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停工补偿标准如下:
1、如涉及到土地收回,对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给予补偿;
2、厂房和建筑物的补偿;
3、设备、设施的补偿;按照当地制定的搬迁费标准或实际发生额计算,主要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等进行据实补偿;
4、原材料、半成品等物品的损失补偿;在企业拆迁过程中,对一些原材料、半成品将无法处理,对这些原材料、半成品无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补偿;
5、停产停业或转产损失的补偿;
6、人员安置或遣散费用补偿;因关停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需要支付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和社保费等。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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