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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中学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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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中学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活动总结

经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于2007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不仅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了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也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区青保办、区教育局的要求,我校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开展了系列活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广泛宣传 营造育人氛围

5月24日,学校利用横幅标语(“关注未成年人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电子屏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等形式掀起宣传的序幕,也使全校师生进一步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再次修改实施的重大意义。

6月8日,高一年级的板报还参与了老西门街道的集中宣传教育,充分体现了学校教育、社区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坚定信念。

二:加强学习 提高政策水平

6月1日,在全体班主任会议上,全体班主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并结合自己的实践,交流了学习体会。分管校长王飞红同志对下阶段的学习和贯彻提了三点要求。

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维护合法权益

6月4日,学校利用升旗仪式,由学生会代表向全校师生作了题为《学法 知法 守法》

的主题发言,表达了当代中学生应努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提高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5月25日-6月5日,在高一年级开展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电子小报评比。通过评比,让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

我校将根据区青保办、区教育局的要求,结合学校、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继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帮助学生树立自尊、自强、自立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敬业中学

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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