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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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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方 开 挖 作 业 指 导 书

1。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所实施的房建工程土方开挖作业。 2.作业准备 2.1作业技术准备

2。1。1 作业前应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组织方案,编制土方开挖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

2.1。2 开工前要做好各级技术准备及技术交底工作。施工技术人员(工长)、测量人员要熟悉图纸,掌握现场测量桩及水准点的位置尺寸,并同专业监理工程师办理验桩、验线手续。

2。1.3 配备专职测量人员进行测量控制。要及时复撒灰线,将基坑开挖的基底标高测放到基坑底.及时控制标高.

2.1.4 认真执行开挖样板制,即凡重新开挖边坡坑底时,由操作技术较好的

工人开挖一段后,经测量人员或质检人员检查合格后作为样板,继续开挖。施工人员换班时,要交接挖深、边坡、操作方法,以确保开挖质量。

2。1.5 挖方边坡坡度的确定,应在施工方案中进行明确,对于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制定。考虑使用时间长短,根据工程地质、地下水位、挖方深度和地面荷载情况,通过计算并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值 表2—1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 1∶1.25~1∶1。5 一般粘性土 坚硬 1∶0.75~1∶1 硬塑 1∶1~1∶1。25 碎石土 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 1∶0. 5~1∶1 充填砂土 1∶1~1∶1.5 注:1、本表适用于时间较长(超过一年)的临时道路、临时工程的挖土。

2、岩石边坡坡度根据岩石性质、风化程度、层理特性和挖土深度确定。

2。2测量放线及测量控制点的保护

2.2。1 在基坑开挖之前核准红线桩和建筑定位桩,查测红线桩及定位桩是否产生位移,若有应会同监理等重新定位。

2。2。2 在基坑开挖前,根据施工图纸、建筑轴线位置放出土方开挖基线。 2。2.3 土方的机械施工易碰压测量桩,因此,在基坑开挖前,基坑开挖范围内的所有轴线桩和水准点都引出施工活动区域外,并设置红白漆的钢管支架予以保护。

2.2。4 所有的测量桩、红线定位标记一经核实后,项目部就落实专人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复核,以确保红线标记的准确性. 2.3劳动力组织

土方开挖作业前应根据工程量、施工方案和工期要求配备足够的劳动力。 2.4机具设备配置

2。4.1 机械开挖土方,应根据工程量、施工方案和工期要求,配置挖土机(或推土机),土方外运应配足自卸汽车、方锹、水泵、支撑物资。

2。4。2 人工土方:水泵、水管、支撑物物资、土箕、铁耙、锄头、扁担、方锹等。

2.4.3 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具。 2。5现场施工作业条件

2。5.1 各部尺寸明确,包括定位、标高及基础断面,地质情况清楚,资料齐

全。

2.5.2 大开挖根据地质资料是否须做好井点降水工作。

2.5.3 现场作业范围内的障碍物(树木绿化、建筑、地面上下的管线等物)须处理完毕.

2.5。4 建筑物轴线和位置已经通过规划验收签好。

2.5.5 挖土施工方案已经审定(土方平衡弃土地点、运输方式、堆土位置、排水方式、放坡系数及支撑方式等)。

2.5.6 做好建筑物的控制点和控制轴线及其保护工作,基础开挖土方前灰线须完成. 3.技术要求

3。1土方开挖的技术要求

3.1。1 开挖按规定的尺寸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连续的进行施工。开挖时,应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等经常进行检查。

3.1。2 当开挖的土含水量大且不稳定,或边坡较陡、基坑较深、地质条件不好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1。3 基坑一般采用“分层开挖,先撑后挖”的开挖原则。 3.1。4 开挖适应尽量防止对基土的扰动。 3。1。5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采取降水措施.

3。1。6 挖土深度按比设计要求深度提高100—200㎜,余下未挖部分用人工修整至设计标高。

3.1.7 挖方表面无明显凸凹,坡度基本达到设计坡度,且没有超挖后,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地基验槽,当承载力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3。1。8 构建面不得含有直径大于20mm的石块、树根等有害物质;清除有害物质后的小坑穴应回填合格的土料并夯压密实。

3.1.9 如构建坡面采用大于12t的压路机碾压后,其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碾压机械无法到达的部分坡面,应采用小型机械配合人夯实,保证坡面坚实、平整、无松土.

4.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4.1施工程序

确定开挖方案→场地清理→测量定位放线→分段分层平均开挖→修边、清底 4.2工艺流程

4。2.1 确定开挖方案

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设计要求确定并编制土方开挖方案. 4。2。2场地清理

开挖前树木绿化、建筑、地面上下的管线等物应进行清理干净,对于地面下的管线应在开挖前与相关单位进行确认,并在开挖工程中密切注意.

4。2.3测量定位放线

场地清理完成后,按测量方案进行开挖定位放线,定位放线完成后经相关单位复核确认后再进行开挖作业。

4。2。4开挖作业

严格按开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开挖作业。 4.2。5修边、清底

开挖边坡时,尽量采用沟端开行,挖土机的开行中心线要对准边坡下口线。要坚持先修坡后挖土的操作方法.

挖土深度按比设计要求深度提高100—200㎜,余下未挖部分用人工修整至设计标高。 4.3施工工艺

4。3。1 开挖边坡时,尽量采用沟端开行,挖土机的开行中心线要对准边坡下口线。要坚持先修坡后挖土的操作方法。

4.3.2 机械挖土过程中,土建要配备足够的人员。在机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的地方,应配合人工随时进行挖掘,并用手推车把土运到机械挖到的地方,以便及时用机械挖走。随时配合清槽修坡,将土送至挖土机开挖半径内。

4。3。3 运土车辆停于挖机侧面便于装土,装土至车辆额定载重后即外运运。 4。3.4 开挖基坑(槽)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应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走,避免二次搬运。

4。4.5 挖掘机履带距坑边应不于1。3米,并不得停留在较陡的自然坡度的

土壤上。

4。3。6 当有地下水时,土方开挖必须在地下水位已降至基底标高0。5米以下进行。

4。3.7 土方开挖采用机械配合人工进行,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机械挖土至设计底标高+200mm时,按每15m2打一标高竹片,然后由人工挖至设计底标高.开挖基坑(槽)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4.3。8 土方挖至一定程度后,就在基坑内组织人员用竹笆,防滑木条,Φ48mm钢管搭设下人坡道,坡度为1:2。

4.3.9 基坑土方挖好后,组织人员将基坑四周用钢管搭设防护栏杆围护,高度1.2m;用密目立网封牢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4。3。10 基坑周边挖方按1:2要求放坡,挖机边挖土边配合人工修整坡度,将边坡土拍实修平.

4。3。11基坑周围的地表水,采取人工挖排水沟,明沟排水,沉淀池后排入下水道.当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时,应注意观察周边环境的变化,并做好观测记录。

4.3。12 土方开挖机械施工严禁撞击桩体。

4.3.13 推土机:开挖的基本作业是铲土、运土和卸土三个工作行程和空载回驶行程。铲土时应根据土质情况,尽量采用最大切土深度在最短距离(6—10m)内完成,以便缩短低速运行时间,然后直接推运到预定地点.几台推土机同时作业,前后距离应大于8m。

正铲挖掘机:挖土特点是“前进向上。强制切土\".根据开挖路线与运输汽车相对位臵的不同,一般有以下两种开挖方法:

(1)正向开挖,侧向装土:正铲向前进方向挖土,汽车位于正铲的侧向装车,用于开挖工作面较大,深度不大的边坡、基坑(槽)、沟渠和路堑等为最常用的开挖方法;

(2)正向开挖,后方装土:正铲向前进方向挖土,汽车停在正铲的后面,用于开挖工作面较小,且较深的基坑、基槽、管沟和路堑等。

4.3。14反铲挖掘机:挖土特点是:“后退向下,强制切土”。根据开挖路线与运输汽车的相对位臵不同,一般有以下几种开挖方法:

(1)沟端开挖法:反铲停于沟端,后退挖土,同时往沟一侧弃土或装汽车运走。适于一次成沟后退挖土,挖出土方随即运走时采用,或就地取土填筑路基或修筑堤坝等.

(2)沟侧开挖法:反铲停于沟侧沿沟边开挖,汽车停在机旁装土或往沟一侧卸土。用于横挖土体和需将土方甩到离沟边较远的距离时使用。

(3)多层接力开挖法:用两台或多台挖土机设在不同作业高度上同时挖土,边挖土,边将土传递到上层,由地表挖土机连挖土带装土;上部可用大型反铲,中、下层用大型或小型反铲,进行挖土和装土,均衡连续作业.一般两层挖土可挖深10m,三层可挖深15m左右。适于开挖土质较好、深10m以上的大型基坑、沟槽和渠道。

(4)沟角开挖法:反铲位于沟前端的边角上,随着沟槽的掘进,机身沿着沟边往后作“之”字形移动。适于开挖土质较硬,宽度较小的沟槽(坑)。

4。3.15 装载机:与推土机基本类似,在土方工程中,也有铲装、转运、卸料、返回等四个过程,操作要点同上。

4。3.16大型土方机械开挖应从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在高度超过3m或在不稳定土体之下无坡脚或负坡脚作业。深基坑每挖1m左右即应检查通直修边,随时修正偏差。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有危岩、孤岩、古滑波等土体或导致岩(土)体向挖方一侧滑移的软弱夹层、裂隙时,应及时清除和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岩(土)体崩塌与下滑。

4.3.17 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详细了解地质资料,从挖土的方向和手段制定方案,防止滑坡发生。

4.3。18 在软土地区设桩密集的场地内开挖深基坑时,邻近四周不得有振动作用。挖土宜分层均匀进行,并应注意基坑土体的稳定,加强土体变形监测,防止由于挖土过快或边坡过徒使基坑中卸载过速、土体失稳等原因而引起的桩身上浮、倾斜、位移、断裂等事故。

5.质量控制及检验 5.1质量控制

5。1。1 测量控制:所有的测量桩、红线定位标记一经核实后,项目部就落实专人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复核,以确保红线标记的准确性,在开挖过程中严格按规范及方案要求对开挖的标高、边坡坡度等进行检查。

5。1.2 开挖方顺序及开挖方法应严格按照相关方案进行,开挖使用的设备机械必须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开挖边坡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现行施工规范的规定以及施工技术措施要求。

5.1.3 基坑开挖,应严格控制基底的标高,标桩间的距离宜≤3m,以防基底超挖.

5。1。4 基坑周围应设排水沟,坑槽内应设置合理的排水措施. 5.1.5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必须有措施、有方案。地质资料反映有细砂粉土、中粗砂层的工程项目,必须有截水、降水等有效防止流砂的措施。

5.1.6 成品保护

(1)对定位桩、水准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

(2)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 (3)如基坑(槽)或管沟开挖后未能及时修筑基础或安装管道,基底土应视土质条件预留100~200㎜厚度,施工之前再予以挖除。

(4)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

5.1.7 做好相关质量记录

土方开挖作业的主要质量记录如下: (1)施工测量控制点交桩记录; (2)建筑物座标定位测量记录; (3)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

(4)建筑物高程控制点引测设置记录表 (5)地基验坑(槽)记录表 (6)施工记录

(7)土方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8)基坑位移观测数据报表 5.2质量检验

5。1。1 质量标准的主控项目

序号 1 项目 标高 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 边坡 柱基、坑基、基槽 —50 +200 —50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人工 机械 ±30 ±50 -50 +300 -100 +500 -150 地(路)面基层 —50 检验方法 水准仪 经纬仪,用钢尺量 观察或用坡度尺检查 2 +100 -— 3 设计要求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5。1。2 质量标准的一般项目

序号 项目 表面平整度 基层土性 柱基、坑基、基槽 20 允许偏差或允许值 挖方场地平整 管沟 人工 机械 20 50 设计要求 20 地(路)面基层 20 检验方法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观察或土样分析 1 3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地(路)面的基层。

6.安全及环保要求 6。1危险源辨识与控制

序号 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名称 危害 监 控 措 施 相关法律法责任(相关)时间 规规范要求 部人 物体打未使用或击、高处未正确使正确佩带安全帽 1 坠落、机用安全防正确佩带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械伤害、护用品 触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项目部及进场现场相关时 人员 2 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2、如分包,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关资质.3、做好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4、按要求做好临边防护及隔离措施。坍塌、高建筑施工安基坑支5按要求设置人员上下通道.6、基坑边处坠落、全检查标准 护、土方不得堆载过重和过近。7、定期对支护、触电、机(JGJ59-20开挖工程 边坡变形情况进行监测。8、加强对挖械伤害 11) 运等机具的设备管理及机具距坑槽边安全距离的确定,挖运等机具司机须持证上岗.铲车回转半径内禁止人员作业。 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及防滑鞋 2、主体施工阶段必须架设外防护架并建筑施工安用密目网封闭防护(架体内也需按规定临边坠全检查标准临边、物进行防护) 落、物体(JGJ59—体打击 3、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打击 2011) 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 岗. 4、按规定加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落实。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施工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作业由专业电工触电 施工现场临用电 进行 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 项目部、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和相关施工作业人员、监理人员 项目开工前及进行时 3 施工项目部、作业安全员及前及施工作业作业人员 中 4 项目部 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相关作业人员监理人员 项目开工前 施工进行中 5 施工 机械 1、操作施工机械的人员在上岗前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建筑施工安全2、有部分施工机械的操作人员,须持检查标准施工住宅和城乡建设部颁发建筑施工特种(JGJ59—机械项目负责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操作。 2011) 使用机械伤害 人安全员 3、施工机械安全员使用前应对安全防建筑机械使用前和监理人员 护装置进行检查和验收。使用中严禁拆安全技术规程使用除安全防护装置。 (JGJ33-201中 4、对施工机械应加强日常的维护保养2) 并做好记录。 建筑施工安全作业1、开挖作业前应仔细观察周边情况;检查标准项目负责前、2、开挖作业过程中密切注意边坡情况;(JGJ59—人安全员 作业3、开挖作业时周边设专人监护,禁止2011) 监理人员 过程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中 6 垮塌 垮塌 6.2安全要求

6.2。1 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环境意识教育,严格遵守公司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作业》等相关管理的有关规定。

6.2。2 施工现场负责基槽(坑)和管沟边的防护、警示、夜间警示等防护措

施的落实,如由分包单位布置防护设施,现场安全员应检查防护的完善性和质量;

6。2.3 经常检查坑壁边坡的稳定性,防止塌方伤人. 6.2.4 经常检查坑壁的支撑是否牢固。 6。2。5不得挖神仙土,捣底脚.

6.2.6 雨雪后继续施工必须先检查边坡,发现问题先行处理后再工作. 6.2.7所有人员不得在基坑内休息。

6。2。8拆除支撑必须由上而下,且必须及时回填土方。 6。2.9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照明。

6.2.10 基槽(坑)和管沟边应设防护栏杆:

(1)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0.5—0。6m,坡度大于1:2。2的坡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立杆的间距不大于2m.

(2)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可打入板桩外侧。

6.2。11 在有人员和车辆经过的基槽(坑)和管沟边,应在醒目位置摆放如下安全标志:

6。2。12 在未施工完备,有人员和车辆经过的基槽(坑)和管沟边,应设置警示灯,防止人员或车辆在夜间跌落基槽(坑)和管沟。 6.3环保要求

6.3.1 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现行的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方面的有关规定。全面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的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把保护生态环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6.3.2 对施工机具进行维修保养,保持施工机具的良好性能,有噪声的工作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6.3.3 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施工中产生的废油、废料、垃圾等杂物排放到指定的地点,并及时清理、转运。

6.3。4 生产及生活污水应经过沉淀池后,再通过排污管道排入市政管线中. 6。3.5 在工地大门附近设置汽车冲洗台,所有运输车辆离开工地时,必须对车身进行冲洗,以保证市政道路干净、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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