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翻译理论中的“忠诚”的走向]功能加忠诚理论
奈达的对等理论和德国目的论同属于功能主义这一大的范畴。奈达特别强调在翻译过程原文本地位,德国目的论里面的“fidelity”到“loyalty”的发展也是有证可鉴,可就此方面在两大理论中的贯穿,鲜有学者谈及。
2.“忠诚”的地位
在对等理论中,奈达强调“对等”、“信息”、“意义”和“风格”,强调翻译的交际功能,正如他自己所说“翻译即是交际”,目的是寻求原语与接受语的“对等”。要达到交际的成功,原文信息顺利传递,首先译者要忠于原文,原文和原作者的意图理应放于首位。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肯定不能篡改原作者的本意。只不过与以往的“信”和“忠实”相比,奈达的这种“忠诚”又增添了交际的因素。依照奈达理论,忠诚其实是首要因素,其他任何理论的扩展都应是建立在“忠诚”之上。
就目的论,在目的论中三大基本法则(目的法则、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是有等级层次的,其中目的法则是首要法则,目的论更侧重于对外部因素的探讨。翻译行为已不再是以原语为中心寻找其在目的语中的等值,而是以翻译的目的为最终标准,判断译本满足翻译目的的充分程度,以及译本在目的语社会中产生的影响。相比之下,原语文本则是具有无限可能性的开放实体,是译者所使用的多种信息源中的一个,赖斯称之为信息的供给”(offer of information),译者之所以选择某些信息,是因为这些信息能够在目标文化中满足某种目的。 “目的论”不再把“信”或“忠实”作为首要的翻译标准。 “目的论”推崇翻译标准的多元化,追求的是目的首位原则。
3.“忠诚”的对象
在奈达的对等理论中,源于《圣经》的功能对等理论在对原文的“忠诚”上并无争议,奈达以虔诚的心态翻译圣经,遵从原文的信息内容,原文的创作目的。在这点上有关奈达对等理论无需多提,关键是目的论中的忠诚。
目的论虽是理论的进步与发展,但是遭许多呼声质疑:“若是只追求目的,只是把原文当作一个信息来源,视目的为首要原则,岂不意味着照此原则,译者可以肆意地对原文断章取义、篡改甚至做出一些不道德的事情吗?”
目的论第一人弗米尔自己就此反驳的声音申明自己的观点:译者应该交代翻译目的和翻译策略,是有文化特殊性的观点;目的论是普通翻译理论,没有文化特殊性,不带有价值判断,不能与道德问题混为一淡;将普通理论应用于实践,自然会受到各种文化规则的,但不应把这些写入普通理论,每种文化都可能有多种,没有理由单单列出必须忠诚这一;对一个人忠诚,可能导致对另一个人不忠诚。
“我爱我师,我更爱真理”,诺德认为老师的观点是激进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忠诚原则。“忠诚原则”的内涵“功能+忠诚”原则(the principle of function plus loyalty)中的“功能”指的是“使译文对译语文化接受者起作用的目的”而“忠诚”强调的是“译者应当把翻译交际行为所有参与方的意图和期望都加以考虑”。 不是“按照别人期望去做”,而是指译者必须考虑各方的主观意见,但译者有权按照翻译目的采用与他们期望不同的翻译方法,侧重于原文中某些方面而传译,而忽略另一些方面的特征。但,如果译者对原文做出的改动与译语文化中的惯例不一致,他就有责任告诉读者其翻译策略及其原因,而不应当欺骗读者。同样,如果译者的传译与原文发送者的期望相悖,他也有责任向原文发送者解释对原文做了哪些变动。这种责任就是诺德所谓的“忠诚”。诺德试图用一种表示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忠诚”(loyalty)概念,代替传统的文本实体之间关系的“信”(faithfulness)间或“忠实”(fidelity)概念,在诺德看来,“信”和“忠实”通
常只注重原文与译文在语言或风格上的相似性,而不考虑翻译过程中涉及的交际意图。
4.结语
综上所述,“忠诚”在翻译理论中的地位始终是不可遗弃的,奈达的对等理论和德国目的论同属于功能主义,奈达的“忠诚”是有局限性,弗米尔在这方面的观点似乎有些偏激,最后还是诺德的“忠诚”原作较为全面,易于接受。但是翻译理论是不断发展的,理论本身就不是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忠诚”原则应该还会向前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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