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员工): 乙方(公司):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乙方使用甲方汽车一辆,车牌号码: 发动机号码: 车辆所有权人: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车辆使用期限: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车辆使用
(一)车辆使用费用结算规则:1.5元/公里,公里数按照开展公司业务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行使里程计算,并以实际定位计算里程数;该结算价已包含使用费、加油/充电服务费、过路费、车辆损耗等一切其他费用。
(二)甲方在开展公司业务过程中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油卡、ETC卡,实际使用油卡和ETC卡费用的金额由乙方从车辆使用费用中扣除;
(三)甲方需要按照乙方制定的车辆使用制度合理合规使用车辆。 三、费用结算:甲方根据乙方车辆使用制度的要求按月申请车辆使用费用,乙方审核后,把车辆使用费用扣除实际使用公司提供油卡和ETC卡费用的金额,余下款项并入甲方工资发放。
四、车辆使用期间,如果甲方从乙方离职,离职前需要清理乙方提供的油卡和ETC卡费用使用情况,并返还乙方提供的油卡和ETC卡。
五、风险承担
甲方在车辆使用期间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章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同时,车辆使用期间甲方人身安全、患病治疗等均由甲方自负,并承担所有费用。甲方应保证车辆时刻具备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100万)、车辆损失险等,如发生事故,优先由保险公司予以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赔付,与乙方无关。
六、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应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并保证在车辆使用期间的有效性。
七、车辆使用期间,甲方应服从乙方的管理,遵守乙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乙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八、协议终止及解除:
(一)如甲、乙双方在使用期届满时未达成延长使用期的协议,则该协议自动终止。
(二)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三)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九、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有关协议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提出起诉。
甲方(员工):(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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