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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员工评选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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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保部IQC优秀员工评选及奖励办法

1 目的

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工作热情,保证公证公平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仅适用于品保部IQC的全体正式员工(管理科室人员除外)。

3 内容

3.1 月度优秀员工

3.1.1 评选范围:品保部IQC正式员工(管理科室人员除外)。

3.1.2 评选周期:每月评选一次。

3.1.3 评选名额:以当月的正式员工总和为基数的20%

3.1.4 月度优秀员工候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A、IQC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工、管理科室人员不参加评选)。

B、当月没有被公司、部门等通报处罚或批评;无较大的工作失误。

C、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与同事相

处融洽。

D、原则上当月出勤率100%,没有请假的全勤人员。

3.1.5 月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3.1.5.1 各班组长根据员工本月工作表现和资格要求确定本组当月月度优秀员工候选人,次月8日(节假日时间顺延)将候选人通告IQC全体员工。

3.1.5.2 在通告后(次月10日),由IQC主管主持,IQC全体成员对当月优秀员工候选人进行不记名投票,投票结果当场公布,依照投票结果高低顺序直接产生本车间当月优秀员工,优秀员工的名额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主管须保留投票结果(包括应投票人数、实投票人数以及弃权票数),以供备查。

3.1.5.3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民主选举的,也可由组长提名、主管评审,直接推荐。

3.1.5.4 IQC课长确认结果后交部门部长,由部门领导审核批准后在宣传栏上公布两天,接受IQC员工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部门领导或制造办公室反映,经调查属实,将予以撤消。

3.1.6 月度优秀员工奖励办法

3.1.6.1 月度优秀员工奖励100元/人 。

3.1.6.2 部门在员工岗位调动、晋升、培训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月度优秀员工。

3.1.7 各班组提供的月度优秀员工必须符合条件,如果员工不符合条件,部门必须取消该

班组月度优秀的名额。

3.1.8 IQC各班组长及主管不得在选举中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弄虚作假,IQC课长有权取消该月度优秀员工资格,并追究班组长及主管的责任,请节严重将对班组长或主管处以100-200元罚款。

3.2 季度优秀员工

3.2.1 评选范围:品保部IQC正式员工(管理科室人员除外)。

3.2.2 季度优秀员工选拔基本标准

A、在公司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正式员工(管理科室人员除外)。

B、有特殊贡献或发明者,有重大改善提案,实施后效果显著者。

C、工作业绩特别优秀,品行优良,堪为同仁之典范者。

D、连续3个月都评为月度优秀员工的人员优先考虑。

3.2.3 季度优秀员工评选周期、名额

3.2.3.1季度优秀员工之选拔,每季度进行一次,按员工人数10%进行申报。

3.2.3.2 在本季度中被通报处罚者,不得参加本季度优秀员工选拔。

3.2.4 季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

3.2.4.1 每季度末月下旬,由各部门组织进行评比选拔,填报“季度优秀员工评选申报表”(见附表),由部门领导审核签发意见后报制造办公室。

3.2.4.2在推选候选人参加优秀员工评选时,应履行民主推举程序,并将推举结果报部门领导审批,最终以部门领导意见为准,特殊情况也可直接推荐报部门领导审批。

3.2.4.3 “优秀员工评选申报表”由IQC主管在五个工作日内将申报人员名单及其申报理由在IQC内部宣传栏粘贴三天以上,广泛征求员工的意见。

3.2.4.4 公开征求意见时所收到的意见反馈,IQC主管应逐一核实并评价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选拔标准,并将处理结果与反馈人沟通后执行。

3.2.4.5通过征求员工意见并报制造办公室核准后,由IQC主管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本季度优秀员工名单。

3.2.5 优秀员工奖励

3.2.5.1 每季度优秀员工的奖励公司将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300元以资鼓励。

3.2.5.2 被评季度优秀员工的,公司将其作为加薪或晋升的主要参考指标。

3.3 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办法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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