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衔介绍
根据1994年修改的军衔条例,取消一级上将军衔。
军官军衔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1,军事、政治、后勤军官: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2,专业技术军官:
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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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正大军区职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大
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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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职: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将至少校;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大校至上尉;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中校至少尉。
上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编制军衔;正大军区职的
主要军衔;
中将: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
少将: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
大校: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职的辅助军衔
上校: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
中校: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职的辅助军衔
少校: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职的辅助军衔
上尉: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职的辅助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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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尉: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的辅助军衔
少尉:排职的主要军衔
士兵军衔在1999年作出新的规定:
士官(志愿兵役制):
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兵(义务兵役制):
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至于军衔标志图案,看图一杠为尉,二杠为校,金板无杠为将
一星少,二星为中,三星为上,四星为大(仅校官有此)
我国的军衔制也是学习西方的产物。1912年,袁世凯的北洋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
一个军衔条例,规定军衔分为将、校、尉官三等九级。每等个分上中少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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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我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这次军衔等级设置是在中国传统军衔等级体系的基础上,参照了前苏联、朝鲜等国的军衔制而设定的。起初军官军衔设4等14级,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实际授予准尉一级,但是,不作为法定军衔等级的一级,主要是解决当时全军十几万名副排级干部的军衔,原计划实行不久就取消这一级)。军官军衔设4等共计14级。1955年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授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元帅军衔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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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006-12-05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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