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 • 【公布日期】2008.04.11
• 【字 号】淄教基字[2008]21号 • 【施行日期】2008.04.1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
的通知
(淄教基字[2008]21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淄博市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淄教发[2007]21号)制定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一日
淄博市2008年中考招生工作细则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5月12日前,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2、报名办法
学生在初中学籍所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由初中毕业学校集体到区县教育(教体)局基教科办理报名手续。
(1)考生信息采取电子档案实行无纸化管理。考生有关信息从各区县初中学
生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学籍编号导出。各区县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及时采集、更新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
(2)借读学生需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在原学籍所在初中毕业学校以原学籍编号参加报名。
(3)初中学籍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在初中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名,也可在4月底前持有关材料(义务教育证书、三科成绩、户口簿)回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参加中考报名,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4)考生报名时所使用的姓名要与户口簿一致。
(5)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市外转入的学生等未参加历史、地理、生物学科中考考试的学生,须另外参加三科的中考考试。 3、考生报名信息汇总及考生资格审查
各初中学校将报名电子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12日前报区县教育(教体)局。区县教育(教体)局汇总报名情况,根据初中学籍电子档案审核并打印报名信息审核表,返回初中学校审核校对。审核无误后,由初中学校盖章报区县教育(教体)局汇总审核情况。 4、准考证(考场通知单)核发
区县教育(教体)局在审核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无误后,编排考场,打印、下发准考证(考场通知单)。考生的准考证也是考生的考场通知单。 5、报名考务费的收取和使用
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和各学科的考务费。报名费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管理,分配使用。将市教育局统筹使用的各考试和考查科目有关费用统一上缴市教育局计财审计科,集中管理使用。原初三学生参加2007年历史、地理、生物三科考试已交报名费的,今年不再收取,今年组织报名所需费用从07年已收报名费中列支。
6、关于有加分项目特殊考生信息的采集和审核各初中学校根据统一格式的《特殊考生登记表》(纸质、电子稿)登记特殊考生名单,并附考生的原始证件上报区县教育(教体)局,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考生证件和相关文件认真复核,确保无误。
5月20日前,各区县将特殊考生信息及整个报名信息数据库上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二、考务工作
1、考查(或考试)科目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操作和信息技术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选择考试或考查,并根据市教育局统一制定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其中,信息技术考试或考查工作与山东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结合在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末组织进行,并适当增加符合我市实际的内容;英语口语采取考查的形式,成绩以等级呈现并纳入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具体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制定考查办法,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初中学校组织实施。由学校组织考查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考查情况,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控。
各考查(或考试)科目在中考准考证下发以前组织进行的,使用学生学籍卡或学生证参加考试;中考准考证下发后组织进行的,使用统一的中考准考证。在文化课考试结束后组织进行的,必须在6月20日前完成成绩汇总及上报工作。具体考试、考查办法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 2、文化课考试:
(1)考试时间:6月11日、12日、13日
(2)考场编排:文化课考试实行全区混编考场,考生持中考招生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点考场设置:考点由区县统一安排。一般应设在高中招生学校。各区
县教育(教体)局要成立有关科室、有关招生学校参加的考务领导机构,负责整个考务的管理工作。
每个考点要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下设安全、保密、医疗、保卫、监考、考务等若干小组,各个岗位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7788”排列。
(4)监考教师选调和培训:监考教师由区县教育(教体)局从各高中招生学校统一选调。
要严肃监考纪律,考前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关于对违纪监考人员的处理规定等,对违犯监考纪律的教师三年内取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犯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参加中考报名。
(5)英语试题含听力测试,考前各考场要检查调试好听力设备,确保音响效果。考试期间,各考点要安排楼层监听员负责监听和记录整个听力考试过程。 (6)要严格试题保密制度,强化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强调做好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每个环节要明确责任。领取试题要严格履行手续,专人专车,并请公安人员监护,护送人员不得途中离开试题,不得外带任何人乘车。试题保管要设专门的保密室,要派专人看管,要严格履行试题分发、交接手续。试题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封,如有泄密行为,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3、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6月9日前,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体育考试工作方案,安排和调度好各校学生考试时间,选拔和培训好监考教师
和考务工作人员,严密考试工作程序,确保考试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4、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
市教育局统一制定艺体特长生专项测试工作意见,统一专项测试标准,5月25日前,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实施。区县教育(教体)局要制定详细的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方案,组织好报名、考务安排、场地器材准备和测试工作。测试成绩要当场公布,并分别按照本区县所有高中学校各专项总计划数的2倍发放专业合格证。
各高中学校要按照规定时间将招收特长生申请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申请中要按照田径、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乒乓球、武术、举重、体操、游泳、音乐、美术、书法、表演(含播音和节目主持)等项目注明申请的类别。有关学校要制定对特长生的培养计划和措施,保证招收的特长生学有所长,否则取消其招收特长生资格。
5、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认定工作安排在4月中旬,由区县指导和监督初中学校组织进行。具体评定办法按照《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淄教基字[2006]39号)进行。
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淄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修订和完善各区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并指导各初中学校修订和完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方案和配套制度,采取随机抽样、重点检查等适当形式审核、监督各初中学校评价过程,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 4月30日前,将综评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三、阅卷
1、组织领导和阅卷人员的选聘、培训。
阅卷工作全市集中统一进行。采取全封闭、流水作业方式阅卷。实行中考阅卷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阅卷岗位责任制。
要严肃进行阅卷前的程序培训和纪律教育,认真学习阅卷工作各项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签订阅卷工作责任书,阅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阅卷实施程序》和《阅卷工作人员守则》。
各学科阅卷小组在正式阅卷前要集中学习掌握《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制定评分细则,组织试评工作,标准统一后方可正式阅卷。要严格控制阅卷时间和进度,确保阅卷质量。 2、试卷的收发和保管。
阅卷点要设立试卷保管室,派专人负责试卷保管、收发工作。试卷阅后当天收回,集中保管。
3、加强各环节复核,确保阅卷质量。
在整个阅卷过程中,每题组阅卷人要在相应位置签字,每一个复核环节的复核人也必须签字负责,对出现责任问题的阅卷人员二年内不得参加中考阅卷工作,并根据情节书面通知所在单位予以处理。应着重加强下面几个环节的复核: (1)同一本试卷各题得分,由试卷向计算机录入时至少要组织两组同时录入,录入结束后,要复核两组录入是否一致。不一致者由录入组长分类检查更正。 (2)核分点拆除试卷密封线,对照考生考号逐一复核是否有错装、倒装、漏装试卷的情况。
(3)将成绩录入计算机后,打印各考场成绩单,组织人员对照试卷逐个学生核对,无误后,将主观题与客观题成绩合并。 4、成绩公布。
6月26日前后下发成绩通知单,各区县领到成绩通知单后要及时发给考生个人。公布成绩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此后一律不再允许查分。查分期间
由区县教育(教体)局负责汇总“学生查分申请单”,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查分,并负责将查分情况反馈给考生,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市教育局在录取前进行更正并通知考生所报考的学校。 任何初中学校不得张榜公布考生成绩和名次。 四、志愿填报 1、志愿填报时间
今年中考招生志愿填报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各自实际选择确定采取中考考试前或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办法。在考试前填报志愿的区县可与学生中考报名和信息采集一并结合进行,并于5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在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必须在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并于6月30日前将志愿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招生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以及公办普通高中领办的民办高中除可以在推荐指标内按照推荐录取程序录取推荐生以及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独立办学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也可面向全省招生。考生要按照各高中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考。 3、志愿填报办法
(1)志愿填报工作由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进行,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地点一般设在初中学校。
(2)考生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特长生志愿等。由考生本人填写《普通高中报考志愿表》并由家长亲自签名确认。区县组织人员接受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艺体特长生同时持专业合格证)。 4、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1)区县教育(教体)局要组织人员接受学生填报志愿的有关资料并做好整
个过程的监督,严肃有关纪律,严禁老师强迫考生填报某个志愿或代学生填报志愿。
(2)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志愿,重复填报志愿的考生所报所有志愿一律作废,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志愿。
(4)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区县考生可以在填报志愿期间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网站进行填报志愿。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同时,须同时填写书面的《普通高中报考志愿表》,并由家长签字,交区县教育(教体)局。学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必须与填写的纸质《普通高中报考志愿表》信息一致,不一致者所填报志愿无效。 (5)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中。 五、录取工作
今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工作继续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录取工作的宏观组织和协调,全市集中录取点录取。
高中招生录取采取推荐录取、破格免试录取、招生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特长生录取等形式,录取时综合参照学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成绩、动手操作能力、特长潜能等。有条件的区县可进行网上录取。 1、录取工作程序 录取工作分六步进行: 第一步:推荐生录取
在中考报名前组织进行。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制定推荐录取工作方案,并负责监督组织好本区县整个推荐录取工作。高中招生学校不参与学生的推荐录取过程。
(1)由各高中学校按照不超过规模内招生计划15%的比例申报推荐生计划(含破格生),于4月26日前报经区县教育(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后予以公
布,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2)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将各高中学校推荐指标根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等分配到初中学校。若有跨区县推荐的,其相关区县教育(教体)局之间须提前进行对接,协调好推荐指标的分配。
(3)由各初中学校按照程序进行推荐,推荐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推荐学生须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被推荐的学生须如实填写《普通高中招生推荐生申报表》(见附件),至少应有两名推荐教师和学校填写推荐意见。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将推荐生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4)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委对经审核合格的考生通过调查、面试、综合能力测试等方式择优确定各学校录取名单,对录取的考生应由专家评委在考生推荐生申请表上填写录取理由并签字负责;
(5)5月9日前,由区县将各招生学校推荐生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统一进行网上公示。 第二步:破格生录取
符合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由初中学校申报、区县汇总、经招生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破格录取(占规模内特长生计划)。破格录取的考生名单由区县教育局审核确认后,于5月9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核汇总后,与推荐录取名单一并进行网上公示。
第三步:指标分配录取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制定指标分配录取工作方案,要结合指标分配,进一步完善对初中学校的评估评价体系和机制,从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科学地综合评价初中学校的办学水平,引导初中学校的办学行为。对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过程中或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犯办学行为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
起严重后果的学校,要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直至完全取消其按照素质教育评价情况分配指标的资格,同时给予学校负责人以必要处分。
(1)各区县将本区域内部分高中学校至少50%的规模内招生指标,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在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对初中学校的评价结果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的借读生不计入所借读学校分配指标学生基数,录取时不占所借读学校分配的招生指标。指标分配结果应在5月9日前予以公布。
(2)按照各录取学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将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应届在籍在读考生按照中考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打印录取名单。各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20分之内。
(3)录取分配指标时,因超出控制线剩余的指标数转为规模内未分配的招生计划,参与下一阶段的录取。
第四步:规模内剩余招生计划录取(综合录取)
(1)根据考生志愿,以区县为单位,由计算机根据招生计划(含指标生人数,不含特长生计划、扩班额计划、已录取的推荐生和破格生人数)按1:1.1的比例,对报考本区县普通高中的考生成绩排序,划定提档分数线。然后由区县确定本区县内招生学校录取顺序。
(2)由计算机根据各区县提供的录取顺序和考生志愿,以招生学校为单位分别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规模内剩余计划,打印录取名单。
(3)规模内特长生录取
规模内计划中的特长生的录取,按批准的各类规模内特长生计划,从中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规模内计划录取分数线80% 的考生中,根据报考特长生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录取不满,剩余特长生计划转为规模内非特长生计划,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第五步:规模外计划的录取
(1)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预录取完成规模外计划,打印预录取名单。 (2)规模外计划中的特长生录取从中考成绩达到学校规模外计划录取分数线(不含扩班额计划)80% 的考生中,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扩班额计划。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按规定程序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和经市教育局审核预录取的考生。以扩班额计划录取的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学校所在区县提档线的70%。
第六步:提取档案,公布录取名单
各学校按录取名单和预录取名单提取考生档案,张榜公布本校录取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预录取考生。
2、外地市招生计划的录取办法
经省批准有面向外地市招生计划的学校所录取的市外学生,要在集中录取期间,由招生学校持考生的户籍材料和当地教育部门盖章的中考成绩及学籍档案办理录取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3、普通高中集中录取时间7月1-11日。 4、收费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1)规模内录取考生计划完成并张榜公布录取名单以后,可通过发放预录取通知书、与考生及考生家长见面等多种方式,在家长量力自愿的前提下,组织规模外录取考生交费和正式通知书的发放。此前不得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许诺,不得先行收取和截留报名资料,不得收取考生及考生家长任何费用。先期同意交费上学并已按规定程序被预录取、在规定时间内又未交费的,不得强求学生交费,可取消入学资格。招生学校在组织规模外录取学生交费期间,学校领导要靠上,要对考生和家长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
(2)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任何
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同一所学校内,规模外录取的学生执行统一的收费标准。要严格按区县教育(教体)局规定的时间交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实行票款分离,所收费用一律交同级财政专户。规模外录取学生的录取手续办理及交费时间应与正式报到的时间有间隔。规模外录取的学生办理交费手续后,领取同规模内录取学生同样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与入学同其他录取学生同等对待。
(3)要进一步严密招生的各个环节,严密工作程序,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按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规模内录取考生分推荐生录取名单、破格生录取名单、指标生录取名单、统招生录取名单、特长生录取名单、调整特长生计划录取名单张榜公布录取结果,每一类名单均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规模外计划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校通过发放预录取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考生。预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格式,区县教育(教体)局印制。
5、高中新生学籍注册办法
各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定程序录取的考生,报到手续办理完毕,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即取得高中学籍。规定报到时间结束后,由高中学校将未报到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根据最终整理后的录取信息为每位学生编排高中注册学籍号,并在开学前下发到各高中学校。
各学校要于7月23日前把未按期报到考生名单、相应考生信息数据库经所在区县教育(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后(同时退交未报到考生档案)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核准,过期不再受理。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动本细则,将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中考招生期间,通过淄博教育信息网公布有关招生政策、工作动态等情况。 网址:http://www.zbedu.gov.cn
http://www.zbedu.net http://jichu.zb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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