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的控制土方施工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土方施工报验程序:
各队先自检---------项目部检---------报监理组抽检 2、包括工作内容:
⑴、压实度⑵、灰剂量⑶、进场石灰检验 3、资料:
各队报验须有试验资料,项目部试验人员现场检测、复核后签字、盖章 4、现场控制:
压实度--主要控制最佳含水量、碾压遍数、轮迹的重合。避免漏压。碾压前含水量控制在该土样试验结果最佳含水量的±2%之间,碾压遍数以该土所做试验段碾压遍数为标准。
灰剂量――碾压时应布格掺灰,抛洒均匀,粉碎最大颗粒小于5mm,取土测灰剂量,取样点应具有代表性,多取几点呈梅花形,做灰剂量滴定,如果未达到设计灰剂量,继续掺灰,达到设计灰剂量后,翻旋,碾压。
施工中间试验人员对布灰并翻旋路段随时测含水量和灰剂量,根据标准指导施工,碾压成型路段及时自检并报项目部检验,经项目部检验合格后上报监理组,不合格路段返工处理。 5、补充:
各土方队资料方面要重视,应派专人在现场对试验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输入电脑打印,不要影响报验。一队铝盒号前加A,二队铝盒号前加B,三队铝盒号前加C,四队铝盒号前加D。
各土方队应配备满足本队试验工作的试验工具、仪器、药品和试验人员。 杜绝:1、资料做假资料,发现资料和现场不符时,对该队暂停报验。
2、自检工作和现场控制不到位,项目部抽检不合格时,对不合格路段进行返工处理。 3、在土方施工中随时注意和观察土质变化情况,出现异常变化及时通知试验室对土质进行分析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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