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法规/标准编号 发布时间 实施时间 颁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相关条款说明 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46条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48条男女平等。 第133条重大交通事故罪,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适用部门 1 1982.12.4 1982.12.4 公司办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97年国家主席令83号 1997.3.14 1997.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罪,136条危险化学品肇事罪,137条重大工程安全事故罪,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事故罪。 一、刑法第134条修改。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2006.6.29 2006.6.29 全国人大常委会 二、刑法第135条修改。 三、在刑法第135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5条之一。 四、在刑法第139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9条之一。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公司办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94年国家主席令第28号 02国家主席令 第70号 1994.7.5 1995.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5 2002.6.29 2002.1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 1998.4.29 1998.9.1 全国人大常委会 安全环保 全文: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 科 公司办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01主席令 2001.10.27 第60号 2002.5.1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文: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 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22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第23条 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安全环保科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92主席令 2005.8.28 第58号 2005.12.1 全国人大常委会 24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条26条 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第27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条六章 人身权利 公司办 9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89主席令 1989.12.26 第22号 九届全国人大常会24次会议 2001.10.27 1989.12.26 2001.10.27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六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28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90年国家主席令50号 1991.9.4 1992.1.1 全国人大常委会 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的劳动或危险作业。第48条 企业事业组织、人体工商户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办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90年国家主席令32号 1990.9.7 1991.5.1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48条 运输危险品必须按照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禁止以非危险品名托运危险品。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2003.10.28 席令 第八号 2004.05.01 全国人大常委会 第8、11、13、14、19、21、22、31、32、48、51、52条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二、安全生产行政法规 1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 第344号 全文:总则、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第2002.1.9 2002.3.15 国务院 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第六章法律责任 全文:总则、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劳动过程的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监督管理、附则 安全环保科 15 2002.5.12 2002.5.12 国务院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16 国务院令 第375号 2.003.4.27 2004.1.1 国务院 全文: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全文:第2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1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 第397号 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2004.1.13 2004.1.13 国务院 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第6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违反本条例的处罚与责任。 安全环保科 18 铁路运输安全 保护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430号 国务院令 第393号 2004.12.27 2005.4.1 国务院 第五十一条、五十五条、五十六条、五十七条 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三章安全环保科 19 2003.11.24 2004.2.1 国务院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第一章监督管理、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 安全环保科 20 21 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尘肺病防治条例 国务院令 第373号 国发[1987]105号 2003.3.11 2003.6.1 国务院 部分:第23条至31条、39条至41条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1987.12.3 1987.12.3 国务院 部分:尘肺预防、教育、三同时、治理、患者处理 第二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公司办 22 易制毒化学品 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2005.8.26 第445号 2005.11.1 国务院 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第四条 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含学名和通用名)、化学分子式和万分。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单位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等等 2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一)总体目标。 (二)国办发(2006)53号 2006.8.17 2006.8.17 国务院 到2010年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 (三)主要任务 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监管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 安全环保科 24 国务院令 2007.3.28 第493号 2007.6.1 国务院 全文 安全环保科 三、安全生产部门规章 1、综合类 厂内机动车辆 劳部发[1995]161号 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环保1995.4.7 1995.4.7 部分: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管理 科 公司办 25 安全环保26 重大事故隐患 劳部发[1995]322号 1995.8.22 管理规定 1995.10.1 全文:评估与报告、组织管理、整改、奖励与处罚 科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 27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全环保安监总局令第16号 2007.12.28 2008.2.1 全文: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 监督管理 罚则、附则 科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 28 国务院令 第493号 2007.4.9 2007.6.1 安全环保科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 全文:总则、事故报告、 事故调查、事故处理、法律责任、附则 全文: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第三章 行29 2003.7.1 政处罚的程序;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适用;第一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和备案 二、实施经济处罚的重点。 一是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安全环保科 30 关于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经济处罚的意见 二是重大、特大事故的责任者。 安监管政法字 2003.6.3 2003.6.3 三是结合典型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实施,对那些严重违法、抗拒执法、屡罚屡犯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必须依法从重处罚。 四是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对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事故多发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严重违法行为,安全环保科 刻罚款必须依法从重处罚。 全文: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安全生产监31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经贸委令49号 2003.2.28 2003.5.1 督管理部门提出行政复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办法;第二章 行政复议范围与管辖;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第四章 行政复议审查与决定。 安全环保科 32 33 工伤认定办法 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 2003.9.23 2004.1.1 全文: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财务部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3、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到1亿元的企业,按年销售收入的1.5%提取。 第六条 安全费用按月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年度安全费用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34 关于印发江西省高危企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管理试行办法的 通知 赣安监管字[2005]256号 2005.11.16 2005.12.1 使用。 第七条 安全费用使用的范围。 第九条 企业要切实加强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定年度使用计划,并纳入企业全面预算。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本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报分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 安全环保科 财务部 35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监察部、安监总局令11号 2006.11.22 第11、12、13、14、15条 安全环保科 2、危险化学品 36 国家安监局10号令 2004.5.17 2004.5.17 全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环保科 37 38 经贸委令第35号 2002.10.8 2002.11.15 部分:第1、2、3、13、14、15、16、17、18、19、20条 全文:总则、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和审批、监督管理、附则 安全环保科 经贸委令第36号 2002.10.8 2002.11.15 营销部 39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公安部令第77号 2005.5.25 2005.8.1 第二第、第三条 部 营销部 公司办 2、取消了《实施意见》中在生产单位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4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学品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上标注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号码的要求。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原则上安监管司管二函字[2003]18号 2003.5.20 2003.5.20 无论年产量大小、主副产品或中间体,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都应对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作为原材料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无论其最终产品是否是危险化学品,只要其使用剧毒化学品或者使用剧毒化学品以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构成了重大危险源都应当进行登记。 安全环保科 41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安监总危化输安全管理的 [2006]119号 紧急通知 2006.6.29 2006.6.29 设备管理一、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托运人应当遵守的规定。 部 营销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应当遵守的规定。 部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是指《条例》42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附表确定的可以用于制毒的非药品类主要原料和化学配剂。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 2006.4.5 2006.4.15 三条 国家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对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许可证管理,对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实行备案证明管理。5、硫酸 安全环保科 43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 公安部令87号 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2006.8.22 2006.10.1 第3、11、12、14、18条 科 营销部 公司办 3、三同时 44 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管理办法 安全评价通则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 通知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劳安字[1992]1号 1992.1.13 1992.1.13 第四条 安全环保科 45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2006.9.2 2006.10.1 第二条、第三条 安全环保科 46 劳动部令10号 1998.2.5 1998.2.5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 安全环保科 47 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发改投资[2003]1346号 2003.3.31 2003.3.31 全文:安全评价分类与定义、安全评价内容和程序、安全评价导则与细则、安全评价报告评审与管理。 安全环保科 48 2003.9.30 2003.9.30 全文 安全环保科 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危险性较49 建质[2004]213号 2004.12.1 2004.12.1 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谁审查。 安全环保科 50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通知 安监管办字[2001]39号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劳动安全卫2001.5.24 2001.5.24 生预评价,以保障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不给安全生产工作留下隐患。 安全环保科 51 安监管技装字[2003]79号 本导则依据《安全评价通则》制订,规定了安全预评价的2003.5.21 2003.5.21 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适用于建设项目(矿山建设项目除外)安全预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安全环保科 52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 卫生部令第22号 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 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西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 2002.3.28 2002.5.1 的建设项目分为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和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安全环保科 53 技术引进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安全环保科 4、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 54 中劳护久字第56号 1960.5.23 1960.5.23 全文 安全环保科 55 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2004.4.8 2004.4.8 全文: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名词解释、编制要求、编制内容、编制步骤、编制的格式及要求。 安全环保科 56 全文 安全环保科 预案的通知 5、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 57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国务院令第9号 1988.7.21 1988.7.21 全文 全文:第二条 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公司办 58 禁止使用童工 国务院令 第规定 81号 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1991.4.15 1991.4.15 第四条 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人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公司办 59 女职工保健 卫妇发[1993]11号 1993.11.26 工作规定 未成年工特殊 劳部发[1994]498号 1994.12.9 保护规定 1993.11.26 全文:总则、组织措施、保健措施、监督管理 全文:第二条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公司办 60 1995.1.1 岁的劳动者。第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第四条 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病症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抚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公司办 61 6、培训考核 62 女工禁忌 劳安字[1990]2号 劳动范围规定 部分: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第四条 1990.1.18 1991.1.18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第六条 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第七条 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公司办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 安全环保2002.12.18 2002.12.18 全文 科 公司办 63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全文: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环保2002.12.18 2002.12.18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科 公司办 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64 安全生产培训 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管理办法 监局令第20号 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2004.12.28 2005.2.1 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65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0号 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2005.1.10 2005.7.1 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安全环保66 生产经营单位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安全培训规定 号 2006.1.17 2006.3.1 第三阶段、13、19、20、23、24条 科 公司办 7、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环保科 设备67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 2005.8.25 2005.9.1 第2、14、15、16、17、18、19、21条 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营销部 公司办 68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全文: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2000.3.6 2000.3.6 选择了116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确定。 一、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申请、审核、检验、颁发、使用和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安全环保科 6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5.10.13 2006.4.1 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三十、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从2006年4月1日起,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产品 安全环保科 8、特种设备 70 关于公布《特种国质检锅[2004]31设备目录》的 号 通知 蒸汽锅炉 劳人锅[1987]4号 安全技术规程 2004.1.19 2004.1.19 本目录所列的特种设备的参数范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安全环保71 1987.2.17 1987.2.17 总则、一般要求、结构、材料、受压元件的焊接、胀接、主要附件和仪表、锅炉房、使用管理、检验。 72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999.6.25 2000.1.1 全文:总则、材料、设计、制造、无损检测、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定期检测、安全附件 科 设备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73 锅炉使用 登记办法 科 设备 1987.1.1 1987.1.1 总则、锅炉使用登记证的签发与管理 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74 锅炉司炉工人安全技术考核 管理办法 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司炉工人的基本条件、培安全环保办 安全环保 2000.12.31 1987.1.1 训和考试。第三章 司炉操作证的类别、发放与管理。第四章 科 公司附则 75 气瓶安全 质监局锅发[2002]监察规程 第250号 2000.12.31 2001.7.1 部分:一般规定,第13-17条;充装,第56-62条,第65、66、69、75、77、78、79、80条 科 设备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76 气瓶安全 国家质检局第46号 监察规程 2003.4.24 2003.6.1 部分:气瓶充装单位的规定,第23-33条;气瓶运输、储存、使用的规定,第43-47条。 科 设备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77 起重机械安全 劳安字[1991]8号 监察规定 科 设备1991.3.21 1991.10.1 部分: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的规定,第15-20条 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78 压力容器使用 劳部发[1993]442号 1993.12.31 登记管理规则 1994.5.1 全文:总则、新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在用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变更、判废与报废、管理和监督。 科 设备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79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号令 1996.4.23 1996.7.1 部分:适用范围、使用单位的职责,第3、4、8、19、20条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80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科 设备2001.11.15 2001.11.15 全文:总则、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 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81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 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科 设备2000.6.29 2000.10.1 部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要求,第15-25条 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9、消防管理 82 83 火灾统计 管理规定 公安部 1997.1.1 部分:火灾统计调查对象、范围、等级划分、损失统计,第2、3、4、5、6、7、12条 全文:总则、组织管理、储存管理、装卸管理、电器管理、火源管理、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公司办 公司办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安全环保科 仓库防火安全 公安部令第6号 管理规则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990.3.22 1990.4.10 84 公安部令第18号 1994.1.25 1994.5.1 全文:总则、生产使用监督管理、储存、经营监督管理、运输监督管理 85 火灾事故 公安部令第37号 调查规定 1999.3.2 1999.3.2 全文:总则、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条件、火灾损失的核定、火灾责任的认定、奖惩 86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全文:总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公安部令第61号 2002.5.1 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消防档案。 公司办 87 企业事业单位 国家经委/公安部劳专职消防队 动人事部/财政部 组织条例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部令第30号 1987.1.19 1987.1.17 全文:总则、建队、火灾预防、执勤备战、消防队员、工资福利、经费 公司办 财务部 公司办 安全环保科 88 1996.10.16 1997.3.1 全文:总则、建设、设计、施工安装单位的责任、消防监督机构的责任、奖惩 10、劳动卫生 89 卫生部令25号 2002.3.28 2002.5.1 全文:总则、事故报告、事故处理 安全环保科 第三条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产生《职业90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 卫生部令第49号 管理办法 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 2006.7.27 2006.7.27 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内容: 第四条 建设项目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实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 国家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安全环保科 91 92 职业健康监护 卫生部令第23号 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与 卫生部令第24号 鉴定管理方法 全文: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2002.3.28 2002.5.1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2002.3.28 2002.5.1 全文:总则: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诊断:鉴定、监督管理。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全文:本办法所称职业病危害项目是指存在或产生职9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范围和 职业病患者 处理办法的规定 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粉尘危害分级监察规定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 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申报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卫生部令第21号 2002.3.28 2002.5.1 (F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安全环保科 94 1987.11.5 1988.1.1 全文:职业病名称、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工会监察 安全环保科 95 96 97 98 劳部发[1994]50号 劳安字[1991]2号 卫生部令41号 卫生部 1994.1.26 1994.1.26 部分:第4、9、10、11第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1991.2.1 1992.1.1 部分:第4、8、9、10第 1995.6.2 1995.6.2 部分:第2、11、161第 1997.10.29 1997.10.29 全文 全文: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业企业噪声作业场所职工的听99 11、工会 100 卫法监发[1991] 1999.12.24 第620号 1999.12.24 力保护。第二章 听力保护的基本内容和要求。第三章 噪声监测。第四章 听力测试与评定。第一章 工程控制。第六章 护耳器。第七章 听力保护培训 安全环保科 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总工发[2001]16号 2001.12.31 2001.12.31 部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的职权。 公司办 101 工会劳动保护 监督检查员 总工发[2001]16号 2001.12.31 工作条例 工会小组 劳动保护检查总工发[2001]16号 2001.12.31 员工作条例 关于落实和维护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通知 2001.12.31 部分: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权利与义务。 公司办 102 2001.12.31 部分: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职权。 公司办 103 安监管政法字[2003]24号 2003.9.5 2003.9.5 全文 公司办 四、安全生产地方法规 五、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111 体力劳动强度 分级 GB3869--1996 2002.3.28 2002.5.1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分为四级 1、住房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安全环保科 112 企业职工 GB6441--1986 伤亡事故分类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化工企业气体防护站工作和装备标准 1987.11.5 1988.1.1 害(以下简称伤害)、急性中毒(以下简称中毒);2、事故类别;3、伤害分析;4、伤害程度分类;5、事故严重程度分类;6、住房事故的计算方法。 安全环保科 113 GB6721--1986 1994.1.26 1994.1.26 1、规定了企业职工住房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和评价指标。2、直接经济损失。3、间接经济损失。 本标准规定了气体防护站(简称气防站,以下同)的工作、安全环保科 114 1991.2.1 1992.1.1 职责和装备配置的要求。适用于大量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气体的化肥、氯碱、纯碱、硫酸以及有机合成等在中型企业。 生产管理部 2、安全技术综合 115 116 安全色 安全标志 GB2893--2001 GB2894--1996 1995.6.2 1995.6.2 第四章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1997.10.29 1997.10.29 全文 1、规定的安全色卡包括GB2893--82《安全色》中规定的117 安全色卡 GB6527.1--1986 1999.12.24 1999.12.24 红、蓝、黄、绿四种安全色和黑色两种对比色。它是安全色涂料生产和使用单位在配制和选择安全色涂料时的依据。2、安全色卡基准值。3、安全色卡基准色样。 安全环保科 118 安全色 GB/T6527.2--1986 使用导则 1987.4.1 1、安全色的含义;2、条纹;3、对比色;4、检查与维修。 1、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适用于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厂内运输和其安全环保科 119 安全标志 GB16179--1996 使用导则 1996.10.1 他有必要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场所。2、安全标志的种类。3、标志牌的设置高度。4、标志牌应设在与安全有关的醒目地方。5、标志牌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6、标志牌的平面与视角夹角应接近90°角。 安全环保科 120 起重吊运 GB5082--1985 指挥信号 缺氧危险作业 安全规程 1985.7.1 2、适用范围。3、通用手势信号。4、专用手势信号。 1、缺氧:指空气中的氧气浓度低于18%的状态。2、安全环保科 121 GB8958--1988 1988.11.1 缺氧危险作业环境大致可分为三类:密闭设备、地下有限空间、地上有限空间。3、缺氧作业要求与安全防护措施。4、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 安全环保科 122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 GB/T12474--1990 测定方法 1、规定了测定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爆炸极限的方法。2、适 1991.9.1 用于常温常压下测定可燃气体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值。不适用于测定其他安全技术参数。 安全环保科 1、凡对人员的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危害,对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生产过程,都必须制订安全卫生标准。2、生产过程安全、123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2801--1991 1992.1.1 卫生标准中,应对诸因素明确规定具体要求。3、根据危险和有害源特点,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防护带。4、对影响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各因素的一般要求。5、安全、卫生防护技术措施。6、安全、卫生管理措施: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科 124 125 职业安全卫生 GB/T15236--1994 术语 静电安全术语 GB/T15463--1995 1995.6.1 1、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基本术语的定义。2、各基本术语的定义。 1、规定了静电安全专业领域使用的基本术语。2、基本概念。 1、为了防止因触电而造成的人身直接伤害。2、安全电压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1995.10.1 126 安全电压 GB3805--83 1990.1.1 的定义。3、安全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36,24,12,6V。4、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的安全电压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安全环保科 127 128 129 高处作业分级 安全网 密目式安全立网 工业管路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 GB3608--1993 GB5725--1997 GB16909--1967 1994.7.1 高处作业的定义。高处作业分级。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网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密目式安全立网(以下简称密目网)的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运输、贮存及使用规则等。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 1998.1.1 1998.1.1 130 GB7231--1987 1987.10.1 本标准对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的含义及使用作出规定。适用于工业生产中气体和液体的输送管路。 部 生产管理部 131 GB12358--1990 1991.5.1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环境用气体检测报警仪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等。适用于作业环境可设备管理部 燃性气体(含甲烷)、有毒气体和氧气检测报警仪。 132 有毒作业场所空气采样规范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时,采样GB13733--1992 1993.6.1 点的设定、采样频率、采样时机、采样方法。适用于有毒作业分级、防毒工程措施评价。 分类原则和代码结构:按导致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安全环保科 133 GB/T13861--1992 1993.7.1 原因进行分类。代码共分三层,第一层用一位数字表示大类;第二、三层分别用二位数字表示中、小类。 安全环保科 3、安全控制技术 134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总平面设计。GB50187--93 1994.5.1 厂址选择、总体规划、总平面布置、运输线路及码头布置竖向设计、管线综合布置、绿化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设备管理部 135 高温作业分级 GB/T14200--1997 1984.12.1 按照工作地点WBGT指数和接触高温作业的时间将高温作业分为四级,级别越高表示热强度越大。 本标准规定了静电放电与引燃、静电防护措施、静电危害136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厂区盲板柚堵 作业安全规程 GB12158--1990 1990.8.1 的安全界限及静电事故的分析和确定等。本标准适用于存在静电引燃(爆)危险场所的设计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137 138 139 HG23011--1999 1999.9.29 1999.9.29 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HG23012--1999 1999.9.29 1999.9.29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内作业安全要求、《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内作业。 本标准规定了盲板抽者作业的定义,对盲板抽者作业安全HB23013--1999 1999.9.29 1999.9.29 要求及《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带料盲板抽堵作业。 140 厂区高处作业 安全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定义、分级与分HB23014--1999 1999.9.29 1999.9.29 类、安全要求与防护和《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高处作业。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141 厂区吊装作业 安全规程 HB23015--1999 1999.9.29 1999.9.29 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吊装作业。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 本标准规定了厂区断路作业的定义、安全要求和《断142 厂区断路作业 安全规程 HB23016--1999 1999.9.29 1999.9.29 路安全作业证》办理程序。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断路作业。厂区断路作业,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143 厂区动土作业 安全规程 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公司办 安全环保科 HB23017--1999 1999.9.29 1999.9.29 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规定了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动土作业 144 厂区设备检修 作业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HB23018--1999 1999.9.29 1999.9.29 和措施、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设备大、中修与抢修作业。 设备管理部 4、防火防爆安全技术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145 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 一、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总工办 项目经理部 GBJ16--87 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二、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窗厂房、地下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 146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1、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GB50058--92 1992.12.1 现或可能出现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电力设计。2、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装置 总则、3、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灭火器安全环保科 147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2005.7.15 2005.10.1 的选择灭火器的设置、灭火器配置等。第4.1.3、4.2.1、4.2.2、4.2.3、4.2.4、4.2.5、5.1.1、5.1.5、5.2.1、5.2.2、6.1.1、6.2.1、6.2.2、7.1.2、7.1.3条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设备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148 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交通、电力、邮电、财贸、文教等各GBJ65--83 1984.6.1 行业交流、直流电力设备接地设计。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 149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94 2000.8.24 2000.10.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部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15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部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GB500116--89 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5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 规范 总则、泡沫液和、系统型式的选择、系统设计、系统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设备管理GB50151--92 组件等。本规范适用于加工、储存、使用甲(液化烃除外)、乙、丙类液体场所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 152 GB50156--9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部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设备管理153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81--98 1999.4.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设置的你们数和高位数泡沫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部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5、生产设备安全技术 154 机械设备防护罩 1、防护罩的设计、制造、安装提供主要技术依据;2、适设备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设备管理部 GBJ16--87 1988.5.1 用于工业生产中,为保护操作者人身安全而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各种防护罩。 155 防护屏安全要求 设备电气安全 规程(部分) 电气设备安全 设计导则 适用于生产场所为防止人体机械伤害、灼烫、腐蚀触电等 1988.5.1 致伤危险而设置的防护屏。不适用于电磁辐射、微波、噪声等危险因素的防护。 156 157 GB50058--92 电气线路部分、发电站与变电所部分、热电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电气设备。本标准不适用于不能独立使用的半成品。本标准是各类电气设备安全标准的基础。 158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的管理、设备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设备管理部 科 设备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设备管理GB50140--2005 1994.8.1 使用、检查和维修的安全技术要求。适用于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超重机(包括冶金起重机)、门式起159 起重机械 GB6070--1985 安全规程 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具。 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桅杆起重机、 安全环保160 固定式钢斜梯 GB4053·1--1993 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钢起直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主 1994.7.1 要技术要求。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生产用钢直梯。不适用于船舶、消防、通讯塔、电线杆和烟囱上用的钢直梯。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网斜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主要技161 固定式钢直梯 GB4053·2--1993 安全技术条件 术要求。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生产用固定式网斜梯。不适用于交通及其他移动设备上用的钢斜梯。固定式钢斜梯:固定在建筑物或设备上,与水平面成30°~75°角的钢梯。 162 固定式 工业防护栏杆 GB4053·3--1993 安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的设计、制造和安 1994.7.1 装的主要技术要求。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口等有跌落危险的场所。不适用于各种交通及其他移动设备。 本标准是为固定式网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提供主要部 生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163 固定式 GB4053·4--1993 工业钢平台 1984.10.1 技术依据,以保证使用人员的安全。适用于一般工业企业的通行、梯间和检修等固定式钢平台;不适用于民用建筑及井下平台。 设备管理部 164 生产设备安全 卫生设计总则 GB5083--1999 1999.12.1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的基本原则、一般要求和特殊要求。 生产管理部 安全环保科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的功能要求、技165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 机械加工设备 一般安全要求 起重机械危险 部位与标志 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 劳动防护用品 选用规则 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安全管理措施。适用于桥式起设备管理部 生产管理部 GB12602--1990 1991.12.1 重机、门式(半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半门座)起重机、铁路起重机、电动葫芦、固定式起重机所使用的超载保护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166 GB12266--1990 1990.10.1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加工设备的一般安全要求。适用于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铸造设备、焊接设备、起重设备。 设备管理部 设备管理167 GB15052--1991 1995.3.1 本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的危险部位与标志方法。标志类别、危险部位与标志方法、安全管理。 部 生产管理部 168 GB/T17045--1997 1997.5.1 本标准适用于人和家畜对来自装置和设备的电击防护。 设备管理部 6、劳动防护用品 169 GB11651--1989 1990.4.1 本标准规定了选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有关部门作为选用防护用品的依据。 安全环保科 本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以下简称防尘口罩)170 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通用技术 条件 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GB/T2626--1992 1993.3.1 运输、贮存和使用。村标准适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防尘口罩。本标准不适用于环境中氧低于18%和有毒气体使用的呼吸器。 本标准规定了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佩戴漏气系数、实际死安全环保科 171 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 GB/T2891--1995 试验方法 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 GB/T2892--1995 试验方法 眼面护具通用 技术条件 腔、视野、装配气密性、呼气阀气密性、呼气阀对空气阻力、 1996.1.1 镜片透光率(透光比)及面罩吸气阻力等性能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过虑式防毒面具面罩(以下简称面罩)性能的测试和评价,其他有关产品亦可参照。 本标准规定了过滤式防毒面具毒罐(以下简称滤毒罐)的 1996.1.1 防毒性能、物理性能等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性能检测及评价;其他有关产品亦可参照。 本标准规定了眼面护具的分类、结构、规格、材料、 1994.7.1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运输。适用于眼面护具的研究、设计、生产、使用和检验。 适用于生产作业场所中以防御吸入有害气体、蒸气、粉尘、烟雾(以下总称有害污染物质)和抵补缺氧危害的长管面安全环保科 172 安全环保科 173 安全环保科 174 长管面具 GB6220--1986 1986.12.1 具(以下称面具)。长管面具是使戴用得呼吸器官与周围大气隔离,借助肺力或机械力通过导气管引入清洁空气供呼吸的个体防护装备。 安全环保科 175 176 长管面具性能 试验方法 护耳器——耳塞 GB6221--1986 GB5893·1--1986 1986.12.1 本方法用于测试长管面具面罩的漏泄率,以评价其设计制造质量。 本标准适用于暴露在强噪声环境中的工作人员为防止听力受到损伤而使用的耳塞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性能检验。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177 178 179 180 安全帽 安全帽试验方法 安全带 安全带检验方法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 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 GB2811--1989 GB6095--1985 GB2812--1990 GB/r6096--1985 1990.8.1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的物理性能要求、技术性能要求及其检验规则、管理、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上使用的安全帽物理性能和技术性能的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围杆、悬挂、攀登等高处作业用安全带,不适用于消防和吊物用安全带。 安全带各部件和整体要做负荷试验。分静负荷和冲击试验两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眼面护具的分类、结构、规格、材料、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1990.8.1 1985.1.1 1985.1.1 181 GB/T3609·1--1994 1995.7.1 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焊接工防御有害弧光、熔融金属飞溅或粉尘等有害因素对眼睛、面部(含颈部)伤害的护具。 安全环保科 182 183 GB12623--1990 本标准规定了防护鞋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本标准适用于劳动作业时穿用的防护鞋。 本标准规定了防静电鞋、导电鞋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GB4385--1995 1996.3.1 和试验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防静电性能和导电性能的各类鞋。 本标准规定了电绝缘鞋的分类、款式、技术要求、检验方184 电绝缘鞋通用 技术条件 GB12011--2000 2001.6.1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本标准适用于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的电绝缘鞋。本标准不适用于单一线缝工艺制作的绝缘鞋。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防护服的款式分类、设计原则、技安全环保科 185 一般防护服 1993.3.1 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使用。适用于以织物为面料,采用终缝制工艺制作的一般防护服(下称防护服) 安全环保科 本标准规定了阻燃防护服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运输、保管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炉窑、金属热加工、焊接、化工、石油等场所从事有明火或散发火花或在熔融金属附近处操作以及在有可燃物质并有发火危险的地方工作时,所穿用的阻燃防护服(以下简称阻燃服),以减免人体由于衣物的燃烧而受到火灾的伤害。 本标准规定了防静电工作服(以下简称防静电服)的安全环保科 186 阻燃防护服 GB8965--1998 1988.11.1 187 防静电工作服 GB12014--1989 1990.7.1 质量要求、安全性能、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穿用的耐久性防静电服。 安全环保科 188 劳动防护手套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手套(以下简称“手套”)的GB12624--1990 1991.10.1 分类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和农业上广泛使用的各种手套。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防护服号型、控制部位尺寸系列与安全环保科 189 劳动防护服号型 GB/T13640--1992 1993.3.1 号型标志。本标准适用于劳动防护服的规格设计、生产与选用。本标准也适用于其他工作服的设计、生产与选用。劳动防护服号型是以身高尺寸为号,以胸围尺寸为型。 本标准规定了防水服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全环保科 190 防水服通用技术条件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GB/T14312--1993 1993.10.1 防水橡胶涂覆织物为面料制作的防水服。其他面料的防水服可参照执行。防水服具有防御水透过和漏入的防护服。包括劳动防护雨衣、下水衣、水产服等。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防护服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安全环保科 191 焊接防护服 GB15701--1995 1996.3.1 检验替身、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村标准适用于以织物、皮鞋或通过巾膜或喷涂制成的织物为面料,采用缝制工艺制作的焊接防护服。材料安全性能。 安全环保科 192 193 7、劳动卫生 194 耐油防护鞋通过技术条件 防尘服 GB16756--1997 1997.10.1 本标准规定了耐油防护鞋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防尘服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GB17956--2000 2000.6.1 替身、标志、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透气(湿)性织物或材料制成的防止一般粉尘的防尘服。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化工行业职业性接触毒物 危害程度分级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有毒作业分级 化工企业安全 卫生设计规定 职业性接触毒物系指工 人在生产中接触以原料、成GB5044--1985 1985.12.1 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应副产物和杂质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时可经呼吸道、皮肤或经口进入人体而对健康产生危害的物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安全环保科 195 HG24001--96 1996.5.1 本标准对104种职业性接触毒性危害程度作了分级。适用于本标准所列入的职业性接触毒物。 本标准适用于区分工人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安全环保科 196 197 198 GB5817--1986 1986.11.1 的大小,是劳动保护科学管理的依据。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粉尘及引起化学中毒的危害性粉尘。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GB/T12331--1990 1991.1.1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有毒作业危害条件分级的技术规则。适用于企业生产性毒物作业。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术改选的HG20571--95 1995.10.1 化工建设项目。外资、中外合资和引进项目可采用经我方同意的国外相应的安全卫生标准。 1、在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设计时,应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综合防护措施,防止有害因素对工作场所的污染,对于生产过程中尚不能完全消除的有害因素,亦应采取综合预防、治理措施,使设计符合标准的有关规定。2、工业企业建设单位应199 工业企业设计 卫生标准 GBZ1--2002 2002.4.8 2002.6.1 委托有资质认证的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卫生评价,当需要采取卫生防护措施和配置卫生辅助设施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使之符合卫生要求。3、选址与总体布局。4、工作场所基本卫生要求(防尘、防毒、噪声、防暑、振动、防电离辐射、卫、浴等)。 安全环保科 200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工业企业噪声 测量规范 作业场所噪声 测定规范 工业企业厂界 噪声测量方法 1、职业接触限值定义和分类。2、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GBZ2--2002 2002.4.8 2002.6.1 质容许浓度。3、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4、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因素容许浓度。5、工作场所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在工作场所设置的可以使劳动者对职业病安全环保科 201 GBZ158--2003 2003.12.1 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根据工作场所实际情况,组合使用各类警示标识。 安全环保科 202 203 204 205 GB5748--1985 1986.1.27 1986.5.1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GBJ122--1988 WS/T69--1996 GB12349--1990 1998.12.1 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 1997.5.1 作业场所噪声测定规范 1991.1.1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 206 作业场所工频 电场卫生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作业场所工频电场的最高容许量及其测 1996.9.1 试方法。适用于交流输电系统中接触电场的电力作业人员及带电作业人员。作业场所工频电场8h最高容许量为5KV/m。 设备管理部 8、职业病诊断 207 关于印发《职业卫生部 劳病目录》的通知 动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 尘肺病理 诊断标准 尘肺病 诊断标准 职业病目录: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2002.4.18 2002.4.18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安全环保科 208 209 210 卫通[2002]8号 2002.4.18 2002.6.1 劳动者健康,《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到57荐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清单,其中强制性标准143个,推荐性标准14个。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GBZ25--2002 2002.4.8 2002.6.1 1、尘肺系指在生产活动中吸入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2、规定尘肺的病理诊断标准。 1、尘肺病定义。2、规定了尘肺病的诊断原则和尘肺病GBZ70--2003 2002.4.8 2002.6.1 的X射线分期,适用于国家现行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的各种尘肺病。 职业性痤疮是指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矿物油类或某些卤211 职业性痤疮 诊断橛 代烃类引起的皮肤毛囊、皮脂腺系统的慢性炎症损害。由煤焦GBZ55--2002 2002.4.8 2002.6.1 油、页岩油、天然石油及其高沸点分馏产品与沥青等引起的称为油痤疮;由某些卤代芳烃、多氯本分及聚氯乙烯热解物等引起的称为氯痤疮。 安全环保科 212 职业性化学皮肤灼伤诊断标准 职业性化学性 眼灼伤诊断标准 化学性皮肤灼伤是常温或高温的化学物直接对皮肤刺激、GBZ51--2002 2002.4.8 2002.6.1 腐蚀作用及化学反应热引起的急性皮肤损害,可伴有眼灼伤和呼吸道操作某些化学物可经皮肤、粘膜吸收中毒。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主要是由于工作中眼部直接接触安全环保科 213 GBZ54--2002 2002.4.8 2002.6.1 碱性、酸性或其他化学物的气体、液体或固体所致眼组织的腐蚀破坏性损害。 安全环保科 214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 (总则) 职业性接触性 皮炎诊断标准 职业性皮肤病 诊断标准总则 职业性皮肤溃疡诊断标准 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是指由于职业性中短期GBZ73--2002 2002.4.8 2002.6.1 内接触较大量化学物所致的以呼吸系统结构损伤及急性功能障碍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ARDS)。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是指劳动者在安全环保科 215 GBZ76--2002 2002.4.8 2002.6.1 职业活动中短期内接触较大量化学物所致的以神经系统损害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病是在各种职业性急性安全环保科 216 GBZ74--2002 2002.4.8 2002.6.1 化学物中毒的过程中,由于化学物损害心脏,影响其泵功能、自律性或传导性所致的疾病。 安全环保科 217 GBZ71--2002 2002.4.8 2002.6.1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收大剂量职业性化学物所引起的中毒。 职业性接触性皮炎是指在劳动或作业环境中直接或间安全环保科 218 219 GBZ20--2002 2002.4.8 2002.6.1 接接触具有刺激和(或)致敏作用的职业有害因素引起的急、慢性皮肤炎症性改变。 安全环保科 安全环保科 GBZ18--2002 2002.4.8 2002.6.1 职业性皮肤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接触化学、物理、生物等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疾病。 职业性皮肤溃疡定义。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铬、220 GBZ62--2002 2002.4.8 2002.6.1 铍、耍嘴皮子等化合物所致特异性皮肤溃疡的诊断及处理,不适用于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烧伤、冻伤、等病所致或其他继于血运障碍所致皮肤溃疡的诊断及处理。 安全环保科 221 GBZ49--2002 2002.4.8 2002.6.1 职业性噪声聋是人们在工作过程,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 安全环保科 222 职业性牙酸蚀病诊断标准 职业性牙酸蚀病是较长期接触各种酸雾或酸酐所引起GBZ61--2002 2002.4.8 2002.6.1 的牙齿硬组织脱矿缺损。本标准适用于劳动中接触各种酸雾或酸酐引起的职业性牙酸蚀病。 职业性中暑是在高温作业环境下,由于热平衡和(或)安全环保科 223 职业性中暑 诊断标准 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GBZ41--2002 2002.4.8 2002.6.1 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生产劳动(工厂、矿山、农场及其他露天作业等)、体育竞赛时所发生的中暑的诊断和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诊安全环保科 224 职业性肿瘤 诊断标准 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诊断与处理;职业GBZ94--2002 2002.4.8 2002.6.1 性接触苯所致白血病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氯甲醚、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焦炉烟气、铬酸盐(制造)所致肺癌的诊断与处理。 安全环保科 9、消防综合 225 226 消防安全重点 单位界定标准 消防安全标志 第十三条 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标准;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供应、销售单位。 本标准规定了与消防有关的安全标志及其标志牌的制公司办 GB13495--1992 1993.9.1 作、设置位置。本标准不适用于GB4327-84《消防设施图形符号》所覆盖的设计图或地图上用的图形符号。 公司办 227 228 消防安全标志 设置要求 消防应急灯具 1.1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场所、原则、要求GB15630--1995 1996.2.1 和方法等。1.2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消防安全标志作为传递消防安全信息的场所。 公司办 GB17945--2000 2000.10.1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灯具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 公司办 229 消防技术文件用消防设备 GB/T4327--1993 图形符号 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 GB14907--1994 本标准规定了技术文件中表示各种类型消防设备的基 1994.3.1 本的、辅助的和独立使用的图形符号。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关于下列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审查。 规定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 1994.10.1 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储存运输。适用于建筑物及构筑物室内的各类钢结构涂料。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安全环保科 公司办 230 10、消防设备与器材 本标准规定了消火栓的型号、基本尺寸、技术要求、试验231 室内消火栓 GB3445--1993 1994.8.1 方法、标志、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室内消火栓。 公司办 232 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 手提式灭火器通用技术条件 二氧化碳灭火剂 手提出来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干粉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室外消防火栓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GB4452--1995 1997.3.1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消防管道中的各种室外消火栓(以下简称消火栓)。 本标准规定了手提出来式灭火器的定义、分类、技术公司办 233 234 235 236 GB4351--1997 1997.12.1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等要求。适用于和手提式灭火器 公司办 GB4396--1984 GB4399--1984 本标准适用于灭火剂用二氧化碳。 本标准适用于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 本标准规定了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产品分类、技公司办 公司办 GA107--1995 1996.1.1 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适用于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 本标准规定了干粉灭火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公司办 237 GB13532--1992 1993.3.1 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适用于扑来A类、B类、C类火灾的干粉灭火剂。本标准不适用于扑火D类(金公司办 属)火灾的干粉灭火剂。 238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 干粉灭火器 本标准规定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GB4402--1984 1999.6.1 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维修与报废等要求。适用于手提出来贮气瓶式干粉灭火器(以下简称灭火器)。 本标准规定了与消防有关的安全标志及其标志牌的制公司办 239 GB12515--1990 作、设置位置。本标准不适用于GB4327-84《消防设施图形符号》所覆盖的设计图或地图上用的图形符号。 本标准规定了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公司办 240 推车式干粉 GA77·3--1994 灭火器 泡沫灭火剂通用技术条件 1995.5.1 方法、检验规则、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各种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简称灭火器)。 本标准规定了机械泡沫灭火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公司办 241 GB15308--1994 1995.7.1 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来类火的机械泡沫灭火剂。 本标准规定了抗溶性泡沫灭火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公司办 242 抗溶性泡沫 GB13463--1992 灭火剂 1992.12.1 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适用于能配制泡沫混合液的抗溶性泡沫灭火剂。不适用于金属皂抗溶性泡沫灭火剂。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泡沫灭火器用灭火剂(以下简称灭火公司办 243 化学泡沫灭火器用灭火剂 剂)的组成、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GB4395--1992 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充装在各种规格的化学泡沫灭火器内的化学泡沫灭火剂。灭火剂适用于于扑救小型B类(水溶性液体除外)初期火灾,也适用于扑救小型A类初期火灾。 公司办 244 灭火器箱 GA139--1996 1997.1.1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箱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箱体材料公司办 为金属的灭火器箱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指挥服的定义、型号、技术要求、245 消防指挥服 GA140--1996 1991.1.1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消防部队和企事业专职消防大队(支队)级以上指挥人员使用的消防指挥服(以下简称指挥服)》 公司办 246 消防隔热服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消防安全带 GA88--1994 1995.5.1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隔热服(以下简称隔热服)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消防队员使用的隔热服。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安全带(以下简称安全带)的规格、公司办 247 248 249 GA89--1994 1995.5.1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使用、保管、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于消防队员使用的安全带。 公司办 消防头盔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GA44--1993 1993.12.1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头盔规格、技术性能、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记。适用于消防队员佩戴的消防头盔。 本标准规定了灭火器的检查、维修技术要求和灭火器公司办 GA95--1995 报废条件。1.2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手提式和推车式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车的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公司办 250 消防车消防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准适用于泵浦消防车(简称泵浦车)、水罐消防车(水罐车)、GB7956--1998 1999.6.1 泡沫消防车(泡沫车)、干粉消防车(干粉车)、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联用车)、举高喷射消防车(高喷车)和云梯消防车(云梯车)等的定型试验和质量检查试验。 公司办 11、交通 251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分类,规定了交通标志和GB5768--1999 标线的设计、制造、设置、施工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以及矿区、港区、林区、场(D玫)区等道路上设公司办 置的标志和标线。 252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T16178--1996 1996.10.1 本标准规定了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验要求。适用于在厂内从事运输作业的各类机动车辆。 安全环保科设备管理部 12、危险化学品 253 GB13690--1992 1993.7.1 1、常用危险化学品按危险特性分为8类。2、标志。3、危险特性。 1、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危险品)安全环保科设备管理部 营销部 安全环保科生产管理部 254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出、入库,贮存及养护。2、隔离、隔开、分离贮存,禁忌物料。3、化学危险品贮存的基本要求。4、贮存场所的要求。5、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6、化学危险品的养护与出入库管理。7、消防措施。8、废弃物处置。9、人员培训。 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和编写要求。适用于爆255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 GB15258--1999 1999.12.1 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以及其它对人体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化学品安全标签的编写。 安全环保科 256 GB16483--2000 2000.6.1 规定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的内容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工业化学品,包括化学单质、化合物和混合物。 安全环保科 1、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257 重大危险源辨别 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造型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GB18218--2000 2、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3、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重大危险源两种。4、重大危险源计算公式。 安全环保科 258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 GB17914--1999 技术条件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适用于GB12268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 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不含军工危险物)。储藏条件。 安全环保科设备管理部 营销部 安全环保259 GB17915--1999 2000.4.1 本标准规定了毒害性商品的储藏条件、储藏技术储藏期限等技术要求。 科设备管理部 营销部 安全环保260 GB17915--1999 2000.4.1 本标准规定了腐蚀性商品的储藏条件、储藏技术、储藏期限等技术要求。 科设备管理部 营销部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中类、项的划分和品名的编号。261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2268--2005代替GB12268--1990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 卸和贮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危险货物分为九类,各类可分为若干项。 安全环保科 营销部 262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6944--2005代替GB6944--1988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生产、贮存和销售。 安全环保科 营销部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包装图示标志(以下简称标志)安全环保科生产管理部 营销部 安全环保科设备管理部 营销部 263 危险货物 包装标志 GA190--90 的种类、名称、尺寸及颜色等。适用于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材。标志的图形共21种,19个名称,其图形分别标示了9类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 264 包装储运 图示标志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名称、图形、尺寸、GA191--2000 颜色及使用方法。适用于各种货物的运输包装。图示标志共17种。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分级、基本要求、性能试验和检验方法等,也规定了包装容器的类型和标记代号。 本标准规定适用于盛装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是运输、生产和265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检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质量进行性能试验和检验的依据安全环保GB12463--90 科设备管本标准不适用于: 理部 营a.盛装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包装; 销部 b.盛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压力容器的包装; c.净重超过400Kg的包装; d.容积超过450L的包装。 安全环保科设备管理部 营销部 安全环保科 营销部 安全环保科 营销266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 剧毒物品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 剧毒物品品名表 村标准规定了划分各类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的基本原GB/T15098--94 则。适用于危险货物生产、贮存、运输和检验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进行性能试验时确定包装类别的依据。 267 268 GA57--93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物品定义、分级、分类与品名编号。本标准适用于公安机关对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 GA58--93 剧毒物品清单 部 公司办 安全环保269 剧毒化学品目录 2002年版 剧毒物品目录 科 营销部 公司办 270 卫生部关于印发《高毒物品目录》的通知 安全环保卫法监发[2003]142 高毒物品目录 科设备管理部 公司办 安全环保271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02版 危险化学品目录 科 营销部 公司办 27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本规范由《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 2005.12 2005.12 附件1、《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附件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组成。 安全环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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