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流动性风险分析启示
本人参加工作至今,一直是从事金融工作,对于银行业而言,最大的危机莫过于流动性突发事件造成的支付危机和挤兑事件,比如前些年海南农村合作银行的流动性危机,导致了岛内暴发了大面积的挤兑提现事件,闹事、上访、群体性排队挤兑,一度引起社会动荡,直至动用国家金融力量由国有银行收购该行,大量调度资金应付提款挤兑,最终恢复平静。这起突发性事件,起源于一个区域支行,却引起海南全省金融动荡,我们必须从中吸取教训。为此,应该建立科学有效的流动性突发事件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提高我行应对和处置流动性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流动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一是要加强学习,认识到金融突发事件的危害性。有计划地组织全行上下学习《中国工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试行)》、《中国工商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的《商业银行管理流动性的稳健做法》等一系列应急规定和方案,重点关注本地可能引起流动性危机的大额信贷风险、社会群体集资、房地产社会筹资和银行内部管理漏洞等造成的危机源头。
二是要严防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所指的流动性事件是因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非预期性调整、季节效应、市场出现不利于我行的信息等内外部原因所引发的,导致我行无法以合理成本满足对外支付和业务发展的流动性需求的存款挤提、头寸不足和流动性缺口扩大等事件,应急预案要适用于全行机构网点各类流动性事件的应急管理。
三是要加强领导,提高风险预案的执行能力。县行应成立内控管理委员会,并且是全行流动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下设流动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应
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总体负责组织、研究和部署重大流动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管行长担任,成员由运行管理部和网点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运行管理部在县行内控委员会的授权和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全行Ⅳ级流动性事件应急预案启动过程中,负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工作,及时报告Ⅳ级流动性事件重要情况和提供决策建议,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做好特殊时期的资金调度工作,并指导和协助各部门网点做好流动性突发事件的防范、预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是要上下联动,加强支持与部门配合。发现隐患苗头以及流动性事件倾向,应立即向上级行和当地政府及时报告是流动性事件概况,主要负责做好辖内流动性事件的防范和预测工作,及时向资金营运部门提供有关资金流动的信息并协助落实应急处置措施。运行管理部门负责辖内流动性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资金营运部门在本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上级行资金营运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协调相关支持部门,做好辖内流动性事件的防范、预测和处置工作。
五是要保持警惕,做好流动性事件的防范和预测预警。支行和网点建立流动性事件预测预警报告机制,协调相关支持部门,对可能引发流动性事件的风险因素设置监测项目、指标和预警标准,加强跟踪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运行管理部应加强日常性流动性管理,按照我行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流动性风险状况报告报送制度,密切跟踪本辖各项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的变动情况,定期(按年、季、月、周)向本级行领导、内控管理委员会及上级风险管理委员会报送本辖短期和中长期流动性状况,预测下期及未来中长期流动性的变化趋势,揭示潜在流动性风险,防范流动性事件。
银监会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及指标值具体为:流动性比率(不小于25%)、核心负债比率(不小于60%)、流动性缺口率(不小于-10%)、存贷比率(不大于75%);我行流动性风险的内控指标包括央行超额备付率、在上级行备付率、贷款与核心负债比率、短期投资与敏感性负债比率和到期期限流动性缺口。总行将根据监管要求和我行经营状况及时调整流动性风险指标体系。
在特殊时期,支行资金营运部门在行内控管理委员会的授权下,按照我行有关特殊时期资金调度工作要求,强化资金调度管理。各网点在上级行的统一部署下,执行各项工作要求,并提高对本辖流动性指标的监测频率,密切关注并防范可能发生的流动性突发事件。
(一)资金调度的特殊时期主要包括:
1、元旦、春节、五•一和十•一等重大节假日(不含节假日)的前后10个工作日;
2、全行在人民银行的备付率低于1.2%;
3、全行存款和贷款业务出现异常波动。异常波动指存款下降或贷款增长额超过正常波动值,并且持续波动可能使头寸监测指标满足条件(2)。
(二)为防范特殊时期流动性突发事件的发生,运行管理部门应采取如下管理措施:
1、严格控制县行在人民银行的日终头寸限额,备足库存现金;
2、强化资金调度决策制度,及时制定应急解决优化方案;
3、强化资金调拨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把握并控制各网点资金来源、运用方向及其规模;
4、建立并强化资金流动信息沟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部内外资金流动变动情况;
5、启动应急融资机制,通过控制备付金限额、加大银行间市场同业融资、争取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或再贷款,避免可能出现的透支。
部门职责:
1、市场拓展部主要负责各类客户贷款发放与收回的预测通报。对大客户的大额资金调度,超过限额的临时性大额资金进出应单独列示并及时通报资金营运部门,经行长签批。
2、二级支行各网点主要负责对储蓄存款和个人贷款变动情况的预测通报。
3、会计出纳主要负责对现金出入库业务的预测通报,并与资金部门共同做好库存现金的管理工作。
六是要实事求是,抓好信息报告和披露工作。县行资金营运部门和相关支持部门一旦发现流动性风险指标值突破限额并出现继续恶化趋势,或者存在发生流动性事件的迹象,应立即向本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上级资金营运部门报告,在对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流动性突发事件,按照《分级标准》和相关程序经本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上级资金营运部门批准,及时在辖内适当范围进行风险提示,并根据相关规定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必要时经上级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风险提示信息。
(一)流动性事件的应急处置
1、风险报告。支行和网点发生或接报流动性突发事件后,应按《中国工商银行重大突
发事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和《分类标准》立即如实向上级行报告,其中发生Ⅰ级流动性事件应在2个小时内报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县支行按相关监管规定并在得到上级行批准后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机构可以直接向总行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行。同时,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及时报送后续情况。
2、风险处置。流动性事件发生后,事发机构应急小组要迅速对事件性质、危害性和可控程度进行判断,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职责和授权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力争尽快控制和平息事态。并确定措施和等级及时处置。
3、分级响应。Ⅳ级流动性事件分别由相应等级机构应急管理小组,在得到本级内控管理委员会和上级资金营运部门授权后启动相应级次的应急方案,本级资金营运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执行。
4、应急状态终止。在流动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流动性事件的相关引发因素消除后,由相应级别应急管理小组按照授权决定终止应急状态。
(二)流动性事件的后续处理和应急保障
1、善后处置。流动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机构应及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经营,尽快消除流动性突发事件产生的不利影响,并通过预测预警系统对相关风险因素实施持续监测,防止流动性事件重复发生。
2、评估与总结。事发机构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统一组织对流动性事件的起因、性质、产生损失和影响、相关责任落实以及经验教训、应急措施等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并经本级风险管理委员会审定后逐级报送。本级针对流动性突发事件及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
时改进各项流动性事件防范措施,调整预测预警指标和监测系统,修改完善应急管理预案。
3、保障工作。县支行和部门网点应按我行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做好流动性事件报送及处置过程中的通讯及文件运转保障、技术保障、安全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工作。
4、问责与处罚。流动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行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据流动性事件的等级,相应级别机构的应急领导小组对流动性事件发生、报送及处置过程中的责任承担进行调查落实,提出处理意见,并对相关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机构给予适当奖励。也只有加强对应急预案处置的奖罚力度,才能够不断提升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执行能力,确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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