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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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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全程联名推荐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全会精神,切实解决社区发展党员工作

中存在的入党积极分子偏少、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夯实发展党员工作的群众基础,拓宽党组织的视野,切实壮大农村党员队伍,增强工作透明度,实行全程联名推荐制度,要求如下: 一、被推荐对象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要求进步,有培养前途,无违法违纪行为;年龄较轻,文化程度较高,懂经营、会管理,有一技之长的回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以及外出务工经商的优秀青年和农村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土专家”,在当地具有较强带动作用;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推荐程序

联名推荐发展党员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由社区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1、党员推荐:社区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尚未提出入党申请的社区居民中推荐一定数量的先进分子,教育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启发引导他们自觉向党组织靠拢。或者由5名以上党员联名从群众中推荐先进分子,作为社区党组织重点教育对象,每名党员与其他党员每年联名推荐人选不得

超过2个。对党员推荐有困难的社区党组织,可以吸收居民组非党干部、居民代表参加推荐。

2、群众推荐:每年由社区党组织分居民组召开一次居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从社区居民中推选出一位较为优秀的党外群众,作为先进分子向社区党组织推荐。组织会员联名推荐一定数量的先进分子,扩大党组织择优的视野。

联名推荐的党员或群众要按照要求填写《先进分子推荐表》。推荐表中除填写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外,还要填写推荐理由,由联名推荐人共同署名后,报社区党组织审定。

3、社区党组织审定:社区党组织收到推荐表后,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对联名推荐的对象及时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召开支委会,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和确定人选。对拟确定的先进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期满后,社区党组织要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经调查没有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考察。对联名推荐先进分子在支委会上未获通过的,要向全体党员说明原因,连续两次被推荐未获通过的,要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新北社区党总支 二O一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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