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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相关问题探讨

来源:好走旅游网
Hot analysis 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自从启动以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随着经济合作的推进,迫切需要 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文章对泛珠三角区域金融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推进泛珠 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的相关对策。 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相关问题探讨 文I舒劲李瑞林李正冀晓王珊珊 自从2004年启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以来,引起 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合作成效。目 同的区域金融特征,而且各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差异较 大,制约了区域金融合作的深化。在此背景下、泛珠三角 地区金融业如何提高合作效率,更好地发挥金融在区域 经济合作中的调节作用,已经成为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发 展的重要研究课题。 前,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已深入到基础设施、产业投资、商 业贸易、旅游等多个领域。随着合作进程的深入,区域经 济一体化的程度逐步提高,对区域内金融合作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区域内更加密切的经贸往来需要金融部门提 供更快便捷的融资和结算渠道;区域市场体系的完善需 要培育和发展区域性的金融市场;区域产业梯度的顺利 转移离不开金融体系的支持和推动。因此,加强区域金融 一、泛珠三角金融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香港和珠三角金融业优势明显 香港金融业的特点是机构众多、交易活跃、运行规 合作可以提高市场配置效率,实现区域内经济与金融的 联动发展与合轨运行,将提高泛珠三角区域的综合竞争 力。但由于参加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省份和地区具有不 范,其金融业优势主要体现在聚集了全球众多知名金融 机构。香港目前共有银行近300家,其中外资银行超过100 家。在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中,有78家在香港设有营业 网点。2009年底,香 港股票市场的市值 为港币17.87万亿港 币,是全球综合实力 排名前十的资本市 场。同时,香港在债 券发行及银团贷款 的安排上也名列前 茅,2009年香港金融 机构发行未到期的 外汇基金票据和债 券票面价值为1.11万 亿港币,是亚洲第三 大债券发行市场。在 银团贷款方面,香港 一年可以安排超过 100亿美元的银团贷 78 O中圆高新技术/止\业2010 12 款。总而言之,香港金融体系的发展不仅能够支撑自身经 济发展的需要,并有足够的能力为亚太地区不同经济主体 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广东是国内金融业较发达的省份之一。早在20世纪8O 年代,其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总额就处于全国领先的位置。 自从1992年广东的经济总量在全国排名首位后,其经济金 融的大省地位一直保持至今。截止至2008年底,广东人民 司475家,市值规模总计22225.23亿元,占全国的比重分 别变为29.23%和18.31%。广东是内地资本市场开放最早 的省份之一,金融市场比较发达,共有上市公司134家,总 市值为11823.41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33.12%,是内地 九省区中资本化比率最高的省份;区域内资本化程度最低 的省份是广西,仅为6.72%,比广东低26.4个百分点;其 上市公司的市值为481.89亿元,为广东的4.1%。 3.保险业:2008年,泛珠三角九省区全年保费收入为 2803.01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25.17%。区域内各省区保险 业发展水平差异比较明显,其中广东保险市场最为发达。 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5.5O万亿和3.25万亿元,均处 于国内首位。其中,深圳市金融业的贡献最为突出。金融 业是深圳第三产业中的第一大行业,已建成了以银行、证 券、保险、基金为主体,其他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的现 代金融体系。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在深圳均设有机构,180 多个国家和地区300多家金融机构在深圳建立了业务代理 从保险收人看,广东最高,为1124.98亿元,是海南(3O.07 亿元)的37倍。从保险密度和深度看,广东保险密度、保 险深度最高,分别为1178.73元和3.15%,福建、湖南、四 川等省处于中游,广西、贵州最低。 关系。深圳市金融从业人员逾4万人,现有各类金融机构 188家。其中,证券公司l7家,总资产达2695{L元,占行业 的1/4;基金管理公司17家,管理基金148,基金净值总计 6573亿元;保险公司58家,全年保费收入240.82亿元;期 货公司l2家,总资产达58.9亿元。 二 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存在的障碍 (一)区域内市场条块分割严重 在现有以行政区域划分的金融体制下,各行政区金 融体系的运行特征则表现为自我服务、自我循环的封闭性 金融系统。虽然香港金融发展水平在区域内具有绝对优 势,但目前其与内地的合作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其强 (二)泛珠三角省区金融发展状况比较分析 泛珠三角地域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金融总量 巨大,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国内经济合作圈 无论金融交易 量、金融机构、金融从业人员,还是金融市场专业程度, 泛珠三角区域均居于全国前列,已经成为我国最具活力的 增长极之一。 大的金融辐射能力有待进一步向泛珠三角以外的地区拓 展。广东的金融市场规模和服务水平与区域内的其他省 份相比具有明显优势,但近年来广东疲于化解各种金融 风险,其金融业对区域内省份的渗透力也十分有限。 —H■§目目g 一——■■■∞ 福建 江西 g66s24 46l3.25 儿9l6、4l 7261.96 33O6440 l650445 29I 67 171.66 269 264 806.s3 389 50 37 26 2O47.49 793.3l 1892 12 24 广东 广西 32507.47 511006 5,5086.∞ 7075O2 57718 s6 l4690.66 U2498 133 48 3l5 1 90 U78.73 26430 202 25 l1823.41 481.89 33.12 6.72 海南 四川 云南 贵州 湖南 l38347 ll395.36 659433 3581 50 7115.28 2350.86 1878769 841894 47,5000 1097I 70 27S27 63 23(J86.37 l8S3L68 l252307 l7l9702 30.07 494.27 16539 80.O0 31249 1.84 395 2.90 240 280 351.99 607.36 MI406 21l 70 459.20 20 72 27 17 49 45l_02 2798o0 1123 40 l361.3O l345.4l 3.0.91 2237 197l 4084 1206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统计年鉴2009 表l 2008年泛珠三角省区金融发展水平比较 (二)区域内金融发展水平差距明显 从整体上讲,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涵盖了东、中、西三 1.银行业:2008年,泛珠三角区域内九省区存、贷 款余额为12.66万亿¥u8.20万亿,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 20.69%¥ ̄19.25%。区域内存贷款规模最大是广东,存贷款 规模最低的地区是海南。从总量上来看,广东存款余额达 55086.59亿元,海南最低,只有2350.86亿元,为广东存款 大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将金融发展水平最高的香港与最落 后地区整合为一个经济区域,以区域金融合作来促进不发 达地区的经济增长,这从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新的尝试。 泛珠三角区域内既包括香港、澳门、广东这些经济发达、 金融市场完善的地区,也包括四川、湖南、江西、福建等 余额的4.27%。从人均量来看,广东人均储蓄为57719元, 最低的贵州为12523元,仅占广东人均储蓄的21.7%。 金融发展水平处于中游的地区,还包括云南、广西,贵州 这些发展水平落后的地区。区域内金融业非均衡性发展, 2.证券业:2008年,泛珠三角区域内九省共有上市公 不仅不利于资金的双向流动,也为专业人员和管理经验的 2010 1 2 o中闯高新技术企 79 Hot analysis 交流制造了障碍。 (三)区域内金融合作的基础设施薄弱 泛珠三角跨区域金融服务及其基础设施的薄弱,制 约了金融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主要表现在:(1)区域内 结算渠道不够畅通,清算时1司过长,成本较高;(2)金融 子部门之间的联动效应差,影响了金融体系的整体效率; (3)金融产品流通的二级市场不健全,提高了金融服务 和产品的成本,直接降低了金融服务和产品的利润水平 和缩小了市场空间;(4)区域内信任认证体系与金融信 息网络建设欠完善,影响了区域金融信息的交流和共享。 三、推进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的思路 (一)建立区域金融合作的新机制 泛珠三角经济的迅速发展客观上会推动金融业合作 的进程,其中最重要的动作举措必须来源于金融业的管理 层。如何从泛珠三角整体利益出发,摒弃不合时宜的金融 管理模式是推动金融合作的关键。首先,区域金融合作一 定要遵循“互惠、双赢”的原则;其次,泛珠三角金融合 作的步骤应该分层次逐步推进,各省区可考虑先从双边、 三边合作人手,进而发展到多边及更广泛的合作;最后, 泛珠三角金融合作的框架主要应搭建立区域内央行、监 管机构负责人和区域内商业金融机构沟通制度,统筹研究 区域金融合作的规划和策略。目前,泛珠三角金融业管理 层之1司已经建立了一系列良性的互动交流,所欠缺的是制 订合作的框架,从金融业的专业角度制定可行的相关配 套政策措施和方案,推动泛珠三角地区金融政策一体化。 同时,区域内应当建立有效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变现有以 行政区划为界限的地方经济格局,促使各省份以合作者的 姿态推动泛珠三角金融业共同发展。应当在泛珠三角区域 合作整体机制的基础上,形成区域内金融业合作与发展 的定期和不定期沟通和交流制度,建立专业化、多样化的 合作渠道,及时协商解决区域金融合作与发展进程中遇到 的问题,建立区域金融合作的新机制。 (二)推进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 市场一体化是经济一体化的必然延伸,其基本含义 是生产要素能在区域内充分流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目前泛珠三角区域内既有我国东、中、西部三个不同的区 域金融特征,又有“一国两制”下的三个货币区域、三种 金融制度的特点。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市场一体化, 一方面要克服不同地区的政策和体制差异,另一方面要建 立泛珠三角共同市场规则。在现有体制框架下,打破泛珠 三角内部不同区域的市场保护和分割,降低生产要素流动 80 o中闯高新技术企业201 0.12 的交易成本,促进资源和生产要素在泛珠三角范围内自由 流动,需要各地方政府克服短期行为,通过制定区域内的 金融产业发展规划,同区域内产业链结合起来。应该加快 区域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着力于优化区域金融机构、扩 大金融对外开放、建设区域金融中心,不断提高区域金融 竞争力。同时加强区域金融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内 金融中介、金融科技和金融人才等的交流与合作,营造有 利于区域金融发展的有利环境。 (三)加强区域金融机构监管与协作 随着泛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区域产业分工必 将越来越专业化,意味着在竞争基础上的金融合作将目 趋重要。首先,加强区域金融监管的配合与协调,建立区 域金融风险的信息交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区域 金融信息共享和信息反馈渠道的畅通,是实现金融区域 合作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增强金融 跨区域服务能力和金融秩序稳定的重要保障。其次,加快 区域信用体系和信用环境建设,尝试建立覆盖全区、资源 共享、信息完备、使用便捷的个人征信系统和企业信用系 统。为更好地利用泛珠三角地区的经济金融资源,各省份 和地区金融机构在制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 资源,在重大战略上要协调互补,包括建立资信互认制度 和对中小民营企业的互相担保认证制度。区域内要逐步推 进有效实现信贷登记系统、个人综合信用档案、企业信用 档案等信息的共享,提高金融行业防范风险的能力。o (作者舒劲系云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YI ̄杨丰,爱仲山泛珠三角区域金融非均衡性发展的现状、影响及对策[J]南方 金融,2007,(8) [2]蓝小林,周玉琴泛珠三角区域金融合作探讨[J]特区经济,2006,(6) [3涨凤超港粤”金融一体化的空间模式[J]税务与经济,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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