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保险费管理码:
*费*费*单位*社会保*费序险费管种 号 理码 *品目 目 属期属期人基率 额 数 数 起 止 14=11-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2-13 *合计 销售(营 在职职工 职工总 上年安排 — — — — — — — — — 费额 额 额 *子所所费费费缴费减免缴费)费款款缴缴**应本期*实(退应补业)收入 总额 人数 残疾人就业人数 *本单位所申报的社会*授我单位授权 缴保险费真实、准确并完权费整,与事实相符。 人*本申报表是按照社会为本单位代理申报人,任代保险费有关规定填报,何与申报有关的往来文理我确认其真实、完整并件,都可寄此代理机构。 人合法。 申代理人(签章): 明 年月日 月日 备注: 经办人: 年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申申签名: 明 年月日 明 委托代理合同号: 授权人: *税务机关受理人: 填表说明:
*受理日期:年月日 1. 标记“*”为必填项目,未标记“*”栏目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提出填写要求。
2. 有多个险种分行填写各险种信息。
3. “用人单位名称”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4. “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单位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5. “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数据填写,如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6. 如本页不够,可另附续表。
7. 表中所有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8.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缴费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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