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方后,仍有可能发生变更。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包括: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的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分析
可以。
离婚时孩子判归一方后抚养权还可以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拓展延伸
离婚后抚养权的争议与解决方案
离婚后抚养权的争议与解决方案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当夫妻离婚后,抚养权的归属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在处理这种争议时,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最佳利益,确保他们得到稳定和健康的成长环境。
解决这类争议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和诉讼。首先,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制定合理的抚养安排,包括居住、教育和经济支持等方面。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尝试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调解员将帮助双方进行对话,并协助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能需要诉诸法律途径。在法庭上,法官将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原则,考虑双方的情况和证据,作出抚养权的决定。双方应当配合法庭程序,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总之,离婚后抚养权的争议需要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确保他们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结语
离婚后抚养权的争议与解决方案是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在处理这种争议时,应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确保他们得到稳定和健康的成长环境。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确保制定合理的抚养安排,包括居住、教育和经济支持等方面。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应确保孩子得到适当的照顾和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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