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工作流程,为危险源的辨识、分级、管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提供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其他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为企业安全风险的管控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提供参考。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必须在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符合本标准的一些特殊要求。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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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双重预防:
企业为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制度。
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重大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建设原则:
1.坚持风险优先原则,以风险管控为主线,全面辨识评估风险和严格管控风险,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
2.坚持系统性原则,建立完整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全员参与、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监督。
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安全设备、人员行为等方面。
5.4.2辨识方法
采用多种方法,如现场观察、询问调查、文献资料收集等,全面辨识危险源。
5.5风险评估 5.5.1风险评估方法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5.5.2风险评估结果
根据评估结果,将危险源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形成风险清单。
5.6风险分级管控 5.6.1管控措施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危险源,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5.6.2管控效果评估
对管控措施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管控措施。 5.7隐患排查治理 5.7.1排查方法
采用多种方法,如现场检查、设备巡检、员工反馈等,全面排查隐患。
5.7.2治理措施
对排查出的隐患,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5.8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评估
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5.9持续改进
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5.4.2 危险源辨识方法
在规划、设计、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企业必须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对于设备设施类危险源,可以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等方法;对于作业活动危险源,可以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等方法;对于复杂的工艺,可以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或事故树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
5.4.3 危险源辨识要求
企业危险源辨识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全面、详细地剖析生产系统,确定危险源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并予以准确描述。对于设施、部位、场所、区域类,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例如,储罐区、装卸站台、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池、生产装置、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对于操作及作业活动,应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的作业活动,例如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活动。
辨识危险源也可以从能量和物质的角度进行提示。其中从能量的角度可以考虑机械能、电能、化学能、热能和辐射能等。在辨识过程中,充分考虑分析“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下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害出现的条件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故障模型。其中,“三种时态”是指过去时态、现在时态、将来时态。过去时态主要是评估以往残余风险的影响程度,并确定这种影响程度是否属于可接受的范围;现在时态主要是评估现有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可以使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将来时态主要是评估计划实施的生产活动可能带来的风险影响程度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而“三种状态”是指人员行为和生产设施的正常状态、异常状态、紧急状态。人员行为和生产设施的正常状态即正常生产活动,异常状态是指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生产设施故障,紧急状态是指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重大危险,如设备被迫停运、火灾爆炸事故等。
5.5 风险评估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用适当的风险评估方法,附录C列出了一些常用的评估方法及其适用范围。在评估过程
中,应对规划、设计、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估。
选取适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和评估目标的风险评估方法,可以选择几种方法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风险评估方法,依据统一标准对本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分级。推荐采用LEC评价法和风险矩阵法等方法对危险源进行风险分级,确定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级,分别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企业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之后,应建立风险清单,至少包括风险名称、风险位置、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主体、管控措施等内容。对于重大风险,企业应及时上报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原则和责任主体,分别落实领导层、管理层、员工层的风险管控职责和风险管控清单,分类别、分专业明确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岗位的安全风险管理措施。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等级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场所应进行重点管控。
风险管控措施类别应包含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在选择风险管控措施时应充分考虑可行性、安全性、可靠性,以及重点突出人的因素。风险控制措施在实施前应针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是否使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是否会产生新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充分论证。
企业应在显著位置设置重大风险公告栏,并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详细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此外,企业还应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针对岗位安全风险及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方法进行重点培训。
针对重大风险,企业应制定有效的管理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和(或)技术改造,以控制风险。对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重大风险,可以采取制(修)订文件(程序或作业文件)来有效控制风险。企业还可以建立重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开展重大风险分级预警和事故应急响应,做到风险预警准确、事故应急响应及时。
企业在确定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后,应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并绘制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和作业安全风险比较图,以便更好地掌握不同等级风险的分布情况和重点管控的作业活动、生产工序、关键任务等。
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企业应不断改进管控措施,完善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建立专人监护制度,提高员工的风险认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此外,企业还应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对风险分级管控运行效果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对于本企业的风险防控措施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时,如果现有的控制措施不能使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应当通过强化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来从源头上避免和消除事故隐患,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还需要通过强化隐患排查,分析其规律特点,查找风险管控措施的薄弱环节,进而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5.11隐患排查治理
5.11.1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逐渐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
5.11.2隐患排查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组织制定各部门、岗位、场所、设备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或排查清单,明确
隐患排查的时限、范围、内容和要求,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场所、人员、设备设施和活动,包括承包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服务范围。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不同方式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记录,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企业还应该对本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认定,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将相关方排查出的隐患统一纳入本企业隐患管理。
5.11.3隐患治理
企业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企业应按照责任分工立即或限期组织整改一般隐患。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时限和要求、应急预案。
在隐患治理过程中,企业应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如果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疏散可能危及的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
5.11.4评估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验收。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或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进行评估。
5.11.5信息记录、通报和报送
企业应如实记录隐患排査治理情況,至少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将隐患排査治理情况向从业人员通报。
企业应该使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将隐患排查、报告、治理和销账等过程进行电子化管理和统计分析。同
时,根据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定期或实时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双重预防机制应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组织外部技术专家、企业内部技术人员和一线员工,及时修正发现的问题和偏差,确保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完善并持续有效运行。评估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内容:是否按计划有效开展、是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是否取得实际效果、体系文件是否健全完善等。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以有效管控风险。此外,当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和关键设备设施发生变更、企业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知识或方法有所进步认为有必要时,应重新开展风险评估。企业应根据风险再评估结论,每三年至少更新一次风险清单、事故隐患清单、安全风险图。
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的持续改进。企业应强化安全生产标
准化创建和年度自评,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的持续改进。
企业是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主体,应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同时,应积极发挥行业组织、保险机构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中的作用,将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状况、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挂钩,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建设和部门联合惩戒,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企业主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各级部门负责监督安全生产,并协调专家力量,开展培训宣传,帮助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应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部门,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要着重关注重点地区、企业、环节和岗位,辨识和管控重大风险、排查和治理重大隐患,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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