厅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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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加强大中修工程管理,及时通报情况,督促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项目审计。

市(州)公路工程质监机构应加强对大中修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检查,建立工程质量巡查制度,项目完工后,及时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厅公路局对各市(州)大中修工程开展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因管理项目不规范或工程质量差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要在全省进行通报并抄送当地市(州)政府。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或在项目

实施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或提请有关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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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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