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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税法浓缩笔记——关税要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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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管理征收管理(熟悉,能力等级2)1.关税的申报,进口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应自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关税的缴纳应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因不可抗力或在国家税收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2.关税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加收滞纳金和强制征收。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3.关税退还指海关将实际征收多于应当征收(溢征关税)退还给纳税人的一种行政行为。溢征关税海关发现应立即退还,纳税人发现申请时限为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①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②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③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4.关税的补征和追征,是指海关在纳税义务人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后,发现实际征收税额少于应征税额时,责令纳税义务人补缴所差税款的规定。补征和追征,责任不同、时限不同。情况溢征海关发现应立即退回;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补征海关发现自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补征关税规定追征海关发现在3年内追征。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发现应立即退回;纳税人发现自纳税之日起3年内书面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发现在3年内补征税务机关发现在3年内追征;特殊情况追征期延长至5年;偷、抗、骗税的无追征期。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关税缴纳在征管方面不适用于《征管法》,与国内其他税不同。5.针对纳税争议,纳税人有申请复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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