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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下侦查主体性的思考

来源:好走旅游网
On the Subjectivity of Investig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作者: 王江涛[1];闫军让[1]

作者机构: [1]西北大学学院,陕西西安710063出版物刊名: 海警学院学报页码: 63-71页年卷期: 2020年 第1期

主题词: 人工智能;大数据;侦查;主体性

摘要:人工智能推动世界的发展,在司法领域人工智能涉及到公检法三机关。机关往往作为司法活动的开始,人工智能的运用在后续活动中具有关键性作用。人工智能辅助侦查机关提升侦查效率强化侦查意识。侦查主体是侦查活动的实施者,技术能否满足侦查主体的需要至关重要。但人工智能本身的数据与算法问题和侦查主体在技术影响下表现出的意识依赖化、僵硬化和极端化等问题都会对人工智能的使用产生影响,这就需要侦查主体明确自我意识,强化学习能力、同时在制度上实现的更替以及在面对技术难题时灵活应对发挥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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