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事法院 ICC-ASP/6/16 Distr.: General 12 October 2007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缔约国大会 第六届会议 纽约 2007年11月30日至12月14日 选举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长 选举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长 秘书处的说明 秘书处的说明 1. 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43条第2款,书记官长为法院的主要行政官员,领导书记官处的工作。根据同一条第3款,书记官长应为品格高尚,能力卓越的人,且精通并能流畅使用法院的至少一种工作语文。 2. 《程序和证据规则》1 规则12第1段规定,“院长会议一经选出,即应拟定符合第43条第3款所定标准的候选人名单,转交缔约国大会,请其做出建议。” 3. 在收到缔约国大会的建议之后,法官应参考上述缔约国大会的建议,根据《罗马规约》第43条第4款尽快按照《程序和证据规则》规则12第2和第3段规定的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以绝对多数选出书记官长。 第一次选举 4. 2003年4月15日,国际刑事法院院长根据《罗马规约》第43条第4款和《程序和证据规则》规则12第1段,致函2缔约国大会主席,提出了两名书记官长职位候选人及资格说明。3 5. 2003年4月23日,大会协商一致通过了ICC-ASP/1/Recommendation 1号建议,即法官应根据院长会议提交的名单 (ICC-ASP/1/11),依照《程序和证据规则》规则12开始选举书记官长。 1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正式记录,第一届会议,2002年9月3日至10日,纽约(联合国出版物,销售编号C.03.V.2和更正文件),第II部分A。 2 ICC-ASP/1/11号文件,附件I。 3 同上,附件II。 ASP-07-0346 (C) 25/10/2007 ICC-ASP/6/16 Page 2 6. 2003年6月24日,在大会提出建议之后,法官全体会议依照《程序和证据规则》规则12第2和第3段规定的程序,选举布鲁诺 · 凯沙拉先生(法国)为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长,从2003年7月3日起任期5年。 第二次选举 7. 2007年10月5日,国际刑事法院第一副院长Akua Kuenyehia法官根据《罗马规约》第43条第4款和《程序和证据规则》规则12第1段,致函缔约国大会主席(见附件I),提出书记官长职位的以下候选人及资格说明:Silvana Arbia女士(意大利);Richard Chetwynd先生(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Annunziata Ciaravolo女士(意大利);Adama Dieng先生(塞内加尔);John Hocking先生(澳大利亚);Blanca Pastor Borgoñón女士(西班牙);Kalyani Pillay女士(南非);Klaus Rackwitz先生(德国);Rama Rao Sankurathripati先生(印度)和Markus Zimmer先生(瑞士和美国)(见。 附件II) ICC-ASP/6/16 Page 3 附件I 国际刑事法院副院长2007年10月5日给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缔约国大会主席的信 [原件:英文] 继院长2007年6月5日去函之后,在他不在期间,我谨向缔约国大会提交符合《法院罗马规约》(下称“规约” )第43条第3款所述标准的国际刑事法院(下称“法院” )书记官长职务的候选人名单。这样做的根据是《规约》第43条第4款及《程序和证据规则》(下称“《规则》” )规则12第1段。 自广泛刊登空缺通知以来,法院收到了97份候选人材料,院长会议从中确定了10位最符合《规约》要求的候选人。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候选人如下: Silvana Arbia女士(意大利); Richard Chetwynd先生(联合王国); ; Annunziata Ciaravolo女士(意大利)Adama Dieng 先生(塞内加尔); John Hocking 先生(澳大利亚); Blanca Pastor Borgonon女士(西班牙); ; Kalyani Pillay女士(南非)Klaus Rackwitz 先生(德国); Rama Rao Sankurathripati先生(印度); Markus Zimmer先生(瑞士和美国)。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和动机函附后。 法院院长会议请缔约国大会根据《规约》第43条和《规则》规则12提出建议。 ... Akua Kuenyehia(签名) ICC-ASP/6/16 Page 4 附件II 按字母顺序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候选人名单顺序排列的候选人名单 目录 姓名和国籍 1. Arbia, Silvana (意大利)……………..…………………….……… 2. Chetwynd, Richard (联合王国)……………………..……….…. 3. Ciaravolo, Annunziata (意大利)………………..…………………. 4. Dieng, Adama (塞内加尔)………………..……………………….. 5. Hocking, John (澳大利亚)………………..……………………… 6. Pastor Borgoñón, Blanca (西班牙)………………..……………… 7. Pillay, Kalyani (南非)……………………..…………………… 8. Rackwitz, Klaus (德国)……………………..…………………… 9. Sankurathripati, Rama Rao (印度)…………………..…………… 10. Zimmer, Markus (瑞士和美国)……………………..…………… 页次591419252932354149ICC-ASP/6/16 Page 5 附件III 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候选人名单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候选人名单及资格说明名单及资格说明 1. Arbia, Silvana (意大利)意大利) [原件:英文] 动机函 我申请上述职位,因为自1998年我作为罗马外交会议意大利代表团成员为制定《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工作以来,我相信只有高效率的国际刑事法院和真正实现互补才能确保在世界上充分达到司法平等的标准。只有通过具体实际的结果和成就才能建立起对一个司法机构的信任。 为此,目前有必要通过运用最佳的知识和专业力量来推进国际刑事法院的政策和程序。 我已在法律和司法事务方面积累了31年的经验,已做好准备,不仅要在制定法院的政策和程序方面而且要在实施这些政策和程序方面开展有效的工作。 我认为要取得这样的发展也依赖于法院借鉴特设法庭(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以前经验的能力。在这方面,我在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八年经验有助于有条不紊的过渡。 我对所有司法诉讼程序的广泛了解可以特别有助于建立内部和对外联系,从而在本机构和各国以及外部组织之间开展现代的和有效的合作。 作为一名意大利的职业法官,我指导了书记官处通过采用复杂的电子工具和数据库提高效率的工作。 如果我被任命为书记官长,我将特别重视本机构的透明度和效率,以便不仅得到各国,而且也得到个人的信任。 我将按照对需求的实际预想和工作计划提高和保持招聘、资源优化方面的效率和透明度。 将在所有有关程序中充分考虑并运用经济的和最佳做法。 作为一名妇女,我将有机会展示我履行法院书记官长职责使所有有关机构和个人满意的才干和能力,勤奋尽力地为国际刑事法院的目标而工作。 ICC-ASP/6/16 Page 6 资格说明 资格说明 受教育情况 受教育情况 法学硕士。意大利帕多瓦大学,1976年2月。 获得硕士后的培训: • 加拿大人权基金会,蒙特利尔,1995年。 • 海牙国际法学院,1991年,1992年,1993年。 • 欧洲法律学院,佛罗伦萨,1990年。 • 卡辛国际人权协会,1989年。 • 自1981年以来在司法程序的计算机处理方面的实践。 • 辩护培训,阿鲁沙,2001年12月,2003年2月。 • 基于结果的预算方面的培训,联合国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阿鲁沙,2003年4月。 专业技能和专业技能和/或专业知识 或专业知识 • 作为检察官和法官的司法实践 • 国际法 • 刑法和程序法 • 人权 • 司法数据库。 有关的主要工作经历 有关的主要工作经历 • 1976 – 1978年:法律公司的律师,获得出庭律师资格,威尼斯。 • 1979年6月:通过公开竞争考试进入法官和检察官职业。 • 1979 – 1982年:法官和检察官,威尼斯。 • 1983 – 1988年:刑事和劳动案件法官,威尼斯。 • 1988 – 1993年:在罗马任法官。 • 1993 – 1998年:第一上诉庭法官,审理刑事案件(国内和国际的有组织犯罪、洗钱、国际贩毒、腐败与违法、虐待儿童) 。 • 1999年6月30日:晋升到最高法院法官级别。 • 自1999年10月24日:被任命为联合国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检察官办公室的高级检察官。从1999年10月到2003年5月,在我的负责下,有12份新的起诉书最终完成并得到确认。我曾负责22个预审案件。 ICC-ASP/6/16 Page 7 主持了卢旺达问题特别刑事法庭审理的最大一宗案件(“Butare案件”)的起诉工作,该案件有六名被告,包括一名前家庭和妇女事务部长,她是迄今在国际刑事司法系统中唯一一名被控犯有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和强奸罪的妇女。主持了对Seromba案件的起诉,这是第一个天主教牧师被指控犯有种族灭绝罪和反人类罪并因此而被宣判有罪。 • 2001年12月15日 – 2002年12月20日:被指定为代理起诉司长,管理约92名工作人员,包括八个审判小组。 • 自2007年7月1日起:晋升到起诉司长的职位,参与指导和管理12个审判小组,证据股和调查科。 其他有关工作经历 其他有关工作经历 • 人权课程讲师,路易斯大学,罗马(1989-1993年)。 • 罗马警官学院人权课教师(1990-1992年)。 • 电子数据库“Italgiure Find”教师,CED,最高法院(1987-1989年)。 • 杂志“I diritti dell'uomo, cronache e battaglie”的编辑人员,罗马。 (从1989年起)• 就非法移民中的保护人权问题为非政府组织争取合作区域行动中心担任顾问。 • 在反对种族主义欧洲年期间,负责欧洲委员会接受的“Persone senza status”项目,并担任联合协调员(1997年)。 • 被指定为意大利司法部代表参加关于“对未成年人的暴力”的国际研讨会,就“打击贩卖人口和对儿童的性剥削的欧洲联合行动和意大利法律”作报告,马德里,1997年11月3-6日。 • 被任命为参加Grotius计划—“犯罪被害人”国际研讨会的意大利司法部代表,罗马,1999年5月27-29日。 • 被任命为参加Grotius计划“在欧盟的犯罪被害人”国际研讨会的意大利司法部代表,瑞典于默奥,1999年。 • 被欧盟委员会技术援助信息交流办公室任命为“保加利亚专业知识动员”关于“洗钱”问题的专家—查询编号N102,1998年3月(合同编号012/98)。 • 被任命为参加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外交会议的意大利代表,罗马,1998年6-7月。 • 国际和跨国犯罪会议的特邀讲演人,泰拉莫,2003年2月。 • 国际研讨会的特邀演讲人:La ricerca per la pace in Italia, attori, strategie e risorse,帕多瓦大学,2003年10月25日。 最有关的出版物 最有关的出版物 • Essay on police proceedings, I provvedimenti di polizia (Nuovissimo Digesto, Utet, 1986). ICC-ASP/6/16 Page 8 • Essay on “La Giurisprudenza italiana e la Convenzione Europea dei diritti dell’Uomo”, Rivista internazionale dei Diritti dell’Uomo, Milano, N.1/1999 (European Convention on human rights and domestic Italian law). • Essay on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hildren rights (Edizioniscientifiche italiane, 1994). • Report on juridical issues about immigrate children “I minori extracomunitari: problemi giuridici”, XV International meeting, Child Health Plan ’98, Ancona, Italy, 1998-05-28/30, Editor: G.M.Caramia, pp. 83-95. • Commentario breve ai Trattati della Comunità e dell’Unione europea, edited by Fausto Pocar, published by Cedam, Padova 2001 (commentary sub articles 39/42; 125/130; 136/140). 就以下题目在就以下题目在全国和国际研讨会上全国和国际研讨会上的发言 发言 • L’elemento oggettivo del sequestro di persona. Linee evolutive della giurisprudenza italiana, XXVII International Course for magistrates, Centro studi Luigi Severini, Perugia, Italy, September 1980. • Il diritto alla rettifica alla luce delle recenti riforme, XXVIII International Course for magistrates, Centro studi Luigi Severin, Perugia, Italy, September 1981. • Aspetti privatistici del diritto alla salute, C.I.D.I.S. Conference, Jesolo, Italy, 1981. Istituzione del giudice di pace nell’ordinamento giuridico italiano, XXIX International Coursefor magistrates, Centro studi Luigi Severin, Perugia, Italy, September 1982. • Il principio di specialitá nell’estradizione, XXX International Course for magistrates, Centro studi Luigi Severini, Perugia, Italy, September 1983 • Banche dati e segreto professionale, INFOLEX, Venezia, Italy, 1987. • Presentation to the Conference on “Tutela dei diritti umani: il contributo italiano, Session II, Diritto di asilo e motivi umanitari, Rome, May, 1994, ISG, CNR. 语言 语言 • 母语: • 其他语言: 意大利语 英语流利 法语流利 掌握基本的西班牙语 ICC-ASP/6/16 Page 9 2. Chetwynd, Richard (联合王国)联合王国) [原件:英文] 动机函 动机函 我坚信法治。我还相信对于任何支持法治的司法体系来说,至关重要的部分是被认为能够做出公正和明确裁判的司法部门。就一个国家而言,法治遭到破坏会给民间社会和政府带来可怕的后果,这一点是非常清楚的。在所罗门群岛和塞拉利昂我亲眼目睹了这一情况。在所罗门群岛,司法部门基本上非常受尊重。那里没有腐败。法院做出的裁决即使是在2000年政变之后一般也被认为是公正和可信的,而且得到遵守,而2000年,政府的其他机构都陷入瘫痪。在塞拉利昂,司法部门被看作是导致10年内战的以前问题的一部分。法院被认为充满了政治任命,并且被看作是腐败的机构,其结果是得不到公众的尊重。法院进行了努力,而且仍在奋斗,以保持它们的体面、正直和权威。 从所罗门群岛和塞拉利昂的反应中,还可以明显地看到,公众希望“司法”成为任何调和步骤的一部分。他们并不一定希望惩罚那些犯了罪的人,但是需要确保被害人有地方去倾诉。 从国际上看,我认为国际刑事法院是构成支持国际法治、坚持各项条约和公约(例如联合国预防和惩罚种族灭绝罪公约)规定的各国权利和义务的国际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申张正义方面,国际刑事法院是对现有国家法庭和程序的一个重要补充。 司法行政管理者即书记官长的作用在任何法院都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其作用应当是为司法部门的工作提供便利。发挥这一作用需要特殊的技能。我认为我具备了这些技能。 我在15年多的时间里,在不同的情况下,磨炼了我的组织工作技能。我一直必须以很紧张的预算在严格的时间限制内开展工作。由于缺少资源,我必须通过临时发挥和创新建立起制度。我擅长于将法院的需求按重点进行安排。 我一直在确保任何法院的专业人员和支持人员之间的联系健全完好,以便使双方在工作中尽量减少不愉快。我认为对双方尽可能地提供援助是十分重要的。 我还认为,在法院与“外部世界”如一般公众、媒体和执行机构之间建立并保持联系是至关重要的。这样做会提高透明度并有助于避免有人声称侵犯了国家主权。而且还有助于在案件管理方面保持一个积极主动的体系,有助于有效地处理法院所面临的工作。这样做会使人们了解法院只是刑事司法过程中的一个部分。我在工作中一直十分注意文化或宗教差异。 ICC-ASP/6/16 Page 10 到目前为止我的工作也涉及到了与政府机构和执行成员之间的广泛联系。我发现在那些情况下,简洁准确的解释能力是无比重要的,实际上这是书记官长工作各方面都需要的一种方法。 我努力在必要的时候使用现代技术。我发现现代技术偶尔会增加复杂程度,但也能使生活更加方便。因此我总是力图用简单的方法使用现代技术。 总之,我相信我有能力管理法院。 资格说明 资格说明 出生日期: 国籍: 个人详细情况: 1950年2月15日 英国 已婚(无子女) 受教育情况 受教育情况 1963 – 1969年 特罗布里奇男子中学,威尔特特罗布里奇(七次一般,两次优秀) (在最后两年,我担任社长,最后一年我担任副班长,我曾代表学校参加在田径、橄榄球、足球、篮球和游泳等项运动) 布鲁内尔大学,密德萨斯欧克斯桥(法学士) 布里斯托理工学院 [法律学会专业考试(第II部分)] 1972 – 1976年 1977年 专业 1979年被列入事务律师名册 英语—说写流利 法语—能对话 德语—能对话 皮钦语—说写流利 克里奥语—基本能说 语言 曾工作过的国家 曾工作过的国家 • 英国:做过各个层次的事务律师,从接受培训(实习)到合伙人再到独立工作 • 所罗门群岛:担任过高等法院的书记官长,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和 专员 • 塞拉利昂:担任过塞拉利昂高等法院的司法官员和书记官长 ICC-ASP/6/16 Page 11 专长领域 领域 司法行政管理、资源管理、项目管理、预算和财务控制、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培训、法律的各个方面、在发展中国家和冲突后的援助、调停、解决冲突。通晓计算机(Linux, Windows NT 管理员、能够使用Microsoft Office程序、Word Perfect和Open Office、因特网管理员和电子邮件分发程序(Wingate和MDaemon)、能够使用会计软件)。 专业经历 专业经历 1977 – 1979年 1979 – 1982年 1982 – 1983年 1983 – 1985年 1985 – 1989年 1989 – 1991年 1991 – 1992年 1992 – 1996年 1996 – 1998年 Messrs Trethowans Solicitors律师事务所,威尔特索尔兹伯里(实习) Messrs J D Leadley-Brown Solicitors律师事务所,康沃尔卡林顿 助理律师 作为诉讼助理被雇用开办一个诉讼部 德文Plympton和普利茅斯的Messrs Gill Akaster Leest and Russell Solicitors律师事务所 在德文Plympton新开设的分支办事处的经理,主要从事诉讼,但也涉及法律的所有领域。 Messrs Bennett & Co Solicitors 律师事务所,康沃尔特鲁罗 诉讼经理,专门从事刑事辩护工作,但也从事所有其他诉讼领域的工作。 Messrs Bennett & Co.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所罗门群岛司法部门 马莱塔省的首席法官。作为法官审理各种犯罪案件。负责管理马莱塔省的执法人员和地方法院(由联合王国海外开发署资助)。 所罗门群岛高等法院书记官长和首席法官 担任书记官长,使司法资源的管理能确保有效、快速和公正地做出司法决定(这一职位也是由海外开发署资助)。 康沃尔特鲁罗和纽奎Bennett & Co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在康沃尔纽奎以R D Chetwynd & Co律师事务所独立执业。主要专门进行刑事辩护,但也进行法律所有其他领域的工作。 ICC-ASP/6/16 Page 12 1998 – 2006年 所罗门群岛高等法院的书记官长和代理首席法官 这一职位是由英联邦秘书处CFTC计划资助的。最初该项目的期限是两年,旨在通过采用最佳做法改善对所有司法资源的管理,并对一名所罗门群岛人进行培训和辅导,以便他能够担任书记官长。然而,从1999年中期开始,该国出现了国内暴乱,最后导致了2000年6月的武装政变。此后,出现了一个无法律阶段,而且政府普遍瘫痪。我被要求延长合同,以便帮助维持仍在运转并且是公正的司法系统。2003年7月,由澳大利亚领导的一支多国维和部队RAMSI到达了所罗门群岛。2004年8月,我才能将书记官长和首席法官的职务交给所罗门群岛人。首席法官再次询问我是否愿意留下在司法管理的具体领域协助他工作。我为高等法院开发了一个案件管理系统和一个局域网络系统,将法院的诉讼记录放在了其中。我参加了各种委员会,任务是为执行法律和遵守秩序制定一个全面解决方案。 我还作为高等法院的专员主持审理了一些案件,既有刑事案件(包括谋杀),也有民事案件。 塞拉利昂高等法院的司法官员和书记官长。 受聘于英国文化协会,但作为司法官员和书记官长为塞拉利昂政府工作。负责管理高级法院(最高法院、上诉法院和高等法院),这是联合王国资助的一个主要援助项目的一部分,其目的是在10年内战之后帮助恢复能运转的司法部门。负责管理所有司法部门的资源,物质和人力资源(300名工作人员,包括最高法院的6名法官、上诉法院的6名法官、高等法院的6名法官,以及12名专业地区法官)。确定将来对专业和支持人员的要求、起草工作描述并在必要时组织招聘。确保建筑、工厂和机器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和管理预算。监督采购以确保采购的公平和透明。参加议会和政府委员会的会议,报告重建司法能力的进展情况。定期与政府高级成员个人会谈,讨论司法部门的需求。 2006年10月 – 2007年7月 出版物 出版物 在所罗门群岛写的文章和做出的判决,发表于太平洋群岛法律信息研究所网站(www.paclii.org)。 ICC-ASP/6/16 Page 13 其他兴趣 其他兴趣 高尔夫球(目前为超过标准杆16杆)、航空、使用计算机、阅读和徒步 行走。 ICC-ASP/6/16 Page 14 3. Ciaravolo, Annunziata (意大利)意大利) [原件:英文] 动机函动机函 自从《罗马规约》通过以来,我逐渐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愿望,想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一员,以便能够为一个倡导普遍尊重人权的永久司法机构的工作做出具体的贡献。书记官长的职务使我能够运用专业和伦理道德方面的经验服务于法院,从而有助于法院进一步的发展及其普及国际司法文化的 使命。 我25年的经验涉及到了司法领域的各个方面,包括担任国家和国际级别的法官和检察官。我也曾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管理意大利的司法机构,并在联合国驻科索沃特派团中担任首席国际检察官和司法部的副主任/代理主任。我在司法部主任办公室的工作以及担任首席国际检察官的工作,涉及到与方方面面的不同国际利益攸关者的密切合作,而且需要对政治现实以及司法问题作出反应。我在司法和组织工作方面的广泛经历将使我能够对国际刑事法院的重要使命做出有价值的贡献。 我对司法机构非常感兴趣,并对其发展怀有极大的热情。作为新成立的科索沃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主任,我在能力建设、与当地和国际利益攸关者合作以及使一个机构蓬勃发展所需要的基础设施等方面遇到了许多挑战。 由于我对法院创建所依据的原则怀有热情,而且特别希望看到其使命能够实现,所以我特别愿意加入到这个机构中来,它在运用和促进国际司法政策方面是一个基本的舞台。 我相信,我在司法领域已得到证明的能力,我在道德和人际关系方面的技能以及我在多文化环境中创造团队精神的经验,将使我能够以书记官长的身份为法院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资格说明 资格说明 专业经历专业经历 经历 到目前为止我在司法领域已有25年的工作经历。 • 2005年7月至今: 联合国科索沃临时行政当局特派团司法部的副主任和首席国际检察官(D-1职位)。 作为司法部副主任,我就七个司的实质性和业务管理向主任提供专家建议。我就广泛的司法领域的战略和政策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羁押机构的管理和过渡、证人保护问题、建设地方司法机构以及执行国际人权标准。我帮助ICC-ASP/6/16 Page 15 起草了关于将来司法部门地位的司法立法法规;与当地的司法部长合作并就他所负责的领域(监狱管理和科索沃检察官办公室的管理)向他提出建议;按照主任的要求代表司法部出席与各不同利益攸关者的会议,包括与联合国驻科索沃特派团的其他部门、联合国的机构,包括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科索沃警察和司法机构、自治政府的临时机构、国际非政府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科索沃维和部队和捐助机构的会议。自2005年7月起,我还担任了大约九个月的司法部的代理主任,履行D-2级别的主任职能。 作为代理主任,我还指导了司法部为安理会2007年4月访问科索沃提供的支持和贡献。作为首席国际检察官,我管理着国际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他们对科索沃最严重的刑事犯罪进行调查和起诉,其中包括战争罪。我负责科索沃特别检察官办公室的建立和建设工作,这是一个能力建设项目,目的是在科索沃建立起一个负责调查和起诉科索沃最严重刑事犯罪的专门检察官办公室。我是联合国驻科索沃特派团证人保护工作小组的成员,该小组的任务是找出短期和中期的解决办法,解决为需要保护的证人提供服务的问题。 • 2004年7月 – 2005年7月 联合国驻科索沃特派团的国际法官 我重新担任了2003年2月至2003年12月在联合国驻科索沃特派团中担任过的这一职务(在我2004年1月至2004年7月返回意大利短期履行我作为检察官的职能之前)。我的责任同下面对我以前担任的联合国驻科索沃特派团国际法官的描述一样。在担任国际法官的这一段时间内,我主持了对五个被指控犯有战争罪的被告的审判。我还主持了有条件释放委员会的工作,犯人在服满一半刑期之后可以向该委员会申请提前释放。在这一期间,积压的案件大大减少(在六个月期间从244个减少到34个)。作为科索沃司法和检察委员会的成员,我负责法官、非专业法官和检察官的任命、调动、晋升和纪律处罚。 • 2004年1月1日 – 2004年7月 米兰“Procura Distrettuale Antimafia”的检察官(意大利) 我重新担任了以前的米兰法院反黑手党分庭检察官的职务,具体负责调查和起诉涉及到奴役、贩卖人口、黑手党谋杀、绑架、密谋走私毒品等犯罪。在这一期间,我领导了对约120个案件的调查工作。其中一个案件有16个被告人。此外我还成功地对20个被告人定罪,他们被控56次密谋贩卖走私毒品。 • 2003年2月 – 12月 联合国驻科索沃特派团国际法官 我具体负责调查和监督审判工作。特别是我履行了调查法官的职责,以及从普里什蒂纳国际法院一直到上诉法院的法官职能,负责战争罪、族裔间犯罪、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我还担任过审判长。我担任过有条件释放委员会的主席以及科索沃司法和检察委员会成员。 ICC-ASP/6/16 Page 16 • 1997年2月 – 2003年2月 米兰检察官办公室的检察官和米兰Direzione Distrettuale Antimafia的检 察官。 从1997年2月起,我担任米兰法院的检察官,负责的案件涉及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性犯罪、非法移民、卖淫、杀人、走私武器、有组织犯罪、洗钱、腐败、绑架、敲诈和其他许多犯罪。 1999年10月,我还被指派到米兰反黑手党分庭工作,具体负责对黑手党的调查,包括新的国外黑手党,他们在贩卖人口方面特别活跃。我负责预防措施,包括对被怀疑与黑手党和毒品走私集团有联系的嫌疑人的重要财产进行没收。 在这一期间,指导和了结了约1,500项调查,涉及到有组织犯罪,有组织的国际毒品走私,贩卖人口、贩卖武器、卖淫、谋杀、非法移民、走私、绑架、奴役、诽谤、腐败和滥用职权。这些案件包括完成240项有关对妇女和未成年人性虐待的调查。 我在1,000多项审判中对起诉提供了支持,这些审判涉及到有组织犯罪、国际毒品走私组织、贩卖人口、贩卖武器、卖淫、谋杀、非法移民、走私、绑架、奴役、诽谤、腐败、滥用职权、对妇女和儿童进行性虐待。 我在意大利首次提起诉讼,指控一名将其女儿阴蒂割除的埃及父亲犯有严重的身体伤害罪,并且指导调查了意大利第一例艾滋病毒呈阳性的人实施性虐待的案件,他通过在报纸上的分类广告聘用被害人。作为Sidda-Sidna数据库的负责人,我协调了米兰地区的数据收集工作和数据研究工作,这些数据涉及到反黑手党分庭在意大利其他地方进行的对有组织犯罪的所有其他调查。 从2000年到2003年,作为另外的义务,对183个案件进行了调查和起诉,这些案件关系到将要对被怀疑与黑手党和毒品走私组织有联系的嫌疑人采取的措施。其中包括扣押价值约1亿欧元的资产,以及强行要求嫌疑人居住在一个特别地区而不许到其他地区。在这些案件中,有104个结案时强行采取了上述措施。 促进并起草了一份谅解备忘录,使意大利与美国之间能直接合作,调查国际犯罪,特别是涉及到恐怖主义、有组织犯罪、贩卖人口和贩卖毒品的犯罪。 我还在国际司法合作方面同各种国外司法机构一起工作。 我曾负责许多揭发同案犯的外国和意大利证人,他们中有些需要证人保护计划的保护。我还负责Sidda-Sidna数据库,协调米兰地区的数据收集和数据研究工作,这些数据涉及到反黑手党分庭在意大利其他地方进行的对有组织犯罪的所有其他调查。我还在国际合作方面与不同的外国司法和警察当局共 ICC-ASP/6/16 Page 17 同工作。我负责几个揭发同案犯的证人,他们中有些需要证人保护计划的保护。此外,我还在涉及到贩卖人口的诉讼中管理对各种证人的保护计划。 • 1983年3月 – 1997年2月 米兰地区法院法官(意大利) 在我担任刑事法院法官期间,我的工作是处理有组织犯罪(包括黑手党)、毒品贩卖、武器走私、绑架、行政管理犯罪、对人身和财产的犯罪、金融犯罪和法院管辖的其他犯罪。 我组织和指导了反黑手党预防措施特别分庭的创建和发展工作,这是意大利最早成立的这类法庭之一,对约300个案件进行了调查并结案,这些案件都涉及到对被怀疑与黑手党和毒品走私组织有联系的嫌疑人所采取的措施。其中包括扣押现值约3亿欧元的资产以及强行要求嫌疑人居住在一个特别地区而不许到其他地区去。在需要时间证实被没收资产的非法来源时,这些资产是按照增值的方法管理的。有一个案件涉及到管理包括一个房地产公司,一个五星级旅馆和一个度假村在内的资产,现值约1亿欧元,这是从两个被怀疑属于黑手党一类组织的人手中扣押的。这是最先运用旨在打击黑手党的预防措施法的案件之一。管理这些资产涉及到解决复杂的公司问题、商业和破产法以及与旅馆的员工及其工会代表建立和保持关系,因此还涉及到雇工法和社会保障的问题。 我也曾在负责初步调查的法官科担任法官,负责有组织犯罪、谋杀、行政管理犯罪、对人员和财产的犯罪、金融犯罪、贩卖人口和毒品以及其他犯罪。 我还为外国的司法部门与各种调查委员会一起工作。 在民事庭,我的工作涉及到房地产合同、继承和家庭关系法。 我曾担任米兰法院院长的秘书长,在法院的所有问题上协助院长,米兰法院约有200名法官。这一工作涉及到向各分庭分配人力和后勤资源;确定向适当的分庭分配案件的标准;担当院长与法官之间的联系人;执行法官晋升程序;经过授权在与司法机构其他部门的关系中代表院长。 其他专业经历 其他专业经历 从1993年到1997年,我是意大利法官和检察官高级理事会(宪法规定的管理法官和检察官组织和纪律处分问题的机构)平等机会委员会的成员。在这期间,我负责拟定有关怀孕女法官的具体规定,此后这些规定在意大利的所有法院和检察院得到实行。 我特别说明,我曾就刑法的各个问题为意大利的各种法律期刊撰写过许多文章,包括“Diritto Penale e Processo”、“Giurisprudenza di Merit”和“Guida al Diritto”。我还曾经做过“Codice Penale e di Procedura Penale”——意大利刑法的正式指南的特约评论编辑。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还负责培训过许多未来的法官,以便他们能担当起检察官和法官的职责。 ICC-ASP/6/16 Page 18 受教育情况受教育情况和专业培训情况和专业培训 和专业培训 受教育情况 受教育情况 • 高中科学教育专业 • 大学法学高级学位(主要科目: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业法、国际法、行政法、继承法、家庭关系法)。 培训 培训 • 在瑞典举办的关于“危机管理的贫民问题——第二期法治课程”的两周住宿培训,2004年4月欧洲委员会主办。 • 参加由意大利法官和检察官高级理事会主办的定期培训,包括: o 欧洲人权法院; o 金融刑法; o 公司财务; o 欺诈案件中的责任; o 争论和说服技术; o 欧共体法的进展; o 关于有组织犯罪案件中跨国界询问证人/被告人的电视讲习班。欧洲国际合作的经验和远景; o 打击有组织犯罪的调查技术; o 杀人罪的调查技术; o 初审法官的新作用; o 犯罪行为中的“意图”作用; o 民事审判法。 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 我参加了由美国国务院举办的国际交流计划。我积极参与了联邦司法部门的大量日常活动。上述计划的目的是集中和交流有关非法移民、贩卖人口、国际贩毒和洗钱等犯罪的经验和知识。 在我的指导下,制定了一项议定书,使意大利和美国之间能够直接合作,调查国际犯罪,特别是涉及到贩卖毒品和恐怖主义的犯罪,并考虑扩大到其他领域。 外语和信息技术技能 外语和信息技术技能 • 英语:高水平。在学习英国司法制度的同时,学习普通和法律英语 • 法语:中等水平 • 西班牙语:基本 熟练掌握Microsoft Office软件和Lotus Notes软件以及专门编写的数据库 程序。 ICC-ASP/6/16 Page 19 4. Dieng, Adama (塞内加尔)塞内加尔) [原件:英文] 动机函 动机函 我荣幸地表示愿意服务于国际刑事法院。2001年3月1日至今,我一直担任联合国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书记官长,属联合国助理秘书长级别。我以此身份负责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行政和服务工作。目前是我的第二个四年任期,将于2009年2月到期。在我目前的任期内,我成功地振兴、简化并更新了法院在完成其历史使命中的业务活动。我为阿鲁沙法庭的其他部门(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提供了有效和高效的司法、法律和行政支持,领导了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行政工作,而且在管理司法诉讼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管理改革和改进,2005年2月,我的这种能力为我赢得了联合国秘书长前所未有的和历史性的再次任命,任命我再担任四年的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书记官长。 任何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处的作用和职能涉及面都很广,包括对法院司法活动的支持、对被害人和证人的管理以及管理针对贫困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制度。我在管理这种强大机构方面的大量知识加上广泛的经验以及完全胜任这一职务的独特资格和能力,是使我能够专心致志、谦虚谨慎地工作的重要因素,请尊敬的各位缔约国代表予以考虑。 国际刑事法院面临着全球性的挑战,在这一关键时刻,我真诚地相信,具有我这样的经历和素质的谦恭雇员在巩固国际刑事法院早期取得的成果过程中肯定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我相信,如果有机会服务于国际刑事法院,我将为它带来极大地有助于履行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处使命的以下价值、能力和最佳做法: • 经过充分检验的管理国际刑事法庭的实际经验; • 以国际刑事法院两种正式语文(法文和英文)进行有效交流和起草文件的技能; • 优秀的谈判能力和强有力的辩解技能; • 广泛的政治和专业网络; • 尊重多样性,团队合作精神以及人际关系技能; • 领导能力、正直、想象和远见; • 忠诚、可信赖、以及良好的协调技能。 ICC-ASP/6/16 Page 20 资格说明 资格说明 从2000年3月1日至今,我一直担任联合国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书记官长,属联合国助理秘书长级别。我以此身份负责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行政和服务工作。目前是我的第二个四年任期。在这期间,我成功地振兴、简化和更新了法庭在履行其历史使命过程中的业务活动。 我从担任塔巴昆达地区法院和考拉克劳资争议法院书记官长(1973-1976年)起开始了我的国家级别的职业生涯。后来我得到晋升,从1976年至1982年担任塞内加尔最高法院的书记官长。 1982年7月,我加入了设在瑞士日内瓦的国际法学家委员会,担任非洲的法律官员,直至1990年10月,从而开始了我的国际职业生涯。1990年,我被任命为国际法学家委员会秘书长,并且成功地完成了两个五年任期。在我的领导下取得了许多成就,这一点得到了普遍承认。在我的任期内,该委员会对详细阐述各种不同的国际文书做出了巨大贡献,并且加强了与前非洲统一组织和欧洲理事会等关键性大洲和国际机构的合作。作为一名国际律师和受到高度赞扬的人权专家,我将我职业生涯的大部分时间贡献给了争取人权胜利的事业、法治和良好的管理工作。我担任过很多国际组织的法律顾问和专家,其中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训练研究所、福特基金会、法语区国际组织、国际红十字委员会、联合国人权中心、非洲统一组织、非洲人类和人民权利委员会、国际人权和民主发展中心(加拿大)和欧洲委员会。 在我担任目前的职务之前,我曾以各种身份工作过:联合国海地问题独立专家;法语国家政府间机构法律和司法合作专家;与法制、民主和人权有关的项目制定、执行或评价专家;选举法培训;法律问题专栏作家;国际法学家委员会的法律刊物“评论”的编辑。曾被选为编辑小组的主席,协助调查卢旺达种族灭绝及有关事件国际知名人士小组的工作;联合国秘书长派往马拉维的前使节,对政府和反对派进行调解;审判观察员以及各种人权调查特派团的团长。 我是以下机构的前成员:国际民主和选举援助协会理事会;非洲领导论坛执行委员会;国际人权学会理事会;非洲民主和人权研究中心管理委员会;国际人权法小组咨询委员会;以及国际人权服务咨询委员会。我还是马丁·恩奈尔基金会的前会长和阿鲁沙—非洲联盟—新伙伴关系人权信托基金的创始人。我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贫困和人权问题国际咨询委员会的成员。 1950年5月22日,我出生于塞内加尔达喀尔,是塞内加尔达喀尔CFPA法律和行政培训学院和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研究中心的毕业生。我已结婚,有子女,而且我是讲富拉尼语和沃洛夫语的本族人。我的法语和英语非常流利,而且对西班牙语的了解达到了中等的工作水平。我非常熟悉互联网的运用,而且具有很高的计算机技能,包括精通MS Office程序(文字 处理)。 ICC-ASP/6/16 Page 21 出版物和主要成就 我用法文和英文写过许多法律和政治文章。以下是文章、讲话和出版物的清单: • Le Monde d'à côté ou l'univers des prisons (Prisons in Senegal) in \"Le Soleil\• Le droit à la communication, in \"Symbiose\• Self-reliant Development in Senegal: Myth or Reality, in \"Ideas & Action\• Torture in Africa, in \"SOS-Torture Bulletin\• La protection des biens culturels et la protection de l'individu, Editions Nagard, Roma, 1986. • Human Rights in Africa, in \"Transnational Associations Review\• Le rôle social des juristes, in \"Juriste International\Revue de l'Union internationale des avocats, 1986. • Refugees, Law and Development, Editions S.I.A.S., Uppsala, 1987. • The African Commission on Human and Peoples' Rights, in SOS-Torture Bulletin, Geneva 1987. • Les Services juridiques en milieu rural (Afrique de l'Ouest), ICJ, Geneva, 1987. • Le \"droit de vivre\" dans le contexte africain, Editions Bruylant, Bruxelles, 1988. • Practical Guide to the International Procedures, WOAT, Geneva, 1988. • Promotion et diffusion du droit international humanitaire dans le contexte africain, in \"Les Annales de Droit Médical\• Les Services juridiques en milieu rural (Afrique centrale), (editor) ICJ, Geneva, 1989. • Nord-Sud, emergenza del mondo - Quale cooperazione per quale sviluppo, Editions C.E.F.A., Bologna, 1989. • Assistance juridique aux populations rurales, \"Afrique Contemporaine\Ed. Documentation Française, December 1990. • Legal Remedies and the Role of an Independent Judiciary, IIDH, 1992. •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Judiciary, CIJL Year Book, 1992. • La protection des réfugiés dans le Tiers-monde, Institut des Hautes Etudes Internationales, 1992. • Problèmes de droits de l'homme dans une Europe élargie, \"La Gazette du Palais\• Le droit à la vie, Editions CID, Genève 1992. • New Frontiers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ICJ, 1992. • La protection régionale des droits de l'homme du point de vue d'une ONG, Bruxelles, 1992. •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J, 1993. • Nature of Conflicts, in Africa Today, ICJ, 1993. • NGO Access to the 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Procedures, ICJ, 1993. • La lutte contre la barbarie: humanitaire ou humilitaire, North/South, 1993. • The Role of Lawyers and Judges on the International Stage, Martland Lectures, 1993. • Développement et valeurs démocratiques, Le Courrier, February 1993. • Réflexions sur la Charte africaine des droits de l'homme, ICJ, 1993. • L'action du système des Nations Unies et le droit à l'assistance humanitaire, SHS-95/CONF.805, UNESCO, Paris. •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Indian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Law, 1994. • The Quest for Democracy - which way forward for Africa, International Press Institute (IPI), 1994. ICC-ASP/6/16 Page 22 • The Civilian Judicial System in the West Bank and Gaza: Present and Future, ICJ/CIJL, June 1994. • L'Organisation internationale du travail et la justice sociale, ILO, 1994. • Addressing the Root Causes of Forced Population Displacements in Africa: A Theoretical Model,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fugee Law, 1995. • La mise en oeuvre du droit international humanitaire: les infractions et les sanctions ou quand la pratique désavoue les textes, in Law in Humanitarian Crises, European Commission, 1995. • La question des migrants sur le continent africain, San Remo Institute 1996. • Promouvoir le respect des droits de l'homme à travers les programmes de développement, OCDE 1996. • Nigeria and the Rule of Law, ICJ, 1996. • Laws of Freedom, in Commonwealth Currents, Vol. 4, 1997. • Democratisation and the Rule of Law in Kenya, ICJ April 1997. •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A compilation of Essential Documents,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 November 1997. • Role of Judges and Lawyers in Defending the Rule of Law, in FORDHAM,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Volume 21, December 1997, Number 2. • Universalité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iversité économique, sociale et culturelle, Institut universitaire des hautes études internationales, Avril 1998. •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Human Rights, published by WIPO, November 1998. • Interface between Global and Regional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 African Perspective, Baywood Publishing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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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 2000. • Unsigned papers were published in the ICJ Review - e.g. Expulsions in Africa, Slavery in Mauritania (reprinted in Human Rights Reporter), Rules of Procedure of the African Commission, Commentaries, Book Review, etc. • Africa and the Globalisation of Justice, West Africa Magazine, August 2001. • International Criminal Justice: From Paper to Practice – A Contribution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Rwanda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n FORDHAM International Law Journal, Volume 25, March 2002, Number 3. ICC-ASP/6/16 Page 23 • Justice without borders, In the Lawyer, Monthly Journal of the Law Society of Kenya, April 2002. • Africa and the Rule of Law, in West Africa Magazine, N. 4344, September 2002. • From Human Rights to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Martinius Nijhoff Publishers, 2007. • Link between Poverty and Human Rights: Foundation and ethical imperative, UNESCO, 2007. • The Value of 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Light of The recent Emergence of non-State Actors as Subjects of International Law (to be published in the 2007 Volume of The Afric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专业成就 专业成就 • 1997年,在我担任国际法学家委员会秘书长期间,在林堡原则确定十周年之际,该委员会举行了一次有30多位专家参加的会议,以便详细阐述这一文书。所产生的马斯特里赫准则通过充分论述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侵犯的性质、范围和适当的解决办法,完成了这一任务。 • 上世纪90年代,在我的领导下,在委员会倡导下,出现了一系列的重大国际进展。其中包括联合国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宣言,以及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行动计划关于着手建立一个国际刑事法院的建议。这是1992年在联合国的支持下由该委员会组织的一次关于有罪不罚的国际会议的直接结果。这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呼吁,请维也纳世界人权会议“建立一个国际刑事法庭……以便最终打破犯罪不受惩罚的局面。” • 在我的推动下,该委员会还开始起草了一整套通过打击逃避惩罚的行动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原则,以及关于侵犯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受害者赔偿权利的基本原则和准则。这两份文件正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审议。 •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领导该委员会率先开始创建许多人权非政府组织;启动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法律服务的乡村发展计划;在西藏和巴基斯坦开展了深入的法治国家考察;并且加强了委员会在法官和律师受到骚扰和/或迫害的国家捍卫司法部门独立性的网络。 • 我在以下国际学术机构担任过国际法和人权问题的客座讲师:国际人权研究所(斯特拉斯堡),法国;亨利·杜南研究所(日内瓦),瑞 士;里昂天主教大学,法国;高威大学,爱尔兰;纳塔尔大学,南 非;波尔多国际学校(法国);埃塞克斯大学,联合王国;加尔加里大学,加拿大;发展大学(日内瓦),瑞士;金山大学,南非;法官学院,法国;国际问题研究生院(日内瓦),瑞士;科伦坡大学,斯里兰卡。 ICC-ASP/6/16 Page 24 • 我为阿鲁沙法庭的其他部门(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提供了有效和高效的司法、法律和行政支持,领导了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行政工作,而且在管理司法诉讼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管理改革和改进,2005年2月,我的这种能力为我赢得了联合国秘书长前所未有的和历史性的再次任命,任命我再担任四年的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书记官长。以前我的前任从未得到过这样的再次任命。 ICC-ASP/6/16 Page 25 5. Hocking, John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 [原件:英文] 动机函动机函 我荣幸地提交我作为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长候选人的资格材料。 国际刑事法院正在跨入一个新的阶段。它正在着手开始审判并面临着其他国际法院从未经历过的复杂挑战。我希望把我广泛的法律、管理和领导经验带到法院,并同院长和检察官一起领导国际刑事法院向前发展,以便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并坚定它作为世界上永久国际刑事法院的地位。 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处在确保充分尊重被告人权利和证人得到保护,同时平衡国际社会的利益和期望的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具备了技能和经验,可以领导书记官处并确保书记官处提供支持法官、起诉和辩护方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有效和高效服务。这些技能和经验包括: • 20多年在一些国家和国际的政府和政府间机构逐步负责法律、领导和管理事务的经验。 • 超过10年的时间在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工作,包括三年的时间担任目前的副书记官长职务,向法庭提供指导和设想,解决一个国际法庭日常所出现的大量问题,并确保法院遵循公平的最高标准和应有程序高效率运转。 • 应对大型机构中的变化的能力已得到证实——即包括规模正在扩大的组织,也包括目前面临缩小规模的敏感问题的组织。我在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工作期间,该法庭从11名法官和200名工作人员发展到了今天的28名法官和1,200名工作人员。在我的领导下,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书记官处经历了重大改革,使它能够成功地支持最繁忙的审判安排。 • 在管理和执行预算方面广泛的经验(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每年的预算大约为1.5亿美元),很强的外交和联络技能,媒体政策方面的经验以及用国际刑事法院两种正式语文工作的能力。 • 管理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审判和上诉的广泛经验。 要想成为一名成功的书记官长,就必须同时具备出色的管理和领导技能,同时能做出透彻的法律分析和判断。我认为我具备这样的才能,而且事实证明,我有能力创造一个能使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其最大潜能并确保最有效利用有限资源的环境。 ICC-ASP/6/16 Page 26 书记官长是国际刑事法院关键领导人之一。一个组织的实质产出和风气是由这个组织的领导者决定的。他们将最终决定这个组织成功与否。我对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第二任书记官长的前景抱有极大的热情。 资格说明 资格说明 出生日期: 国籍: 专业经历 专业经历 1957年8月6日 澳大利亚 • 2004年8月至今 副书记官长 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海牙 领导前南法庭并具有远见;直接负责管理与法庭有关的所有科室(约400名工作人员),包括分庭法律支持、被害人和证人、法庭管理、羁押股、同时负责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股、以及笔译和口译服务;向院长、法官和检察官提出建议,支持诉讼;曾代理过书记官长行使对整个法庭的行政职能(大约1,200名工作人员和1.5亿美元的年度预算)负总责。 • 1999年1月– 2004年8月 高级法律干事 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海牙 向前南法庭的七名上诉法官以及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上诉分庭提供法律和行政建议;领导研究和起草小组;制定、实施实质性工作计划。 • 1997年3月 – 1998年12月 法律干事 联合国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海牙 领导律师小组,为负责为时一年半的多被告Celebici审判工作的法官提供支持。 • 1994 – 1997年 高级政策顾问 特别广播服务公司,澳大利亚,悉尼 向澳大利亚国家多文化电视和广播电台提供法律和政策建议。 • 1989 – 1993年 法律/政策干事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法国,巴黎 • 1986 – 1988年 皇室法律顾问Geoffrey Robertson的法律助理 ICC-ASP/6/16 Page 27 当时的地址是1 Dr Johnson’s Chambers, Temple ,英国,伦敦。 • 1986 – 1988年 法律和政策顾问 英国电影学院,英国,伦敦。 • 1985 – 1986年 Michael Kirby律师的助手。 当时该律师是新南威尔士州上诉法院的院长,澳大利亚,悉尼。 • 1984 – 1985年 助理法律干事 澳大利亚电影委员会,澳大利亚,悉尼。 专业资格和培训 • • • • • • 学历 • 法学硕士(成绩较好):伦敦大学伦敦经济政治学院,英国,1988年 • 法学士:悉尼大学,澳大利亚,1984年 • 理学士,莫纳什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1980年 语言 • 英语:母语 • 法语:说写流利(联合国法文熟练证书) 出版物(出版物(不是全部)不是全部) •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Review, co-editor, Kluwer, quarterly, since Volume 1, December 2001 to present. • Man’s Inhumanity to Man – Essays in Honour of Antonio Cassese, co-editor, Kluwer, June 2003. • Essays on the Procedure and Evidence of the ICTY in Honour of Gabrielle McDonald, co-editor, and author of the chapter: Interlocutory Appeals before the ICTY, Kluwer, December 2000. • The Times, Educational Supplement, 29 April 1988 - Empowering Teachers Under the new Copyright Bill. • Journal of Media Law and Practice, December 1987 - The Copyright, Designs and Patents Bill. 为高级管理人员举办的联合国道德与正直讲习班—2007年2月 联合国举办的负责人管理培训—2005年4月 2002联合国合作谈判技巧讲习班—2002年11月 出庭律师—林肯律师学院,英国,伦敦—1988年5月3日被录取 出庭律师/事务律师,维多利亚最高法院—1986年5月5日被录取 事务律师,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1984年7月6日被录取 ICC-ASP/6/16 Page 28 • The Producer, November 1987 - Film Production under the New Censorship Laws. • The Listener, 5 May 1987, p. 28 - Offensive Act? 讲演(讲演(不是全部)不是全部) 曾作过大量讲演,包括: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克罗地亚、科索沃和塞尔维亚举办的各种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培训班;萨尔茨堡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欧洲理事会证人保护会议,雅典;在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克罗地亚和塞尔维亚开展的外延计划。刑法改革国际协会,查尔斯顿;国际刑事法院预备委员会会议。 计算机技能 计算机技能 在文字处理、表格和数据库软件方面非常有经验。 ICC-ASP/6/16 Page 29 6. Pastor Borgoñón, Blanca(西班牙)西班牙) [原件:法文] 动机函动机函 … 关于我竞选这一职位的资格,我首先要说明,我有20年在国际法院工作的经验,自1986年以来,我一直在欧共体法院工作,先是在法院,后来在欧共体的初审法院工作。 关于后一项工作的专业经验,我想告诉你们自1989年初审法院成立以来,我一直是其书记官长最亲密的同事,并且因此参与了导致成立初审法院的所有工作。在随后的多年中,我在司法和行政方面都积极参与了法院渐进的发展工作。2002年4月,我被任命为这一法院的副书记官长,直至今日我仍然担任这一职务。 我还具备程序原则和规则以及在各国及欧盟法系中法院组织和运作的深入知识。这些知识是我八年在西班牙学术界作为研究员和程序法的专业指导员,以及先在瓦伦西亚大学做助教,后来在拉科鲁尼亚大学教授程序法而获得的。在这期间,结合我为博士论文而进行的关于引渡方面的工作,我特别关注我在这些大学进行的在刑事程序和国际司法合作方面的研究工作。 我还想指出,我进行书面交流的能力可由我在法律杂志上发表的许多著作和文章予以证明;我还习惯于在我大学生涯中以至到今天教授的课程上、在会议、研讨会和介绍会上做公开演讲。 自从五年前我被任命为初审法院的副书记官长以来,我一直履行与这一职位有关的双重职能。 首先,作为一个主要行政单位(约有40名工作人员)的主管,我负责人员管理和这一单位的组织工作。我分派书记官处的工作,确保尽可能最好地分配工作量,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有效地处理案件。 我还负责书记官处与法院法官以及各方代表之间的联络。在这方面,我想指出,我一直向我的同事们强调在与书记官处的对话者打交道时使用客户容易接受的方式的重要性。 此外,我还全面负责法院行政管理部门与其他服务部门(笔译、口译、研究和文件及另外两个共同体法院)之间的联络。 第二,作为法院的副书记官长,我负责协调书记官处的日常工作及以适当程序处理案件,并负责编制法院的预算和后续行动,除此之外,我还要参加法院建立的机构问题工作组(筹备最近两次的扩大工作、制定发生大规模禽流感时法院的应急计划和分析关于在建立欧盟公务员法庭方面)将采取的措施。 ICC-ASP/6/16 Page 30 履行初审法院副书记官长的职能使我深入了解国际法院和共同体机构的运作以及它们的决策过程和行政职能,并获得了人力资源、基础设施管理和预算问题的全面经验。 最后,我希望提请你们注意我的信息技术能力和经验,这使我能够根据我确保持续取得效率同时保持质量的愿望,能够设计和管理信息以改进初审法院书记官处、法院法官及其同事们的工作和业绩的技术系统。 现在,我希望使我所有的经验和知识能为国际刑事法院发挥作用,并在巩固这一新的国际机构的挑战中发挥作用。为一个旨在制止最严重国际犯罪不受惩罚及防止犯下这些罪行的机构的成功而工作,对我在个人和专业方面是个新挑战;我准备全力以赴致力于这一至关重要的工作。 我谨附上我的出版物、课程、研讨会和会议的清单。 … 资格说明 资格说明 个人资料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点: 国籍: 学历 1973-1978年 1982年6月 女 1955年11月25日 西班牙,瓦伦西亚 西班牙 西班牙瓦伦西亚大学,修完延续课程后获法律学士学位 西班牙瓦伦西亚大学,荣获法学博士学位——完成关于西班牙法律中引渡程序方面的博士论文 语言 语言 西班牙语: 母语 法语: 非常好 英语: 很好 德语、意大利语和葡萄牙语为被动语言 ICC-ASP/6/16 Page 31 当前的责任 当前的责任 2002年4月至今 欧共体初审法院副书记官长。我参与书记官处的所有司法和行政职能。 这些包括: • 书记官处的日常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工作分配、预算要求) • 协调和调节书记官处各团队的工作:介绍关于逐渐交给法院的管辖权的新做法(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程序、在上诉案件中的程序) • 协调和组织各办公室与书记官处之间以及法院与其各服务部门之间的联络 • 负责书记官处的各种信息技术系统,并引入以电脑为基础的程序以促进工作并提高书记官处和法院的效率 • 制定初审法院的预算需求并负责后续行动 • 参加机构问题工作组(扩大问题,在发生大规模禽流感时法院的应急计划);特别是参与有关建立新的欧盟公务员法庭的工作 • 制定源自法院的立法建议和后续行动,并参与在欧盟理事会中对这一问题进行的讨论和谈判 专业经历 业经历 共同体法院 2002年4月至今 初审法院副书记官长 1994年11月 初审法院书记官处,首席行政官员 1989年11月 初审法院书记官处,行政官员 1986年9月 法院书记官处,行政官员 卢森堡大学 2005 – 2007年 讲师,教授初审法院的程序课程(欧洲法律学士学位) 西班牙各大学 1992 – 1994年 拉科鲁尼亚大学程序法教授,(程序法教授—根据学术资格和竞争性考试被聘用) 1985 – 1986年 瓦伦西亚大学程序法讲师(有任期的程序法讲师—根据学术资历和竞争性考试被聘用) 1979 – 1985年 瓦伦西亚大学无任期的程序法研究生和讲师(程序法研究员和讲师) ICC-ASP/6/16 Page 32 7. Pillay, Kalyani(南非)南非) [原件:英文] 动机函 动机函 这一职位的主要责任是:管理书记官处的各科和司、组织对司法诉讼的支持、确保提供高质量的行政服务、与检察官办公室磋商和协调、对法院战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做出贡献并作为法院与缔约国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沟通渠道。 我认为我自己有突出的资格履行所有上述关键职责。以我负责国际事务特别主任的身份,并为了获得国际合作,我曾被要求与所有南部非洲、中东、远东、欧洲和美洲国家的起诉当局的负责人进行联络。就非洲国家而言,联络还进一步为了分享发展中国家的法律技能和专业知识。 作为国家公众起诉主任办公室的特别主任,我在制定、执行和监测国家起诉当局的战略计划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以前作为司法部的信息和系统管理科的总管理员,我发挥了类似的作用。 既作为特别主任又作为国家律师办公室的前负责人,我在与各国起诉当局的高级成员联络的所有方面,即与这些当局处理的复杂刑事起诉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民事事务有关的方面,获得了广泛经验。 在我担任的所有高级职务中,我获得了管理支持这些职务所要求的所有行政和财务服务的广泛经验。 由于我负责的改进向南非大型专门法院提供服务的一个项目的结果,以及我在国家起诉当局的地位,我在确定司法诉讼所需要的组织支持方面获得了广泛的经验。 至今我所担任的所有职务均要求我管理多学科的各个方面,以便将这些方面综合到一个协调的实体中,这一实体能够达到这一组织作为一个整体的目标。在这方面,我管理和协调了: • 信息技术; • 律师和检察官; • 行政管理人员; • 调查员;和 • 安全人员。 我还广泛地与非政府组织、被害人支持群体打过交道,在我所有的工作中,我还推进了一种人权文化。 ICC-ASP/6/16 Page 33 资格说明资格说明 说明 婚姻状况: 出生日期: 已婚,育有两个儿子(22岁和18岁) 1962年8月13日 三级资格 三级资格 • 法律学士学位 • 法学学士学位 • 被录取为律师 • 被录取为律师 Durban 大学–Westville (1984年) Natal 大学(PMB) (1986年) 1989年 1993年 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 • 1987 – 1995年 在A K Essack, Morgan Naidoo & Co. 公司实习、律师和不动产转让 律师 我在这里的工作涉及下列法律领域: 管理地产、汽车事故索赔、起草合同、订立遗嘱、申请酒类许可证、家庭/婚姻事务、刑事事务、一般诉讼(高等和治安法院)、不法事务、登记捐赠信托/契据及范围广泛的转让事宜。 • 1995 – 2002年 国家律师——约翰内斯堡 1995年11月被任命为设在约翰内斯堡的国家律师办公室负责人。这是在新的民主的南非改造的最初阶段。我管理该办公室法律工作的所有方面,以及约有100名工作人员(45%是律师)的这一办公室的行政和财务事务。就是在应对变革的这一时期需要开发一种在代表国家处理法律事务时的更好的人权文化。在这一时期,我获得了大量的管理和资源规划技能。关于我的责任和经历的进一步细节包含在我详细的简历中。我还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性的国家律师司财务和诉讼程序的信息技术系统。因此,我具有很好的项目管理经验。 • 2002 – 2004年 司法和宪法发展部系统管理和优化(信息和系统管理单位)总管 理员。 管理这一单位的系统管理和优化科。这个单位为司法部内的包括国家的所有法院的所有业务部门提供信息和通信技术及信息支持。在我管理下的有司法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和数码通信及记录管理总局。这一部门还负责管理随叫随到服务中心以及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水平管理。在履行这一职能中及通过分析法庭程序,我获得了初等、高等和上诉法院以及宪法法院法庭运作的广泛知识。我还必须处理视力有障碍的法官或其他官员提出的程序要求。 ICC-ASP/6/16 Page 34 • 2004 – 2005年 司法部总干事的特别项目管理员和顾问。 我被司法和宪法部的总干事任命领导约翰内斯堡的一个特别法院的改进提供服务项目。这一项目牵涉到完整的程序再设计、资源的调动、为向法院提供服务确定和建立适当的住宿设施。这是以最少的财力和人力资源完成的,于2004年年底成功完成这一项目后,我被聘为总干事办公室的顾问。我的任务包括就广泛的法律和其他部门事务向总干事提供咨询。我的任务还包括监督和监测全国的特别项目和业务。这包括与法院的紧密互动并需要多次访问主审法官或主要地方法官及与他们进行讨论。我要确定法院的需要和挑战,而且只要可能采取了纠正措施。 • 2005年2月至今 国家起诉当局公众起诉特别主任 当前我是公众起诉国家主任的特别顾问。我在这一职位上的责任包括下列方面: o 领导国家起诉当局国际事务和合作司; o 就实施每个战略计划的各个方面提供咨询和监测; o 协调所有互动并向国民大会的议会委员会和各省理事会报告; o 在国内和国际上监测和管理国家起诉当局的某些重要伙伴; o 负责起草南非国家起诉当局与南部非洲发展国家与其他国际对口部门之间的谅解备忘录; o 了解南部非洲发展国家以及肯尼亚、贝宁、尼日利亚、乌克兰、智利、加拿大、美国、马来西亚、中国、爱尔兰等国家不同法律体系的信息并听取过这方面的情况介绍。我还开发了与国际司法界从事刑事事务的人士进行联系的庞大网络。 o 促进和协调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事务办公室的所有互动;我是国家起诉当局出席在维也纳举行的每年或有时两年一届的缔约国大会和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的代表; o 监督媒体反应及对外媒体战略的适当执行; o 曾参加为国家起诉当局制定战略计划小组; o 作为南部非洲的代表参加打击贿络外国公务人员条约(经合发组织)工作组; o 担任国家起诉当局的首席执行官(2006年11月)。 ICC-ASP/6/16 Page 35 8. Rackwitz, Klaus(德国)德国) [原件:英文] 动机函 我荣幸地为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长的职务呈交我的申请。 我全部的职业生涯都贡献给了法庭和司法部门,先是作为法官,后来15年作为管理者承担日益增多的法庭行政和管理工作,从作为法官开始,部分时间审案,部分时间从事行政工作,后来加入了国际刑事法院,担任北莱茵—西伐利亚州司法部司长,负责所有信息技术事务和工作程序的组织,以及约7亿欧元的年度预算。在这一期间,我获得了法庭管理各核心方面的深入经验:预算和财务、人力资源、采购、业务程序的组织、信息管理和信息技术。 我成功地管理了我所在的州的司法部门的几个大型项目,都是多年的项目也都是涉及到几亿欧元预算的项目。这些项目都已完成并且显著地提高了与这些项目相关领域的效率,同时也提高了我家乡州案例法的质量和及时性。作为管理者,我的目标是赋予人民以权利,同时我遵循面向结果的“什么和怎样”的作法,而不是仅仅问“谁和为什么”的管理风格。 实质上,在过去15年我所有的专业活动都是为了一个总目标:在法庭做出判决以及在其他司法实体中如检察官办公室或行政机构或是在较短的时间或更有效的和/或以更好的质量做出决定。我深信,在法庭或司法部门任何其他实质性机构的所有支持性活动都需要遵循这一目标,以最好地突出重点并取得最佳结果。 我从国际刑事法院建立的初期直至今天一直为其服务,首先作为先遣小组的顾问以及从2003年1月起作为检察官办公室的行政管理者。因此,我完全了解法院目前的情况,该组织的需要和我们面临的挑战,但是也了解法院存在的力量。我相信,我在缔约国代表中以及民间社会的利益攸关者中、特别是支持我们机构的非政府组织的主要代表中有很好的口碑。我将继续是法院坚定、忠实和富有知识的代表,重点放在结果和事实上。 作为这一法院的书记官长,我将在我们法律框架的基础上,以同等的承诺和专业精神为所有机关服务,尊重各机关作为本组织司法可信度的关键支柱的各机关的独立性,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培养和促进一个法院的原则。我已做好准备,将对我业绩的评价主要放在书记官处用户的满意度上,以及作为提供的所有行政和司法服务基础的服务水平协定的执行率上。与所有法院的利益攸关者的持续对话和定期反馈将是持续改进的基础。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在人道主义法律方面是一个里程碑。我希望向每一个人保证我对进一步加强法院的最大承诺和努力,公正地对待犯罪的被害人,并促进法制。 ICC-ASP/6/16 Page 36 资格说明 资格说明 1960年1月22日出生,已婚,育有两个子女 目前职务 目前职务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学术准备工作 学术准备工作 • 在科隆大学的附有补充主题的案例法研究“国家法律”和“欧洲法律”(1979-1986年)。于1987年1月在杜塞尔多夫的上诉法院参加首次国家考试(相当于法律硕士学位)。 • 在杜塞尔多夫的上诉法院接受作为实习律师/实习法官的进一步教育(1987-1990年)。于1990年7月在司法部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成绩优秀,排名在当年最好的15%中)。 • 获得作为律师、公众技术员和法官的从业资格。于1990年9月被任命为县法院的法官。 专业经历 专业经历 • 2003年12月至今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职能范围: o 与提供绝大部分行政服务的书记官处的有关科室紧密合作,为检察官办公室提供专业行政支持,重点是财务事项、预算编制、业绩衡量和高质量的语文服务; o 是该办公室与书记官处的联络人,确保了解检察官办公室内所有行政服务需要,并传达给书记官处,在有关的机关间小组中(信息技术咨询委员会、永久办公楼委员会、财产调查委员会、索偿委员会等)中代表检察官办公室; o 在法院中的执行会议中陪同检察官并向其提供咨询(协调理事会,内部监督委员会); o 组织和提供所有与分析和证据展示技术有关的服务;确保所有实际和潜在证据的完整登记以及安全、保密储藏、接收、答复收到所所有的信函和情势,并进行初步审查和转交。 职责和责任: o 通过下述方式管理事务科:就该办公室内的工作程序效率、行政结构和资源管理向首席检察官提供咨询;通过全面管理语言服务股,包括根据该办公室的需要提供笔译、口译和其他语文服务;ICC-ASP/6/16 Page 37 以及通过全面管理资料和证据股,包括接收、登记、安全储藏和提取所有收到的资料; 通过规划、制订和执行该办公室的年度预算制定和批准检察官办公室的预算,适当时与法院书记官处协调、包括为向预算和财务委员会及缔约国大会提交预算进行谈判; 通过追踪所有检察官办公室帐目的财务交易,分析支出并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财务规划做出预测以及必要时通过与外聘和内部审计员联络对所有财务事项进行监测; 通过下列方式对检察官办公室的所有信息技术方面的活动进行监督:通过向知识库股负责人提供指导和咨询;通过在全法院建立的决策小组代表检察官办公室;通过监督与信息技术有关的采购;通过在外部各方面前代表检察官办公室; 通过讨论和批准标准程序及语文服务股负责人组织的其他业务活动监督语文服务股的所有活动; 与法院书记官处(共同事务司)紧密合作通过管理该办公室的其他人员配置计划并通过管理人员(包括短期和个人合同及顾问)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o o o o o • 2003年1月—2003年11月 国际刑事法院高级资料和证据顾问 职能范围: 界定检察官办公室内信息技术的未来结构;建立知识管理和证据和资料处理的完整系统; 作为临时高级管理人员:组织检察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包括招聘工作和与法院的其他机关进行联络。 职责和责任: o 提出检察官办公室2004年的预算建议,计算人员费用和非人员费用,与法院其他主要部门及预算和财务委员会谈判预算建议;执行批准的检察官办公室2002/2003年度预算,为招聘做准备工作,包括职务描述以及在检察官办公室的初始招聘阶段对候选人进行面试,为所有其他行政问题(特别是采购、设施管理、信息技术问题)作为联络点代表该办公室,起草服务水平协定及法院协调理事会所做的决定。 • 1996年6月—2003年12月 政府司负责人 职能范围: o 北莱茵—西伐利亚州司法部以及所有法院和检察官办公室的信息技术司负责人;负责法律区内的约25,000工作单位。负责所有法庭管理和法庭行政管理事务,主要是关于将信息技术作为法庭组织工作的一个核心技术,包括公共预算法,公共采购和分配公共开支;控制复杂的再组织项目,包括业务程序分析和重新设计;ICC-ASP/6/16 Page 38 管理大型信息技术项目(软件开发、制定项目、外包信息技术服务),特别是复杂的文件和信息管理项目; o 当选为联邦和州司法部门信息技术委员会(是德国各州和联邦政府司法部长会议的附属机构)主席。 职能和责任: o 起草司法部关于法庭工作程序的组织及信息技术使用的战略决定;通过大规模重新组织项目执行这些决定,与上诉法院及与该州的首席检察官讨论这些决定;与职工代表及专业社团进行谈判; o 编制(提出建议草案、与司法部的其他主要部门谈判该司的建议,及在州议会中为预算建议辩护)和执行州司法部门的完整信息技术预算,包括提出和执行所有有关的采购、分配、支出监督和控制/审计; o 制定预算战略(长期供资、周转再投资、引入新预算结构[以产品,与附属实体(上诉法院、总为基础的预算编制代替财务会计学])检察官办公室、行政法高等法院等共计256个不同的司法实体)谈判预算原则和预算限制,向不同专业团体的代表机构(法官代表、非司法工作人员联盟)解释预算。 • 1994年12月—1996年6月 政府司法官和代理负责人 职能范围: o 在波兰顿伯格州司法和欧洲事务部:担任法庭组织、信息技术和公共采购部门负责人。从北莱茵——西伐利亚州借调到波兰顿伯格州协助在统一之后的德国东部建立新结构。 职责和责任: o 在法庭为民事和刑事诉讼设计和执行完整的标准业务程序,包括在项目管理和业务程序分析和设计方面培训法庭管理人员; o 为整个司法部门制订和执行信息技术战略; o 建立和执行州整个司法部门在信息技术、办公室自动化、家具、车辆、物品、硬件(除人员费用和租金/大楼之外的一切项目)的预算,总计每年约1,600万欧元,包括起草建议和与司法部的其他主要部门及附属法院和起诉办公室(全州范围约35个实体)进行谈判。制定和执行上述领域的所有采购活动。 • 1993年2月—1994年12月 法庭行政管理法官(法官和服务台官员) ICC-ASP/6/16 Page 39 职能范围: o 为法官和检察官管理法院和信息技术,在杜塞尔多夫上诉法院重组司法和法庭技术服务。任“法官和检察官信息技术”工作组组长。 职能和责任: o 根据现代信息技术设计法院的工作流程及刑事和民事案件的标准程序,包括制定中期信息技术战略; o 培训法官和检察官为司法工作使用现代技术; o 为法院所属区内的法庭和起诉办公室制定和执行单独的“信息技术预算”; o 为司法部门的技术支持开发职位并为其分类; o 起草和谈判法院的信息技术预算,包括附属法庭和办公室的预算(26个法庭,5个起诉办公室); o 执行这个州司法部门有史以来建立的头两个信息技术预算,包括所有必要的采购和为新产生的职位招聘人员,为法官和检察官使用信息技术系统制定政策,包括开发必要的预算结构(短期和中期规划,资助模式等)。 • 1990年9月—1993年2月 县法院法官: 在克莱弗尔德县法院及奈特塔尔区法院担任民事和刑事案件法官(初审和上诉案件):到各分部门工作;被委派监督奈特塔尔区法院和克莱弗尔德县法院的行政事务;对新任命的法官进行信息技术培训。 教学经历 教学经历 大学教师(1990—1994年): 在科隆和杜塞尔多夫大学(为法律学生在第一学年教授民法)以及在乌帕塔尔理工学院(主要为研究生教授商务法和信息技术法),被任命为波兰登堡州对法律学生进行州考试的考官。 科学方面的兴趣 科学方面的兴趣 国际人道主义和刑法;与信息技术法有关的问题,包括因特网政府、电子商务和私人数据保护法问题;现代公共预算方法,如新的指导范例,以产品为基础的预算编制等。 特殊技能 特殊技能 项目管理,特别是大型和/或长期项目;通过业务程序分析和重新设计,重组和使工作程序及行政结构正常化(包括此项工作所需要的信息技术工具)。 ICC-ASP/6/16 Page 40 专业团体成员 专业团体成员 • Deutscher Richterbund (德国法官和检察官协会) • Deutscher Juristentag (德国法学家协会) • Deutscher EDV-Gerichtstag (德国司法部门电脑化协会) ICC-ASP/6/16 Page 41 9. Sankurathripati, Rama Rao(印度)印度) [原件:英文] 动机函 动机函 在充分考虑了书记官长所需要的资格和职能要求以及我本人的资格和经验之后以及在得出了合理的结论即这两方面相符合之后,我选择申请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长这一职位。我申请这一职位的动机主要是职能性的。 书记官长将主要对法院的院长会议负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履行书记官处的全部职能,以及这一机构的行政、管理和财务,包括其全面的日常运作,以及关照证人、非政府组织和举行缔约国大会会议。显然,这一职位在下列方面的要求是很高的:国际法、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法律敏感性,高级别的行政、管理和财务经验;与《规约》缔约国代表团打交道的外交经验;与东道国政府保持顺畅和有效关系的知识和经验;以及更重要的是对该机构的承诺和忠诚以便在所有保密和敏感的事务中支持和协助法院的院长会议。 我恭敬地申明我具备这一要求很高的职位所需要的一切条件。在我过去36年的法律和司法经历中,自从1970年,我获得了一般法的学位,及1971年获得法律学士学位以来,我一直致力于法律研究、教学、法律咨询、外交和国际关系。在这一长时期中,有25年的时间我一直以几种身份—作为外交官和法律顾问直接参与联合国及其机构的事务。更特别的是,自1998年以来的过去近10年的时间,我一直在联合国系统内在纽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作为一名国际公务员工作。 在国家一级,从1982年开始承担多种不同工作,之后,我在印度外交部升至首席法律顾问这一最高级别,并在服务的那些年间,除了在政府中与法律顾问办公室有关的行政和管理问题之外,还处理国际法、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所有可能的方面的事务。另外,作为外交部的法律顾问,我还在所有事务方面紧密地与国家法律系统合作,包括有几年在该部及协助印度检察长处理人权和询问委员会的事务。另外,我还是印度仲裁理事会和几个其他法律机构的成员。 在国际一级,在过去25年间,作为一名外交家和几次会议和大会的代表,很自然的是我需要出席在几个议题上的许多会议。某些有关的情况包括主持一年一度的国际法委员会决议的会议;担任联合国教育、科学和文化组织关于保护武装冲突中文化遗产公约的法律专家小组主席;当选为国际海底管理局财务委员会第一主席,任期五年;担任国家出席下述所有会议的代表团团长和成员: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特设委员会/预备委员会及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罗马全权代表外交会议,国际刑事法院起草委员会成员,以及在预备委员会和罗马会议期间担任机构和财务问题小组的主席。 没有必要过分强调这几个有重大责任的职位在国家和国际公务员服务方面的30年中所带来的行政和管理经验。 ICC-ASP/6/16 Page 42 法律学术一直是我建立个人事业的基础,从1979-1980年获得国际法博士学位到1977至1982年我担任教授的五年间,到在我职业生涯中持续保持的作为客座教授对教学的兴趣。即使在我目前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担任的职务时,我还在美国几个大学讲课,特别是在法学院,并且为年青和优秀的法律学生管理一项实习生计划。我的出版物涉及国际法问题的广泛领域。 我长期从事人权方面的工作并积极参与非政府组织运动:起草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的第一个印度人权报告,并与印度总检察长一起出席人权委员会的会议;1986年在日内瓦是联合国原住民问题专家小组成员,并且直至今日继续保持对此问题的积极兴趣——在过去五年是联合国原住民问题常设论坛机构间支持小组的成员。 要了解进一步的细节,请见我的简历。 如果我能反思和审议我本人的候选资格,我感到荣幸的是我的候选资格完全符合国际刑事法院书记官长这一职位所有的职能要求。我将为工作带来很好的经验并且对院长会议和法院做出个人的承诺。 我愿为国际刑事法院工作的动机还源于法院的使命和我个人感情的原因,即我个人曾荣幸地提名Adrian Bos先生担任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特设委员会的主席,提议罗马作为会议的地点,而后又在当时任大使的菲利普 · 普尔希担任主席时与他一起工作,并且与现在在法院担任几个高级职务的许多其他同事一起工作,并且提名了Cherif Bassiouni教授担任起草委员会主席。另外,在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罗马会议的最后文件和其规约中——我荣幸地代表印度签字。 如果能给我这样一个机会,能以坚定的承诺和忠诚为国际刑事法院这样一个机构服务是我的荣幸,我一定能达到书记官长这一职位所提出的要求。 资格说明 资格说明 当前职务 当前职务 • 自2003年至今,为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D (1),纽约;(该职位的确切名称是副司长)。 以前担任过的职务 以前担任过的职务 • 自1998年以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纽约,高级顾问。 • 2002-2006年,印度政府外交部首席法律顾问,联合秘书(法律和条约司)。 • 1994-1998年,印度常驻联合国代表团法律顾问,纽约。 • 印度政府外交部: o 1993-2002 年,法律和条约司司长 o 1989-1993年,副司长 ICC-ASP/6/16 Page 43 o 1982-1989年,法律官员 • 1977-1982年,马德拉斯大学高级法律研究系教授 法律教育和资格 法律教育和资格 • 1979年,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大学国际法博士,新德里。 • 1976年,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硕士,贾瓦哈拉尔尼赫鲁大学。 • 1974年,安得拉大学,瓦尔塔尔,第一大学(第一大学,M.L的第一个金质奖章获得者)。 • 1971年,安得拉大学法学士(第一大学及金质奖章获得者)。 • 安得拉大学,B.G.L.(一等一级)。 培训和奖学金 培训和奖学金 • 1984年联合国国际法奖学金;曾受到下述培训并在下述单位工作: • • • • • o 海牙国际法研究所 o 国际法院 o 联合国法律办公室。 联合国培训研究所。 1982年加拿大哈里法克斯国际海洋研究所,达尔豪斯大学。 1982年,加拿大哈里法克斯,贝德福德海洋学研究所。 1971-1973年,印度,大学拨款委员会,国家法律硕士优秀学生奖学金。 1974-1977年,印度(安得拉普拉德什邦)政府博士奖学金。 在外交部的工作经历 在外交部的工作经历 • 就各种国际法问题及人权、国际人道主义法、引渡和互惠法律援助,以及人事事项及国际合同等向外交部和其它印度政府的部和部门提供了20余年的法律咨询。 • 起草人权文件所要求的印度政府报告以及多项法律意见和契据。 • 在国际人权义务方面协助印度总检察长。 • 主持牵涉外交部的诉讼和法庭案件。 • 就多种议题起草提交内阁的说明。 • 监督法律和条约司的工作。 • 1982-1988年,在几个双边和多边论坛上(特别重点是联合国,下面有详细叙述)代表印度。 • 处理几个印度政府中高度优先的敏感事项,包括调查委员会。 在联合国的工作经历 在联合国的工作经历 25年来一直直接参与联合国的工作,首先1982至1998年作为外交官和代表,自1998年以来,以下述方式作为国际公职人员: • 自1998年至今,在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秘书处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工作。 ICC-ASP/6/16 Page 44 • 1998—2006年,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联合国、所有联合国的委员会和机构的代表,联合国总部,纽约。 • 1994-1998年,作为常驻外交官和法律顾问在联合国代表印度。 • 1982-1994年,在联合国及其机构的多次会议上代表印度。 主席/团长/协调员: • 1995-1998年,联合国大会关于国际法委员会决议的协调员。 • 1995-1998年,预备委员会和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罗马会议供资小组主席。 • 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巴黎,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文化财产的海牙公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法律专家小组主席。 • 1995-1997年,联合国,纽约,不结盟运动关于和平纲领的立场,关于禁运、预防性外交和和平建设分委员会协调员。 • 1995-1998年,设立国际刑事法院预备委员会和特设委员会印度代表团团长。 • 1996-1998年,牙买加,国际海底管理局财务委员会第一主席和当选成员。 • 1994-1998年,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特设委员会印度代表团团长。 • 1995-1998年,纽约,出席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关于合同惯例、仲裁、电子签名各次会议的印度代表团团长。 作为印度代表团的团长/成员 • • • • • • • • • • • • • • • • • 1982-1998年,联合国大会:第六(法律)委员会。 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 1994-1998年,联合国宪章委员会。 经济和社会理事会。 1998-2000年,持续发展委员会。 1982-1984年,羁押人员工作小组。 1982-1986年,移民劳力工作组。 1995年,妇女行动平台北京会议筹备委员会。 1995-1996年,信息委员会。 1996-1997年,非政府组织委员会。 1986和 1993年,日内瓦,国际红十字委员会国际会议。 1992年,海牙,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临时秘书处各次会议。 1985年,纽约,第三(人权)委员会保护移徙劳动者工作小组。 1985年,英联邦律师会议。 1984年,寄养和收养问题工作组。 1983年,纽约,人权委员会。 1982和1983年,纽约,第六委员会反对招收、使用和资助雇佣军工作组。 • 1982年,纽约,第六委员会保护被羁押、逮捕或监禁人工作组。 • 1998年,设立国际刑事法院罗马会议。 • 1996年,荷兰,祖特芬;1997年,意大利,古格玛也,关于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几个小型起草小组会议成员。 ICC-ASP/6/16 Page 45 • 1998年,国际刑事法院规约起草委员会成员。 • 1986年,日内瓦,联合国人权中心关于原住民宣言专家。 • 1984年,纽约,为联合国训练研究所关于培训第三世界官员撰写人权报告准备项目。 • 1997年,纽约,联合国非殖民化委员会。 • 1997年,纽约,联合国信息委员会。 • 1996年,第六委员会关于国际水道框架协定会议。 • 1996年,非政府组织委员会。 • 1996-1998年,国际海底管理局理事会成员。 • 1995年,纽约,出席国际法律大会,纪念联合国成立50周年。 • 1992-1994年,日内瓦,起草并向联合国赔偿委员会提交印度的索偿(个人和商务索偿)。 • 1983-1994年,在起草和提交给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国家报告时就国际法和人权事务协助印度总检察长。 • 1977 -1982年,印度Phillip Jessup Moo法院竞争国家级最后选拔法官,本地治里。 • 1998年,美国Phillip Jessup Moot法院竞争国家级选拔法官,哥伦比亚大学,纽约。 • 1992-1994年,印度仲裁理事会成员。 • 1992-1995年,印度国际法期刊编辑。 • 自1984年,德里高等法院律师;1982至1994年之间,在特别委员会、德里高等法院及印度高等法院处理过外交部的法庭案件。 • 1995年,联合国申请审议行政法庭判决委员会成员。 • 1984年作为联合国国际法学者在世界法院和联合国法律事务办公室工作。 • 1990年,北京;1991年,伊斯兰堡;1992年,坎帕拉;亚非法律咨询委员会印度代表团团长/成员。 • 就所有国际法事务,包括联合国宪章法、人权、国际人道主义法、海洋法、合同、特别项目以及服务事项和所有其他法律问题为印度外交部提供广泛的咨询。 • 1982-1998年,出席几次与巴基斯坦、泰国、缅甸和斯里兰卡关于海洋边界双边谈判的印度代表团团长/成员;与日本、德国、荷兰、法国和联合王国关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印度代表团及与联合国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关于引渡和互惠法律援助的印度代表团团长/成员。 学术经历 学术经历 教学任务 教学任务 • 教授(讲师),全职教学生涯。1977-1982年,印度马德拉斯大学研究生,法律研究系。教授法律硕士学生。 • 1974-1977年,及1982-1985年,新德里,印度国际法和外交学院客座教授。 • 客座讲学: o 1986 – 1994年,新德里,印度外交服务培训所。 ICC-ASP/6/16 Page 46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o 1980 – 1994年,印度国际法和外交学院。 1996、1998、 2000 和2004年,瓦尔塔尔,安得拉大学。 2002年,海德拉巴国家法律学院。 2000 – 2006年,美国,卡尔多兹法律学院。 2002年,美国,福德姆大学法学院。 2002 – 2006年,美国,西雅图,华盛顿大学法学院。 2005和 2007年,美国,Pace大学法学院。 2005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2006年,桑塔克拉拉大学法学院。 2006年,旧金山,金门大学。 2006年,旧金山,旧金山大学法学院。 2007年,宾夕法尼亚大学。 2007年,华盛顿D.C,美国大学法学院。 2007年(定于2007年11月7日),甘兹威乐,佛罗里达大学法学院 教授过的课程/教授过的课程/主题 主题 • 国际法 • 国际机构法 • 人权 • 国际人道主义法 • 海洋法 • 国际知识产权法 • 研究方法 出版物 出版物 许多关于国际刑事法院、人权、国际组织、裁军的文章,其他方面包括海洋法和知识产权。 为下列书籍撰写过章节: • Chemical Convention, published by 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 1994. • Human Rights, published by the 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 Delhi, 1980. •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published by ICRC and Indian Defense Ministry, 1989. • Rome Sta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 published by Kluwer, 2000. • Law of the sea in Caracas and Beyond, Radiant Publication, 1977. • Socio-Economic Background of Indian Legal Profession: Case study of Tamil Nadu, Bar Council of India, 1982. ICC-ASP/6/16 Page 47 书籍中的文章: • “Financing of the Court, Assembly of States Parties, and the Preparatory Commission” in Roy Lee (ed.)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The Making of the Rome Statute: Issues, Negotiations, Results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1999, pp. 399- 420. • “Assembly of States Parties and Financing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n Otto Triffterer (ed.), Commentary on 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Nomos Verlagsgesellschaft, Baden-Baden), 1999, pp. 1201-1219, and 1237. • Contribution made in the debate on 50 years of the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in Making Better International Law: The International Law Commission at 50, UN Publication, 1998, p. 124. • “National Measur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 in The Convention on the Prohibition and Elimination of Chemical Weapons: A Breakthrough in Multilateral Disarmament, The Hague Academy of International Law (Martinus Nijhoff), 1995, pp. 301- 312. 其他方面: • Jointly with P. Sreenivasa Rao, “Exploitation of Sea-Bed Resources and the Last Phase of the Law of the Sea Conference: A Close Look”, in S. K. Agrawala (ed.), New Horizons of International Law, 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 India Branch, 1985, pp. 308- 346. • “Unilateralism and the Emerging Law of Sea-Bed Exploitation”, Ibid., pp. 360- 376. • “Towards a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for the International Sea-Bed Area-An Enquiry”, in R. P. Anand (ed.), Law of the Sea: Caracas and Beyond, 1978, pp. 343-372. 文章和项目: • Proceedings of the Meeting on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1997, Stanley Foundation, Harriman House, New York. • Implementation of Geneva Conventions in India, 1986, Joint Publication of Indian Defense Ministry and ICRC, Proceedings of the Seminar held in Vigyan Bhawan, New Delhi. • Project developed for UNITAR on Training of Third World Diplomats in Human Rights Reporting, UNITAR, 1984, funded by the Ford Foundation. • “Socio-Economic Background of Legal Profession in India- A case Study of Tamil Nadu”, 1982, Bar Council Review. 其他方面: • “The Doctrine of Likelihood of Confusion: An Analysis of the Case of In re Majestic Distilling Company Inc, USA”, Journal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vol.8, May 2003, pp 222-227. ICC-ASP/6/16 Page 48 • “An Approach Towards Understanding the Exclusive Economic Zone”, Ind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984, Vol.24, pp. 102- 115. • “Towards a system for Deep Sea-Bed Exploitation: A Study of Participants, Methods and Effects”, Indian Year Book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1982, Vol. XIX, pp. 303-322. • “Indian Ocean Related States: Trends in Maritime Delimitation”, Project Report submit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Ocean Institute, Dalhousie University, Canada, 1982. • “The ICJ Judgment in the Fisheries Jurisdiction Case- A Critique”, Indian Year Book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1980, Vol. XVII, pp. 124-159. • Jointly with M. K. Nawaz, “Marine Scientific Research”, 1980, Project Report submitted to the Indian Society of International Law. • “Soviet Attitude Towards Treaties”, Ind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1974, Vol. 14, pp. 433-445. 书籍评论: • D.P. O’Connel, The Influence of Law on Sea Power, Indian Year Book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 XVIII, 1981, pp. 515-519. • R.P. Anand (ed.), Legal Regime of the Sea-B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Ibid., pp. 519-523. • P. Sreenivasa Rao, The Public Order of Ocean Resources: A Critique of Contemporary Law of the Sea, Ibid., pp. 553- 560. • R.C. Hingaroni, Modern International Law, Ind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Vol. XIX, 1979, pp. 466-468. • Phipat Tangsubkul, ASEAN and the Law of the Sea, Non-Aligned World, 1984. • Subash Jain, Nationalization of Foreign Property, International Studies, Vol.25, 1988, pp. 307-310. ICC-ASP/6/16 Page 49 Zimmer, Markus (瑞士和美国) [原件:英文] 10. 动机函 动机函 在处于发展过渡阶段的国家中缺少有效的法制给肆无忌惮和暴虐的国家首脑及他们的追随者提供了丰富的机会,他们甚至通过最令人不齿的标准来追逐广泛的根本上有时异乎寻常的罪恶的个人目标。在许多情况下,这样的行动违反民间社会最重要的原则。世界上更发达的国家和他们已建立的监测组织只是有选择性地遏制这样的行动。遗憾的是,这种情况甚至当这一种行动产生的后果引发机构组织的种族灭绝、强奸、酷刑和剥夺最基本人权的时候也是这样。这些个人因在文明世界中缺少为其所犯反对人类罪起诉、逮捕和审判他们的具有道德和政治权威的审判论坛而受到鼓励。最近出现的如国际刑事法院这样的刑事论坛阻止了这些压迫者并使他们感到恐惧。 参加国际刑事法院并代表世界最下层的人民和无辜被害人合法地追求正义的机会是很吸引人的。我想成为书记官长的主要动机将是在法院的框架内工作,以加强其在下列方面的能力:有效地管理刑事司法,最大限度地使用自动化工具和有效的案件管理原则,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官僚主义、行政阻碍的干扰以及其他类别的延误,而不影响适当程序和被告人的权利。 如果能给我这样的机会,我将给法院带来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不同寻常的结合。我在法院行政工作和管理方面的专业工作跨越30年的时间并涉及世界大部分地区。 • 作为联邦审判法庭执行官,我促进了案件资料加工从纸张和打字员的环境向案件文件电子化归档的过渡,法官立即能远程得到案件数据,法庭通知以电子形式传递给当事人,官方案件档案是电子的,而且当事人可远程在线看到案件档案内容。 • 我在地方、区域和国家一级的联邦司法系统和其他地方担任过无数领导职务。 • 在过去15年中,在全世界法制发展的各个阶段,在25个国家包括卢旺达、利比里亚、前南斯拉夫的各个国家和伊拉克为其司法体系提供过咨询和培训服务。我的评价促成了在其中一些国家在如何进行法庭管理方面有了根本改进。 • 我于2006-2007年曾在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任法庭管理的主管(因当时的主管休长假)而了解国际刑事法庭的情况。 ICC-ASP/6/16 Page 50 资格说明 资格说明 专业经历 专业经历 • 2007年至今 千年挑战公司/美国援助乌克兰反腐败和加强法制计划团组副组长,乌克兰基辅。 • 2007-2008 年 高等法院管理和行政事务顾问,阿布扎比政府改组委员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 2006-2007年 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书记官处,法庭管理负责人,荷兰, 海牙。 • 1987-2006年 美国犹他州盐湖城区法院,区法院法庭执行官/干事。 • 1978-1987年 管理培训科科长 (1985-1987年) 法律服务培训科科长 (1983-1984年) 助理司长 (1981-1983年) 司长特别助理 (1978-1981年) 联邦司法中心,美国华盛顿D.C.。 高级短期国际咨询和培训高级短期国际咨询和培训 短期国际咨询和培训 • 2006 年 阿尔及尔大学某系,阿尔及利亚 为40名MENA法官举办的阿拉伯司法和法律研究讲习班。 • 2006年 法庭管理基调演讲人,约旦哈希姆王国,安曼 阿拉伯司法和法律研究理事会成立大会。 • 2006年 法庭管理演讲人/小组专家,巴西,巴西利亚 DF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家司法理事会(伊比利亚—美洲司法理事会研讨会)。 • 2005-2006年 法庭行政管理顾问/教员,约旦哈希姆王国,安曼 伊拉克改进法院管理示范项目,伊拉克法院系统。 • 2005年 教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 ICC-ASP/6/16 Page 51 为60名中国法官和行政管理人员举办的国际透明度研讨会。 • 2005年 首席顾问/教员,中东欧法律行动研究所,捷克共和国,布拉格 世界银行来自10个国家的示范性法院小组司法部门能力建设。 • 2005年 顾问/教员,美国律师协会—伊拉克,斯洛伐克,布拉第斯拉瓦 与首席法官和高级伊拉克司法领袖举办的战略规划讲习班。 • 2005年 首席顾问,世界银行,塞尔维亚共和国,贝尔格莱德 为司法部制定司法改革战略/执行计划。 • 2005年 司法体系评估项目小组,利比里亚,蒙罗维亚 评估司法部门和制定改革计划。 • 2004年 教员,“在民主社会做法官”,中东欧法律行动研究所,捷克共和国,布拉格有50名伊拉克法官参加的两次为期两周的研讨会。 • 2004年 司法改革顾问,约旦哈希姆王国,安曼 评估约旦司法部的法庭/司法体系。 • 2003年 法院管理顾问,巴林王国,麦纳麦 评估巴林法院体系和制定改革执行计划。 • 2002-2003年 演讲人/参与者,第一次(2002年)和第二次(2003年)国际司法改革大会,卢旺达,基加利。 • 2003 年 小组组长,司法系统评估项目,科索沃,普里斯蒂那 为联合国科索沃小组、欧洲理事会和美国国务院制定司法体系重组 计划。 • 2002年 法院管理顾问,阿塞拜疆,巴库 评估阿塞拜疆司法体系。 • 2002 年 法院管理专家,卢旺达,基加利 为卢旺达的司法部门评估培训需要和制定战略培训计划。 ICC-ASP/6/16 Page 52 • 2001 年 专家/顾问,黑山共和国,斯维提斯蒂芬 关于法庭法的圆桌会议,欧洲理事会和美国律师协会/中东欧法律 行动。 • 2000 年 法院管理专家,斯洛伐克共和国,布拉第斯拉瓦 与斯洛伐克司法部门和司法部进行司法管理改革工作。 • 1999年 法律/法院管理专家,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 与罗马尼亚司法部门和司法部进行司法管理改革工作。 • 1998年 司法改革专家,波兰,华沙 与波兰司法部门和司法部进行司法管理和改革工作。 • 1998年 演讲人/参与者,匈牙利,布达佩斯 关于为匈牙利司法理事会举行的美国司法大会讲习班。 • 1997年 法律/法庭管理专家,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斯科普里 领导四名专家小组与前南斯拉夫马其顿共和国的司法部门就法院改革进行工作。 • 1995年 主持法院管理计划,美国律师协会/中东欧法律行动 波斯尼亚/赫兹哥维纳宪法法院司法讲习班,华盛顿 D.C.。 • 1994年 法律专家/嘉宾演讲人,克罗地亚,萨格勒布 向克罗地亚司法部门发表演讲并评估克罗地亚法院系统。 • 1992年 法律专家,保加利亚,索非亚,评估保加利亚/司法体系 学历 学历 • 哈佛大学,剑桥,美国马塞诸塞州。 1980年获教育博士学位,1977年获教育硕士学位。 • 苏黎世大学,瑞士,苏黎世。 1972-1973年,优秀奖学金获得者。 ICC-ASP/6/16 Page 53 • 犹他州大学,美国犹他州盐湖城。 1975年获艺术硕士学位,1971年获艺术学士学位。 主要获奖情况 主要获奖情况 • 2000年:Roy Gibson自由信息奖,专业记者协会 • 1994年:美国法院院长行政办公室杰出领导人奖。 • 1988-2007年名字列入各种版本的美国法律名人录等。 • 1978年:当选为哈佛教育期刊编辑委员会成员。 其他主要活动 其他主要活动 • 2005年:2005-2006年,司法制度审议陪审团成员,美国建筑学家研究所。 • 2005年至今,国际法院管理协会创始会长。 • 2004-2007年:非洲人权分委员会、人权委员会、美国律师协会成员。 • 2002-2004年:负责与美国司法大会国际司法关系委员会的联络。 • 1999-2001年:负责美国司法大会自动化和技术委员会的联络。 • 1999-2002年:美国法院咨询理事会技术专家小组行政办公室主 持人。 • 1995-1996年:国家法院管理咨询理事会成员,美国法院行政管理办公室。 • 1993-1994年:美国律师协会/中东欧法律行动俄罗斯陪审团审判工作组成员。 • 1991-1992年:联邦司法中心区法院教育和培训委员会主席。 • 1989-2006年:犹他州联合联邦运动执行局主席/成员。 • 1984-1986年:司法体系培训者,美国培训和发展协会主任。 主要出版物 主要出版物 • Zimmer, Markus B., “Judicial Independence in Eastern Europe and Eurasia: The Institutional Context”, Uppsala Yearbook on Eastern European Law 2008, Uppsala University, Sweden, forthcoming. • Zimmer, Markus B., Series of Policy Memoranda for Romanian Superior Council of the Magistracy on process/procedures for reviewing violations of the Code of Judicial Ethics, May 2006. • Zimmer, Markus B., “Administrative Governance of the Judicial Branch in the U.S. and Croatia”, Quarterly Journal of Law and Social Sciences, J.J. Strossmayer University, Croatia, 1995. • Bruce, Carol Elder; Burnham, William; Munsterman, Thomas; and Zimmer, Markus B. Bench Book for Judges, ABA-CEELI Russian Jury Trial Project, published in Russian in Moscow, 1994.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