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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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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规 划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总监: 审 批 人:

XXXXXX监理有限公司 XXX年 XXX月XX日

目 录

一、工程项目概述……………………………………………………………2 二、监理工作目标……………………………………………………………2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阶段……………………………………………………3 四、监理工作依据……………………………………………………………3 五、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计划…………………………………3 六、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4 七、监理工作制度……………………………………………………………5

八、监理工作措施……………………………………………………………8 九、工程投资控制……………………………………………………………9 十、工程质量控制……………………………………………………………11 十一、工程进度控制…………………………………………………………17 十二、施工安全控制…………………………………………………………20 十三、环保管理………………………………………………………………22 十四、合同管理………………………………………………………………23 十五、信息管理………………………………………………………………25 十六、组织协调………………………………………………………………26 十七、旁站监理方案…………………………………………………………27 十八、监理工作流程图………………………………………………………29

一、 工程项目概述: 工程概况

XXXXXXX工程施工范围包括A1标段:XX大街860m,XX336 m,东西大街499 m,XX路308 m,XXX支路107 m,总长2110 m;A2标段:XX路1370 m,XX支路337 m,路359 m,XX路779 m,XX大道1060 m,总长3907 m。

本次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处理破损的路面;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罩面;更换破损人行道板和普通混凝土路缘石;重新设置公交停靠站;完善交通设施、标线及智能交通设施;增加非机动车停靠架;翻新路段检查井的加固加高,更换破损的检查井盖;挖除港湾式公交站处行道树。

设计车速:主干道为40km/h,次干道为30km/h支路为20km/h,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

路面结构层设计总厚度为62cm(不包括沥青透层+封层厚度);其各层结构分别为:4.0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表面层(AC-13)+6.0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中面层(AC-20)+7.0c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5)+(1cm沥青透层+封层)+17cm厚5.0%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7cm厚5.0%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7cm厚4.0%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

计算新建路面各结构层及路基顶面交工验收弯沉值:

上面层路面顶面交工验收弯沉值LS=18.9(0.01mm) 下面层路面顶面交工验收弯沉值LS=20.6(0.01mm) 上基层交工验收弯沉值LS=23.5(0.01mm) 下基层交工验收弯沉值LS=40.0(0.01mm) 底基层交工验收弯沉值LS=96.8(0.01mm) 路床交工验收弯沉值LS=186.3(0.01mm)

人行道:3cm厚人行道板+3cm厚M10水泥砂浆+15cm厚C20素混凝土;人行道双边设置果皮箱。 二、监理工作目标

1、投资目标:工程造价基本控制在施工合同范围内; 2、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进度目标:确保按合同工期按时完工; 4、安全目标:确保无重伤及其以上事故。 三、监理工作范围及阶段

1、监理范围:委托合同确定的范围。 2、监理阶段:施工阶段、保修期。

四、监理工作依据 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 3、监理大纲;

4、本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6、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7、现行的预算定额及其相应取费标准;

8、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等。 五、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根据监理合同,针对项目的特点,组建如下项目监理机构班子。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将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 1.项目监理部人员名单见下表: 序号 01 02 03 04 岗 位 总 监 专 监 专 监 监理员 姓 名 任职资格 编号证书 联系电话 2.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直线职能图:

六、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专监:XXXX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剑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监理员:XX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情况,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总监:XXX 3、监理员的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七、监理工作制度 1、图纸会审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组织监理机构全体人员认真熟悉图纸,拿出书面意见,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会议,并在图纸会审记录上签字;

2、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人员现场核实,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并签署工程开工令;

3、材料、构件检验及复检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按见证取样规定进行取样,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

4、变更设计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一致协议为依据。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施工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实施的工程变更,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予以计量。 5、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应的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自检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24h内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关键部位或重点部位应会同质监、设计单位等共同检查签认;

6、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隐患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下发监理工程师统治单,施

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弥补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字,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字后,方可施工下道工序;特殊工程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人员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限期改正;

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或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待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署工程复工令;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签署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质量事故应按以下程序处理:

1)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

2)承包人尽快提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上报监理和业主,质量事故报告详实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等;

3)总监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检测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报送业主批准后,指令承包人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对承包人提出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总监应组织有关人员予以判定,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支付方式。

9、施工进度监理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

10、投资监理制度

1)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序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11、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

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

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

4)工程的竣工验收按“备案制”及城建档案资料有关规定执行。 12、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人员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3)监理部定期召开工地例会,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解决需要协商的有关事项,布置下阶段工作计划。

13、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方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伤亡事故处理程序:

1)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上报有关部门; 2)协助有关部门调查;

3)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整改现场,制定预防措施。 14、安全监理制度

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资料归档制度

八、监理工作措施

1、投资控制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技术措施: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

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经济措施: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

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2、质量控制

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见“监理工作制度”。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 3、进度控制

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技术措施: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同时作业的施工面;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过程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

经济措施: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拖延工期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

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的要求。

九、工程投资控制 1、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说明》的内容,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效率、计量方式和方法;

2)工程量清单数量是根据设计图纸计算的数量,计量时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为准,原则上不得超过经过复测后核定的工程量清单上的数量;

3)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变更。 2、工程量清单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1)监理工程师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单价和实际发生的工程数量办理;

2)工程项目出现新增,其单价原工程报价单没有的,由监理部、业主与承包商协商确定。

3、工程计量的程序及原则

工程计量的程序: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d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并在计量前24h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施工单位不参加计量,业主自行进行的,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报告后7d 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施工

单位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监理工程师不按照约定时间通知施工单位,使施工单位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计量的原则: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进行计量。除变更工程以外,所有计量项目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承包人必须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形成符合技术规范对该细目所要求的“产品”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2)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如下:

a、图纸;b、现行造价管理相关文件;c、其它合同文件;d、技术规范。

3)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验收记录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4)计量不触动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讲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 4.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支付的原则:支付是承包人应获得的款项予以确认并进行付款的过程。办理支付过程应满足下列要求:

1)质量合格的已完工工程是支付的必备条件; 2)变更项目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 3)各项支付款项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

4)中期支付金额大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期支付证书要求的最低限额; 5)任何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的审批; 6)支付不解除承包人合同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5、工程款支付的内容

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按规定条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工程款:监理工程师对中间计量表审查无误后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3)工程变更

a、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结算通知书,以工程变更通知及其清单为依据;

b、监理工程师收到中间计量表并审查无误后,依照工程变更令所确定的支付原则,参照变更清单,办理支付。

4)索赔金额

a、监理工程师依据书面索赔审批表,签发索赔的中期支付证明。

b、索赔金额支付的货币种类和比例按合同有关规定及索赔审批书所确定的执行。

6、工程款最终支付 1)最终支付的准备工作

a、监理工程师处理完结算有关工程和合同方面的一切遗留事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

①、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的遗留工程及缺陷工程已完成并达到规范标准,向业主签发该工程的支付证明;

②、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获得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终止证

书,向业主签发解除承包人履约担保责任的证明及退回或解除剩余保留金的证明;

③、 确认已对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工程变更时间与费用索赔,价格调整等事宜,进行了清理与审定,并签发完毕与之有关的支付证明。

b、监理工程师澄清整个工程各个阶段的计量与支付,对此监理工程师应做以下工作:

审核承包人的最终财务报告及其结算单。遇到与监理工程师的计算出入较大,或监理工程师不同意、不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 2)最终支付的证书文件

a、最终付款证书及说明最终支付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b、监理工程师确认按照合同最终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总额(考虑业主以前所付的款额及业主、承包人各自责任对支付额的影响后,业主还应付给承包人或承包人还要付给业主的余额。);

c、最终结算清单(对应本款①项中涉及的各种款额,列出相应的一系列清单及表格。);

d、最终结算的证明资料(对应本款②中涉及的各种清单及表格的款额,出相应的一系图纸、计算资料、文件、等组成。)。

3)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监理工程师完成对承包人的最终报告及结算清单的审定后,向业主签发最终支付证书,并将副本抄送承包人。

十、工程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理

1、做好《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的编制工作。

2、制定监理工作流程。

3、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责任,主要是:确定管理层次。设定

监理岗位,做到无遗漏,岗位确定以后,明确各人的职责,责任和工作范围;各岗位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后及时与业主及承包人建立联系渠道。 4、熟悉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文件。

5、制定各种监理图表。监理在施工控制的过程中,需作大量的检查,检测工作。

6、审查承包人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是否已到位。

7、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包括二方面:一是各级质检人员的名单,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二是承包人质量自检制度是否完善,要建立完善的分级负责质量自检的制度,便于监理在日后检查和监督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8、审查承包人进驻工地的人员以及随施工进度安排的人员进场计划。人员的数量、素质及各类人员配套要符合投标书所列的要求。人员的数量、素质及进场计划必须能适应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的需要。

9、审查承包人已进场的设备情况,要登记各类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

10、审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及进货来源。 11、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定位放线工作。 12、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组织设计。 13、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有多方面的内容,质量控制方面的内容有以下各项: 1)监理工程师在会议上说明审查(上列各项)的内容和结果;

2)在工地会议上指出,承包人开工准备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并要求限期到位和补充;

3)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明确申明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采用的各项规定及采用的监理控制程序,并要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贯彻执行。 (二)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

根据工程特点和监理范围,采用动态的质量控制方法,对质量实行预控、检查、总结以求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做好现场见证取样工作,见证取样的频率与要求必须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

1、监理预控

实行工程质量预控就是对工程量较大、技术较复杂,以及对后续工程影响重大的分项、分部工程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使用等,制定出监理预控方案,主要由预控施工措施和监理现场检验方案组成。预控施工措施,既要审查分项、部位施工方案,更要在施工过程中推行工程质量预控法,对于监理现场检验方案设立监理预控点,有重点地进行监理预控。

2、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

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

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流程进行: 1)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项目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批。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a、审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包括:该单项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分项工程所用各种材料的材料检验报告;采用的施工方案,和有关的施工图;该分项工程施工用的设备机具、型号、规格、数量;事故预防措施等。

b、监理工程师在批准开工之前对承包人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核实。对承包人提交的材料试验按频率做监理抽检试验,对承包人所报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等做出审查。 c、对承包人所作的测量放样做复核检查。 2)工序质量监理

分项工程批准开工后,施工监理进入中间工序控制阶段。主要的工作是工序检验。检验如下:

a、承包人工序自检

工序自检由承包人完成,并填写检验表送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承包人完善的自检体系是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包人各级质检人员应按照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所规定的制度,由各级质检人员逐级进行质量自检,保证生产过程中有合格的质量,发现缺陷及时纠正和返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监理人员应随时监督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 b、监理工序检查

①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自检报告或在承包人自检的同时到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②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认可的方式因工序的不同而不同。有平行检查、旁站监理、试验抽检等方式,如灌注混凝土等隐蔽工程采用旁站的方式,混凝土强度采用抽样试验。

c、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开始和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对各分部、分项及检验批工程通过巡视、平行检验、旁站、检测等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以求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①路基分部工程

路基分部工程本工程只包括路基处理一个分项工程,每条路段和处理段为一检验批。现场监理应做的工作包括路床纵段高程和中线测量复核、路床压实度检测、路床弯沉

试验、路床平整度、横坡、宽度检测等工作。

②基层分部工程

基层分部工程包括水泥稳定碎石基层一个分项工程,每条路或路段为一检验批。现场监理应做的工作包括基层原材料检验、基层纵段高程和中线测量复核、基层压实度检测、基层弯沉试验、基层平整度、横坡、宽度和厚度检测等工作。

③面层分部工程

水泥混泥土面层分部工程包括透层、粘层、封层、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等分项工程,每条路或路段为一检验批。现场监理应做的工作包括沥青混合料配比、运输、摊铺、碾压及温度控制、道路高程、平整度、压实度、混合料取样送检及成品验收等工作。

④人行道分部工程

人行道分部工程主要包括人行道路基、混凝土基层、人行道板铺砌人行道面层等分项工程,每条路或路段为一检验批。现场监理应做的工作包括测量定位和路基压实度检测、混凝土基层浇筑、人行道铺装、成品验收等工作。

⑤附属构筑物分部工程

附属构筑物分部工程包括路缘石、雨水支管、雨水口、果皮箱、交通标志标线、公交站台等分项工程,每条路或路段为一检验批。现场监理应做的工作包括测量定位、路缘石安装、雨水支管和雨水口安装等工作。 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监理控制重点

①施工放样: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放样单进行审查,并用我公司的GPS全站仪按20m一个点的标准复测道路各边线点,确保道路中轴线能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②道路路基处理施工:施工前,对破损的路面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挖除并整平,再用18-20T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碾压遍数控制在6-8遍,并进行压实度和弯沉的检测,如果达到设计要求,则进行吓到工序施工,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则按照设计及业主的处理意见进行换填处理;路基完成后,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对路床的压实度、坡度、宽度、中桩、高程、弯沉等检测进行旁站和平行检测,以确保路基质量能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③道路基层施工:施工前,对基层混合料的原材料进行取样送检,材料合格后才允许进场使用,并做好混合料的配合比;水泥稳定层施工前,要做好标准样板段,以获得松铺厚度、压实遍数等相关的施工参数,以指导施工;施工时,主要控制好混合料的级配和含水量,防止混合料过干或过湿,影响施工质量;摊铺机摊铺时,要控制好虚铺厚度,一般控制在4%左右;压路机碾压在水泥稳定层施工中尤为重要,既要保证压实密度,又要平整,不起波浪,要求压路机碾压匀速、顺序正确,行进中不乱掉头,不乱急刹车和带振起步;另外,水泥稳定层施工时,要做好施工缝的处理,对施工缝松散部分一定要清除干净,并洒水湿润,水泥稳定层一层完成后,要求湿水养护7天后才允许进入上层工序施工,施工时,要控制好上层水泥稳定层运输车的重量,防止运输车辆超

重破坏下层水泥稳定层结构,影响工程质量;水泥稳定层施工过程中,要按1000㎡取1点的标准做好压实度试验检测和对按2000㎡取1点的标准对混合料要取样送检做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试件,完成后,要做好弯沉、高程、厚度、中桩、宽度、平整度、坡度等检测的监理旁站和平行检测。

④道路面层施工:面层施工前,对沥青混合料的原材料要进行取样送检,检测合格后才允许进场使用,并做好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沥青面层施工前,要对基层进行清理,并用水冲洗干净,待基层干燥后,按照设计要求的量撒布乳化沥青;待透层油完全渗入基层后方可铺筑沥青面层;各层热拌沥青混合料应满足所在层位的功能要求,便于施工,不得离析,各层应连续施工并连结成一体,摊铺前,应检查基层和附属构筑物质量,确认符合设计,并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认处于良好状态;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厂拌法,运输车辆应与摊铺机匹配,并具有保温、防雨、防混合料遗撒与滴漏等功能;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关键要控制好混合料的出厂、运输、摊铺、碾压及开放交通各个环节的温度,严格在规范规定的温度下施工和完成,施工过程中,要对混合料取样送检,检测混合料的马歇尔试验,确保混合料质量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沥青混合料碾压分为初压、复压和终压三个阶段,初压采用轻型钢筒式压路机匀速碾压2遍,以能稳定混合料,且不产生推移、发裂为度,保证初压后的平整度、路拱符合要求,并及时进行修整;复压应采用重型轮胎压路机连续碾压,碾压长度宜为60m,碾压过程中应安排人员对轮胎涂油,防止粘轮,复压要求在混合料表面温度在70℃前完成,碾压遍数为6-8遍;终压采用轻型钢筒式压路机匀速碾压收光,碾压遍数为2-3遍;压路机碾压过程中不得在未碾压成型路段上转向、调头、加水或停留,在当天成形的路面上,不得停放各种机械设备和车辆,不得洒落矿料、油料等杂物;沥青混合料面层的接缝应紧密、平顺,上、下层的纵向热接缝应错开15cm,冷接缝应错开30-40cm,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开1m以上,表面层接缝应采用直茬,以下各层可用斜接茬,对冷接缝在施工前,应涂少量沥青并预热;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沥青面层完成后,要做好面层压实度、厚度、弯沉、高程、中线、平整度、宽度、横坡、井框与路面高差、抗滑等检测的旁站和平行检测。

4)质量缺陷处理 a、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监理工程师如发现工程项目存

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合格的工程质量相符合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下列方式处理:

①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发出警告指令,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调换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②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

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③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进行此道工序检查验收,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或处理。

b、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

①进行目测检查,且目测检查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

②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能使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应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检测测试,并根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

③当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方案和措施。

c、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5)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

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主要有三部分。第一,对工程作全面检查,并对承包人的初验申请报告签署意见。第二,配合承包人整理、审查、签订竣工资料,也包括监理方面的竣工汇编资料。第三,配合业主及主管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中的一切检查和审核工作,其中包括是否符合工程备案制的要求。 6)整理汇编竣工资料

a、整理汇编监理工作方面的竣工资料与质量监理有关的资料应包括: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所做的所有工作请示,工作总结汇报等;监理工程师所收到的业主、设计等部门发来的通知、指令、会议纪要等文件;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发出的所有工地指令、通知、施工技术要求;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所作的书面批复等;所有工地现场会议的纪要;监理工作日记等。

b、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方面所作的竣工资料作审查和签认。包括所有的竣工图、检测验收表格、变更设计文件等。 (三)保修阶段质量监理工作

从交接证明上写明的实际竣工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终止日止,为工程缺陷责任期,在此期间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人完成以下工作:

1、除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本身义务保留所需的少量材料、装备和临时工程外,应从现场清除并运出一切剩余材料、施工设备和垃圾,拆除各项临时工程,并保持整个现场和工程的整洁;

2、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中尚存在的一些质量缺陷作修补处理以使工程完全满足合同的质量要求。如承包人不进行这些工作,业主有权雇用其他承包人完成并付给报酬,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应在保留金

内扣除。

3、监理工程师在缺陷责任期终止前,对工程全面检查,若承包人未完成全部工程,或尚有部分缺陷未修复,监理工程师可以在缺陷责任期终止日之后14天内,根据终止日以前检查的结果要求承包人完成未完的工程和修补尚存的质量缺陷。

4、在上述工作完成后,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满意后,监理工程师可以在缺陷责任期终止日之后28天内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5、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如果发现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实施的工程仍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人再次进行修复,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扣留第二部分保留金。

十一、工程进度控制 (一)进度计划的编制

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确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件及其技术规范。

(二)进度计划的审批 1、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

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 4)审查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直到满意并批准。 2、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

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a、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b、各施工阶段或分项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是否协调;

c、易受冰冻、低温、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2)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a、各阶段或分项工程计划完成的工作量及投资额与承包人的设备,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

b、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与承包人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实际相适应;

c、关键路线上的施工力量安排与非关键线路线上的施工量安排相适应。

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审查的初步检查意见报总监,总监组织相应人员研究复审后做出认可与否的批复。 (三)进度计划的检查 1.每周进度计划检查记录

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按分项工程、或工序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并考察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机械设备的投入,对比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分析进度滞后原因,监理部将以监理周报的形式每周上报指挥部,加强协调工作力度。 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公司驻地监理部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业主提交一份月工程进度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概况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

2)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3)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一些主要工程的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 3.进度控制图表

监理部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四)进度计划的调整 1.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合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

2.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量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调整工期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路线上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3.加快工程进度

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交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

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 4.对承包人延误的处理

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应发出书面警告,还应报告业主,必要时应向业主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者考虑更换承包人。

(五)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与进度监理

监理部要详细审查承包人的上述计划,决定所提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与其正在进行的工程相一致,监理部必须检查的项目至少包括:

1、承包人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工序安排是否适当;

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总量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能否满足工程计划的安排;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与工程情况相适应,施工设备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零配件,因保养而停驶等因素,所配备的设备是否足够;

3、便道、水、电、临时设施布局是否适当;

4、劳动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工和试验人员的配置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若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不相符,应提出质疑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这些人员的详细资料以供审查;

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够;

6、原材料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配合比试验是否真实可信。 (六)施工计划的修改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较大不一致时,承包人应每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如工程进度过于延缓,监理部应指示承包人解释理由,并说明将如何加快工程进度。如果需要的话,承包人必须提交一份修正计划,尤其当计划表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时,监理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上述修

订计划应报告业主。

十二、施工安全控制 (一)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1、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定。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巡视检查,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告知现场监理人员督促落实。

3)、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经多次书面要求整改,而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应书面报告总工办,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负责检查本专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比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告项目总监。

3、监理员负责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总监。 (二)现场安全施工监理的内容: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现场安全与标志;

2、施工用电:包括与临近线路的距离、支架架设、照明、开关箱、熔丝;TN-S系统,配送电系统。

3、施工机具:包括挖掘机、压路机、摊铺机、平板打夯机、搅拌机、撒布车、翻斗车;

4、基坑防护:包括支护方案、方案计算与审批、支护施工、栏杆高度与连结等; 5、督促做好施工场地的围护及安全工作。 (三)安全监理措施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具体措施如下: 1、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加强巡视检查力度,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立即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业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总工办报告,总工办再酌情上报。

4、加强设备进场报验,杜绝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设备。

5、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6、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供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进行现场监督。

7、施工前,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是否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双方签字。

8、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基坑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杜绝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10、督促施工单位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11、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档,并注意环境保护。

12、督促施工单位建筑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13、要求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四)检查结论处理

1、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安全施工监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以书面的形式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商按通知的内容进行整改,必要时将整改的措施与实施效果报监理工程师。

2、出现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暂停施工,项目监理部应及时上报公司总工办,经公司研究决定是否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监理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下达停工令,及时上报公司总工办,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重大危险源的监理

1、严格执行湘建建〔2009〕30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台帐。

2、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

3、确认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详细名录。

4、确认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影响发生变动,施工单位将施工方案变动后增减的重大危险源补充和完善。

5、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6、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跟踪监理。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

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书面报告。

十三、环保管理

1. 检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方式及排放地点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2. 检查施工场地防尘污染情况,严格要求施工方对工地进出口按怀化市公共事业局渣土办的要求设置洗车池,要求进出的工程车辆冲洗轮胎。每天对施工便道多次洒水,做好降尘。

3. 检查施工场地及场地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情况,严禁车辆超载。 4. 核查夜间禁止施工的落实情况,严禁施工方夜间十点后施工。

十四、合同管理 (一)工程变更

1.变更程序 1)意向通知

监理工程师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通知。内容主要包括:

a、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文件内容; b、变更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c、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

d、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他认为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的影响的估价报告。

2)资料收集

监理工程师宜指定专人受理变更,重大的工程变更请业主和设计单位参加。变更意向通知发出的同时,着手收集与变更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会记录;来自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

3)费用评估

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

a、审核变更工程数量;

b、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及费率。 4)协商价格

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和业主就其对工程变更费用评估的结果进行磋商。

5)签发工程变更令

变更资料齐全、变更价格确定之后,监理工程师按“监理实施细则”规定的权限会同业主,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令(通知),工程变更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

a、全套文件的目录; b、工程变更令; c、工程变更说明;

d、工程变更费用估计表;

e、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承包人、监理方面的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承包人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

2.确定费用 1)工程数量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数量的评审依据应是: a、变更通知及变更设计图纸; b、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计算。 2)价格

监理工程师按下列顺序,确定变更工程单价与费率的方法: a、采用投标承诺的单价;

b、采用合同内规定的价格计算方法;

c、采用国家、部、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 d、参考承包人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议定价格; e、采用计日工方法;

f、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或承包人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归业主,或由业主与承包人协商确定。

(二)争端与仲裁 1.争端的规定

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争议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同时对争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

2)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后,如果业主或承包人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仲裁,其决定为最终决定。

3)合同只要未被放弃或终止,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继续精心施工。 2.仲裁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做以下工作:

1)当合同一方提出仲裁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争议设法进行友好调解。同时督促业主和承包人继续遵守合同,执行监理工程师的决定。

2)在合同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调查时,监理工程师应以公正的态度提供证据和作证。

3)在仲裁后执行裁决。 (三) 承包人的违约 1、规定

1)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一般违约: a、给公共利益带来伤害、妨碍和不良影响;

b、未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与法规; c、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使业主的利益受到损害; d、不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示; e、未按合同规定管好工程。

2) 当承包人有下列事实,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

a、无力偿还他人的债务或陷入破产,或主要财产被接管或主要资产被抵押,或停业整顿,或物质被扣押等,因而放弃合同;

b、无正当理由停工或拖延工期;

c、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公然忽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d、未经业主的同意,随意分包工程,或将整个工程转包出去。 2、处理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属一般违约后,做以下工作: a、书面通知承包人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纠正; b、提醒承包人一般违约有可能导致严重违约; c、上述工作无效时,书面通知业主;

d、确定业主雇佣他人执行指示或承包人的自行纠正违约,但已给业主费用带来的影响,办理扣除承包人相应费用的证明。

2)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严重违约,业主进行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后,做以下工作:

a、指示承包人将其为该合同的目的而可能签订的任何协议的利益,包括材料和货物的供应,服务的提供等转让给业主;

b、认真调查并与业主和承包人协商之后,办理并签发部分或全部合同终止的支付证明。

十五、信息管理

1、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当工程建设遇到问题时,及时召开协调

会,处理好各种问题,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反馈各类工程信息。

2、审核原始工程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信息反馈要在工程实施中落实执行。

4、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内容如下: 1)收编并归档来源于业主方面的信息资料: a、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或变更通知单); b、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c、各种有关的会议纪要和指令; d、其它必要的资料、照片。 2)向业主提供的信息资料: a、监理月报; b、工程专题报告; c、监理通知单;

d、其它必要的资料、照片。

3)收集并归档来源于施工单位的信息资料: a、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b、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的质量检测资料、合格证书; c、各工种人员上岗证书;

d、隐蔽工程验收申报单、乙方已核验的验收表格; e、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鉴证单; f、施工进度计划。

4)提供给施工单位的信息资料: a、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鉴证单; b、隐蔽工程验收表; c、监理通知单、备忘录。

5、做好各种资料的分类、编号和建档、归档工作。

十六、组织协调

妥善处理与业主、设计、承包单位的关系,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也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国情和现行的工程建设,分析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性质和合同规定的内容,确定自己的监理工作方针是“管理、监督、协调、服务”。作为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并向业主负责,在我们现行 的下,向业主负责和向国家负责是一致的。在监理工作中,既严格按合同管理,又要热情帮助,既监督又要服务;既向业主负责,又要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实践证明,业主、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五位一体,密切配合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保证,要做到这点,监理妥善协调各方而的关系是至关重要

的。

在协调关系中,应坚持的原则是:在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基础上进行协调工作。先要按合同分清关系,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势利导地进行协调工作。在解决问题时,尊重各方自身的职权,不超越职责范围去干预别人的事务,不伤害一方利益去满足另一方的要求。态度上不盛气凌人,平等协商,使其在理解的基础上,开展协调工作。

十七、旁站监理方案 (一)旁站监理的范围:

是指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1、指涉及结构安全的重点施工部位和隐蔽工程(管沟的回填、水稳层铺筑、沥青砼路面的摊铺、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中的应用等)。

2、指影响工程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

3、指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试验、首件样板以及重要施工过程。 4、指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过程。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旁站监理的具体内容:沟槽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水稳层摊铺、沥青面层施工等。

(三)旁站监理的基本工作要求: 1、现场配备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

2、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旁站监理前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督促其及时、全面履行现场质量管理责任;旁站时检查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3、旁站监理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验等方法综合运用。 4、旁站监理全过程必须有记录可追溯。

5、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行为发生时,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旁站监理程序: 1、实施总程序: 项目监理部 项目监理部

施工企业

旁站监理人员 现场监督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 记录 2、现场操作程序

检查 核查 监督 记录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符

合规范要求。

(五)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十八、监理工作流程图

(一)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图

返工 监理工程师审批 每道工序完工后 承包人自检 进 填报《工序质量评定表》 入 不合格 下 监理工程师质量检查 道 工 序 签认《工序质量评定表》 不合格 监理、业主、质监、质量检查

签署《隐蔽记录》

承包人申报部位/单位工程开工 (二)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流程图

建设单位报请质量监督站核定建设工程质量等级 质量监督站核发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核定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观感的材料进行质量予控 参加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核定分包单位 签认管道工程或附属工程 部位工程验收 参加隐检工签认分项分监理签认后,施工单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程, 部工程质量 监理部组织竣工初验 监理部参加“三方”竣工验收 (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监理流程 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 送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修改再报

1、 2、 3、 4、 监理单位 审核以下重点内容: 施工程序是否符合科学规律 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 施工人力、机械安排是否满足需要 工程进度安排是否符合施工承包合(四)施工进度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不同意, 审核总进度计划施工单位 同意, 项目监理部

编制年、季、月度进度计划, 修改计划 在监理例会上提出, 或追踪控制

不同意, 审核进度计划 同意, 注:如施工总进度计划 项目监理部 是施工组织设计的组 成部分,可不另外审批 组织实施进度计划 偏离计划 检查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控制 施工单位 正常 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

根据总进度计划编制 下期进度实施计划 施工单位 根据形象进度及计划完成情况编写监理月报、季报、年报 项目监理部 施工单位

(五)开工申请监理工作流程

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完成 审查以下施工单位准备情况:施工单位 1、各项报批手续已完成,签认,并下达开工令现场已完成 “三通一平”; 2、明确工程有关各方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总监理工程师 3、确定协商连络方式和渠道; 4、确定行政例行程序,如会议周期、地点; 5、落实建设单位与驻地监理人员双方的授权情况; 6检查施工单位在人力,机械技术各方面的准备情况; 7、 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完成设计交底工作; 8现场测量定线经过核查。 (六)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可 1、原料科、构配件(附有关各种表格,材料合格原材料,构配件 以进入现场 设备不能进入现 证,材质化验单,材料复试报告) 2、工程设备(附设备出厂合格证,性能试验单等) 场 3、施工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审核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直供) 项目监理部 签认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现场检验质量监理工程师同意, 监理工程师

使用于指定部位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对影响使用功能及观感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予控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

(七)工程隐检、予检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理流程

各项工程质量保证资隐、予检工程分部分 分部分项工程自检 料齐全(包括规定的项工程分别验收签认合格,验评工作完 报监理部 各种表格) 完成 成 1、审核各项质量保证资料是否齐全合格;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2、检查隐,予检及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完成;验收合格 返工 监理工程师3、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不合格。 注: 根据规定 项目监理部各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隐检及各项中间验收,施工单位 应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单位。 验收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 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施工单位 (八)工程停工复工监理程序

1、发现严惩质量问题 2、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向施工单位下达停工令 3、发现设备材料不合格并同时通知各有关单位4、其它应该停工的问题按停工令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申请复工,总监理工程师 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检查合格, 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 检查不合格 准予复工, 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进行下道工序 施工单位

(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理程序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施工单位

一般质量问题 一般质量事故 严重质量事故 按建设部19年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执行 各有关单位 调查事故发生情况,初步分析,并提出处理事故的方案,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与)

研究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及措施 注:在质量事故中出现人身伤 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 亡时,监理单位不参加伤 亡事故的非常严重,需要 停工时,按“工程停、复 工程序”执行。 提出事故处理的设计文件 审查设计文件 设计单位 监理部

建设单位同意设计文件 同意设计文件,指令施工单位执行,并予监督 总监理工程师 执行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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