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加工质量验收规范 检控 序 项目 号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主 1 控 项 目 钢筋弯钩和弯折 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要作135°弯钩时,HRB335、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钢筋作不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出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2 箍筋弯钩形式 1. 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钢筋弯钩和弯折规范之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的直径。 2. 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3. 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十倍。 一 1 般 项 目 钢筋的机械调直与冷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拉调直 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R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约1%。 项目 允许偏差(mm) ±10 2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3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4 箍筋内净尺寸 ±20 ±5 钢筋安装质量验收规范 检控 序 项目 号 主控 1 受力钢筋的品种、、项目 级别、规格与数量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一 般 项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绑扎钢长、宽 ±10 钢尺检查 目 筋网 网眼尺寸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2 绑扎钢长 ±20 ±5 ±10 ±5 ±10 ±5 ±3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量两端、中间各一点,取最大值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筋骨架 宽、高 3 受力钢筋 间距 排距 保护层厚度 基础 柱、梁 板、墙、壳 4 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 5 钢筋起点的位置 6 预埋件 中心线位置 水平高差 ±20 钢尺量连续三档,取最大值 20 5 +3.0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和塞尺检查 ‘ 注:1检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测量,并取其中的较大值;2表中梁、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合格点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超过表中说之的1.5倍额尺寸偏差。 钢筋连接质量验收规范 检控 序 项目 号 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纵向受力钢筋连接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接头的试件检验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1 钢筋接头位置的设置 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叫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2 接头的外观检查 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的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 钢 筋 连 接 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 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头 的 设 置 规 定 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 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 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 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受拉区不宜大于 2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4 钢 筋 绑 扎 接 头 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L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 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5 梁、柱类构件的箍筋配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置 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200mm 4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