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供电段轨道车辆大修验收标准及办法 一、验收组织机构
为确保大修车辆良好的进行验收工作,段成立大修车辆验收领导小组。
组 长:段长
付组长:主管轨道车检修副段长
组员:设备科长、设备科轨道车主管工程师、安全科长、安全科指导司机、检修车间有关人员、随车司机、段驻厂监修人员。
验收办公室设在设备科,负责验收组织及车辆大修日常事宜。
二、验收人员职责
1、驻厂监修人员参与车辆全过程修理,负责对车辆解体、检查、修理、总装、试验、修理工艺、标准、质量进行全面把关。协调联系解决修理过程的涉及段上的有关具体问题;
2、段验收小组负责对车辆大修的竣工验收和日常对重要部件的修理抽验。车辆大修竣工后由厂方首先组织自验,段接到厂方自验合格请求段验收的书面通知后,段24小时内组织验收组人员到达厂方,对车辆按照本文第六项《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验收存在的问题验收小组
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厂方,厂方要立即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共同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大修厂护送验收合格的大修车辆到车辆所在地交付使用;
3、段验收组人员要负责路试验收把关,对车体外观、整体性能、大修资料等进行检查验收。
三、对车辆大修的总体要求
1、对车辆各部进行全面解体检查,更换或修复全部磨损零部件,全面恢复轨道车各项性能;
2、总成解体后,所有零部件应彻底清除油垢、积炭、结胶、水垢,并进行除锈工作,预润滑轴承,清洁和疏通各类油管、水管、风管;
3、对整修后的曲轴、传动轴必须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对有密封要求的零部件如气缸体、气缸盖和散热器应进行水压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4、对曲轴连杆、凸轮轴、大钩应进行磁粉探伤检查,对不合格的零部件应进行更换,并有探伤报告;
5、主要零件的配合间隙应达到出厂标准,按要求进行检测并详细记录尺寸;
6、各部连接件均应装配齐全,锁紧可靠;
7、所有空气制动件按规定进行检修和校验合格,对车轴进行探伤检查,并有校验记录和探
伤报告;
8、各零部件均应检验合格后方可装配;
9、作业车液压系统应进行彻底清洗,更换所有密封件,对液压油进行全部更换;
10、对车辆枕簧疲劳变形情况进行检测,对变形超限的枕簧进行更换;
11、对随车发电机进行检修,保证输出功率符合规定,满足使用要求;
12、对变速箱、换向箱、车轴齿轮箱、离合器进行解体检查,修复或更换磨损超限的零部件,并清洗更换润滑油;
13、检查作业平台升降油缸,对拉伤、磨损超限的进行修复或更换;
14、对电路系统进行检查,对老化部分进行更换,并重新布线;
15、散热器进行清洗除垢;
16、校验高压油泵,并达到使用要求;
13、车体外观应进行喷漆保养。
四、修后车辆基本标准
1、发动机起动正常,并应无异响,在高、中、低速运转均匀,排气正常。传动系统变速箱、换向箱无异响、不漏油;换档换向操纵灵活、可靠;车轴齿轮箱不抖动、无异响、不漏油;传动轴转到灵活无卡滞,起动及行驶时无振动、无杂音;油路畅通,各部温升不超过40度;离合器操作平稳;
2、轴箱不漏油,温升符合要求;轮背内侧距1353±2mm,轮缘厚度为32±1(2)mm,踏面直径同轴差不大于1mm,同车最大差不大于2mm;
3、车轴无损探伤合格,车钩磁探合格;车体各木制部分无腐朽,铁制无锈蚀;骨架连接牢固,门窗齐全完好;内外蒙皮、顶棚平整完好,表面喷漆光泽均匀,无开裂、无流痕起泡现象,字迹清晰;
4、车架各梁无弯曲变形、无裂痕,各部连接可靠,导框或转向架配合部分间隙符合规定,各悬挂装置支架、牵引装置、排障器、门踏板、拉手、扶手等连接牢固,装备齐全,功能良好。空气制动运用灵活、可靠,无漏风现象;空压机运转良好,各制动部件校验合格,制动距离不超过400米;基础制动各杆件不松动、不变形,连接良好,制动缸鞲鞴行程、闸瓦间隙符合要求;手制动灵活,不干扰主制动;
5、电起动装置动作灵活,无打滑空转现象,连续起动不超过两次,起动时间不超过7秒;蓄电池和发电机良好,调节器性能符合要求;灯具齐全,前后大灯明亮,不偏斜;仪表齐全,显示正确;喇叭声音洪亮;刮雨器动作灵活,性能可靠;
6、各仪表作用良好;
7、修后车辆应进行不少于100KM的路试,并填写试验记录。
五、验收时大修厂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施修过程中所更换的损坏、超限的零部件清单。
2、零部件的修复工艺和主要技术数据。
3、零部件装配间隙的主要尺寸和公差。
4、各总成组装后的运转情况。
5、拆检记录及各种试验、探伤报告。
6、路试和台架试验结果记录。
六、验收标准
(一) 发动机验收标准
1、常温下,发动机应能一次启动,且供油时间准确,燃烧良好,温度正常,排烟正常;
2、发动机解体修理组装后,在经过冷磨、热试过程中,发动机应运转正常,无敲击声,水
温不超过85度,功率达到出厂标准;
3、大修后的发动机各项指标应达到《重型轨道车修理规范》要求,保证动力性能良好,运转稳定,运转良好,油料消耗经济,各部工作正常,润滑良好,无“四漏”现象;
(二)制动系统验收标准
1.自动制动阀、三通阀、减压阀应按铁道部规定进行校验。各部位灵活敏捷,作用良好,无泄漏,保压时如有泄漏,应在规定范围内。实施一次制动试验,试验时列车管风压不小于500KPA,列车管风压泄漏每分种不大于20KPA;最小减压量试验:当制动管减压40KPA时,即能产生制动,且保压1分种不缓解,当自动制动阀手柄移至缓解位,制动缓解时间不大于35秒。最大减压量试验:当自动制动阀手柄移至常用制动位,减压140KPA时,不产生紧急制动,保压5分种不缓解,当制动阀手柄推至紧急制动位,列车管减压不大于140KPA时,能迅速产生紧急制动;各阀面、鞲鞲和鞲鞲套筒无拉伤,如有拉伤、损伤,应按检修工艺进行研磨、刮修或更换校验合格,要有合格标记;
2.调压阀、安全阀、缓解阀、单向阀灵敏可靠;
3.制动缸:皮碗无老化拉伤,弹簧无变形,鞲鞲杆和推杆无裂纹、无弯曲、行程在规定之内;
4.油水分离器、远心集尘器中小修时必须认真检查、清洗、检修,作用良好;
5.前、后折角塞门、软管联结器、各管路和接头无泄漏、无变形,安全可靠;
6.各风表按铁道部规定定期校验,灵敏准确无泄漏;
7.基础制动:制动梁、均衡梁、调节拉杆、闸瓦吊架各销钉、闸瓦调整机构、闸瓦无变形、无磨损、无偏磨,安全可靠。各销孔和销钉如磨损严重,可焊修处理。其他变形件可加热调整,闸瓦间隙应符合要求;
8.手制动:滑轮、钢丝绳、绳夹、棘轮、棘爪、操纵机构完好无损,灵活有效。
9.空气压缩机在任何修程后应达到下列标准:
(1)整机清洁,无漏气、无漏油、无异响;
(2)轴向间隙,活塞与缸壁、连杆与曲轴、活塞销与连杆销孔及活塞孔、活塞环开口侧、背隙间隙在本修程内;
(3)进排气阀片及簧片无积碳、无拉伤、无裂纹、无变形;
(4)排气温度不大于200℃,润滑油温度不大于70℃;
(5) 空压机修复后不得有窜气、泄漏等现象,总风缸打压三分种内由0升至0.7MPA,列车管风压5公斤,排风25秒,常用制动不低于0.35MPA; (6)各部紧固无松动,牢固可靠。
(三)电气系统验收标准
1.电源部分:
(1)硅整流充电发电机:修理后,表面清洁,接线柱无松动,转动灵活无异响,发电正常;
(2)蓄电池:表面清洁无氧化,接线柱无损伤,连接线牢固无松动,无火花不发热,单格电量和总电量符合规定要求,电解液液面符合规定,连接线搭铁线无氧化、无烧损、无断股,线鼻子与导线压接牢固,充放电从电流表显示正常;
(3)单相交流发电机组:大修后发电正常。
2.控制开关和仪表及显示灯:
(1)前后控制面板各开关灵活有效,各联结处和线头牢固无松动;
(2)前后各仪表在不同转速、不同温度时,显示正常,各联结处和线头无松动;
(3)前后各指示灯完整有效,正确无误;照明灯明亮,照射距离符合规定,光束不偏移。
3.保险装置:
前后保险盒及总保险内的保险,各接线柱无松动,各处保险必须严格按照所用设备容量及规定更换,不得随意改动,决不允许用大容量保险丝代替小容量保险丝,也不允许用铁丝、铜
丝、铬丝代替。
4.其他装置:
(1)电磁阀、电控阀:工作敏感,插头与插座接线柱与线头接触良好,外表清洁;
(2)电源总开关安装牢固,接触良好无烧损;
(3)发动机转速表、水温表、燃油表、机油压力表等,车速及发电机的传感器敏捷准确;
(四)液压系统验收标准
1.液压油泵:齿轮无磨损、无疲落、转动灵活,无卡滞,各部间隙符合要求,进出口丝扣完好无损,无渗油,工作正常,无异响;
2.回转机构:油马达、柱塞与套无磨损,中修时应将柱塞转位转动灵活,无卡滞无泄漏,进出口螺扣完好无损;
3.减速机构各轴花键与花键套无损伤,轴承各部传动正常,齿轮无严重磨损和断齿,转动灵活无卡滞,无异响,油面在规定之内;
4.油缸:柱塞杆无弯曲,无拉伤、活塞皮碗无老化变形,缸套无拉伤,升、降灵活无卡滞,无泄漏,油管接口丝扣完好无损;
5.调压阀、溢流阀、单向阀、平衡阀、电控阀、转换阀、开关手摇泵、截止阀、单向截流阀、制动缸等灵活无卡滞、无泄漏、作用良好;
6.油箱油面充足,滤清器清洁无阻,各油管无龟裂、无泄漏、各压力表显示正常;
7.作业装置:
(1)立柱及升降机构:三节套筒与磨板之间的间隙单侧在0.4-O.6mm之间,如果单侧间隙大于1mm,应进行修复更换。钢丝绳与卡头无断股无松动。两链条松紧度相等,调整套丝扣无损伤;
(2)底座及回转驱动机构:制动带、弹簧无老化无变形,转盘齿圈联结螺柱完整无松动,齿牙无锈蚀、无剥离、无断齿;
(3)作业平台:平台与立柱联结螺栓完整无松动,梯子、护栏无变形,无开焊,牢固可靠,照明设备完整有效;
(4)拨线装置:吊架、活动支架、固定支架、丝杆、拨线柱、摇把等无开焊、无变形,操作灵活;
(5)导线支承装置:支承支卷筒、活动支架、固定支架、插销等无变形,转动灵活;
(6)导线测量装置:标尺与磨板无磨损,横梁、中柱、立套无变形挂钩,铰座牢固可靠准确;
(7)卷扬机构:卷筒无磨损,行星减速机无异响,润滑充足,轴承各部正常,钢丝绳无断股。
(五)传动走行验收标准
1.离合器:摩擦片厚度应符合规定,无弯撬,两工作面对研后,接触面不低于75%,检修后,应分离彻底,接合正常、平稳、不发抖、不打滑、无杂音,无异味,拨叉轴和分离轴承座活动自如,能可靠地传递发动机扭矩。
2.传动轴:转动平稳,无凹凸、无裂痕、无弯曲,伸缩花键套与花键轴活动自如无松旷;
3.“十字”轴:轴无裂纹、无拉伤,轴承无断裂,转动灵活,无卡滞,油孔无堵塞,防尘完好无损,黄油嘴齐全。
4.变速器:
(1)第一轴、第二轴、中间、拔叉轴无变形、无拉伤、无卡滞、轴端丝扣良好无损,各锁片完好有效; 。
(2)各齿轮无损坏,无剥离,磨损情况要控制在本修程范围之内,需要更换的必须更换,但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调整修程;
(3)各部轴承无松旷、无卡滞,保持架无磨损和脱裂,转动灵活无异响;
(4)各档位进退自如,无异响,无脱档现象;
(5)操纵机构灵活可靠,正确无误;
(6)箱体各部无漏油现象,各部螺栓、螺母无松动,完整无损;
(7)各齿轮间隙和轴向间隙在本修程范围内。
5.换向箱:
(1)换向箱检修标准和变速箱基本相同,但在任何修程时对差速器传动齿轮联结螺栓重点检查,紧固无松动,锁片完整可靠;
(2)操纵机构各部位灵活可靠、正确,滑板与拔叉定位销无磨损。
6.前、后车轴齿轮箱:
(1)在大修时,必须要检查分析附在放油堵和油底壳上的金属的来源,特别是金属片,并查明原因后进行修理;
(2)油泵及滤网清洁完好无损,前、后运行作用良好;
(3)检查调整圆锥主、被动齿轮间隙和啮合部位,标准啮合位是齿高l/2向外,齿长从外圆向里让出2—4mm后的2/3长位置;
(4)加减主动齿轮箱体与后箱体密封垫和加减被动齿轮轴承两端垫片完好;
(5)二极减速齿轮和各轴承检查标准与变速箱相同;
(6)传动轴与换向箱的安装角度与车轴齿轮箱底平面为准30度。
7.车轴、轮对、轴箱:
(1)车轴按铁道部有关规定,进行探伤并合格;
(2)轮对:内侧距1353±3mm,轮缘厚度不小于23mm,轮辋厚度不小于23mm,轮轴结合部位防松标志无错位,踏面擦伤深度局部不大于1mm;
(3)轴箱不漏油,轴承各部正常无损,轴箱两侧侧档间隙之和4—6mm;
Ⅰ.导框左右间隙之和2—4mm;
Ⅱ.减震装置弹簧、钢板无断裂,无锈蚀,作用良好;
Ⅲ.油压减震器无松旷、无裂纹、油量充足畅
通、无泄露、作用良好;
Ⅳ.各吊杆、拉杆橡胶垫和橡胶套无损伤,各芯轴和座套无松旷、套座紧固,螺柱无松动,完整无损,保险丝可靠有效;。
V.四轴设有转向架的车辆,旁承装置、转向架牵引支座与车架连杆联结机构,拐臂与牵引杆联结机构各橡胶垫、销轴、磨耗板、衬套、挡圈、球轴承、尼龙垫完好无损、无松旷,工作可靠。
(六)车体、车架验收标准
1.车架组合:
(1)主梁、侧、横梁、端梁、辅梁等各焊接处无开焊、无裂纹、无变形。另外发动机前后车轴齿轮箱、变速箱、换向箱前后排挡换向等各安装无松动、无开焊、无裂纹;
(2)大小车钩:大钩钩体、钩舌、钩舌销、钩舌推铁(钩舌锁铁)、销提销、联结杆、钩锁等无严重磨损和变形及裂纹并探伤合格。提落时钩锁与钩舌推铁灵活到位。在关锁开锁和全开锁时,开度尺寸符合要求;
(3)排障器:无开焊变形,左右联结螺栓无松动、损伤、齐全。底面与钢轨顶平面高度应符合要求。
2.车体:
(1)车棚骨架各部无开焊变形,与车架联结牢固无松动; 。
(2)骨架外包铁皮及压条无松动、无凹凸,中修时除锈补漆;
(3)通风天窗和吊装发动机、变速箱等部件的开窗无变形,使用灵活无卡滞,泡沫胶垫无脱落老化密封良好,活动卡舌活动自如作用良好;
(4)骨架内胶合护板和压条无松动破损,中修时更换破损板;
(5)车体、门、窗及外观进行整修,恢复原形,门、窗无变形,开关自如,锁头使用良好,车内密封良好,不漏雨,床、座椅整修并更换外蒙皮,外观无明显凹凸现象,压条齐全牢固,车体内外喷漆均匀、光亮、无裂纹、麻点、皱纹及起泡等现象,各种标志齐全,保证一年内不起皮、不脱落;
(6)挡风玻璃和左右窗玻璃及雨刮器、摇窗机、扳手挂钩完好齐全,使用灵活;
(7)车厢地板、钢板层、木版层和橡胶层无松动变形、开裂,密封良好;
(8)前后座椅无松动、变形、升降灵活可靠;
(9)前后操纵台无变形松动,发动机冷却系统的百叶窗及风兜无变形、开裂,使用灵活关闭严密;
(10)大灯、防护灯、棚灯、门灯、喇叭、电风扇底座无开焊、松动,作用良好。
(七)平板车验收标准
按铁道部铁工务(94)497号《轨道平车修理规范》执行。
兰州供电段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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