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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约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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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债权人可以与对方达成一致协议对期限约定进行补充处理;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随时可以返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务人返还。

一、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和支付期限要怎么办

借款合同中本应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二、合同期限一般是多长时间?

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协议补充履行期限;协议不成的,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后,随时要求对方履行。

三、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怎么处理

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就还款期限制定补充协议,不能协商一致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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