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城市建设的基础
作者:包锋
来源:《法制博览》2014年第02期
【摘要】如今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城市人口增加,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但城市硬件的发展不能单纯的作为衡量城市现代化程度的指标,更应重视城市制度文明的发展,法治精神的传播,只有将法治精神根植人心,才能适应现代城市建设要求,营造良好的现代城市文化氛围,为现代城市建设奠定坚实的文化基础。 【关键词】法治文化;城市建设;制度建设
有句话说的好: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不仅是指高楼大厦,更是制度建设,要严明法制,不徇私情,任人唯贤,让人人都有平等机会享受城市的资源。我非常赞同他的观点,城市建设不能光关注硬件的发展,更要关注思想观念的作用,法治文化就是其一。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法治文化,应当像血液一样融入到我们的思想观念、行为举止之中。
全国已经有不少城市GDP已经超过万亿,这些快速发展的城市,在硬件快速建设的同时必须关注起城市各类人群多样化的利益诉求,要调和不同利益集团产生的不同声音,这需要健全的法治制度来调节和保障,城市建设方面必须重视法治等软实力的建设,城市立法中可以借鉴做得好的地方,提升法治的地位,配套一些操作性强的法律制度,立法注重细节,重视动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11年的51.27%,城市数量增长迅速。但长久以来。人们往往将城市化等同于城市人口的增加,高楼大厦的建设,或GDP的不断增长;要不然就是将新兴产业发展程度、公共事业是否完备、基础设施是否健全等作为城市现代化的指标。倘若从更深一个层次的视角来看,城市代表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作为多种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聚集地,他存在的基础是依赖某种规则和制度。一个城市的发展历史并不仅仅包括物质文明,它也包含了这个城市制度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辩证的发展,是人与人之间交行方式规则的形成,是城市制度的演化史。可以说城市制度是城市的精髓与深层内涵。从本质上看,较为合理完善的城市制度——法律制度、市场制度以及民主机制的形成是国家城市现代化成熟的重要标志。这就是说,人们之间的交往行动规则是法律制度的基础,社会个体间的交往规则,行动方式是法律制度的本质。非城市社会中人们之间的交往行动方式与城市社会的人们之间的交流规则具有本质的差别,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必须根据规则方式的不同,构建与城市文化相适应的制度。
城市法制完善程度是城市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尺,也是衡量城市规范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但是法律不会自己生效,更关键的是法律的监督执行。城市法治建设的成功不仅依赖完备的城市法律制度的建立,而且需要城市对已建立的法律制度高效实现。在我国,每个城市的法律体系的组成,除了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最高立法机关设立的国家宪法、法律和国务院的部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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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之外,每个城市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了许多富有当地特色的城市法规、规章或是规范性文件,依靠这些城市制度建设逐渐完善和构建起来。
在建设符合城市现代化的法律制度中,最主要、最关键的问题是能否执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能否维护法律尊严或是解决法律严肃性不够的问题。这表现在多个方面:
第一,法律有无权威的问题,整个社会是否有章可循; 第二,城市是否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
第三;城市市民是否自觉守法,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是否严格执法和司法; 第四,国家机关的权力是否滥用或是腐败,公民的权利有无滥用。
如果这些问题不重视,就关涉到我们是否存在或滋养一种无视法律的痞子文化无赖文化的土壤。这些应当引起高度关注,并找寻符合现状且有效的途径尽快就这些问题或者错误的做法进行纠偏和改正,要不然就会与我们经常说的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目标背离,可能会让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走更多的弯路。政府须要摆脱简单粗放的管理审批职能,转化成为社会服务机关,为城市建设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大众服务,这是适应现代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要求的,其实现的途径是依法行政。
我经常听到从欧美国家回来的朋友谈起,一个城市的文明可以从很多细微之处就能观察到。比如:各服务窗口自觉排队,马路上行驶的汽车谦让行人、地上有果皮自觉清扫、地上有垃圾自觉拾起扔进垃圾箱、遵守公共场所的禁烟令、车辆有序停放在规定区域等等细节,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些城市,自觉遵守法律已经根植在市民的观念中,而由守法表现出的法治信念、行为习惯,又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吸引力和文明程度。这一方面可能源于法律权威的威慑力,但更多可能源于长时间法治文化培育而成的良好风气与公共品德。
在现代城市社会中,公民应当将自己作为一个独立平等的个体,追求自身合法权益和利益,将自己当作城市的管理者,既要积极参与城市硬件建设,也要参与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意见的表达对城市管理和各类政策和服务提出建议,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这一切关键在于市民是否形成了成熟的公民意识。因此,城市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就是要加强对城市居住者公民意识的教育,实现城市居住者文化价值观念从臣民向公民的转变,营造护法守法的良好城市制度文明,培育一种与现代城市制度建设要求相适应的公民意识,从而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奠定基础。
对于公民社会,我们不仅要重视维护法律尊严,更要重视让法治文化根植人们心中。人人都遵纪守法,在不守法现象出现时,人人又能保护法律捍卫法治,这正是一个城市法治成功的标志。法治的精髓已经深深埋藏在每个公民心里,处处体现在人们生活细节之中,就像阳光和空气一样,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在每一分一秒都发挥着作用,维系着城市的生命。当遵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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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成为一种习以为常的风气,也就成就了人们良好的公共品德,同时也减少了法律执行的成本。
参考文献:
[1]刘旺洪.法治城市建设的基本框架论要[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 [2]温泽斌.法治:香港城市软实力之源[N].法制日报,20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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