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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承包合同

来源:好走旅游网
王家山煤矿加油站经营权承包合同

甲方: 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煤矿加油站 乙方:

甲方、乙方经协商一致,现将甲方的加油站经营权、使用权等在本合同期限内交给乙方经营管理使用,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油站标的基本情况和甲方声明承诺情况:

甲方所有的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煤矿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坐落于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万庙村(109线北侧)。

1、土地情况:在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王家山煤矿加油站征地协议,现王家山煤矿加油站土地所有权归加油站所有。

2、现房屋情况:加油站面积2000平方米。现房屋有8间(包括加油大厅),总价值约100万元: 。

3、现加油站主要设备及总价值 (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确认现有财产清单属合同附件),总价值约27.22万元

4、现加油站资质及许可证情况: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其附属设施的资格。甲方承诺已经得到上级部门领导或集体组织其他成员决定批准同意。

2)、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物权和财产权的任何纠纷。

3、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第二条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对该加油站经营应具备的各种资料、证件原件、附件等有关证照进行清点:

承包加油站需备手续表(其中*是必备的) 序 号 名 称 必 备(*是必备)

1 企业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

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3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正副本)* 4 加油站征地协议* 5 油品检验报告* 6 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 7 成品油销售合同2016年*

8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9 储油罐检定证书* 10 储油罐容积表*

11 资产无抵押、无担保证明* 12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3中国人民银行机构信用代码证 14建设银行开户许可证 15防雷防静电定期检测报告

16环保局油气回收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第三条经营权限变更

加油站对外承包经营后,对站点负责人进行变更,即依法进行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煤矿加油站营业执照所载负责人的变更,该加油站危险化学物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等证件所载法定代表人继续保留。变更后,承包经营者对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煤矿加油站经营活动(含日常安全管理、消防、治安、税务、环保等上级监管业务)全部事项负全责。

第四条 经营期间甲方将加油站场地、设备、对外经营权资质等全部交由乙方经营,加油站财权、物权、经营权、收益权等由乙方享有,乙方必须在本加油站的法定经营范围内按行政许可审批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甲方保证现在正常运转的水电等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电费自行交靖远县供电部门,电费的基数以电表记载的数字为准。

第六条 合作经营承包租赁期限:

承包租赁合作经营期限为5年,从2018年1月1日起,至 2022年12月31日止。 第七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期内租金为每年 万元。

2.支付期限:承包费首年签订合同5日内交清,第二至第五年每年12月31日前上交下年承包费。

第 甲方允许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对加油站场地、房屋、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等动产和不动产进行改造投资,改造前必须征的甲方同意。

第九条 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对加油站和加油站享有自主、的的经营权。具体权利如下:

1、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使用加油站印章、支票、账号、等财务凭证。

2、 有权占有使用加油站及加油站现有动产和不动产;

3、 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体的设施及附属设施;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4、加油站对外承包合同期五年,合同期满后如继续发包,优先考虑初始承包商,承包租金重新议定。

第十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 2、乙方向王家山煤矿提供生产需要的燃油,价格必须低于市场价格;同时为确保王家山煤矿正常生产所需的燃油,乙方交付足额的供货保证金;

为确保燃油供应质量,承包商必须提供中石油燃油产品,乙方如不能按要求保质、保量提供矿生产需要的燃油,保证金全部扣除,解除承包商合同。

3、本着“谁承包,谁改造”的原则,由承包商负责组织实施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煤矿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工程完成后加油站全部固定资产归王家山煤矿所有。改造费用从承包商向王家山煤矿缴纳的承包费中逐年抵除,改造费用足额抵除后,承包商必须立即足额缴纳承包费,如不能及时缴纳承包费用,收回加油站承包经营权。

5.承包商在加油站承包期内不得私自转让承包经营权,如发现承包商转让经营权的,该承包合同终止,矿收回加油站经营权。承包商前期双层罐改造投入费用不予退还。

6、承包商必须在地方部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因不能完成造成的后果由承包商自行负责。承包商不能在承包期内私自改造加油站任何设施,如有特殊情况实施改造,必须报矿同意后方可进行,且改造后所有资产归王家山煤矿所有。

7、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本单位利益不受损害; 2、依照该合同第七条约定收取加油站承包费 第十一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乙方的经营权;

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为乙方办理各项经营许可、营业执照的正常年检,并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办理证照变更手续,保障乙方经营权正常行使,场地的正常使用,保障乙方租赁期内正常经营。

第十二条 乙方投资的设备、设施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第十三条 承包期间乙方对加油站进行投资改建产权分配

1.在承包期内乙方投资的不动产产权归乙方,承包期限届满归甲方,承包期没满除乙方放弃承包权以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承包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甲方应按承包总期限折算折旧率,买断乙方建设投资,买断后该固定资产归甲方所有;

2. 因甲方违约,或合同无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乙方请求甲方赔偿剩余承包租赁期内投资的动产和不动产装饰装修投资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承包商在承包期内因经营需要更新、维修的设备、设施费用,由该承包商自己承担。

第十五条 甲方变动加油站所有权的,乙方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权。加油站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承包租赁经营期间乙方不的委托第三方管理经营。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方、乙方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归属甲方乙方的原因,因国家有关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生重大情势变更,使双方签订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难以实现,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乙方应按合同第七条约定支付价款。逾期付款应付延迟履约银行贷款利息,逾期付款超过一个月经催告两次不付款的,构成违约,应按到期应付价款的30%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或行为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规定的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派出代表对其承包期内财产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清算结束办理交接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签字,乙方方可离职。

第二十四条,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在履行地管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附件

靖远矿务局王家山煤矿加油站现有财产清单

财产名称 站房屋 加油机 监控系统 柴油罐 汽油罐 床 网架 发电机 办公桌 照明灯 单位 件 台 套 个 个 张 平方米 台 张 个 数量 8 4 1 3 1 2 500 2 2 1 价值 100万元 4万元 1万元 12万元 4万元 0.1万元 5万元 1万元 0.1万元 0.02万元 127.22万元 甲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5 油品检验报告4台加油机1.4号机2017年8月18日

6 加油机计量检定证书1、4号机2017年10月19日2、3号机2017年4月22日。加油机计量器具检定1-3号机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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