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徐州瑞光中医院有限公司委托徐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徐州瑞光中医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报告表已于2015年7月22日获得徐州市环保局的审批意见。
原环评报告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由于本项目距离北京北路约13米且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相关规定,营运期项目东场界声环境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南、西、北场界声环境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营运期项目东场界沿北京北路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南、西、北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因此,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徐州瑞光中医院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建设内容变更说明,为该项目的环保验收提供依据。
项目变更后,原环评报告中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环境保护措施均未发生变动。变更内容主要是: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场界噪声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本环评变更主要就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场界噪声执行标准作出补充说明。
2 原环评报告中建设内容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2.1 建设内容
徐州瑞光中医医院总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开设床位20张,从事医疗卫生服务。诊疗科目主要是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推拿科专业、针灸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肛肠科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医院人员配备约36人,实行全日制门诊医疗服务,年运营365天。接诊量每天约30人。
1
2.2 污染物排放情况
2.2.1 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共计4584.35t/a。医疗废水先经过消毒设施处理,与生活污水一起再经化粪池处理。项目废水经消毒设施和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约为pH6-9、COD 250 mg/L,BOD5 100 mg/L,SS 60 mg/L,氨氮35 mg/L,总磷3.5 mg/L,满足《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同时满足徐州国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的接管标准。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徐州国祯水务运营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 2.2.2 废气
本项目不设食堂、锅炉房,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消毒池、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和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少量恶臭气体。本项目消毒池位于地下室,为防止消毒池产生的恶臭异味散发,将在消毒池上设有金属盖板。生活垃圾临时堆放房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均为封闭式的,对医院病房及周边居民楼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 2.2.3噪声
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泵机、配电设备以及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不会对医院病房及周边居民楼产生噪声影响。 2.2.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及污泥交徐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危害。
3变更后建设内容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3.1 建设内容
本项目运营后建设内容不变。
3.2 污染物排放情况
2
3.2.1废水
本项目运营后废水产生量、出水水质、处理措施等均未发生变化。 3.2.2废气
本项目运营后废气处置措施不变。 3.2.3噪声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污染源不变,项目场界噪声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本项目距离北京北路约13米且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的相关规定,营运期项目东场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南、西、北场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营运期项目东场界沿北京北路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南、西、北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泵机、配电设备以及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和距离衰减后,本项目东场界声环境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南、西、北场界声环境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噪声排放满足区域声环境的要求。 3.2.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处置方式不发生变化。
4结论
综上所述,“徐州瑞光中医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变更说明”与原环评报告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均不发生变化。
项目变更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变更为东场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南、西、北场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项目场界噪声执行标准变更为东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南、西、北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
1类标准。
徐州瑞光中医医院项目变更后无大的环境制约因素,项目变更从环保角度分析可行。
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