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
时刻:
某大豆油脂加工公司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公司职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预浸车间、精炼车间、豆粕打包车间、罐区库管、机修车间、码头筒仓等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适用本章程;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治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公司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治理体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副总理分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对本车间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职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证的权益,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六条:公司鼓舞和支持安全生产技术革新改造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抢救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追究制度,按照“事故缘故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或当事人未受到教育和处罚不放过,事故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自觉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治理,即时传达和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
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要紧负责人组成。其要紧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爱护打算,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处理。
第十条:安全生产要紧责任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治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要紧责任人。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机构和安全治理体系:
预浸车间 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任: 总经理 副主任:生产副总经理 专职安全监察员 成员: 财务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储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预浸车间主任、精炼车间主任、品管部主任、机修车间主任、豆粕打包车间负责人、罐区库管负责人、码头筒仓主任、门卫消防负责人、小包装车间负责人、装卸部经理 精炼车间 安全生产机修车间 安全生产豆粕、罐区库管安全生码头、筒 仓安全生 产领导小组 储运部 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 门卫消防 安全生产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产领导小组 A B C A B C 电 钳 维 A B C A B C A B C A B C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工 工 修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班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兼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
第十三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打算、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治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治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治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咨询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大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生产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截了当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形,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打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体会、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咨询题。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治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打算。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
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大爱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体会,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爱护现场,查清缘故,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治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爱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一辈子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爱护用品的规定。
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禁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觉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排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爱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体会。
8、抓好班组建设,提升班组治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治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形。 3、在本专业范畴内对职员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形,发觉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排除。禁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形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赶忙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缘故,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同意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截了当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形。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打算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
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治理;把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觉隐患,禁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形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赶忙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治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有用、规格化。 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同意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禁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治理好劳动爱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形,爱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截了当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形,交班要为接班制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定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爱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觉专门情形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爱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主动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禁止。 办公室主任安全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企业治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治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在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加大“三基”工作,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素养。
3、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治理制度。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形和基层单位达标情形。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贯彻劳动纪律治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6、操纵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戒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职员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中。
9、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按照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
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
行。
1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1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治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6、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治理和审批。
17、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治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集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爱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治理制度。
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爱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爱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形。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治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本厂吊机月度、季度、年度安全技术检查,负责本厂压力容器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打算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咨询题,要有打算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打算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
治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治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爱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判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爱护费用的使用情形,关于严峻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判和惩处。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爱护条例的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怀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爱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怀和做好女工爱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爱护治理网,发动和依靠职员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治理工作。
9、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各生产单位兼职安全生产治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爱护法规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七条:各生产班组织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形。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八条:职员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爱护用品。发觉不安全情形,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公司职工除认真执行与本职有关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则外,都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工作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进车间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纽扣要扣齐,不准围围巾、穿裙子,不准赤膊、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
在车间工作的女职工不准留过肩长的辫子,并必须把辫子塞进帽子里, 禁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
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要精力集中坚守岗位,严禁讲笑打闹,追逐快跑。
出入车间门口和在厂区内行走时要观望慢行,防止被车辆碰伤,进入厂区和在厂区内行驶的车辆,应遵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治理规定》,严禁超速行驶。
不准带小孩进车间,不准将自行车推入车间,不准在厂区吸烟,不准在厂区洗衣服,不经批准不得使用电炉子。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要安装牢固,并经常检查保持齐全有效,不准随意拆除。
工作地点及通道必须保持整洁畅通,地面要平坦。
电机、电气开关和消防设备周围不准放置衣物、工具等杂物。 发觉机器、电机有异响、糊焦气味等情形,必须赶忙查明缘故,并报告领导。
各种机动车辆行驶中不准爬上跳下,叉车、铲车工作时,叉车(铲车) 下严禁站人。
各种设备在运转中,不准接触危险部位,罩盖不准开启。
开动机器前必须确认无人。在机器危险部位工作时应让其离开后再开机。
不停机清扫机台时,抹布、毛刷不可靠近机器的危险部位。 16、临时停机检修时,检修人员应采取防止机器突然启动措施。如:打下皮带,拔下保险,挂“有人工作不准合闸”的警告牌,未经本机台检修人员承诺不准开机。
17、停机后,机器的转动部件在未停稳前不得打开罩盖或接触危险部分,不准站在机器的转动或光滑面上检修或调试。
18、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训练考核合格不准独立工作,任何人不准乱动自己不熟悉的机器设备、工具、量具、仪器、外表;不准乱动不属于自己操作的机器。
19、一切电气设备的安装、修理拆除,均由电气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20、电气设备的危险标识,如警告牌、停电牌,不准随意乱动。 21、发生人身触电时,不可直截了当用手去拉触电者,必须赶忙切断电源,并按触电急救措施抢救。
22、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伏,禁止使用220伏作行灯照明。 23、所有电动手砂轮、手电钻、电烙铁、座扇移动行灯,都必须用插销接通电源,严禁用线头直截了当插入插座内或挂在其它任何电源上,以免造成触电或短路事故。
24、发生火警事故后,在扑救时不得把水和酸碱泡沫灭火器的药液喷洒到电气设备上,电气设备起火时,必须使用避电灭火器。
25、 登高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禁止投扔工具材料。 26、 路面施工时,要按规定设遮拦标志,夜间要设红灯标志,不要图近路走危险区。
27、 凡起重、搬运、多人作业,要统一指挥,紧密配合,反对各行其是,盲目蛮干。危险作业要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28、 不准用汽油清洗机件。
29 、 预浸车间、罐区、供汽站、配电室、危险物品仓库为要害区域,非本
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30、 一切成品、生产工具、运输车辆及修理拆下的机件、建筑使用的材料等,
须放在指定地点,排列整齐放置牢稳。
31、 食堂、车间及办公室内走廊、通道不准泼水,不准倒菜汤,不准乱扔瓜果皮壳、果核等杂物,饮水桶周围不得有积水,更不得有肥皂块,以免滑倒伤人。
32、 下班前要切断电源,熄灭火种,清理地面,关好门窗。 33、 所有电源开关、水阀门、汽阀门,用完后应赶忙关闭,遇停电、停水、停汽,启开后应赶忙关闭。
34、 上、下班时刻在厂大门口交通要道上,不准打闹。 35、 交通要道的两旁,不准堆放建筑物和有障碍交通的物品。 36、 未经保卫科承诺,不准随意领外单位来厂的人或亲友进车间参观或到要害部门去。
37、 对从事电工、电焊工、车辆驾驶员等工种,要通过有关的职能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
38、 凡违反上述规定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者,按照情节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治理制度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公司定期对职员(专门是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以提升职员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培训后对职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准于上岗;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新职员进厂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各部门配备灭火器、水枪、水带、防火栓等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拿取方便的地点。
对消防器材要做到无警不动,不得随便动用或挪位,对挪用或损坏者,公司将给予其罚款处置,情节严峻的按不妥损坏公司财物的有关规定处理。
消防器材由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定期的修理、检查和保养,由使用部门保持整齐、洁净,完整好用,防锈蚀,不得曝晒、雨淋,消防器材存放区不得堆放其他物品,丢失和损坏的追究各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每个月的10日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人员对全公司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丢失或损坏的,要及时补充或到公安部门指定的消防器材修理部进行修理,并做好各有关记录;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消防器材的清洁和日常爱护。职员要按规定穿工作服,不准穿带铁掌鞋,专门是预浸车间。
厂区内严禁吸烟,任何人不得携带香烟、打火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预浸车间,凡进入预浸车间的人员应关掉手机。
凡在禁火区(预浸车间,豆粕打包车间,罐区、筒仓、精炼车间等)进行焊接作业时,部门负责人填写《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动火作业。动火作业时,申请部门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并备有消防器材。对未经批准和私自动火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引起火灾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专职防火人员轮番24小时值班,对厂区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一样部位不定期抽查,发觉火灾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汇报,在未落实整改措施之前,部门负责人不得强令职员违反消防法,开工生产。
车间各班组落实责任,坚持班前班后自查,做到发觉咨询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防火安全情形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发生火灾时,迅速拨打119火警电话求援,并赶忙组织职员进行扑救; 不得冒险闯入火灾现场拿取个人物品,不得因与火灾无关的情况占用电话。火灾事故终止后,要爱护好现场,待勘察终止后,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才能组织清理,复原生产;并及时查明事故缘故,不得谎报灾情,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
调查处理火警、火灾等事故,应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要查明缘故,分清责任,总结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并按照事故情节,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情节严峻的要报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将事故通过、财产缺失和调查处理情形,在防火档案中登记备案并写出书面报告,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部门。
主管安全经理组织防火安全委员会每月进行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递交质量体系部,由质量体系部下发《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限期整改。
各部门、各工种人员要认真按照自己的岗位责任制严格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工作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原则上每半月进行一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参加,检查范畴为公司各部门,检查后形成安全检查报告,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治措施,并落实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
第二十条:安全专项整治制度:由公司或各部门提出安全专项整治的内容,总经理召集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人员,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专家进行专题讨论,形成安全专项整治的方案。
第二十二条:教育与培训制度: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公司、生产车间、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专门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专门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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