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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基站群发短信判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不法行为人主观上以扩大宣传、增加客户资源为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通过伪基站非法获取周围手机用户信息、截断一定范围内移动电话的正常通信联系、强行向其发送广告信息的行为,破坏了正常的通讯秩序,造成手机移动用户通信中断,对公共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危害。因此,其行为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

利用伪基站强行发送短信这一行为,如果同时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和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按照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的原则定罪处罚,即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追究责任。《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哪些行为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1、影响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船舶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的;

2、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的;

3、举办国家或者省级重大活动期间,在活动场所及周边使用“黑广播”“伪基站”的;

4、同时使用三个以上“黑广播”“伪基站”的;

5、“黑广播”的实测发射功率五百瓦以上,或者覆盖范围十公里以上的;

6、使用“伪基站”发送诈骗、、招嫖、木马病毒、钓鱼网站链接等违法犯罪信息,数量在五千条以上,或者销毁发送数量等记录的;

7、雇佣、指使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人员使用“伪基站”的;

8、违法所得三万元以上的;

9、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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