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单独录取
院校志愿填报说明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2007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厅〔2006〕10)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考生填报艺术类单独录取院校志愿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计划未下达到重庆市的31所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5所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以下简称单独录取院校志愿),不在网上填报,填报志愿的时间在高考之前进行,填报时间由区县(自治县)招办自行确定。凡是参加了单独录取院校组织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凭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在区县(自治县)招办领取志愿表进行手工汉字填写学校名称和专业名称,字迹要书写清楚。单独录取院校可以填报一、二两个志愿,每个志愿最多可以填报本科三个专业,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必须是参加了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将填好的单独录取院校志愿表返回区县(自治县)招办,区县(自治县)招办按照市招办提供的格式进行输机,并于5月31日前通过FTP报送市招办高招处,原始志愿表在领取高考试卷时送市招办高招处。
未参加专业考试或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填写此表,否则,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凡是被单独录取院校录取了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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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单独录取院校本科志愿外,其余高校的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艺术高职(专科)专业均须在网上填报志愿;
三、四川美术学院的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手工填报在单独录取院校志愿,艺术类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在网上填报志愿。四川音乐学院的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本科专业手工填报单独录取志愿,其他本专科专业在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的专业计划详细情况见《招考信息》计划合订本。
四、四川美术学院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计划分配情况:
专 业 名 称 绘画 雕塑 美术学(美术教育) 美术学(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 艺术设计 工业设计 艺术设计学 建筑学 动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摄影 五、单独录取院校名单
戏剧学院 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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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145 18 15 15 110 40 10 25 80 15 15 32 山东艺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艺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院 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东华大学 民族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六、艺术单独录取院校志愿表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ddlqzy+区县代码).dbf 编号 信息项名称 类型 宽度 C C C C C C C C C 14 24 20 20 10 40 40 40 40 信息项含义 高考报名号 姓名 毕业中学 联系电话 志愿号 报考院校名称 报考专业一 报考专业二 报考专业三 信息项说明 14位高考报名号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 选填:一志愿或二志愿 -3-
1 BMH 2 XM 3 BYZX 4 LXDH 5 ZYH 6 YXMC 7 ZY1 8 ZY2 9 ZY3
注:单独录取院校志愿填报说明:
1.如果考生既填报了一志愿又填报了二志愿,在录入的时候请录入两条记录,以志愿号区分;
2.各区县(自治县)招办按照以上格式输机后通过FTP于5月31日前上报市招办; 附件:单独录取院校志愿表
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招生 艺术 单独录取 志愿填报 通知 重庆市招生办公室综合处 2007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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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重庆市普通高等艺术院校艺术类单独录取
考生志愿表
报 名 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 毕业中学: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一志愿院校名称 科 专业专业二 专业三 填表说明:
1.报考31所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5所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的考生填写此表;
2.必须有考生本人手工填写,汉字必须书写清楚、准确无误;
3.考生所填的志愿,必须是参加了相应院校招生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专业成绩不合格或未参加专业考试者不得填写此表,否则,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4.单独录取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在高考之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区县(自治县)招办确定;
二志愿院校名称 本 科 专业一 专业二 专业三 本 一 -5-
5.考生填好单独录取院校志愿表后返回区县(自治县)招办,区县(自治县)招办按市招办提供的格式输机并通过FTP传市招办高招处,原始志愿表复印件在领取高考试卷时送交市招办高招处,;
6.报考四川美术学院的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和四川音乐学院的音乐类(单独组织专业考试部分)本科专业的考生均需填写此表。其他专业专业志愿均在高考后网上填报,专业及计划情况详见《招考信息》计划合订本;
7.单独录取院校志愿表由区县(自治县)招办根据需要按此表复印发给考生。
2007年 5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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