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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变电站设计合同

来源:好走旅游网


XX省XX市

110Kv XX变电站 设计合同书

正本 甲方:XX公司 乙方:XX设计院

二○○七年十月十五日

甲方:XX公司 乙方:XX设计院

XX公司〔简称甲方〕委托XX设计院〔简称乙方〕承当110kVXX变电站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立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立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甲方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2.2 甲方提交的根底资料;

2.3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本钱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那么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工程设计合同书; 3.2 工程设计委托书及要求; 3.3 其它有关补充文件。 第四条 主要工作内容 4.1 工程名称:

保山市110kVXX变电站设计。

4.2 设计阶段:招标技术文件、施工图设计、工地效劳。 4.3 设计工作内容:

变电站电气一次、电气二次、土建局部设计。 第五条 乙方应提交的成果及时间 5.1提交成果:设计成果10份。

5.2提交时间:2007年10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汇报设计方案;2007年11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设备招标文件;乙方在取得设备资料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

第六条 合同价款

6.1 依据国家计委、建立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确定合同价款。

6.2经双方协商:110kVXX变电站工程,设计费为:XX伍万元整〔XX万元〕。 6.2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在合同有效期内,所有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均不调整合同价格。如工程规模发生变更,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第七条 支付方式

7.1 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30%,计13.5万元作为启动经费。

7.2全部施工图提交完毕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60%,计27万元。

7.3 工程投入运行后十五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价款的10%,计4.5万元。 第八条 各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收集根底资料及文件的方便,且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展设计。

(2)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场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费用;已开场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展的实际工作量支付。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工程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因乙方设计成果质量达不到要求而不能通过审查的除外〕。

(4)如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成果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工作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8.2 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标准进展设计工作,负责收集必要的根底资料,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

(2)乙方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并对提交

成果的质量负责;乙方对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4)乙方应依据合同,承受甲方的建议、检查、确认、同意、批准或类似行为,并不因此变更或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第九条 审查验收

乙方的主要设计方案及招标技术文件,应报甲方审查,并应根据甲方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进展修改。 第十条 知识产权与保密

10.1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所有权属甲乙双方共有。

10.2乙方应保障本合同甲方免于承当乙方所用的任何技术、软件、设备、文章及音像作品等方面因侵犯专利权、知识产权等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保障本合同甲方免于承当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有关费用。但此类侵犯是由遵照甲方的要求,或由于甲方提供的本合同规定所引起的除外。

10.3双方均应保护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均不得对相关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其他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工程外的工程。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当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当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合同双方违反合同规定造成损失的应承当违约责任。

11.2因设计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引起返工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无条件完善工作任务并承当赔偿责任。

11.3甲方违约变更委托工程、规模、条件,以致造成乙方工作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11.4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场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费用;已开场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展的实际工作量支付。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争议与索赔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及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上级主管部门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乙方为本合同工程的效劳至工程完毕为止。

13.2 甲方委托乙方承当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效劳,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3.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3.4 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生效,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陆份、甲方双方各持叁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5 本合同生效后,经双方协商认为有必要时,可办理公证。各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3.6 各方认可的来往 、电报、电子邮件和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局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XX公司 XX设计院

签订合同代表: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银行帐号: 签订合同代表: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银行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2007年10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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