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法生育证明
兹证明育龄妇女姓名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
户籍地 。丈夫姓名: ,身份证号
码 ,婚姻状况 ,户籍
地 。
结婚登记年月 ,生育情况:第一孩姓名 (出生年
月 性别 ),第二孩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
第三孩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现已落实避孕节育措
施 ,该夫妇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超生行为。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镇(街道)计生办经办人: 户籍所在地镇(事处)盖章
镇(街道)计生办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出具,办公室电话(区号+电话号码)必须填写,以备核查联系,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有效,否则视为证明无效。
2、所有项目必须填写,不能为空,涂改无效。
3、此证明自出具之日起二个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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