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规范公司库房管理流程操作、作业要求和注意细节等,指导库房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库管员”)的日常工作行为。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物资材料、产品库房及工程现场库房的管理。3.相关职责
3.1库管员负责物资的收货、报检、入库、发货、退货、储存、防护等工作,并及时反馈车间需要和缺料情况。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库房的管理。
3.3工程现场物资由系统工程部委任的现场库管员进行物资管理。
4.库房作业管理
4.1库房主要作业包括入库,出库,保管三大部分。4.2物资收货及入库
4.2.1物资入库,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一致。
4.2.2物资入库,应先入待验区,及时通知检验部门办理验收手续,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
4.2.3物资合格,库管员凭收料入库单据所开列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验收就位,发票和收料入库单据交财务部记帐。
4.2.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并及时通知采购(外协)经办人或者生产部门领导处理。
4.3 物资出库(出库领料)
4.3.1物资一律凭单出库,凡属限额发料规定的物资,必须严格执行。物资出库坚持“先进先出”和有限期的材料先发的原则。发放物资必须做到数量准确、手续齐全、交接清楚。
4.3.2凡属公司下达的指令性生产计划用料,领料时需持有生产
计划指令单、工艺卡和零部件明细表,方能办理领料手续。
4.3.3领料单据应填明用途(并注明是什么工程或什么产品部件用)以便于财务部结算,领料的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楚,不能涂改。领料单据必须由领料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用。
4.3.4发料后应及时填写实发数、单价和总价,并退一份给领料单位作结算核对依据。
4.3.5出库物资结算价格采用“加权移动平均法”。
4.3.6金属材料出库前工艺卡上所列下料工序由制造部门下料班实施。金属材料出库重量按下料后净重乘以107%为出库领用重量,直接领用原材料的需加1%库损的磅差,整包领用的材料可依据采购数量出库。
4.3.7材料出库后,若因设计更改或其它原因造成需要退库的原、辅材料,在可以作为其它用料情况下,可按实际重量、数量办理退库手续,差额损失由领料单位承担,对不能作为其它用料的,可视作残值计价退库。
4.3.8对于专项申请用料,除计划留作备用的数量外,均应由申请单位领用。常备用料,凡属可以分割折零的,本着节约的原则,都应折零供应,不准一次性发料。
4.3.9规定以旧换新的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回收制度,否则不予发放新品,如有遗失要有书面说明,视情况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发放。
4.3.10所有发料凭证,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4.4物资保管
4.4.1物资的储存保管应根据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实行分库、分类管理。
4.4.2库房物资保管必须作到“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三符(账、卡、物三相符)”,划区整齐堆放,标识清楚,做
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干净整齐。
4.4.3作好物资科学养护工作,做到库房通风好并对有毒物品、危险品、易燃品隔离存放并做出标识。同时做好有防锈防腐要求的物资、产品的养护工作。
4.4.4库房物资坚持清查盘点制度,每年全面盘点,对盘点中发生的盈亏,应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提出书面报告,按规定手续送批处理。
4.4.5库房要严格保卫制度,坚持班前、班后巡视,保证物资安全。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库房严禁烟火。
5.物资的记账及资金管理
库管员设置库存物资帐目,根据收、发料单据按月登帐,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卡、物相符。收、发料单据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每月下旬,库管员必须结出库存资金额与财务核实。
6.采购物资的报销和结算
6.1物资的采购,原则上要求当月采购、当月报销,如因特殊原因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6.2物资当月领用,当月出库结算,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月。7.废旧物资处理
7.1对生产的边角废料,如有利用价值的,由原库房回收,供生产上再利用,但应办理相应的领料手续。
7.2废弃物资处理,必须填写报废物资清单,报废旧物资处置小组审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处理。废弃物资处理收入交财务部,凭财务收据开具出门条,门卫见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出门条方可放行。
8.凡在装箱、运输、收发、保管中发生的物资损失,属责任性损失,价值在1000元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处理,损失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之后,报公司考评小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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