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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人考试复习题

来源:好走旅游网
2012年三种人考试

热力机械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复习题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2、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方可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并立即报告。

3、工作人员均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如学会紧急救护法(见附录1),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会使用现场消防器材,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电伤、气体中毒、溺水等急救常识。 4、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所需的安全生产应急知识及技能,了解作业场所危险源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的危险因素,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5、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砖动的设备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的衣服,以防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裙子、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

6、在高温环境工作时,应合理增加作业人员的工间休息时间,工作人员应穿透气、散热的棉质衣服,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物品。

7、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的盖板;盖板上的把手不得高于盖板平面,在一些较大的孔、洞口上还应加装部分横梁,使盖板承受力符合规范要求。主要通道上的盖板,应经计算而专门制作,必要时还应设置警告牌。

所有升降口、吊装口、孔洞、楼梯、平台以及通道等有坠落危险处,必须设置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的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扶手等设施。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050mm,护板高度不低于100mm,栏杆间距不大于380mm,立柱间距不大于1000mm。如在检修期间须将栏杆拆除时,应装设坚固的临时遮拦,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恢复。

8、安装在离地高度等于或大于20m高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00mm。 9、厂房内设备、材料、工器具的防止应整齐、有序,标识清楚,定置规范管理。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并保持通畅。现场经常有人通行的通道上不准设有临时电缆、管道等、地面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绞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电缆、管道等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和设置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

10、生产区域以及其他人员物资集中的地方,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和用具,如消防栓、水龙带、灭

火器、沙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

11、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如汽油、煤油、酒精、稀料、油漆等。运行中所需少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专门管理。

12、油系统管路应尽量减少法兰、接头连接,如必须采用法兰连接时,禁止使用塑料垫、橡皮垫石棉纸垫做填料,禁止使用平口法兰,法兰盘应内外烧焊。在热体附近的阀门、法兰、接头等附件外应装设金属外壳。

13、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并在封堵处的电缆俩端按规定刷防火涂料。

14、龙门架、架空线路、杆塔、主厂房、煤场干煤棚等建筑物需要人工清除覆冰或清除积雪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触电、防滑、防倒塌、防坠落、防冰砸等安全措施,随时检查除冰建筑物受力情况,防止发生倒塌事件。

15、禁止在生产现场吸烟。禁止酒后进入生产现场。

16、禁止在设备转动时,拆除联轴器和齿轮的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17、在设备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设备检修前应做好防止突然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控制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油源;关闭有关甲板、阀门等;上述地点均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还应采取强制制动措施,防止设备突然转动。

18、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设备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禁止将手或其他物体伸入设备保护罩及栅栏内。清扫、擦拭运转中设备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19、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地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有毒有害气体、酸碱泄漏、辐射伤害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些场所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20、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拆除接地装置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21、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灭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灭火;对油断路器、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22、临时电源线应正确接线,压接牢固。严禁将电源线直接钩挂在匣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23、临时电源线一般应架空布置,室内架空高度大于2.5米,室外大于4米,跨越道路时大于6米。若需放在地面上,应做好防止碾压的措施;对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

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米,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24、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试运和终结制度;动火工作票制度;设备停送电制度;操作票制度。

25、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采取断开电源或气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放水、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26、热力系统包括汽、水、油、煤粉、燃气、烟、风、压缩空气以及输煤、脱硫、脱硝、除尘、除渣、除灰等发电生产设备系统。

27、需要停运或局部停运计算机控制系统、独立检测和控制系统及其所属设备(含操作显示装置、计算控制装置、接口、电缆、电源、就地制新装置、测量装置和传感装置等设备)的检修或局部检修工作应填写工作票。

28、其他工作:对电力生产区域、人员、设备安全可能造成直接影响的工作,如土建、装修、防腐、保温、搭设及拆除脚手架等应填写工作票。

29、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要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工作)可不填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在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工作。

30、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应填用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应履行工作票手续。

31、对可以不填用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并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的时间、工作结束的时间以及处理情况记入值班记录薄。

32、工作票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签发时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后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发,并仍应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票负责人做详细的交代。

33、工作票应由车间主任、副主任签发,或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的车间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签发。必要时,也可由车间主任提出,经单位有关部门考核、主管生产的领导人批准的正、副班长等人员签发。

34、工作票一般应在开工前一天、当日消除缺陷的工作票应在开工前1小时,送交运行值班负责人,由运行值班负责人对工作票全部内容进行审查,必要时运行值班负责人填好补充的安全措施,确认正确后填上收到工作票的时间,并在接票处签名。

35、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须工作负责人同意。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原工作票签发人将变更情况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变更”栏内填写离去和变更后新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变更日期及时间,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签名。

36、工作负责人应由在业务技术和组织能力上均能胜任工作任务,并能保证工作安全和质量的人员担任。实习人员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37、工作票签发人职责:一、工作的必要性。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三、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四、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的进行。

38、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一、正确安全的组织工作,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二、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任务及工作的危险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督促所有工作班成员在工作票相应栏内确认签名;结合实际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三、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四、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是否正确完备,会同工作许可人检查所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达到全过程安全检修工作条件,符合现场实际。五、确认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工作班成员变更是否合适。

39、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临时人员替代,离开前应做将工作现场交代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40、检修工作终结前,设备若需送电试运,应遵守下列一般规定:一、应履行设备试运申请手续,工作负责人提出试运理由及要求。二、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三、将该系统的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临时遮拦、接地线、标志牌和检修自理的安全措施,恢复常设遮拦。四、工作负责人和运行值班人员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送电条件后,由运行值班人员进行送电试运。五、试运后尚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布置安全措施,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六、如试运后工作需要改变原工作票安全措施范围时,应重新签发新的工作票。

41、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火作业,应填用动火工作票,办理动火工作票应在履行检修工作票(主票)手续之后或同时进行。

42、在热力和机械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隔离;泄压;通风;吹扫和冲洗;检测;加锁、设置标志牌和装设遮拦(围栏)。

43、设备停电要求:应断开和检修设备、系统相连的管道、烟道、风道上的电动、气动、液动截止门、调整门、挡板以及电磁阀、电液阀的动力电源和控制电源。并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44、转动机械设备的检修,应关闭所有应该关闭的阀门、甲板、挡板、切断可能进入的介质(包括气、汽、水、油、烟、风、粉、煤、灰等)

45、工作前若压力表指示虽在“零”位,但关闭的阀门后管段仍有汽、水等介质流动的声音等现象,应认为设备和系统内部仍有压力,在为未查明原因前,不得开工。

46、为泄压所开启的有关阀门,在检修过程中应保持在可靠的全开位置,确保介质排出,并设置“禁止操作,有人工作”标志牌。必要时应在周围设安全围栏。

47、进入容器内部工作前,应打开各孔口进行通风换气。进入盛装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容器前,

应先冲洗置换,再用通风或吸尘装置进行清理,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排除干净,并经检测仪器检测合格。

48、进入地下井、坑、孔、洞、管沟、排水沟、阀门井、电缆隧道和地下室等处工作前,应做好通风措施。工作人员进入之前,应根据检测仪器或其他方式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

49、检修或施工现场临近高温、陡软、井、坑、孔、洞及高压带电区等场所,均应分别设置临时遮拦及“当心烫伤”、“当心坠落”、“当心坑洞”、“止步,高压危险”等标志牌;危险场所夜间应设警示灯,警示灯应为红色,必要时应派专人看守。

50、禁止任何人跨越遮拦。不得随意移动、变动和拆除临时遮拦、标志牌等设施。在必须拆除遮拦、标志牌的情况下方能工作时,应采取监护等措施。工作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时应采取临时措施。

51、容器内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确认需检修的管道、容器、工作区域确已可靠地与运行中的设备隔断,没有气、水、油或可燃气体流入的可能。

52、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的泄漏,工作前必须经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经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并在工作负责人的指挥和监护下,有熟练的人员或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的正确性(螺栓不要紧得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

53、在管道内部或不易救护的地方工作,应使用安全带,且安全带绳子地一端紧握在监护人的手中,监护人随时与管道内部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如果监护人必须进入地下室或沟道内作救护时,应先采取防止中毒和窒息的措施并应另有其他人员在上面作监护;预防一氧化碳及煤气中毒时,须戴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54、从事容器内涂漆,防腐等施工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如设置排风机保持通风,操作人员应戴好防毒口罩、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容器内进行涂漆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爆燃措施,如不准使用明火等。

55、在地下室和沟道内工作,禁止使用煤油灯等明火照明,可用12—36v的行灯或手电筒等安全照明。再有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地下室、阀门井及沟道内工作,应使用携带式的防爆安全灯具。 56、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处应戴防毒面具外,还应使用安全带,且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如果监护人必须进入维护室作救护,应先戴上防毒面具和系上安全带,并应另有其他人员在上面做监护。预防CO、H2S及煤气中毒,应戴上有氧气囊的防毒面具。

57、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报废。安全带使用期一般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58、使用安全带时应高挂低用,挂钩和绳子应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固定的物件上。

59、安全网应完善、无开扣、断裂、腐蚀和老化迹象,超过有效期限的安全网不准使用;安全网安装后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60、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源线禁止接触热体、尖锐物体、腐蚀性的物品或放在湿地上。

61、使用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源线,禁止碰触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器工具和用具,应做好防止坠落的安全措施。

62、用起重机械直接对转动机械转动部分进行微吊工作时,应检查制动装置动作可靠。微吊时,钢丝绳要垂直,操作要缓慢,应派有经验的起重人员进行指挥和操作。

63、转动机械检修完毕后,转动部分的防护罩应恢复,并固定牢固。有转向标志的防护罩应安装正确,否则不准启动。

64、起重机械只限于熟悉使用方法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使用。取得一种或几种起重设备合格证的驾驶人员,去承担另一种新型起重设备的驾驶工作前,应经过该项新设备的单独测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工作。

65、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处作业。在架空线路杆塔上工作 ,除应遵守本章的规定外,还应做好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66、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栓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拆除的螺栓等零件部件必须放在临时设置的箱子内,防止高空掉落。

67、在进行高处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

68、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不准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搭设部门(单位)的同意,并采取临时安全作业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搭设部门(单位)验收;不准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69、高处工作用的脚手架和吊架应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工作的人员和材料等的重量。

70、在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坚固完整。使用的梯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必要的修理,以保持完整。

71、热工人员在现场工作工程中,如遇异常现象发生,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抢救工作除外),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认与本工作无关且且取得许可人同意后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工作是本身工作引起的,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以便及时处理。 72、热工设备检修工作应至少两人参加,其中一人为监护人。

73、禁止在分散控制系统上安装及使用任何其他第三方软件,使用的存储介质必须是本系统专用,严禁使用非本系统格式化或读写过的存储介质,必要的软件升级或系统补丁除外。

74、分散控制系统在进行修改、更新、升级软件前,应对软件进行备份,并做好相关记录,在进行软件组态、定值修改等工作时,必须由提出部门办理申请,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75、检修有防静电环(腕带)并可靠接地,接触设备前,应用手触摸机柜地或采取其他措施释放静电。拆卸的设备应放在防静电板上,吹扫及清洁用压缩空气设备或电气设备应可靠接地。

76、分散控制系统检修前,应按分散控制系统的正常停电程序停运设备,应将相关设备停运、关闭电源开关、拔下待检设备电源插头或拆除电源线。严禁在相关设备未停运前直接关闭电源。

77、运行中更换插在炉膛内的火检光纤时,应穿防烫伤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及防护眼镜,并有专人监护;不得用手或硬物接触刚刚抽出的光纤头部,并做好防污措施。

78、在检修EH油系统热工设备时,应戴防护手套,且必须在相关系统或管路无压力后方能拆卸相关设备,拆除时应缓慢松开接头,无EH油渗漏后方可拆除,当皮肤接触EH油后,应用肥皂彻底清洗,眼中溅入EH油后,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立即送人医院治疗。

79、对分散控制系统控制站进行设备检查和模件清扫时,应详细记录机柜和插槽编号、跳线设置。恢复时应核对无误,确保可靠。

80、电动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修时必须停电并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禁止只停操作电源,工作前应验电,对于三相电源控制设备,拆除后的电缆三项应短接。

81、热工设备电源开关跳闸或保险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开关或保险容量应满足被保护的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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