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质量事故和投诉处理的管理制度4
1.目的:
为了促进合理使用医疗器械,提高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医疗器械的效用水平,特制定本制度。2.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范围:
适用于所有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管理。 4.职责:
全体员工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质量管理员负责监督管理。 5.内容:
5.1质量管理人负责本公司经营医疗器械质量事故管理工作。
5.2各岗位人员应注意收集从本公司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生的质量事故的反馈情况,一旦发现,应及时向质量管理员报告。
5.3企业应对用户有关产品的投诉实施管理,并建立相应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规格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投诉日期、用户名称、用户地址、联系电话、用户对产品情况的描述、解决问题的经过、处理结果。
5.4接到客户反映质量问题时,要高度重视,并立即派员到
该客户处了解情况,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如果是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要当场指出其错误之处,如果是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则须按实际情况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用户。
5.5质量管理员对收集反馈的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情况,应及时与生产厂家联系,要求派人共同调查事故情况。要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核实,汇总后,及时向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报告。
5.6退回的不合格产品应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待药监部门做统一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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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质量信息管理制度1
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项目部与赣龙复线铁路公司筹备组、相关质量监督单位、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及项目部内部之间适当的交流与沟通渠道,使与质量管理有关的信息得到有效的交流、沟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一、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由总工程师牵头,安质环保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内部信息交流和沟通工作,协调项目部与外部质量信息的交流和沟通,负责质量信息的接受、传递、反馈、处
理,保持与业主、设计、监理、地方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等相关方协商、交流与沟通。
二、质量信息的主要内容
1、质量方针、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 2、质量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变化情况; 3、顾客、监理、集团公司要求的各类报表。
4、顾客、监理和上级监督部门、设计、供方、新闻媒体等相关方对工程质量管理的期望、意见、抱怨和投诉;
5、工程质量监测结果。 三、交流和沟通的渠道
1、与顾客沟通包括工程项目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均以信息交流报告书和意见征询函的形式沟通。
2、、外部交流和沟通的渠道主要有:电话、电传、电子邮件、信函走访、邀请、对外宣传资料、调查问卷等。
3、项目部以工程例会、业务专题会、通知、宣传栏、《简报》等形式进行内部沟通。
四、交流和沟通的实施
1、安质环保部及时收集本项目质量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及全体参建员工的意见,提高工程质量的建议等,重
要信息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2、各职能部门从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获取的信息,以及项目经理、分管领导指示或要求,以通知或会议形式传达到相关单位。
3、项目部向顾客、供方传递项目部质量方针和体系的信息,对顾客提供的物资提出建议,对供方提出相关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对顾客的要求,应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传达到有关单位,并予以答复和处理。
4、各职能部门对来自业主、监理、设计、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其他相关方的建议、期望、抱怨和投诉的信息,均应引起高度重视,并详细记录,及时向主管部门及项目部领导汇报,指定专人负责答复、处理。
5、因重大事故、事件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被媒体曝光时,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书面记录相应的处理决定,同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6、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业务系统专题会、工作会,向业务人员传递信息;项目部充分利用生产调度会、工程例会、监理例会等,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
7、内外部审核、管理评审、监测和测量结果、重大质量事故、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变化的信息,由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交流和沟通。
8、工程施工阶段,与业主、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质量信息沟通,
随时掌握质量要求或期望的变化动向,积极地给予配合。 9、工程保修阶段,项目部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由公司组织回访,对于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公司主管部门责成责任单位及时进行处理,直到业主满意。
八、信息的利用
1、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利用信息,作为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活动、改进质量管理绩效的依据。
2、安质环保部要收集重要信息作为内审和管理评审的依据。
3、安质环保部应对收集到的信息应进行数据分析,以促进持续改进的有效性。
质量手册采购质量管理制度4
第二十三章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外购物资符合规定要求,满足本企业经营运作的需要,使采购过程处于受控制状态。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企业最终产品有关的原料、辅料、包装物料等采购活动。
三、职责;
1、供应销售科制定根据各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经经理批准,从合格供方处采购,并对采购物资质量负责。
2、质量检验科负责对原辅材料进行验证。 3、仓库负责对验证合格后的原辅材料接受。 四、管理办法: 1、供方的评价
1.1供应销售科根据采购产品质量要求对供方进行考察和评价,考察和评价供方时,可采用以下方式:
a) 体系认证证书;
b) 本组织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的结果; c) 本组织及供方其他顾客的满意程度调查; d) 供方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能力等情况; e) 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服务和支持能力等。
1.2对第一次供应原材料的供方,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
a) 新供方根据企业的技术要求提供少量样品;
b) 质量检验科对样品进行验证,出具相应的验证报告,填写《供方评定记录表》中相应栏目,反馈给供应销售科;
C) 样品如不合格可再次送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两次。 样品验证合格后,供应销售科通知供方小批量供货,经质量检验科验证合格后,交车间试用,试用结果填写于《供方评定记录表》中相关栏目,反馈给供应销售科;
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验证、小批量试用均合格的供方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方名录》。
供应销售科需提供《合格供方名录》作为对供方选择、评价的依据。
1.3供应销售科对供方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供方合同履行、产品验证和使用情况的记录,作为对供方选择、评价的依据。
1.4供应销售科每年对供方进行一次复评,填写《供方业绩评定表》,重新编制《合格供方名录》,评价时按百分制,总分低于80(或质量评分低于47),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报经理批准,但应加强对其供应物资的进货检验(或验证)。
2、采购信息
2.1采购信息(包括采购合同)应包括拟采购物资的信息,如: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产品的技术要求等,必要时还包括设备、
人员资格、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2.2质量检验科负责确定采购标准及要求,主要原辅材料的产品标准,在
与供方沟通前,应确保规定的采购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2.3采购文件须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3、采购实施
3.1供应销售科按采购文件要求,根据《合格供方名单》选择供方进行采购。
3.2对用于样品试验的原辅料,使用部门制订采购要求,可由采购人员直接采购。
4、采购产品的验证
4.1质量检验科根据签批的《采购计划》及随附的产品证明资料,采购资料及《原辅料验收标准》对采购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或验证,主要原辅材料需要有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齐全,合格后方可入库。
4.2合同规定在供方处进行检验的,应事先在采购资料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方式,供应销售科、质量检验科和其它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检验。
4.3外协加工项目及委托服务,由供应销售科部按照1.1标准选择合同供方,在外协时与其签定协议,明确规定外协种类、交付时间、数量、标签标识、质量要求等内容,完成后,由质量检
验科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4.4 对发现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管理办法》执行。 相关记录:采购计划、采购清单、原辅料及包装材料采购验证记录表、供方合格评价表
第二十四章原料验收及进货查验记录 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不投入使用,防止不合格产品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验收、进货检验(或验证) 3职责
3.1质检科负责进行原料验收、进货检验(或验证)。 3.2供应部门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2程序
3.2.1采购的原辅材料进厂后,仓管员作好待检标识,通知质检科进行检验或验证。
3.2.2质检科按规定对原辅材料进行抽样、检验或验证,填写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记录中要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2.3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如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进口原辅材料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等。
3.2.4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
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3.2.5检验或验证合格的物资,有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资由供销科按《不合格管理办法》执行。
3.2.6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由质检科归档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相关记录:原料验收及进货查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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