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以工作绩效考核为基础、按劳取酬为原则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的员工。
第二章 员工薪酬
第三条 薪酬原则:
(一)员工薪酬体现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薪酬形式适应各单位、各专业、各岗位特点,岗变薪变;
(二)薪酬发放实行严格考勤、考绩; (四)建立灵活的增、减薪和奖励机制。 第四条 薪酬形式:
(一)公司薪酬形式采取职位薪酬制、岗位薪酬制与计件薪酬制
(二)职位薪酬制适用于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岗位薪酬制适用于无劳动定额的其他人员(职位薪酬制与岗位薪酬制另作规定)。
第五条 计件薪酬制
(一)公司各单位生产岗位工人,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实行以劳动成果考核为主、综合考核为辅的计件薪酬制。
(二)公司各单位生产岗位工人,可以定量考核劳动成果的,均实行计件薪酬,月薪=计量薪+考绩薪。其中考绩薪占计量薪的10%。
(三)、计件薪酬的评定
1、生产岗位工人的计量薪是指按产品生产的劳动定额计量的工资(即计件工资) 2、计量薪=产品产量×单位产品薪酬值×90% (各工序计量薪酬标准见表一、表二)
轮辋各工序计量单价 (表一)
编号 工序名称 单价(元/只) 编号 工序名称 单价(元/只) 1 2 3 4 5 6 7 8 9 10 划线割板 铲 磨 拉 伸 成 型 冲 中 孔 冲 周 孔 割 边 扩 孔 铣气门孔 磨扩孔、 0.24 0.12 0.06 0.05 0.05 0.10 0.20 0.05 0.10 0.05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磨周孔 磨气门孔 修 边 擦 灰 刷 洗 酸 洗 喷 漆 烘 干 包 装 0.05 0.05 0.12 0.06 0.06 0.10 0.10 0.20 0.05 合计每只1.71元 备注:换模每道工时7.00元 压配圈各工序计量单价 (表二)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工序名称 下 料 打 字 起 头 圈 圆 对 焊 转圈铲渣 扩 张 车 边 擦 缝 修 磨 焊 焊 刨 单价(元/只) 编号 0.24 0.03 0.08 0.08 0.08 0.07 0.30 0.28 0.12 0.30 0.06/寸 15 14 12*22 10*20 14*22 9*22 10*22 7*15 8*15 8*16 8*12 1/8 9*16 12 20/22寸 砂轮倒角 1.00 16 9*12 1/8 车 扩 刨 0.40 0.40 0.40 13 特殊型号 12*16 14*16 单价(元) 扩 车 刨 车 扩 刨 修磨焊 扩 车 0.35 0.35 0.70 0.70 0.40 1.60 1.60 0.40 0.50 3、考绩薪由二个部分组成按100分计算:质量考核和综合考评。其中质量考核占80%,综合考评占20%。
(四)考绩薪的计算
1、质量考核根据各工序的产品合格率确定,具体标准见表(材料原因除外)。
编号 1 2 3 4 工序名称 划线割板 铲 磨 拉 伸 成 型 合格率(%) 100 100 98 100 编号 11 12 13 14 工序名称 磨周孔 磨气门孔 修 边 擦 灰 合格率(%) 100 100 100 100 5 6 7 8 9 10 冲 中 孔 冲 周 孔 割 边 扩 孔 铣气门孔 磨扩孔、 100 100 99 100 100 100 15 16 17 18 19 20 刷 洗 酸 洗 喷 漆 烘 干 包 装 100 100 100 100 100 (1)凡是当月质量达到合格率的,得满分80分;达不到合格率的,依实际产品的合格率计分。
(2)分值计算:分值=产品合格率×80分
2、综合考评奖分为五个部分,共20分。包括:考勤(2分)、环境管卫生(3分)、设备保养(5分)、安全生产(3分)、生产计划的完成(7分)。当月达到上述五个要求的,得20分。达不到要求的按标准扣分。
3、考绩薪的计算
考绩薪=(计量薪×10%)×得分率
举例:张三本月加工轮辋15000只,按计件单价每只0.10元计算,经检验合格率为98%(本工序产品合格率要求是99%),本月考勤达到要求,设备保养一次未做扣5分,安全生产、生产计划均达到要求,张三当月应得工资为:
(1)计件工资=产量计件单价×90%=15000只×0.10×90%=1350元; (2)质量考核分=产品合格率×80分=98%×80分=78.4分
(3)综合考评分=考勤2分+环境卫生3分+安全生产3分+生产计划7分 =15分
考绩分=质量分78.4+综合考评分15分=93.4分
考绩工资=计件工资×10%×93.4%=1500元×10%×93.4%=140.1元 实际应得工资=1350元+140.1元=1490.1元 第六条:其他奖惩
(一)公司对于质量考核和综合考评连续二次以上获得满分的员工给予特别的奖励,分一、二、三等给予100元、50元、30元的奖励。其中获得二次以上质量考核合格率在100%,综合考评得满分的给予100元奖励;获得二次质量考核合格率达到99%,
综合考评得满分的给予50元奖励,获得质量考核合格率达到标准,综合考评得满分的给予30元奖励。
(二)对于在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取得明显成效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具体方案由副总经理提出。
(三)对于达不到合格率要求的,按实际合格率给予处罚。
第三章 员工考核
第七条:员工考勤由部门、车间统一考勤,考勤按分值计2分。
(一)中途脱岗:员工应公外出,应向直接上级申请,经直接上级批准后外出。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或中途)脱岗,一次扣0.2分;
(二)迟到与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在半小时以内,一次扣0.5分,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一小时,或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扣2分;
(三)旷工: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旷工处理,并扣2分。 (1) 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2) 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或休假超过批准期限的; (3) 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的; (4) 打架斗殴、违纪致伤等造成无法到岗上班的; (四) 病假:
员工因病需休假治疗的,依法确定医疗期。员工病假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按实际病假时间确定处理办法:
(1)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病假一天扣日薪酬的50%;病假在一个月以上至六个月,薪酬停发;
第八条:月度计发员工薪酬或发放各类奖金时,首先应进行考勤扣款,再进行考绩扣款,然后通知财务部门正式发放。
第四章 月度、年度考核
第九条:在职在岗员工均须参加月度、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发月度薪酬和奖金;
(一) 由办公室设定考绩卡,实行一人一卡,直接上级逐日、逐月登记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对职员按月度考核标准进行评分。
(1)副总经理由总经理考核,部门和车间由分管副总经理考核,班组由车间进行考核;
(2)每月考核在次月5日前进行,各车间将考核结果报分管副总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决定考核方案并批准;
(3)凡未按本规定执行的,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并依此类推;
(4)公司每年对员工考核一次,凡是一年中连续考核在“优秀”的(指连续获得三次一等奖的)由总经理颁发特别奖,奖金200元,“良好”(指连续获得两次一等奖的)奖励1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予以实施,各车间、各部门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2004年8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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