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人事部成立考核小组每月进行考核,每月3日前送报总经办,考核情况由总经办进行核查、备案后,将做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薪酬调整、职务调动的依据。
第四条 考核采用100分制:其中考勤及劳动纪律占20分,参加公司培训情况占10分,团队合作及公众关系占10分,工作能力,技能占10分,工作表现占50分。考核结果分五档:优秀(A)100分-90分,良好(B)89分-80分,称职(C)79分-70分,基本称职(D)69分-60分,不称职(E)60分以下。
第五条 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考勤及劳动纪律(20分)
(1)每月出勤满勤,工作积极和无违反纪律者得满分25分。
(2)当月有迟到和早退现象者每次扣2分。
(3)当月有旷工现象者每次扣5分,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4)当月有事假、病假者每次扣1分,超过五天以上者每天扣1.5分。对符合本公司规定的婚假、丧假不予以扣分
(5)无故不参加公司集体事宜,开会,下现场等每次扣4分,参加但表现不积极、完成任务不好者每次扣2分。
(6)考勤数据严格按考勤机数据为准,员工本月出勤考核区间:一个自然月为一个周期。有外出、办事、出差等情况未能打卡者应由本人写明情况报部门经理批准。
2、参加培训情况(10分)
(1)积极参加公司培训者可得满分10分。
(2)无故不参加培训者每次扣5分。
(3)在参加培训中,不认真,敷衍了事,每次扣3分。
3、工作能力情况(10分)
(1)专业程度高,能够独立并且创造性的完成本职工作为满分。
(2)如不能够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业务技能不熟练,需领导不断指导,予以扣相应分数。
4、团队合作及公共关系(10分)
(1)在工作中,应密切联系、积极配合,搞好内部协调、发扬团队精神,对客户要将礼貌礼节,如发现工作消极者每次扣2分。
(2)员工之间发生争吵者每人每次扣3分。
(3)不礼貌待客、对客户冷淡者每次扣3分。
(4)公司所有员工应保守公司机密、恪尽职守,对传播、散布公司消息者每次扣3份。
5、工作表现(50分)
本项由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具体制定考核办法,上报总经办备案。
第六条 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绩效工资由员工所得月工资的80%组成。当月应得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80%*考核得分/100
第七条 员工如对考核结果提出疑义,可以向部门经理或总经办提出申诉。
第八条 一个考核年度内有三个月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将予以辞退。
第九条 本考核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2012年08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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