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走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建筑工程监理应如何确保施工安全

建筑工程监理应如何确保施工安全

来源:好走旅游网
建筑工程监理应如何确保施工安全

前言

建筑工程监理在当前建筑工程施工中是不容忽视的,它不仅能够保障施工工程的质量,还能够保证施工工程的安全,这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往往对建筑工程监理不重视,开展工作不认真,导致的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频繁发生,给建筑企业带来损失,更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那么,在科学技术不断飞跃发展的当下,如何提高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呢?

1必要的安全检测是进行各项施工作业的安全保障 1.1检测危险源制定详细清单,并进行控制与管理

在建筑工程施工前,专业的工程监理工作人员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内部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施工阶段以及施工风险的大小等因素,进行详尽的分层次的归类,针对一些危害较为严重的危险源重点监测,并根据分析归类制定科学化的安全措施,罗列并标记危险源,尽量避免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1];根据危险源详单要提前制定出预防措施,针对新出现的危险源进行必要的评估,并作出相应的监控以及管理。

1.2检测施工的各项指标

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各项指标进行检验,包括用于工程施工中的机械设备、技术以及管理,如有任何一个环节在安全上存在隐患,立刻停止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的现场作业,必须保

障施工人员以及现场的安全;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监理工作者,必须自检使各方面能力满足施工需要,对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指标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测,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1.3核查技术安全措施以及专项方案

现在的大多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包括建筑的爆破、脚手架的搭建等等,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更需要专业的技术指导以及制定专项的方案以保障施工过程的安全性。建筑工程监理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施工特点,核查施工中的技术安全措施以及专项方案,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施工中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以及准确核算,防患于未然[2];必须要亲自深入到施工现场进行考察,对工地现场的每项安全格局进行彻底的了解,包括施工中采用的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安全防护工作落实情况,以确保现场施工的安全性。同时,对施工现场的水、电进行严格的考察,以避免安全隐患发生。

1.4严格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

安全防护用具是保护施工人员一旦发生事故,保护其人身安全的重要工具,建筑工程监理必须严格检查每一个安全防护用具,保证每位施工工作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人员人人有防护用具,并对每个安全防护用具质量严格要求,并对佩戴人员进行指导,提升其安全施工的认识度与重视度,从根源上保证施工安全。

2健全的监督体制是确保施工安全的有效措施 2.1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企业与项目相关企业必须根据建筑项目施工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制,形成规范统一的规章制度管理模式,使建筑工程施工过程有法可依,并完善责任制以及监督体制,保障施工现场有序安全地进行。在安全监控体制中,明确监理人员的应该享有的行使权以承担的责任,完善安全监理过程中的监督体制,对工作人员以及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实现建筑工程施工的合理科学性。

2.2提升建筑工程监理人员的综合素养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中,监理工作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是掌控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的“生死官”,控制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安全。因此,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人员可以通过自身学习以及参与培训,提升自身素质以及专业水准,在施工中进行监管时更要做到公平公正以及严厉,禁止一些违规操作,保证施工安全以及人员的安全。

2.3加大施工安全的宣传力度,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针对一些安全防护措施必须要落到实处,不要走形式,这是减少安全隐患的重要保证。加大施工安全的宣传力度,通过开展主体安全施工知识的活动,在施工现场粘贴安全施工的宣传报,来提高安全施工水平。安全监理应该随时随地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以及检查,一定要深入到实际的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监督与安全防护用具的检查,督促项目部的严格落实安全计划并对其跟踪监督,使得建筑项目安全防患于未然。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全程参与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对确保施工的安全发挥着不同程度的作用,更使得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防患于未然,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以及降低了施工的风险,保证了工程质量与工期,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建筑工程监理可以说是确保施工安全的一个利器,在今后的建筑工程施工中势在必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aog.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