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申请书
xx市中级人民:
申请人因不服xx市xx区人民对申请人与李xx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所着的(00民字初)第xx号民事判决书,上诉至你院,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在本案一审过程中,被告李xx向出示了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土地使用权证上载明使用权主体是李xx,转让协议暂名了申请人与李xx所签的。但是申请人从未与李 签过任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协议,起初是协议的行为显然十分荒谬,没有根据,纯系造假行为。根据有关法律,土地使用权转让过户必须以双方协议和身份证件等为凭据才能现场进行。申请人从未与李xx签过任何转让协议,更不可能和其一道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因此其产权证来源的合法性存在十分明显的问题。可是,一审人民并未对以上两项文书证件进行科学鉴定。而直接与已判决。未查明事实,申请人请求人民对李 出示的土地使用权证的真伪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上的签名笔迹等进行鉴定,以利于人民公正判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沈xx(签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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