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关联债资比例是指根据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的规定,企业从其全部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以下简称关联债权投资)占企业接受的权益性投资(以下简称权益投资)的比例,关联债权投资包括关联方以各种形式提供担保的债权性投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十六条 权益投资为企业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所有者权益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八十五条 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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